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力綠色低碳發展研究

時間:2022-02-15 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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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力綠色低碳發展研究

金融助力綠色低碳發展,對于我國實現“30·60”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調研發現,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處于初始階段,存在一些現實問題,本文結合發達國家和先進省份的經驗,提出了五點建議,一是要充分認識綠色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結構轉型的重要意義,二是要加快綠色金融數字化建設力度,三是政府部門需提供相應的財政貼息,四是相關部門應加強政策引導,五是應拓寬綠色金融產品領域。

一、金融助力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全球城鎮化進程進一步加快,二氧化碳排放量日趨增多,全球因能源消耗、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氣候異常現象日益嚴重。2020年9月,中國在聯合國大會上向世界莊嚴宣布,要達到“30·60”目標,將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完成碳中和目標。碳達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再增長,達到峰值后逐步下降;碳中和是指溫室氣體總排放量能通過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形式進行抵消,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2021年,綠色低碳發展首次寫入我國政府工作報告。因此,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科學運用綠色金融助力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于改善我國甚至全球的人居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實現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完成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從總量上看,中國是全球碳排放大國,占全球碳排放總額的28.8%。但是中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只有30年。2021年10月24日,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了主要目標:到202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這意味著,在未來幾十年實體經濟需要進行一場持久且深入的“去碳化”轉型。而金融作為實體經濟的血脈,如何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綠色低碳發展?金融面臨的環境風險有哪些?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二、金融助力綠色低碳發展的現狀

綠色金融的定義是為助力改善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節約資源等經濟活動所提供的金融服務。具體主要體現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領域。近年來,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績。綠色信貸方面,截止2020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11.95萬億元,規模位居全球第一,同比增速為16.9%。2020年新增1.73萬億元,占信貸總規模的比例為6.88%,較2019年末提升了0.23個百分點。分行業看,我國綠色信貸主要投向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綠色貸款的比重為30.3%;其次是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占綠色貸款的比重為29.4%。綠色債券方面,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對于綠色產業的支持力度仍保持高位。截止2020年末,我國境內外綠色債券的累計發行量居全球第二位,當年發行2786.6億元,累計發行11313.7億元。我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發展迅猛,處于全球前列,但綠色金融助力碳達峰碳中和仍有較大上升空間。一是分類別看,綠色金融發展不全面。當前,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占我國綠色金融總量的比重達到了97%,而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僅占3%,綠色基金、綠色股權融資、綠色證券融資均具有較大的增長潛力。二是分地域看,綠色金融在全國各地市發展不均衡。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仍然是沿海城市和部分省會城市發展較快,三四線城市發展進程緩慢。三是分主體看,綠色金融主要集中在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綠色金融在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占比較少。如岳陽轄內法人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品種較為單一,僅為綠色信貸業務,未涉及綠色債券、綠色信托。且綠色信貸業務規模較小,截止2021年9月末,岳陽轄內法人金融機構綠色貸款余額為1.4億元,占法人各項貸款總額的0.34%。

三、當前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多數企業低碳轉型觀望情緒較濃,融資需求不足

實地調研了解到,由于碳減排壓力尚未分解壓實、擔心政策不確定性增加試錯成本等原因,多數企業低碳轉型觀望情緒較為濃厚。根據發放的100戶企業問卷調查結果顯示,62%的企業對綠色低碳轉型處于觀望中,打算等相關政策出臺后,再開始規劃;20%的企業打算從項目開始試點,逐步嘗試;11%的企業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制作碳中和方案;7%的企業表示已有成熟的總體方案,正全面推進。當被問及貴企業低碳轉型項目除自有資金外,是否有對外融資需求?78%的企業表示無碳減排融資需求。當被問及自成立以來,貴企業在碳減排項目上,是否獲得過銀行貸款?近87%的企業表示從未申請過碳減排項目貸款;9%的企業表示第一次申請,還在審批中;2%的企業選擇已獲得;2%的企業表示申請過,但從未獲得。

(二)部分金融機構綠色發展意識不強,金融供給不足

一是金融機構支持綠色低碳意識不足。部分金融機構尚未建立綠色金融管理機制,據調查,轄內33.3%的法人銀行綠色信貸余額仍然為0。二是支持力度不大。部分銀行提供的綠色貸款申請周期、貸款額度、審貸流程與其他貸款比較并無優勢。三是金融產品服務較為單一。據調查,當前綠色金融產品主要為綠色信貸,且缺乏產品創新以滿足企業需求,綠色信托、綠色發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缺失,未形成合力。

(三)綠色產融對接存在不足,信息不對稱問題仍然突出

一是綠色產融對接存在不足。調查了解到,目前湖南省尚未建立綠色項目庫,銀企對接存在一定難度,需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大大降低了金融支持效率。二是信息不對稱問題仍然突出。目前,環保部門的違規信息缺乏完善的披露機制,金融機構對于不屬于國家監控范圍的企業,環境信息獲取渠道有限且成本較高。

四、國內外經驗借鑒

國際方面,美國、歐洲等西方發達國家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有較為豐富的實際經驗。國內方面,2017年國務院批準同意浙江省湖州市、廣東省廣州市等5省8地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追求綠色轉型。通過梳理發現,這些發達國家和先進省份有以下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打破數據壁壘的弊端

一是公開綠色標識。公開、透明的信息共享機制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如美國、英國、德國等發達國家早期為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強制要求出售、出租、新建的建筑,需持有建筑能耗標識,以便于區別是否屬于綠色建筑。并運用多種方式對建筑能耗標識進行宣傳、推廣,提高社會各界對綠色建筑、綠色標識的認知。這樣,金融機構可以更加及時、準確地獲取綠色建筑相關信息,并提高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可操作性。二是可公開查詢綠色評估結果。在國際實踐中,部分金融機構通過采信世界銀行EDGE評價體系中綠色項目的分數,對高于基準值的綠色建筑項目給予綠色信貸支持。打破了數據壁壘,實現了前期綠色項目評估與綠色信貸聯動,通過EDGE評價體系構建了綠色建筑與綠色金融互通平臺。三是建立綠色項目庫、信息共享平臺。2018年新疆建立了綠色項目庫,2019年廣州市構建了綠色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之后其他改革創新實驗區的綠色項目庫也陸續建成。浙江省湖州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銀保監局2018年起共同開發ESG評價系統,目前已升級到4.0版。該評價模型和數字化系統是全國首個區域性ESG評價數字化系統,采用國際通行的ESG可持續投資原則,共設立環境、社會和治理3方面55個四級指標和95個底層因子,對企業進行綜合評價。系統依托湖州公共數據平臺,100%線上取數,100%自動化計算,實現了綠色評價智能化、全量化和價值化。通過制定綠色項目清單、指引目錄,不斷完善項目庫建設,這些發達國家和先進省份實現了綠色信息數據整合、共享、實時監測的機制,降低信息成本,較大幅度地提高了綠色金融對接效率。

(二)出臺正向激勵機制,給予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

調研發現,綠色信貸項目普遍存在前期投入大、項目時間長、收益較低、具有外部風險等特點。從國內外先進經驗來看,綠色信貸產品主要由政府、政策性金融機構主推,并配套優惠政策。一是政府提供財政貼息。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是一家政策性銀行,為綠色貸款給予財政貼息,以優惠利率為住戶和企業提供綠色建筑貼息貸款,并向商業銀行提供低息綠色貸款,德國聯邦政府為該行提供長達十年的貼息,助力綠色信貸持續發展。二是實行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美國波特蘭市制定了“碳綜合稅制”(Feebate),針對購買綠色建筑的個人,施行退稅政策作為獎勵。美國馬里蘭州新建項目征收的地產稅,根據美國LEED綠色建筑認證體系結果來認定,銀級、金級、鉆金級項目的稅收分別可減免25%、50%、75%。三是用活用好貨幣政策工具。如廣州市靈活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綠色信貸支持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傾斜。四是對金融機構、專業團隊給予正向激勵。廈門市對綠色貸款增量實行獎勵機制,當年綠色貸款新增額超過5億元(含)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四個檔次進行獎勵,單家銀行機構每年獎勵上限1500萬元。浙江湖州探索建立將綠色信貸指標納入宏觀審慎評估、年度綜合評價等監管考評體系。對于綠色信貸考評結果較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存款準備金、“支綠”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優惠。深圳新認定成立的綠色保險金融機構和專業團隊,分別給予單家50萬元、20萬元的補貼。

(三)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分擔項目運行的損失風險

一是政府擔保。英國政府可以為環境風險評估等級為合格的企業進行擔保,政府擔保的企業最高可獲得7.5萬英鎊的低息貸款。二是設立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浙江湖州政府出資組建了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實際發生綠色貸款風險的金融機構,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償。新疆的綠色貸款如果發生貸款損失,由擔保公司、再擔保有限公司、承貸金融機構、企業所在地政府四方共同承擔,按照40%、30%、20%、10%的比例分擔本金部分的損失。三是設立專項資金。江西省財政為贛江新區設立了專項資金,對綠色信貸進行擔保或貼息。當綜合賠付率高于30%時,將啟動財政補貼機制。深圳市財政部門每年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對于投保綠色保險的企業和項目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補貼。

(四)綜合發展綠色金融產品,構建綠色金融體系

從發達國家和國內綠色建筑發展較好地區的先進經驗來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完成離不開綠色金融的支持。在傳統綠色信貸的基礎上,綜合發展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指數產品、綠色資產管理服務、綠色資產證券化等綠色金融產品,打好組合拳,發揮合力。一是發行綠色債券,拓寬融資渠道。應充分發揮綠色債券在優化融資結構、豐富融資渠道等作用,積極對接債券市場,推動轄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引導金融機構建立綠色企業培育庫,積極拓寬綠色企業、綠色項目的融資渠道。如德國聯邦政府對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發行的所有綠色債券提供擔保,這種綠色債券主要用于風電、光伏發電等綠色發電項目。2018年,浙江衢州將政府產業基金與私募可轉債創新性地結合起來,發行了全國首單“私募綠色雙創金融可轉債”,有效解決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問題。二是發展綠色保險,為融資增信。如北京市出臺了《關于構建首都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辦法》,努力構建基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上市公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為一體的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保險,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低碳類綠色保險產品。

(五)金融機構實施全流程綠色管理,加大產品創新力度

一是實行綠色貸款全流程綠色管理。如美、日、歐等國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在貸前加強環境風險與合同風險管理,與企業簽訂的貸款合同中加入項目符合環境和社會管理的承諾性條款。貸中、貸后階段,定期提交第三方或企業評估報告,持續監測評估項目環境。同時,要求申請貸款的企業聘請1名獨立環境顧問或外部專家,對項目進行持續跟蹤監測,向銀行提交相關的監測信息,并確保環境和社會影響評估情況能在線公開獲取。二是加大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浙江湖州在綠色信貸方面創新成果突出,開發“園區貸”“光伏貸”等近百只金融產品。廣東省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解決綠色企業抵押物不足的問題,創新推出了“林鏈貸”“排污權質押”等信貸產品,有效緩解了綠色企業融資難題。

五、相關建議

從國內外綠色金融先進經驗來看,主要有以下地方值得推廣借鑒。一是要充分認識綠色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結構轉型的重要意義,助推國家實現雙碳目標。建議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由政府部門牽頭抓總,統籌協調,高位推動。二是要加快綠色金融數字化建設力度。長期以來,銀企信息不對稱、信息成本高的問題一直存在,特別是綠色低碳類的民營小微企業生產經營、信息公開情況較國有大型企業更不公開、不透明。如果政府財政部門能投入專項資金建立各類信息服務平臺,可以公開查詢綠色評估結果、建立綠色項目庫,結合企業在工商、稅務、征信、金融等領域的信息進行整合、公布,將大大減少銀行、企業之間的信息成本、調研成本、時間成本,從而能有效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如綠色金融的數字化建設是浙江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亮點和堅實基礎。特別是市金融辦牽頭開發建設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值得借鑒。該平臺為企業提供銀行信貸、資本對接、融資擔保、綠色認定、政策申報等“一站式”金融服務,而且數據實時更新,信息全面準確,切實達到了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腿的目標。三是政府提供財政貼息。當前,綠色低碳項目仍處于初期探索階段,存在需投入大量研發經費、項目周期長、不可控因素多等客觀因素,結合國內外先進經驗來看,政府部門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是加快綠色低碳發展的有效途徑,有效促進民間資本加入綠色低碳項目,也有利于與綠色金融進行深入對接。四是加強政策引導。相關監管部門應積極鼓勵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加強對綠色行業的支持,從上至下制定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文件,并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開拓涉綠企業客戶。并從政策上明確審批流程、給予利率適當傾斜等表示。五是拓寬綠色金融產品領域。在防控風險的基礎上,逐步拓寬綠色金融業務模式,加大對綠色債券、綠色信托業務發展進程,發揮好綠色金融產品各自的優勢。同時,加強綠色信貸產品創新力度,豐富綠色信貸產品種類。

作者:梁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