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監管目標與企業社會責任

時間:2022-12-11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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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監管目標與企業社會責任

一、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企業社會責任

(一)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一切理財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對企業活動具有導向和約束作用。在財務管理理論發展過程中,關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理論最具代表性的三種觀點是: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

長期以來,管理者一直把利潤最大化作為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但是從現代企業管理要求來看,以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忽略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因素,所以往往導致企業決策的短期行為。企業為了獲利,可能產生劣質產品、損害工人的健康和利益、污染環境、浪費資源,這不僅會影響股東利益、企業價值,而且會影響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股東財富最大化主要是從公司所有者——股東的角度設定的目標,但是現代企業是多邊契約關系的總和,股東固然要承擔風險,其他契約方同樣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財務管理目標應該是所有利益集團共同作用和相互妥協的結果和集中表現。當然,在特定時期和一定環境下,某一利益集團可能會起主導作用,但從長遠發展來看,是所有利益集團共同推動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因此,企業只有兼顧各方面的利益,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才能實現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和企業總價值的不斷增長。所以,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應是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將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擺在第一位,強調在企業價值增長中滿足各方利益關系。這主要體現為:1.強調風險和報酬的均衡,將企業風險控制在可以承擔的范圍之內;2.創造與股東之間的利益協調關系,培養安定的股東;3.加強與債權人之間的聯系,培養可靠的資金供應者;4.關心企業職工的利益,組建核心員工團隊;5.關心客戶利益以保持收入的長期穩定增長;6.加強與供應商之間的聯系,努力保持供貨渠道的暢通;7.積極配合政府政策,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企業只有在考慮各契約方的利益并使其得到滿足后,才會有利于企業財富的增加,實現價值增值的良性循環,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才能最終得以實現。

(二)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四號——社會責任》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作了重新界定,該指引所稱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應當履行的社會職責和義務,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含服務)、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促進就業、員工權益保護等。

美國大衛·施沃倫博士的研究實踐認為,用于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的盈利有一種積極的、肯定的影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一種實施利潤驅動的社會行為。當今社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至少具有如下意義:1.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促進企業創造利潤或財富。企業創造的利潤或財富越多,上繳稅收和分紅就越多,員工的年薪和工資也就隨之升高,從而為國家、股東和員工作出貢獻,同時促進客戶發展,等等,從而實現企業社會價值最大。這在本質上也屬于履行社會責任。在這一過程中,企業如果不能做到安全生產、提升產品質量、重視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保護員工權益和促進就業,將受到來自政府、客戶、員工以及社會各方面的懲罰、訴訟,就會支付罰款、賠款,損失客戶,減少收入,流失人才,最后導致企業的失敗,如三鹿奶粉質量問題直接導致三鹿集團的倒閉,豐田汽車質量問題導致豐田汽車大量召回,損失了大量收入和利潤。因此,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和創造利潤兩者之間的目標是一致的,正確處理兩者的關系,實現兩者的有機統一,企業才能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反之,如果單純為了追求利潤或財富而不履行社會責任,就難以實現發展戰略。2.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提升發展質量的重要標志,也是實現可持續長遠發展的根本所在。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黨中央和國務院十分強調轉變發展方式,歸根結底是要求提升發展質量問題。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提升發展質量的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