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財務風險控制分析論文

時間:2022-10-10 0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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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財務風險控制分析論文

摘要高校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從高校的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分析了風險的表現形式,提出了防范財務風險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高校可持續發展財務風險風險控制

1高校的可持續發展是科教興國的必然要求

1.1高校的可持續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由之路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新的執政理念,是發展理念上的重大突破。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行動綱領,認識高校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有利于正確處理高校發展中內部和外部、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過程與結果等問題。在高校的可持續發展中,首先要注意高校與社會發展的協調,并在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上,使高等教育適度超前發展。二是高校內部的協調,如規模、結構、效益的協調發展,尤其要重視提高教育資源的配置和資金的使用效益,達到規模、效益同步提高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

1.2踐行科學教育發展觀,實現高校的可持續發展

高校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要找準辦學目標,明確辦學理念,走特色發展之路。正確把握時代背景,適應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律,圍繞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三大功能,正確定位發展目標和方向。要走特色強校的發展之路,要根據當地特有的豐富歷史文化資源、經濟資源以及人才的需求,培育辦學特色和專業特色,形成自己特有的培養模式。要適當控制辦學規模,走內涵發展之路,不能被局部的、短期的“功利主義”阻礙可持續發展。使“是否有利于可持續發展”成為高校發展的重要檢驗標準,否則,高校將面臨著被兼并甚至倒閉的可能。

2高校面臨著可持續發展的財務風險問題

2.1單純追求跨越式發展,造成財務總體失衡風險

從1999年開始,高校開始大力擴大招生規模,高等教育從“精英型”教育向“大眾型”轉變。由于政府教育投入增長緩慢,學費上漲空間有限,高校自身創收能力不足,高等教育經費供給與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教育經費短缺已成為制約高校發展的“瓶頸”。學生人數的急劇增加,給學校的教學以及教學設施帶來了巨大的壓力。高校亟待解決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教學儀器設備陳舊等諸多現實問題,以滿足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需要。為了使高校實現跨越式發展,高校開始大量借貸負債辦學。目前沒有貸款的高校已不多見,貸款幾個億甚至十幾個億的高校已非常普遍,高額貸款的利息支出已成為高校沉重的經濟負擔。使高校在中長期發展中出現了失衡現象,造成流動資金短缺、發不出工資以及不能維持日常運轉的局面,而高校管理層對風險意識認識不足,辦學自主權的不斷增大,短期行為等也是高校財務風險加大的主要因素。

2.2總體籌資能力弱化,造成財務收支失衡風險

一是近年來國家財政撥款在高等學校全部經費來源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是,由于高等教育的性質、特點決定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國家財政撥款仍然是重要部分。我國地域廣闊、人口眾多,提高國民教育素質的比例高于經濟發達國家,各地經濟發展差別很大,地方財政對教育的投入相差也較大。各級政府的教育撥款逐年增長,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無論是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還是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除個別年份外,均呈逐年下降的趨勢,這不僅離《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要求相差較遠,而且大大低于同期世界政府教育投資占國民生產總值平均為5.1%的比例,也低于發展中國家平均4.1%的比例。在部分地方高校國家撥款只占總收入的20%~30%。

二是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高校收費制度改革已對社會公眾的消費觀念和行為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繳費上學已被人們所接受,這為高等教育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但由于過高和過于片面地估計了人們對學費的經濟承受能力,從而在制定學費政策時規定的學費標準明顯偏高,對教育公平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從近幾年學生繳費的實際情況看,新生的繳費率是相當高的,拖欠學費絕大部分學生是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老生欠費情況比較嚴重,有的高校繳費率只有50%,甚至更低,惡意欠費已成為一種“頑疾”。三是高校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高校的性質決定了其是社會公益性的非盈利組織,不適宜對外大量投資,而近幾年的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效果也不夠明顯,學校與后勤組織的產權也不夠明晰,后勤部門很難完全走向社會化,其給學校提供的財力支持是十分有限的。

2.3決策不夠科學合理,造成資金使用效益降低

決策缺乏科學合理的判斷或對外投資失誤是產生財務風險的另一重要原因。一些高校不經過科學論證,不考慮發展空間和經濟承受能力,盲目擴大基本建設,亂鋪攤子,造成重復建設,有些高校的對外投資沒有經過專家的科學論證,不通過學校領導班子的集體研究決定,對外投資存在著盲目性、草率性和個人獨斷性,經濟效益低下,甚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高校財務風險的控制策略

3.1為預防財務風險,高校必須合理確定負債規模

銀行貸款是要還的。教育部于1999年在[1999]10號文件中明確要求,高校必須本著“誰貸款誰負責”的原則開展銀校合作工作。《高教法》規定:“高等學校應當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高等學校在民事活動中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這就說明高校貸款要由高校自己承擔責任,而不能寄希望于只付息不還款或由國家來還款的幻想上。不能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認識,缺乏信用觀念,有人認為高校是國家的,欠銀行的錢也是國家的,就可以不還,國家不可能讓學校關門,對學校負債不可能坐視不管,這種認識和行為是極其有害的。國有企業的債轉股與不良資產剝離是計劃經濟帶來的特殊問題,不能成為學校今后不還款的借口。高校要改變過去習慣無償使用財政資金,要提高對銀行信貸資金的有償性認識,在借款資金的管理上必須考慮其負債和有償使用的特點。高校負債能力是有限的。高校的經費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撥款和學費收入。由于財政撥款基本上是一個定量,而只有學費是個收入來源的主要變量,所以學費的高低決定著高校還貸水平的高低,盡管到2005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已突破14萬億元,但這些存款主要為少數富裕者擁有,真正屬于絕大多數平民百姓的積蓄并不多,加上購房、醫療費改革等,一般家庭能用于教育的錢并不多。國家從政治、經濟等多方面考慮,最近幾年不會大幅度調高學費標準,所以高校學費在一個相當長的階段會趨于穩定。因此,過度的負債經營必然會影響到高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及維持費用的支出,影響到學校的穩定和發展。

3.2為消除財務風險,高校在收入管理方面應采用多元化籌資模式

教育經費的足額籌集和有效使用是高校和諧發展的重要保證。高校要在積極爭取財政撥款和穩定學雜費收入的同時,要積極開辟新的籌資渠道。通過興辦高科技產業、開展科研活動以及對社會的教學、科技服務取得收入。要深化后勤社會化改革,實現后勤系統的規范分離,不斷探索后勤實體法人化的實現形式,提高其自身的“造血”功能。積極爭取社會和個人對高等教育的捐贈。要充分運用政策規定,發揮校友會的作用,加強橫向聯系,最大限度地吸收社會和個人捐贈,使其成為高等教育籌資的重要來源。利用國債資金改善辦學條件。高校擴招國債項目的建設,有效地緩解了高校辦學條件的緊張局面。高校要利用這個契機,積極爭取國債投資,加快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利用商業銀行貸款來發展高校。高等教育正處于擴張發展階段,幾年來,連續擴大招生規模,在校學生數大幅度增加,必須迅速改善辦學條件,為適應高校擴招的要求,學校建設、發展對資金的需求急劇擴大,學校已有的資金不能滿足學校基本建設的需要,在這種發展的大趨勢下,學校應與銀行建立“銀校合作”關系,從銀行獲得貸款,對學校基礎設施進行投資建設。當然,學校財力承受債務負擔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貸款規模過大,超過學校財力承受能力,就會影響學校正常運轉,加大學校的財務風險,因此,學校必須適度控制貸款的規模,降低負債給學校造成的財務風險。

3.3為控制財務風險,高校應合理安排經費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一,在精打細算的基礎上,通過采用零基預算方法,對每一筆支出都進行認真地研究,將經費開支壓到最低限度。在宏觀調控上,通過確定一些指標使全校資金支出結構更趨于合理化。第二,對于經常費用開支,如水電費、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以及招待費等費用,要實行定額管理,指標落實到單位,嚴格控制使用。實行“節余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并結合制定一些獎懲制度提高各職能部門參與管理的積極性。第三,對于專項經費支出,要在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的前提下,注重經濟效益,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第四,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把好設備的購置和使用關,優化資源配置,做到各項資源共享,避免重復購置,造成浪費。第五,設立校(院)長預備費,解決財務預算執行過程中某些臨時緊急和事先難以預料的開支,或因政策調整影響的預算失誤,以保證預算方案的整體可靠性。

3.4為預測財務風險,高校應建立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建立科學有用的財務預測和風險監控機制。高校可以通過財務預測了解自己的財務需求,可以提前安排資金計劃,避免造成資金周轉困難。同時,建立風險監控機制,使高校具備風險自動預警機制,能對事件的發展狀態、發展過程進行有效監測,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以及時對可能發生的或已經發生的與預期不符的變化進行反映和修正,把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