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金融發展途徑探析

時間:2022-09-05 02: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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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金融發展途徑探析

摘要:縱觀推動經濟發展的諸多因素,金融無疑是推動其迅速發展的核心力量。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金融經歷了四個階段,它們各具特色,時間長短不一。作為一個特殊重要的金融服務類別,梳理農村金融的發展路徑及其對農村經濟的支持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農村金融只有緊跟時展步伐,以農村經濟發展為最終目標,不斷進行政策改革和制度建設,實現整體質量提升和效益增長,才是未來農村金融的發展方向和路徑選擇。

關鍵詞:農村金融;發展路徑;制度

中國經濟發展速度非常快,已經是不可改變的事實。2016年,中國GDP總量達74.4萬億人民幣,在世界上已遠超日本,緊跟美國的腳步,成為世界上第二個GDP總量超過10萬億美元的國家。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后,經濟發展成就令世人矚目,堪稱增長奇跡,但中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與速度卻令人擔憂。從工業化進程來看,不僅發展水平明顯滯后,而且發展結構不合理,已經成為制約中國夢順利實現的重要因素。需要指出的是,農村金融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可逾越的關鍵問題,已成為促進其迅速發展和改進提升的主導性因素。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討中國農村金融的發展路徑,科學分析其在中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從而正確制定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政策。農業在中國具有非常悠久的歷史,并在長期發展中,形成了高度發達的農耕文明,農業成為中國經濟的基礎,農村人口一直占中國人口的主體。經歷多年工業化和城鎮化之后,這一局面才有所改變,但從整體上仍然占據著半壁江山。截止2016年末,中國總人口約為14.2億,其中農村在籍人口約為8.8億,大約占61.97%,農村常住人口約為5.9億,大約占41.54%。再來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情況和差距。2016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增長率為7.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率為5.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增長率為8.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率為6.2%。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差達2.72,也就是說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僅為城鎮居民的1/3,由此可見,中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之間收入的巨大差距,已經成為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不平衡的主要標志。這種狀況已經引起了學界重視,經過充分調查,這種差距肇始于改革開放初期,至今已有40多年,并且在2002年突破并長期維持在3倍左右,雖然近幾年有所下降,但并不明顯。在這樣局勢下,發展農村經濟無疑是當前中國最主要的工作任務和基本目標。鑒于此,從農村金融著手,探討其發展路徑,進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人均收入,改善城鄉居民不合理的收入差距,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國農村金融的發展路徑體現了鮮明的階段性和特征性。新中國成立后,實行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從而使農村金融也帶有較強的計劃經濟色彩,顯示了高度的單一性和依附性,雖然對當時中國農村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計劃性較強且單一,從而嚴重束縛了農村金融的多元化發展。1978年之后,伴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中國農村金融迎來新的發展階段,開始變得獨立和活躍,并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多元化的競爭格局。縱觀其發展歷程,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979——1984年,中國農村金融的調整恢復期。中國農業銀行作為新中國第一家專門銀行,于1979年正式成立,專門從事農村經濟發展相關的金融業務。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再加之其較強的官辦性質,導致中國農業銀行在實際運行中仍存在計劃單一、政策死板等現象,不能及時回應市場需要,難以對市場進行有效調節。與此同時,中國農業銀行直接領導的農村信用社,在實際運行和業務操作層面,也出現了較多問題,如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不切實際地開展業務和嚴重虧損等問題。為扭轉這種局面,開始思考轉變農村金融發展思路,先從改變管理體制和隸屬關系上做起,并逐步總結經驗和探索發展道路,直到1984年,才明確了農村信用社的發展路徑,即在中國農業銀行的統一領導之下,實行獨立核算經營和自負盈虧管理,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文件和政策,從而使農村信用社走上了迅速發展道路,逐步擴大規模和實行層級發展,先后建立了縣聯社1136家,無論是機構建設還是業務發展,均有較好的成效。[3]1985——1995年,中國農村金融的快速發展期。由于推行商品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經濟開始迅速發展和提升,國民生產總值和人民收入均有大幅度地提高。由于農村經濟開始活躍和市場需要,農村金融開始迅速發展并走向多元。如為拓寬存款和匯款渠道,1986年,郵政儲蓄業務在全國范圍開展起來,這是在原有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第三種模式,這不僅是業務范圍的突破,更是農村金融走向多元發展的重要體現。同時由于農村經濟活躍,對發展資金有了更多更便捷的要求,如農村金融組織融資困難和資金短缺,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一些非正規金融組織應運而生了,主要以農業合作基金會為代表。為了適應和解決農村金融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經過恢復調整之后,農村信用社已經明確了發展路徑和管理體制,如在民主管理、業務管理、組織建設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深化改革,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群眾性合作金融組織為發展目標。從而極大促進了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截止1995年底,農村信用社實現了跨越式增長,總數已經達到了50219個,縣級聯社已經基本實現業務全國覆蓋。不僅如此,為了實現多元化發展,還打破原有的統收統支的供給制格局,鼓勵各專業銀行之間進行競爭。經過不斷調整和一系列相關政策刺激,農村金融領域迎來了多項融資渠道,出現了“中國銀行上岸,農業銀行進城,工商銀行下鄉,建設銀行進廠”的競爭格局。在此背景下,許多商業銀行相繼建立,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交通銀行的重新組建。綜上所述,中國農村金融在10年間快速發展,達到了一個較高的水平。1996——2005年,中國農村金融的改革期。經過10余年的快速發展,中國農村金融無論是服務覆蓋范圍還是整體效益,都取得了較大的提升。但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需要調整,以促進其實現進一步發展和整體提升。首先從隸屬關系和體制上進行改革,1996年,國家頒布了《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旨在把農村信用社建設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以自愿入股、民主管理和服務社員為原則,改變其管理體制,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為了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的持續深入進行,1998年,國家頒布了《關于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改革方案》,旨在推動其加速商業化,同時提高運行效率和縮減經營費用。這個改革方案出臺3年后,取得了明顯成效,國有商業銀行撤并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44000多個。一時間,除農業銀行之外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金融領域幾乎銷聲匿跡,如此大規模地撤并,無疑會在短時間內對農村金融產生巨大沖擊,造成農村金融失衡和短缺。但從國民經濟戰略性結構調整和農村金融轉型升級來看,無疑具有變革性意義。為了進一步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和轉型,開始從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上對農村信用社進行改革,2003年,國家提出了“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這標志農村金融改革不再著眼于數量、成本效益等功能性設計,而是向產權和機制等領域推進,這是首次觸及產權問題的金融改革。這對農村信用社的功能完善、可持續發展和業務拓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2006年至今,中國農村金融的創新時期。經過了近30年的發展,中國農村金融在實現發展和改革的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管理體制和隸屬關系上,農村金融組織在實際運行中出現了政府集權、管理混亂和服務錯位等問題。第二,在資金使用上,由于農村金融機構進行商業化改革之后,新的利率結構扭曲和改變了農村地區資金外流,已經不適合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第三,在經營管理上,農村金融市場存在缺乏抵押物、信息不對稱、物質性成本與風險和非生產性借貸占比高等特點,這就導致了農村難以實現和運行較為成熟的城市商業金融模式。綜上所述,出現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國農村經濟基礎相對薄弱、基層政府功能缺失、信用體系匱乏和法制環境殘缺。在中國進入工業化中后期的發展階段,已經具有工業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能力,實施以工補農、以城市促鄉村的時機已經成熟和來臨,有必要建立起政府干預和指導下的反哺農業的金融體系。2006年,國家頒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的若干意見》,這是針對農村金融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開始著手對農村金融體制做出重要改革創新。具體措施為允許產業資本、民間資本和境外銀行資本到農村地區新設、收購和投資以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和村鎮銀行為主的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這標志著以農村為發展導向的、適合農村發展的微型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建設進入了全新實驗階段。

2007年,為了確保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正常合理運行,中國銀監會又專門出臺了《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性文件。為了進一步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拓展和完善,2010年,中央財政部印發了《中央財政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不難看出,這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建立和發展,具有較大的創新性和開拓性。它們既為農村非正規金融創造了合法化出路,又增強了正規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參與度。無疑為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方案,還為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性和穩定性做出了重要貢獻。[4]這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立足于農村、服務于農村、發展于農村為導向,不僅增強了自身發展的適應性和安全性。在實際運行中通過多種方式機動靈活地服務農村金融市場,主要體現在創新產品、簡化流程和利率靈活調整等方面的措施上,不僅有效增加了農村金融市場的供給,還對農村金融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需要指出的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體系建設絕不是一步到位的發展,雖然可以有效提升農村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和解決其長期存在的供求矛盾,但在進一步發展中也會出現各種不足和缺陷,必須審慎地思考和對待。如隨著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村金融機構在服務和支持“三農”方面,就會出現目標定位與政策初衷有所背離且覆蓋面不足,資金實力偏弱,配套支持政策與金融環境尚待健全,金融產品與服務顯得單一等問題。鑒于此,還需全方面考慮農村金融機構在發展中遇到的新問題,應該注意其逐利性,適當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從制度上消除農村金融系統資金“逃離”動機,促使農村資金在內部構成良性循環,甚至吸引城鎮資金流入,以促進農村金融創新發展。綜上所述,中國農村金融在發展過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與創新措施,不僅符合農村經濟發展需求,還順應歷史發展規律,有力地促進了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展望未來,中國農村金融應不斷改革和創新,深入貫徹和執行以農村經濟發展為目標,逐漸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金融體制。縱觀和回顧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歷程,自改革開放至今,已歷經近40年探索和創新,在管理體制、發展模式等諸多領域取得突破性進步,如中國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指向性、功能完善性、多元性、發展穩定性、風險控制性等。對于中國農村經濟發展而言,自1995年至今,堪稱是卓有成效的20年,這期間中國金融在改革和創新方面取得諸多成就,積累了經驗,促進了中國農村的快速發展和整體質量提升。同時也應看到,這是相較于前20年所言,距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的農村金融還有差距,需要從多方面改進和創新,如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功能,充分尊重市場自行調節;建立農村金融激勵與扶持政策,根本上預防農村資金“逃逸”傾向;提升從業人員綜合素養,面向農民大力宣揚安全借貸、誠信借貸意識。從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路徑來看,其體制建設和發展模式構建是一個動態過程,需要植根于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實際,對其進行不斷完善和改進調整,才能發現和解決實際中存在的問題,從而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之“農村夢”的實現提供持續充足的金融支持。

作者:楊凱倫 單位: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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