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報廢思索

時間:2022-04-26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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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報廢思索

機械超期服役、性能惡化應予報廢,這是基本常識。然而實際卻不這樣。在我國,各行各業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超期使用機器的現象,農業機械更是如此。超期服役的農業機械因其耗能大,噪音排煙大,環境污染嚴重,安全性能差,事故發生率高而引起了農機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超期服役的農業機械必須整治。然而,農業機械報廢決非易事。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基本國情一毛鳳友決定。我國農村經濟欠發達,農民生活困難,買一臺機器已屬不易,有的為此東挪西借,負債累累,如今要報廢它確實難以接受。二是農民安全意識差。農民由于經濟和技術等原因,只在乎機器能否開得動,能不修則不修,能省錢則省錢,根本不去理會它是否安全。三是法律不健全,報廢標準不全面。農機報廢標準也僅有《拖拉機報廢標準》,不夠具體、全面、科學、合理,操作性也不強。四是農業機械量多面大,遍布農村,工作量大,難度也大等等。農機報廢難度大可想而知。那么,應如何克服困難抓好農業機械的報廢工作呢?我認為,要通過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結合,雙管齊下。

一、技術措施

1.制定標準,分類報廢。任何機器都有壽命,農業機械也不例外。機器壽命包括自然壽命、經濟壽命和技術壽命。自然壽命是指設備從開始使用到由于磨損破壞造成不能繼續使用為止所經歷的整個時間。經濟壽命是指設備從投入使用到因繼續使用會造成經濟上不合理而退出服務為止所經歷的時間。技術壽命是指設備從投產使用到由于新技術的出現使其喪失使用價值而被淘汰為止所經歷的時間。一般設備的最佳使用壽命應綜合三者來考慮。另外還有一個壽命就是法定壽命,它是指國家對某些設備明文規定其使用壽命,超期使用則強制報廢。綜上所述,農業機械報廢標準的制定要考慮農機的特殊性,分類制定,盡可能做到科學合理。具體來說,對于固定式農業機械因不屬于強制報廢范圍,故推薦按經濟壽命制定標準,允許按自然壽命使用,采取一般的安全監督,只要它搞好安全防范措施,讓它自生自滅,自行報廢,問題不大。而對于移動式農業機械的報廢標準卻要嚴格、具體,要按法定壽命來使用。這是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實行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報廢標準的拖拉機不得上路行駛。

2.提高監理裝備水平,加強監測手段。由于技術資金等多方面原因,絕大多數農機部門對農業機械年檢只局限于移動式作業機械,且只通過簡陋的工具和眼看、耳聽、鼻聞等原始手段來判斷,檢測設備落后。隨著科技的發展農業機械越來越先進,過去的那套傳統方法已不再適用了,必須使用先進的檢測工具和檢測標準。因此,各級農機部門要加強監理裝備的建設,按照農業部《農機安全監理配置裝備標準》來配好監理裝備,切實提高檢測手段。同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標準,搞好農業機械檢測,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特別是對上路行駛的車輛必須上檢測線檢測,對瀕臨報廢或申請延期使用的拖拉機更是檢測的重中之重,嚴把農機安全生產關,切實抓好農機報廢的第一道防線。

二、管理措施

1.建章立制,加大宣傳力度。農業機械之所以報廢難,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各級農機部門對農機報廢工作還沒有制度化、正常化,群眾對農機法規及報廢制度知之甚少。為此,各級農機部門要把農機報廢作為農機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內容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建立健全農機報廢制度,促使農機報廢工作正常化。同時,要在宣傳方面下功夫,利用電視、報紙、廣播等宣傳媒介,散發宣傳資料,展示事故車輛圖片,努力創建“農機安全村”活動,多渠道,多方面宣傳農機法規、安全知識和報廢制度,提高農民的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此外,縣級農機部門要積極尋找突破口,大張旗鼓地舉辦農用車輛報廢現場會,當場報廢解體一些達到報廢標準的農用車輛,擴大影響,以實際行動影響群眾,改變群眾“一機用到不能動為止”的傳統觀念,說服群眾,消除他們抵觸觀望的思想,爭取社會支持,全民參與,最大限度地消除農機報廢的障礙,打開農機報廢工作滯后被動的局面。

2.加強安全監理和牌證管理,切實抓好報廢整治工作。農機監理是保障農機安全生產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要抓好農機監理除了對農業機械和機手加強監管外,還須對車輛的牌證加強管理,全面實現電腦聯網,保證車輛信息資料齊全,翔實可靠,以便及時掌握車輛性能和到期報廢車輛的信息。將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作為重點對象,每年要列出清單,跟蹤、檢查、監督和強制落實報廢措施,決不能有漏網之魚。

3.采取激勵措施,促進農機報廢。為了順利推行農業機械的報廢工作,可以制定激勵措施,鼓勵農民、機手支持和參與農機報廢。一是對主動將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的,發給機手《農機安全榮譽證書.》。二是凡按規定在推行報廢的初期,主動辦理報廢車輛注銷手續的,給予機手機車報廢補貼和購機補貼。這樣,農民可以從農機報廢中得到一些補償,從而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迅速推進農機報廢工作的開展。

4.加強監督,規范報廢車輛經營行為。為了防止報廢車輛從新流回社會,從新使用,縣級農機部門必須對報廢車輛回收單位和個人加強監督,規范其經營行為。除了與其簽訂經營責任書,登記造冊,建立報廢車輛臺賬外,農機部門還要派人跟蹤監督報廢車輛的解體情況,堅決制止出售已報廢車輛和用已報廢車輛拼裝后重新推向市場的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的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整改及暫停業務,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觸犯法律的,要繩之以法,大了促進農機報廢跟蹤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