“一帶一路”金融風險及防范機制
時間:2022-05-18 1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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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和10月,主席先后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簡稱“一帶一路”)倡議;2015年3月,國家發改委、外交部和商務部聯合《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將“一帶一路”列為中國新一輪“走出去”戰略重點。“一帶一路”沿線經過65個國家,貫穿亞非歐大陸,是全球儲蓄率最高、經濟增長最快地區,工業、農業、進出口貿易均為世界最活躍區,存在金融合作的潛力。《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沿線半數以上的國家基建指數位于全球均值以下。而基礎設施建設、貿易融資等需要大量資金支持,資金融通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紐帶。中國已成為資本凈輸出國,對外投資超過吸引外資,國內資本“走出去”、引領新一輪全球化已成趨勢。“一帶一路”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沿線投資規模成長較快,但是對沿線國家投資失敗項目超過50%,甚至有可能風險高于收益,金融風險凸顯。本文從宏觀、系統的角度剖析產生金融風險的來源,對不同層次提出防范金融風險的針對性監管對策。
一、金融風險的識別與分析
(一)信用風險
“一帶一路”沿線不少國家經濟基礎薄弱,償債能力弱,面臨社會彈性風險,即資本流入國存在較大的種族宗教沖突、環境規制、資本、人員與勞動力管制及政府穩定性等方面的風險,宗教差異使得銀行商業貸款難以參與,給銀行產生信用風險(表1)。2014年銀行不良貸款占比高于國際通行安全標準的國家占沿線國家總數的一半以上;哈薩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巴基斯坦不良貸款比率分別為23.55%、21.21%和12.27%。
(二)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是指因匯率變動引起以外幣計價資產或負債的價值上升或下跌引起的損益,存在于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金融活動中。沿線國家大多幣種偏小、風險等級偏高、國際流通性較差,匯率波動大。在印度、南亞、中亞和東南亞一些國家,為便于項目投資的資本運營,普遍收取當地貨幣,這樣與人民幣匯兌存在匯率風險。2010年至2016年6月,白俄羅斯貨幣兌美元的匯率由每美元兌2979盧布貶值至每美元兌20053盧布,2010年至2017年3月緬甸貨幣由每美元兌5.63緬甸元貶值到每美元兌1360緬甸元。匯率波動造成本國經濟不確定性、負區域外部效應,也是金融風險的重要源頭。而人民幣便利程度低,沿線區域市場缺乏人民幣與當地貨幣的互惠、互換機制,缺乏匯率風險對沖工具,匯率風險很難對沖。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對穩定的貨幣體系,金融體系脆弱。一是期限錯配。東亞地區經濟增長最快,需要大規模長期投資,而流入該地區的資本多為短期資本,由于短期資本頻繁流動,很難滿足長期投資需要。二是貨幣錯配。本地區相互間貿易量很大,雙方計價和結算使用第三方貨幣,若區外貨幣美元穩定充足供應,貿易正常開展。若區外貨幣美元流動性不足,該區域即使有需求,相互間貿易也無法完成交易。如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是最大橡膠出口國,中國是最大的橡膠進口國,雙方計價和結算使用美元。三是結構錯配。本地區外匯儲備、儲蓄充裕,但是金融市場欠發達,造成外匯儲備、儲蓄外流,該區域反而需要動員區外資金投資于本區域。
(三)經營風險
CGIT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5年6月,中國海外工程投資累計已達3551億美元,但是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失敗的43個項目中有31個為基建類投資,金額為477.8億美元,項目與金額分別占比72.09%與62.21%。中國企業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失敗的基建類項目數量、金額占比分別比同期中國企業對外投資水平高出13.65%和5.56%,中國企業投資額超過1億美元大型基建項目失敗率較高(表2),其中東南亞國家的基礎設施投資很難保證獲得投資收益,可能會造成基礎設施投資資金的巨額虧損。其原因主要是投資于高風險地區,或投資項目不符合東道國的環境保護要求,或通過尋租等非正規渠道取得投資項目,經營風險是引致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損失的首要原因。
(四)政治風險
“一帶一路”沿線部分國家資源豐富,經濟結構單一、波動性大且依賴外部市場,是由不同大國領導的多個雙邊合作組織的成員。“一帶一路”倡議會觸及原有區域組織中的大國利益,在大國的爭奪下,沿線小國參與“一帶一路”的立場不確定性,而且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其充當了大國間的戰略緩沖,地緣政治爭端、宗教沖突不斷,存在主權信用級別下調的風險。同時,“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紛紛提出自己制定的區域和國家發展戰略,這些戰略與“一帶一路”不完全相同,如中巴經濟走廊與巴基斯坦正推進的區域開發戰略存在空間錯位。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分析顯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失敗項目25%源于政治干預,其中8%在投資前環節中遭到東道國政治勢力阻撓。戰略動向轉變和政治風險是“一帶一路”地區投資的最大金融風險。
(五)法律風險
海外投資目的國在法律法規內容、法律體系完善程度、執法環境等差異明顯,東道國尤其在基礎設施、貿易投資、稅收等與中國法律法規差異巨大。1、一些地區司法偏頗、執法隨意、法律軟約束,按照正式規則解決爭端難度大,很多協調需要部落首領,人為因素多。僅靠政府外交手段解決爭端,容易陷入各種法律風險。2、不少國家和地區沒有貿易自由化的政策,貿易保護嚴重。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國的進口和出口需要數十個文件,完成出口手續需要數月。3、部分國家針對中國產品頻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印度是“一帶一路”沿線的次區域大國,也是發展中國家中發起反傾銷訴訟最多的國家,由此容易引發聲譽風險。
二、加強金融風險應對和管控
(一)實現多層次地域監管合作
一是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體系。完善國際游資的風險預警體系,對匯率風險、信用風險等設立預警指標,如償還貸款率、延期付款率等。對金融風險進行分類分級綜合管理,針對不同級別的風險制定多層次應急防范措施。二是利用現有的多邊合作機制,加強中國與沿線國家的溝通協調,做到各國監管信息無時差共享和跨區域網絡聯合監管,提升在重大問題上的政策協調和監管一致性。也可以共同成立金融穩定基金,建立金融風險國別援助機制。三是構建現代化的監管機構,由“官僚式”運營方式改變為兼具專業經紀人的運營方式和政府監管的雙層模式。四是利用政策性金融機構規避風險。如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是國家專門為“走出去”企業風險設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承保國家風險和買方風險。國家風險包括買方國家收匯管制、政府征收、國有化和戰爭等;買方風險包括拖欠貨款、拒付貨款及破產等買方信用風險,以及開證行或保兌行風險引起的買方銀行風險。
(二)防范政治風險、法律風險
一是政府部門(如商務部、央行等)應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臺,重點國家和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風險信息,如“一帶一路投資安全指數”,為企業提供海外投資金融風險信息服務和解決方案;利用外交手段同相關國家建立合作關系,提供經濟外交支撐;利用國際法制規則應對風險。二是企業應評估重大投資交易的政治風險;參加包括世界銀行、各地區性國際開發銀行提供的海外投資保險,轉移風險,或通過購買保險和創新性的金融工具規避風險。三是沿線國家在重視各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協調各國的產業限制、勞動保護法、貿易壁壘等,構架普適性法律監管組織和規章,使談判協商等爭端解決機制常態化,保障投資人和母國的利益。
(三)加強企業風險管控機制
一是完善風險管理體系。企業加快建設風險計量與風險評估管理平臺,尤其要加強匯率風險管理。對事關全域的重大項目優先部署;對國家間關系相對穩定、合作意愿強烈、容易達成共識的項目優先考慮;明確國家、地方、城市不同層次的分工,確定不同類型地區的重點任務。二是設立海外投資風險補償基金,提升企業海外投資風險的緩釋能力。三是提供金融支持。中資金融機構可通過融資、結算、保險機制創新,產融結合來解決融資風險;通過并購、完善網點布局等途徑,提高抗風險能力。四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提高競爭力,降低經營風險。
(四)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東亞地區應重點發展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將本地區儲蓄留在本地區。依托亞投行、絲路基金、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等區域性國際金融機構,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更長期資金安排,糾正期限錯配。對華跨境貨物貿易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本地區交易使用本地區貨幣,糾正貨幣錯配。建立各國廣泛參與的金融市場,糾正結構錯配。建立雙邊、多邊、多層次的自由貿易區,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使“一帶一路”各國經濟形成命運共同體,共擔風險。
作者:賀之瑤 單位: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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