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格利茨的政府干預理論評析
時間:2022-06-1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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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失靈理論
斯蒂格利茨與西方其他經濟學家一樣,認為政府干預的主要作用是彌補市場失靈。因此,對市場失靈的研究就成為政府干預理論的一部分。傳統的市場失靈理論,在承認市場競爭可以在某些條件下達到帕累托最優的同時,認為市場機制不能解決外部性、壟斷、收入分配和公共品提供等問題,因此,政府干預的范圍應限制在上述“老四條”范圍之內。斯蒂格利茨對這種觀點提出了挑戰。他的獨特之處在于,不僅從各種表面現象論證市場失靈,而且還觸及到了微觀經濟學的核心——福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這就使他的理論有比較扎實的基礎。
福利經濟學是西方微觀經濟學的核心部分,正是福利經濟學最終完成了對市場機制會導致帕累托最優的論證。這一論證建立在福利經濟學兩個基本定理的基礎上。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指出,每一個完全競爭的經濟都能夠帶來帕累托效率;第二定理指出,每一種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資源配置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若這兩個定理成立,則政府干預的范圍將被局限在上述狹隘的范圍之內,市場將把大部分事情做好。可見,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為限制政府干預提供了最有力的論據。而斯蒂格利茨則認為,這些定理都是建立在錯誤的假定之上,因此定理本身也是錯誤的。
首先,福利經濟學假定,市場經濟中的買者和賣者通過觀察價格即可掌握所有有關商品交易的信息,即人們是具有完全信息的。而斯蒂格利茨認為,有關商品交易的事件空間遠大于價格空間,市場中不僅存在影響廠商產出的一般事件,而且存在許多無法預料的偶發事件,如總經理生病、機器突然損壞等。這些成百上千的變量會影響廠商的利潤率,但這并不能很快從價格上表現出來。此外,有關效用函數的假設也非常重要。蓋爾和斯蒂格利茨(1985)證明,只有在一個極為嚴格的假定之下,即必須存在“恒定的絕對風險規避效用函數”,價格才可以傳遞所有信息。一旦偏離此假定,價格就不能充分傳遞信息。可見,完全信息的假設不能成立。
其次,福利經濟學假定存在一套完備的市場。而事實上,構建市場是需要費用的。如果無數的商品、偶然事件和不確定性都存在市場的話,那么光是為了組織這些市場就要耗費大量資源。特別是那些不確定性較強的市場,如風險市場和期貨市場,由于不確定性造成的巨大組織成本,使得建立這兩種完全競爭市場是極不經濟的。此外,信息不對稱也限制了市場的完備性。因為處于信息劣勢的一方為規避風險,防止被欺詐,不愿同具備信息優勢的一方進行交易,這就大大限制了市場的范圍。所以,完備的市場這一假定也不成立。
最后,福利經濟學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即每個廠商都是價格接受者。實際上,市場競爭更類似于壟斷競爭。由于信息不完全,當一個廠商提高價格時,該廠商的所有顧客并不馬上尋找另一家產品同質而價格更低的廠商,因為搜尋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同理,一個廠商降價也不會把其他廠商的顧客都吸引過來。這就使廠商可以制訂價格而不是接受價格。此外,固定成本也會造成不完全競爭。斯蒂格利茨(1993)證明,即使只存在少量的固定成本,也會使市場供給者大量減少,從而使市場競爭變成不完全競爭。
在上述論證的基礎上,格林沃德和斯蒂格利茨(1986)以較復雜的數學模型證明,當市場不完備、信息不完全、競爭不完全時,市場機制不會自己達到帕累托最優,這就是格林沃德——斯蒂格利茨定理。此定理的深刻含義在于,由它所定義的市場失靈是以現實中普遍存在的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競爭、不完備市場為基礎,因此市場失靈不再局限于外部性、公共產品等狹隘范圍,而是無處不在的。這就為政府干預提供了廣闊的潛在空間。為了彌補市場失靈,政府干預應該遍布各個經濟部門和領域,而不僅僅是制訂法規、再分配和提供公共品。
二、政府的經濟職能理論
市場失靈的普遍性必然要求政府干預的普遍性。但西方經濟學的流行觀點是,政府本身也有失靈問題,政府干預經常是無效的。針對這一點,斯蒂格利茨提出了政府的經濟職能理論。他認為,政府失靈并不比市場失靈更糟,而且這種失靈是可以被緩解乃至消除的;通過采取適當的政策,政府干預可帶來帕累托改進。
(一)政府效率分析。許多西方學者認為,政府對市場失靈的各種干預缺乏效率,即存在政府失靈問題。斯蒂格利茨承認政府失靈的存在,并從原因和表現形式等多方面論證了政府失靈。但是,斯蒂格利茨認為應換個角度看政府失靈。并非只有政府部門才會出現低效率現象,人們在私營部門中同樣可以找到類似的低效率現象。任何人都不會不犯錯誤,問題的關鍵不在于誰犯了什么錯誤,做了什么好事,而在于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說明政府失靈比市場失靈更壞。斯蒂格利茨(1988)的實證研究表明,無論是統計數據還是具體事例,都不能證明政府效率比私營部門更低。也就是說,政府效率并不比市場更差。從理論上講也是如此。有人認為政府部門會由于缺乏所有者而導致缺少激勵,從而效率低于私營部門。斯蒂格利茨認為,西方大型私營公司的雇員都不是所有者,從委托一理論的角度看,他們也同樣缺乏利潤最大化的激勵。特別是目前大型公司股權高度分散,公司經理所占股權也是微乎其微,所有者已很難控制公司了。就這一點來說,政府與私營企業之間幾乎沒有區別。
盡管如此,斯蒂格利茨仍然承認政府部門因某些原因而嚴重缺乏效率。這些原因包括:缺乏競爭;沒有破產威脅;承擔社會目標;過分追求公平和限制職權范圍等。但是,斯蒂格利茨又認為這些問題不是政府本身所固有的,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消除。如政府可以允許甚至鼓勵政府企業與私營企業競爭或政府企業內部之間競爭;政府可以建立一套程序,使得與預算軟約束有關的交易費用增大,迫使企業硬化預算約束;政府可以制定法律和規則,迫使自己遵守承諾,終結無效率的企業;最后,政府完全有能力自己控制收入差距和職權范圍的強度。總之,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政府天生就比市場缺乏效率。
(二)政府的相對優勢。斯蒂格利茨認為,政府不但不比市場效率差,而且由于政府的強制性職能,使它能做許多市場不能做的事件。這樣,政府就會在糾正市場失靈方面具有明顯的相對優勢。這些優勢可分為4種:
1.政府有征稅權。政府同私營部門一樣,也面臨著不完全信息的約束,但是,政府可以通過糾正性稅收來影響生產、引導消費,以增加福利收益,實現帕累托改進。例如,假設一家保險公司認識到,吸煙會引起火災,所以增加了提供保險的風險。然而,它缺乏投保人吸煙的信息。投保人知道這一點,因此他就會產生道德風險,放松對吸煙引起火災的警惕性。而政府雖然敢缺乏信息,但是它可以通過對香煙征稅,抑制人們吸煙,從而因道德風險的減少而獲得福利收益。
2.政府有禁止權。政府憑借其強制力可以禁止某項活動,而這類禁止可帶來帕累托改進。例如,當某些商品的固定成本較高時,為了彌補固定成本,最優定價機制會使某些商品的價格非常高,特別在商品需求彈性較低或生產技術落后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市場本身并不能淘汰此類商品,而政府卻可以行使禁止限制這些商品進入市場,根據斯蒂格利茨(1980)的分析,這樣做可以增進福利。
3.政府有處罰權。政府可以通過立法對市場中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盡管私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也包含了對違約活動的處罰條款,但這些條款僅限于對違約者財產的處分規定,而政府則可以對那些無財產抵押的人實施處罰。此外,政府可通過處罰輕易地解決污染等外部性問題,而私人之間協商的解決方案僅在科斯定理的零交易成本假設下才能形成;在正交易成本的現實世界里,個人之間達成協議的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難以成功。
4.節省交易費用。在沒有政府的情況下,市場中的搭便車、信息不完全和逆向選擇問題會提高交易費用,而政府則可通過公共品供給和建立社會福利制度節約這些費用。例如,保險公司為了弄清保險人的情況,需要一筆巨額運轉費用,相比之下,政府社會福利體系的運轉費用要低得多。
(三)政府糾正市場失靈的措施。如何糾正市場失靈呢?斯蒂格利茨認為,盡管教科書中的完全競爭模型在現實中并不存在,但市場經濟中的有限競爭卻可以起到傳遞信息、推動技術進步的作用。所以,在政府直接參與的公共汽車和公共部門中,應積極抑制壟斷,鼓勵開展競爭。要做到這一點,政府的經濟功能就要在保持集中化決策優點的同時,適當進行分散化。即把公共服務交給不同政府團體去經營,使人們可以在不同政府團體的競爭中比較它們之間的效率優劣。而對于市場經濟中普遍存在的資源配置無效率現象,斯蒂格利茨提出,政府的公共政策應主要定位于資源配置職能,通過發揮政府的再分配職能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具體做法是對所有商品實施最優糾正性稅率,最優稅率應以估算的所有商品的供給彈性和需求彈性(包括所有的交叉彈性)為基礎。斯蒂格利茨也承認獲取這些信息有困難,所以他又指出,政府應把注意力集中在較大、較嚴重的市場失靈上,如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等。
三、評論與啟示
(一)斯蒂格利茨的市場失靈理論,否定了市場機制會自動導致資源配置最優的傳統教條,從而對微觀經濟學的基礎原理提出了挑戰。西方微觀經濟學的核心內容,就是要論證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原理。即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價格機制可以將市場經濟繁榮資源配置引導到最優狀態。但我們從斯蒂格利茨的市場失靈理論可以看出,這個廣為流傳的原理不符合事實。現實中的市場經濟,都是信息不完全、競爭不充分、市場不完全的。在這種情況下,教科書上的那些邏輯優美的理論難以成立,因此也就失去了指導實踐的可能。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微觀經濟學一無是處。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確實可以起到激勵和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只不過這種作用不能導致“帕累托最優”這個理想狀態。在這里,斯蒂格利茨的觀點實際上主張回到亞當·斯密關于“看不見的手”的經典描述。亞當·斯密在論證這只“看不見的手”時,只提到它會“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并未將它拔高到“帕累托最優”的水平。而市場機制會自動導致“帕累托最優”的論證,是新古典學派完成的。斯蒂格利茨則證明,新古典學派的對市場機制的理論發展,走上了錯誤的道路。經濟學家真正應該關心的,不是市場機制能否導致某種理想狀態,而是如何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和資源配置作用。
(二)斯蒂格利茨的政府職能理論,也讓人耳目一新。傳統觀點認為,市場機制的效率要比政府高得多。由于市場可以在絕大多數經濟領域發揮作用,因此,它留給政府干預的活動空間并不大。斯蒂格利茨卻證明,市場失靈無處不在,政府干預的可能領域是極為廣泛的;政府的效率也并不比市場更低,不能用政府失靈為借口排斥政府干預。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通過適度改革,防范政府失靈。斯蒂格利茨提出了眾多的改革建議,這些建議的核心是在公共部門中引入競爭機制,實現適當的公共職能分散化,使不同的政府部門之間開展競爭。這種方法實際上已經在美國一些州的政府部門采用了。實踐證明,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奧斯本等,1992)這種提高政府效率的方法,也是值得我國政府部門借鑒的。
(三)斯蒂格利茨對公共政策定位的論述,即政府應發揮再分配職能去糾正市場的資源配置無效率,具有明顯的空想性。對全社會成千上萬種商品征糾正性稅,即使僅限于“重要市場”的商品,也需要一筆龐大的信息與管理費用,過高的征稅成本有可能使這類措施得不償失。從這個問題來看,斯蒂格利茨本人也未能擺脫一味追求“帕累托最優”的思路。在他看來,市場機制不能實現資源配置的理想狀態,而政府卻可以通過干預,實現“帕累托改進”。在這里,斯蒂格利茨明顯地表現出對政府的“糾正性征稅”抱有幻想。東西方的實踐早已證明,盡管市場機制并不能理想地配置資源,但政府的“糾正”也同樣不能達到理想狀態。如果我們拋掉了“帕累托最優”這個“情結”,就應該承認,市場機制配置資源時出現的某些無效率現象,是政府干預也不能避免的,因而也是可以容忍的。
(四)斯蒂格利茨正確地提出了市場失靈的普遍性和政府的相對優勢,以及提高政府效率的途徑,這對于我國正確地認識市場機制的缺陷、推進政府經濟職能的轉換有良好的借鑒意義。但是,他對于政府的公共政策應定位于什么領域,卻缺乏站得住腳的論證。本文認為,在我國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機制應對資源配置發揮基礎作用;在市場機制對資源的配置出現無效率現象時,政府的主要作用是運用各種經濟政策,從宏觀角度加以調控。從微觀角度看,政府作用僅限于制定游戲規則和各種政策法規。因此,政府的公共政策應更多地定位于調整產業結構、熨平經濟波動、調節收入分配,而不是過多地涉足于微觀的資源配置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