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風險資本市場

時間:2022-04-02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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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風險資本市場

[內容摘要]風險資本與風險資本市場存在著相互促進的關系,一個發達活躍的風險資本市場能夠極大地刺激風險的擴張。流入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資本越多,成功上市的企業就越多,風險資本市場的功能發揮就越強,對社會資金的吸引力就越大,由此推動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本文通過對風險資本與風險資本市場的關系分析,來論證我國二板市場的建立。

VentureCapital是指對處于初創期和成長期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或創新企業進行股權融資或近似于股權融資的資本,其特性是以承擔高風險為代價追逐高回報。國內將VentureCapital翻譯為“風險資本”,我國臺灣、香港,以及新加坡等其他華語地區則將其譯為“創業資本”,國內學術界對此存有爭議。但無論是“風險資本”還是“創業資本”,其表達的內涵是相同的,“風險資本”這一名稱已為國內公眾所普遍采用,本文也無妨沿用之。

一、風險資本運作機理

風險資本包括無中介、無組織的私人直接投資資本和有中介、有組織的間接投資資本(如風險投資基金)。風險資本的運作過程分為融資過程、投資過程和退出過程。對于風險投資基金來說,融資過程是風險資本家向機構投資者和富裕家庭或個人籌集資金的過程。這個過程的難易程度取決于風險資本家的個人魅力和社會經濟環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法規,而對于私人直接風險投資來說,融資取決于投資者的自有資金實力及對投資項目的興趣和判斷。投資過程包括三個階段:(1)投資項目的取得和篩選、投資項目的評估、合作協議的簽署。(2)風險資本注入創新企業,注入金額和注入方式根據創新企業成長的不同時期(即種子期、創立期、擴展期、成熟期)來決定。(3)風險資本家參與被投資創新企業的經營管理。回收過程是風險資本運作的最后一站,風險資本出售企業的股份退出企業,收回資金外加豐厚的利潤,以及光輝的業績和成功的口碑,然后進行下一輪的融資和投資。從風險資本的運作機理可以看出,融資是風險資本的起點,投資是風險資本的實質,退出則是一個完整投資周期的終點。

風險資本退出是風險資本規避風險、收回投資并獲取收益的關鍵。風險資本是以資本增值的形式取得投資報酬,不斷循環運動是風險資本的生命力所在。因此,當風險資本伴隨著企業走過最具風險的階段后,必須有出口讓其退出并進入下一個循環。否則,風險資本呆滯,不能增值和滾動發展,更無力投資新項目,風險投資也就失去了意義。風險資本家投資創新企業不以取得該企業的長久控制權為目的,經過若干年,無論創新企業取得成功還是面臨失敗,風險資本都會從創新企業中退出。退出方式根據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外部金融環境而有所不同。常見的為股票上市、股權轉讓或股票回購、破產清算等。其中,股票上市是最佳退出方式,其原因主要有二:

首先,股票上市,特別是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PublicOffering,IPO)為創新企業管理者提供了一個選擇權。它是一個關于企業控制權的買入期權合約,在風險資本家與創新企業管理者簽訂的投資契約中,允許創新企業管理者在達到某種業績目標時,購回風險資本家持有的股票,增加創新企業管理者自己的股權份額。特別是當風險資本家欲將其股權賣給第三者時,買入選擇權允許創新企業管理者以同樣的條件、同樣的價格向風險資本家優先購買。因此,只要事業進展順利,企業剩余控制權的分配就會向有利于創新企業管理者的方向傾斜。否則,當創新企業的經營風險由大到小,而收益由小到大時,風險資本家對創新企業的服務逐漸減少。創新企業管理者承擔了努力的全部成本,如果只能獲得部分回報,他必然會增加在職消費或使企業效益體外循環。所以,此時控制權應向創新企業管理者傾斜。美國的風險資本家一般在首次公開募股后的一年內,減少其對創新企業持股份額約28%,三年之后,只剩下不到12%的風險資本家還持有公司不到5%的股份(賀海虹,1998)。所以,IPO提高了創新企業的市場價值,為企業發展籌集了更多的資金,并增強了原有股份的流動性,使創新企業管理者有更高的熱情和動力去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其次,IPO對風險資本同樣形成激勵。創新企業成功上市一方面使風險資本家獲得了數目可觀的資本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外部投資者衡量風險資本家業績的標準。風險資本家培育企業達到上市的越多,風險資本家今后的融資渠道就越廣,融資成本就越低。因而,風險資本家就越有動力為創新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盡快協助企業走上成功之路。

當創新企業達不到IPO退出條件或不是很成功時,風險資本家可以選擇出售股權的方式收回投資。在這里,風險資本家通過訂立賣出選擇權,保留一定退出資本的渠道。賣出選擇權的好處是允許風險資本家在該企業無法達到一條經營目標時,有機會釋出其所持有的股權。賣出選擇權的運用可以使風險資本家能盡快結束與營運業績不佳公司的關系,使風險資本抽回,重新運用在其他項目中去。此外,賣出選擇權的運用,也可能發生于被投資創新企業營運業績不錯,卻因某些原因無法在短期內上市,而風險資本家因自身需要,必須將其所持有的股權售出。當然,當風險失敗時,風險資本家只能采取破產清算方式退出。這種方法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資額的64%(劉曼紅,1998)。由此可見,風險資本的退出對整個事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二、風險資本市場的特征和功能

風險資本市場是一個與一般資本市場相對應的概念,是資本市場中一個具有較大風險的子市場(王益、許小松,1999)。它是對處于發育成長期的新生高技術企業進行股份融資的市場。按市場的結構和作用可分為風險資本一級市場———私人權益資本市場和風險資本二級市場———小盤股市場。風險資本一級市場包括風險資本的融資和投資。大多數情況下它是一個非公開的市場,股份由買賣雙方在市場上私售私買,市場相對較封閉,信息流通不暢,投資規模較小,但有利于新生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在初始期的融資。因為私人權益資本市場不需要這些小企業具有信用歷史,也不需要它們以自己的資產做抵押,只要這些小企業具有發展潛力。風險資本二級市場包括風險資本退出和創新企業再融資。這個市場與一般資本市場中的股票市場一樣,屬于公共權益資本市場,具有公共權益資本市場的屬性和特征,但由于服務的對象是高新技術創新企業,因而在運作和監管上又與公共權益資本市場不同。風險資本市場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不可分割的整體。一級市場是二級市場存在的基礎。創新企業在一級市場的發育狀況決定了二級市場的前途;二級市場是一級市場擴張的前提,二級市場為風險資本提供退出渠道,實現其投入———退出———再投入的資本有效循環,為創新企業提供進一步的資金融通,培育創新企業迅速成熟至進入一般資本市場。所以說,風險資本二級市場是連接風險資本一級市場和一般資本市場的橋梁。

風險資本市場存在著比一般資本市場更高的風險,這種風險來自于市場主體———高新技術創新企業。由于處于發育成長期創新企業自身的不成熟性和不穩定性及較低的信息透明度,會使投資者在投資決策和管理上存在較大的盲目性,增加市場風險。而一般資本市場的風險來源于市場衍生產品運作的復雜性和市場對風險的放大作用。因此,風險資本市場有著與一般資本市場不同的特征,表現在:

1投資主體不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資主體是社會公眾和各類機構投資者;風險資本市場的投資主體是有相當資金實力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2市場主體不同。一般資本市場的主體是發育成熟的大公司;而風險資本市場的主體是處于發育成長期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

3投資對象不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資對象是具有經營穩定性和贏利性且風險相對較小的傳統產業;風險資本的投資對象是新興的,具有增長潛力,同時存在較高風險的高新技術產業。

4投資方式不同。一般資本市場的投入主要是一次性的,投資周期較短,股份流動性較強,而風險資本市場則根據企業不同成長期對資金的需求,分次、多階段的進行投資,投資周期一般在3~7年,股份流動性較差。

5投資收獲方式不同。在一般資本市場,投資者主要通過分紅派息和股份增殖實現投資收獲;在風險資本市場,投資者不以獲取企業股息紅利為目的,而是通過風險資本退出時的股份增殖作為投資回報。

6上市標準和監管理念不同。一般資本市場上市標準較高,注重企業的經營規模和經營業績;風險資本市場上市標準較低,對企業的經營規模要求不高,注重企業的經營活躍性和發展潛力。一般資本市場強調信息透明,重視對投資者的保護;風險資本市場強調在充分信息披露基礎上的投資者自我保護。

盡管風險資本市場與一般資本市場相比有著不同的特征,但是,在市場功能的發揮方面與一般資本市場相似。即具有:(1)融資功能。風險資本為創新企業提供急需的資金,保證創業對資金的連續性。(2)資源配置功能。風險資本市場存在著強大的評價、選擇和監督機制,高新技術的經濟價值通過市場得以公正的評價和確認,以實現優勝劣汰,提高資源配置效率。(3)產權流動功能。從現資理論角度看,如果一種資產不具有流動性,那么,無論其潛在回報率有多高,它都不具有優先投資價值。風險資本市場為創新企業的產權流動和重組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轉換機制和靈活多樣的并購方法,促進創新企業資產優化組合,并使資產具有了較充分的流動性和投資價值。(4)風險定價功能。風險定價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未來收益與風險的一種函數關系。投資者可以參照風險資本市場提供的各種資產價格,根據個人風險偏好和個人未來預期進行投資選擇。風險資本市場正是通過這一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中發揮作用的。

三、對我國建立二板市場的設想

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資本市場的培育。對于風險資本來講,風險資本一級市場好比是“進口”,風險資本二級市場就是“出口”。有進有出,市場才具有流動性和吸引力,才成其為一個完整的市場。我國風險投資之所以十年來沒有取得大的發展,除了一級市場資金制約之外,更重要的一點是風險資本沒有“出口”,能買不能賣,能進不能出,使風險投資功能喪失。因此,在我國,解決風險資本的“出口”問題,即建立風險資本二級市場或稱二板市場顯得尤為重要。

關于二板市場的爭論集中在兩個方面:(1)建不建國內二板市場?(2)二板市場的模式應是什么樣?關于第一個問題。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對高新技術創新企業投資一方面風險大,另一方面投入的資金又存在較大的停滯性,所以,為滿足投資者易于套現的需要,早日開通二板市場,解除投資者的后顧之憂,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涉足高科技風險投資領域。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已先后開辟了二板市場,如韓國、印度等。所以,我國也應盡快開辟二板市場。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現階段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機制尚不完善,目前的主板市場投機性過強,大量短線游資的沖擊已使股市風險加大,而二板市場的風險比主板市場更大,能否實現有效的外部監管值得懷疑,二板市場未必是風險投資的靈丹妙藥。本文認為,從風險資本的運作機理和風險資本一、二級市場的關系分析中,我們可以肯定二板市場要開通,這是大勢所趨,也是發展整個風險投資業的核心所在。但是,在發展步驟上應確定近、中長期目標。

近期目標:限于各方面條件不成熟,不宜立即新建二板市場。在當前的市場條件下,國家應放寬對高新技術企業上市的條件,對于直接上市較為困難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應鼓勵上市公司進行收購,一些具有一定實力但上市困難的高新技術企業可通過買殼上市來實現資本退出。目前以協議收購國家股、法人股的方式實現買殼上市較為普遍,即風險投資公司培育具有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銀行挖掘殼資源,二者通力合作,促使高新技術企業買殼間接上市。上市后,高新技術企業注入自己的優質資產,使股票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然后風險投資公司通過有償轉讓國家股或法人股,實現退出戰略并獲得一定的投資回報。但由于國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協議轉讓價較低,高新技術企業的資產價值被低估,風險投資的回報率不高。因此,可以將各地原有的證券自動報價系統的設備和網絡進行改造利用,建立區域性的場外交易市場,解決因地域問題而出現投資者與受資者的信息不對稱,同時由于場外交易市場的交易價格、費用較低,便于吸引當地的投資者對企業的投資和監管,促使高新技術創新企業盡快達到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避免直接進入二板市場可能引發的風險。

中長期目標:香港創業板(股票第二板)市場經過十年的醞釀,已于今年11月25日開始運作。與主板市場相比,香港創業板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較寬松。如對上市公司的盈利無要求,只需有兩年“活躍業務活動”記錄,上市后的最低公眾持股數不低于3000萬港幣或總股本的10%(二者取其高),但在市場透明度方面實行更全面、更詳細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詳細的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經營狀況、投資狀況、內部管理、技術與市場前景以及潛在的風險,并定期公布財務季度報表、中期報表和年終報表,及時披露影響股價波動的敏感資料,使投資者能夠最充分地得到最真實的信息,防止少數人黑箱作業、操縱市場。由于香港創業板沒有對上市企業作區域限制,這為我國內地中小高新企業海外融資開辟了新的渠道。國家應積極鼓勵和培育國內中小高新企業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學習和借鑒香港風險板市場的經驗,加快國內市場機制的建立,加快風險投資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積極培育機構投資者,最終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第二板市場。

關于二板市場運作模式,國際上通常有兩種:非獨立的附屬市場模式和獨立的市場模式。非獨立的附屬市場模式是二板市場作為主板市場的補充,與主板市場組合在一起共同運作,擁有共同的組織管理體系和交易體系,甚至采取相同的監管標準,所不同的是上市標準的差別,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獨立市場模式,是指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各自獨立運作,擁有獨立的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并采用不同的上市標準,如美國的NASDAQ、日本的OTC交易市場等。國內對于市場運作模式同樣存在爭論。一種觀點認為應選擇非獨立的市場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現有主板市場的組織體系和監管體系,避免資源浪費。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以美國NASDAQ市場為代表的獨立市場模式是世界公認的二板市場的成功典范。NASDAQ市場無論在交易制度、組織管理方式、市場監管等方面都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學習借鑒素材。“要學就學最好的”,NASDAQ應成為我國二板市場的樣板。本文同意后一種觀點,理由有二:一是我國目前的主板市場監管機制不完善、上市公司運作不規范,存在較多問題,而高新技術創新企業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將增大監管的難度,加大主板市場的風險,進而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不利于主板市場的規范和發展。二是由于二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市場對投資者設置了較高的門檻(即有能力對公司的業務情況以及所涉及風險作出透徹客觀評價的投資者)。市場對投資者每筆交易額最低標準進行限定,限制散戶投資者進入二板市場。我國滬深股市投資者中80%為中小散戶,這與二板市場所要求的應以專業機構和富有的個人且具備投資技巧和主動承擔風險的投資者不相符合。以現有的市場管理水平,一旦有人利用創新企業存在的高風險為題大肆炒做,很難保證市場運作“公平、公開、公正”,極易出現股價的巨幅波動,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進而影響滬深股市的健康發展。所以,獨立的市場運作模式應是我國二板市場的首選。

二板市場的設計牽涉面廣,包括對潛在上市資源和投資者的市場調查,上市標準和上市費用的確定,市場法規和交易制度的設計,監管系統和機構的設置等。而設計目標中最重要的是既要保證市場有較好的流動性,又要防止過度投機,市場波動過大。因此,對二板市場的設立必須細心策劃,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