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化金融制度研究
時間:2022-11-28 1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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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開放以來,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促進了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民經濟的增長和農業現代化的發展,但是在我國家庭土地均包制度下,小農經濟因為規模小、耕地零碎、科技創新貢獻率低、先進生產方式難以推廣、農業生產抗風險弱等原因,造成農民收益低下,甚至有“種田一年不如打工一月”的說法??v觀發達國家歷史,農業兼業化、老齡化、非農化是一個必然趨勢。單靠傳統增產增收的唯生產力思維,不足以推動我國農業產業化的發展,今天我國到了農業轉向的關鍵時期,能否創新金融制度,不僅決定著我國能否徹底解決“三農問題”的潛在危機,更決定了我國能否一舉實現向現代農業大國的轉型。
關鍵詞:農業;農業產業化;金融制度;創新;農民
中國農業產業化所面臨的根本問題是現有“大包干”體制下,我國農業單一家庭單位生產模式無力與國際農業大國競爭,國外農產品嚴重沖擊了我國農業生產者。以大豆為例,美國大豆出油率高、品質好、成本低,而我國人均耕地少,大豆單產量低,糧食安全和經濟效益的雙重考慮讓我國不得不嚴重依賴美國大豆,中美之間每年有3000多萬噸的大豆貿易,貿易額在120到140億美元,相當于今年川普政府對華懲罰性關稅貿易總額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我國農業單一農產品需求量過大,可替代低是嚴重依賴美國大豆的原因。要改變這種現狀必須推動農業產業化,而縱觀各國經驗,農業產業化的第一步不是技術革新,而是金融制度創新,過去我國農業產業化總是犯一個錯誤,唯生產力思想嚴重,總想從技術層面靠提高單產解決問題。本文參考國外發達國家經驗,結合我國農業發展實際,提出了當前我國農業轉型關鍵時期如何進行金融制度創新的問題。
一、我國農業產業化轉型面臨的問題
(一)缺乏對國內農產品的保護,政府扶植不夠。由于人多地少,自1984年以來,日本始終保持世界第一大農產品純進口國地位,我國和日本類似,玉米大豆等農產品都嚴重依賴進口。但是我國缺乏對國內農產品的保護,任由國外農產品沖擊我國農業市場,很少有針對農產品的直接補貼。任何工業化必然要沖擊農業經濟,即使加入TPP日本依然是世界上農業保護程度最高的國家,缺乏對農產品的保護農民生產和改良農業積極性就會下降,農產品品質就會下降。2018年3月25日,由于受到中美貿易戰的影響,黑龍江省出臺每畝新產大豆補貼300元,玉米補貼150元的政策,這是一項好政策,有利于保護國內大宗農產品,但是缺乏金融系統性的臨時政策會造成原材料的上漲??傮w來說,我國并沒有完善的稅收、保險和直接支付的金融手段來促進農業產業化。(二)農村老齡化、兼業化和非農化。農村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流失是農業產業化發展中的一個必然現象,以日本為例,1945到1990年代,日本農業從業勞動力下降了約65%,但農戶數只降低了約32%。1945年以后日本兼業化率為50%,主要在農業內部從事第一兼業,1970年,超過80%的農戶從事兼業,1989年兼業率超過85%,其中第二兼業比重大幅上升,超過80%從事非農第二兼業。在美國65歲以上農業從業者多于35歲以下,平均年齡大約5年上升一歲,老齡化和兼業化促進了美國農場的大規模合并。我國有六億多農業人口,農業從業勞動力大約在2.5億在3億之間,農民工進城帶來的最大問題是農村“三留”人員,因為各方統計的依據和標準不同,我國農村留守人員到底有多少至今還存在爭議,比較普遍認同的是我國有6000萬左右留守兒童,5000萬留守婦女和5000左右的留守老人。根據最新公布的全國第三次農業人口普查報告,“在農業生產經營人員中,年齡35歲及以下的6023萬人,年齡在36至54歲之間的14848萬人,年齡55歲及以上的10551萬人?!保?]從這個數據可以看出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只有6000萬,而55歲以上的老年勞動力是一億人,而實際上,大部分農業勞動都是50歲以上的勞動力在做。該統計數據顯示從事農業產業的只有1.2%在是大專以上學歷,91.7%的人是初中以下,而其實他們當中多數人雖然填寫的是初中、小學學歷,實際上多數人并沒有完成小學和初中的全部課程,因為我國的統計數據還不夠嚴謹,并沒有精確到小學幾年級。根據最新統計數據,在3.14億農業人口中,不到1300萬人從事農業規模生產(包括雇傭人員),而其中67.7%的人從事種植業,農業產業化的水平非常低。從日本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出,農業人口老齡化、兼業化、非農化是一個大趨勢。而所謂從留守兒童中發展農業人口后備軍的想法根本就是錯的,因為靠人口數量的傳統“種地思維”根本不可能無法實現農業產業化。換言之,農業產業化的中心并不是“20年后誰來種地”的問題,而是如何培養現有農業人口以推動農業產業化的問題。(三)農村金融體系缺失。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缺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缺乏外部資金支持,另一個自主資金籌集能力不足。外部資金方面:由于農民經營風險大,償付能力弱,土地抵押權受限,無論是商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都不愿意貸款給農民。農村信用社支農力度不夠,郵政儲蓄吸收存款卻不愿用于農業,小貸公司也不愿意支持風險高收益低的農業。同時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金融信用環境普遍較差,多數農民信用較好卻因為保守觀念不愿意貸款,而少數樂于貸款者卻存在較為嚴重的信用風險。尤其是缺乏監管的農村金融環境,有人利用國家優惠政策套取貸款,挪用甚至騙取國家給農業產業化的扶植資金。自主籌資方面:我國農村民間融資行為因為利率高于商業銀行而不受到法律保護;農村不但獨立建立農業合作組織的能力,而且缺乏對資金的監督能力;政府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缺乏財政支持,而利用合作社套取國家資金的現象普遍存在。
二、日本、美國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的經驗
(一)日本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日本國土還沒到38萬平方公里,而人口曾經排名世界第五,土地稀缺,水田和旱田分別占約55%和45%左右比例,耕地灌溉率僅為5%左右,森林覆蓋率高達67%,依靠政府的金融支持和貿易保護,日本迅速實現了農業產業化。1961年的《農業基本法》對農業產業化予以支持,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補貼,大工程完全政府出資,中小工程補貼程度不同,對土壤改良、農業開發、耕地水旱改作等方面補貼。農協等合作機構購買的農具和設備政府給予50%左右的補貼;對合作社的設施農業和養殖場等給予40%左右的補貼;對合作社果園等種植產業給予適當不同程度的補貼。建設保險基金,比如建立“稻作安定經營基金”,農戶出稻作基準價格2%的資金,政府出6%,該保險政策類似于世界貿易組織的“綠箱政策”。日本農業保險內容包羅萬象,從農作物、農具、家畜家禽到房屋的一切農業項目,幾乎所有的農業項目均在被保險的范圍,保險業務均由政府補貼。日本政府將農業科研投入放在第一位,重點用財政支持補貼,免費向農民推廣。日本的農業信貸政以利息補貼為主[2],國家財政補貼農民的優惠利息,并利用農協吸收農戶存款,發放各種農業補助和長期低息貸款。信用事業和保險事業是農協的兩大事業部(另外兩個是銷售事業和購買事業),推行農業產業化以來,保險事業部和信用事業部的業績持續增長,而購買事業和銷售事業卻出現了下降。日本制度貸款主要有三種:商業銀行貸款,由政府擔保;農協吸存資金,財政發放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同樣政府債務擔保;國家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業補貼。農業信貸解決了小農戶購買農業機械和生產資料時的困境。今天中國和日本面臨一樣的環境,所以可以建立合作社,從合作社貸款購買農具、化肥、機器、種子、農藥,克服零散生產的弱勢地位。日本農業金融系統包括兩部分,一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執行政府農業產業化政策的部門),另一個是基層農協金融部(面向農戶、自負盈虧)、縣信用農協聯合會(協調統籌全縣信貸資金)、全國農林中央金庫(統籌農協資金、調節政府和其他金融機構信貸)。政府不但給這些金融機構利息補貼,還給予免稅支持,對利率、資本充足率予以優惠,信用保險上財政和農協出資比例是1:2,并且建立了一系列征信措施,保障信用安全。(二)美國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美國農業協會和日本不同,無論是經濟上還是政治上都是嚴格獨立于政府,主要包括供銷社、信貸社和服務社三類。政府對農業采用高額補貼政策,給予稅收豁免權,并且給信貸社發放優惠貸款利率,最早是以土地抵押。美國農業產業化的繁榮應該最早歸功于1826年的《宅地法》,該法律確保農民創辦農場的基礎權利,后來《亞當斯法》到《農業調整法》等一系列法案都是用公共財政促進對農業投入和補貼。美國農業信貸項目包括產權和經營權貸款,前者幫助農民改良土地、擴建農場、建造農業設施等等,貸款直接金額不得超過30萬美元,還款期最長40年,但農家信貸管理局可以額外幫助提供同等額度的擔保貸款。經營貸款用于購買各種生產資料和經營設備,直接貸款金額不能超過10萬美元,還款期7年,但農家信貸管理局可以提供20萬的擔保貸款。美國重點以土地為抵押進行擔保貸款,農具、農機、農產品都可以作為貸款抵押物。美國農民以自由結社見長,以企業家方式經營,以合作社利潤留成方式進行融資,社員自己出資募集原始資金,根據股份進行分紅,因為美國對非營利性組織免稅,因此合作社可以獲得一定的市場優勢,給融資帶來更大的方便。這種不以政府主導的融資方式好處在于以市場為導向,以利潤為中心,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運營效率,避免了日本農協政府干預過多,效率低下的問題。目前在我國農村推動產業化經營的一般都是地方企業為主,而目前農業合作社普遍缺乏效率,因此,參照美國模式,明細股權,按利潤分配也有一定的意義。
三、我國農業產業化金融模式創新的建議
(一)完善法律支持土地流轉,農業開發和資源利用。1.農業金融相關立法。土地關系決定產業化結構,參考日本《農地法》的經驗逐步開放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限制,為土地租賃和流轉限制松綁。建立農業委員會監督機構,限制農民不合法的土地買賣和使用,保護土地等農業資源,并且對食品安全進行檢測和控制。農業立法應注重農產品價格支持和穩定,著眼于供求關系,制定農產品貿易援助方面的法律,立足于擴大出口,對農產品小額信貸公司立法監管,以穩定供求協助銷售。農業調整方面立法:制定靈活的價格支持政策,農產品嚴重價格下跌時,直接補貼農民,減少種植面積。資助農民用剩余農產品進行工業生產,可以用海關收入等資金支持出口,并且配合進口限額管理措施。對于比如戰爭等特殊需要給予農產品價格支持。農業補貼方面,對促進農業產業化的創業、環保、植樹造林等方面進行立法。農業保險立法和農業災害救助立法結合,確保在大面積疫情爆發時農民能得到補償。2.稅收補貼立法。嚴格來說稅收政策和投入支持屬于財政政策,但是農業產業化必須有財政的強力支持,尤其是像中國這樣農業嚴重依賴于政府主導的國家。因此國稅體系必須進行系統改革。我國已經免除農業稅,但是農業產業化過程中一定產生各種經營稅,應該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額,并且給予補貼,在農產品市場工作于求的時候,可以適當提高稅額,控制生產。(二)政府要以財政手段支持農業產業化金融。政府向農業投資確保農業資金充裕,以財政資金建立農業產業專項貸款,比如農林牧漁貸款用于興修水利購買農業設備,農業改良貸款用于合作社部門建立、農業實施開發和新模式技術推廣,農業技術貸款用于購買設備、培育品種、推進機械化。政府長期貸款要堅持低利率原則,優惠貸款利率由政府補貼。貸款項目要擴大到農產業化的各個方面,比如生態保護、垃圾處理、資源回收、農村循環經濟,以及農業從業人員住房、租房貸款等等。國家應該支持國有科研單位、民間農業機構和大學農業院所進行農業產業化科學研究,并且免費向農戶推廣農業生產方面的信息。鑒于農產品季節性波動,政府可以購買一部分農產品儲藏,或者支付農民儲備費用,避免收獲季節集中上市造成價格下跌。在農產品市場過剩時,政府可以通過購買農民剩余農產品的方式援助發展中國家,或者加工成食品、飼料銷售。國家財政資金重點建設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技術革新和農業改造項目,將農業經營項目的貸款留給地方金融機構,明確分工,確保大型基礎項目落實到位。而生產資料的購買,經營活動的資金都由地方農業貸款機構和合作社共同主導。(三)建立合作社金融機構促進農村商業貸款。1.給民間借貸法律保護,發展合作金融。適度開放民間借貸,提高利率,給予民間借貸合法性,并且強化監管,落實用途。充分利用民間建立金融合作組織,并且通過引入保險政策的方式吸引農民參加,將農村傳統借貸的資金引入到合作金融領域當中。2.鼓勵多元化籌資渠道。鼓勵農民自由組建合作社籌資,并且按照股權分配利潤,農業合作社進行企業化管理,但給予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單靠財政支持,村民不參與入股,會造成效率低下甚至國有資產流失,因此應該鼓勵村民入股,通過發行債券和股票集資,并且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3.建立農業現代化專門融資機構??梢杂烧鲗?,農行牽頭,信用社和郵政等部門參與,以地方合作社為主體,建立一個專門的農業貸款機構。擴大貸款抵押項目,可以以土地、房屋、農場、農產品或者加工廠抵押的方式,擴大貸款范圍,制定農業產業化貸款項目標準。對于農業經營的小額貸款,簡化審批程序,(四)強化監管,確保??顚S谩N覈r業產業化金融發展最大的問題就是農業金融項目專項貸款落實不到位,比如利用三戶聯保騙取資金,甚至利用合作社優惠政策套取資金,所以必須要強化監管機制,加強對信貸部門的監督。農村合作社可以自己建立監管部門,對當地農業信貸進行監督。同時在農村建立征信系統,強化農業貸款黑名單管理。
任何國家農業產業化都要先以財政支持發展農業科研事業、革新農業技術,免費推廣給農民,并且對農業規?;a予以稅收補貼、直接補貼和政策補貼,并且給予優惠貸款利率。推進我國農業產業化必須要建立農業合作組織,針對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組織套取資金的現狀,本文建議農業合作社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政府出資,生產資料購買可以土地承包權入股,而經營投資可以向合作社貸款,也可以自己投資入股,以股份劃分合作社權益,利用社員股東大會對農村信貸和合作社經營進行監督。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五號).
[2]楊生勝.王曉峰.日本對農業的扶持政策[J].農業經濟.1997(3):48.
[3]翟敏,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路徑探尋[J],農業經濟,2013,(3):37-39.
[4]莊慶德,宋國卿.日本集約農業的模式與啟示[J].世界農業,2004,4:34-36.
[5]程恩江、劉西川、張建倫等,農業合作社融資與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發展[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4.
作者:劉美辰 單位:民辦四川天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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