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知識經濟中勞動價值論的新發展
時間:2022-06-12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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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挑戰:勞動價值論面對的現實
科技革命的出現,尤其是知識經濟的出現,促進了生產力的巨大發展,也相應帶來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巨大變革,同時給傳統經濟理論提出了許多新課題。作為馬克思經濟理論基石的勞動價值論面臨著新的挑戰。有的人提出勞動價值論已經過時,要由“知識價值論”來取代;有的提出要建立新的“勞動價值論”;更多的則是主張“發展”勞動價值論,充分注意到科學技術等“知識”在財富,乃至價值創造中的重要地位,承認知識及包含知識的先進技術生產設備與活勞動一起創造了價值,而且比活勞動創造更多的價值。這些主張雖然觀點各異,但有一點是共同的:活勞動不再是,或者不是唯一的價值創造者。
這些主張的提出并非毫無根據,其中有些論述還不無閃光之處,對勞動價值論在新形勢下的豐富和發展提供了重要啟示;尤其是新“主張”提出者善于思索、敢于沖破理論禁區的創新精神和勇氣是值得贊揚的。以前我們認為,馬克思主義“句句是真理”,不容經典作家的論述與之有任何差異;改革以后,雖然認為馬克思主義的某些個別論述、個別原理可以發展,甚至修正,但由于思維定式的作用,仍然認為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不能發展。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可以商討的。發展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不等于否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發展是以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的本質為前提的(超出這個前提的“發展”另當別論)。馬克思主義理論本身包含內容和“方法論”兩方面,方法論即“唯物論和辨證法”;內容的根本就是“基本原理”。“基本原理”不發展,還有馬克思主義的發展嗎?當然,這也說明,發展馬克思主義只能在堅持馬克思主義方法論和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的本質的前提下進行。鑒此,我們認為,勞動價值論是應該發展的,但要堅持兩個前提:即“唯物辨證”的方法論和勞動價值論的本質。勞動價值論的本質是“只有人的活勞動才創造價值”。顯然,新“主張”無論其初衷如何,其結論或多或少偏離了這一原則。
要堅持“只有活勞動才創造價值”這一勞動價值論的本質特征,并非為“堅持”而堅持,而是這一“本質”仍然揭示了知識經濟條件下價值的真正來源。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教科書式的“勞動價值論”能圓滿地解釋科技革命及知識經濟中的一切新的經濟現象,并不意味著勞動價值論不用或不能發展。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科學理論。馬克思從分析商品二因素入手,科學揭示出勞動的二重性質,科學地解決了價值形成、決定和實現的難題。但是,勞動價值論是抽象的、本質的理論,它揭示的是整個商品經濟發展的本質和規律,不是商品經濟某一發展階段的具體規律。在商品經濟不同發展階段勞動價值論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探討這些不同的具體形式不是馬克思的任務,他也不可能對當時還沒出現的“階段”的一般理論的具體表現形式作出準確描述。這一任務正是馬克思的后繼者——馬克思主義理論工作者應該做的事。將抽象的理論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具體化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豐富和發展。
由于受傳統僵化思想的束縛,我們或者認為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不能發展,或者認為發展馬克思主義只是個別領袖人物才能勝任的專利,致使我們今天在教科書上看到的用于說明現實的“勞動價值論”仍然是《資本論》中原封不動的表述,用之直接解釋現實新問題,難免有些牽強附會,難以服人。
知識經濟對勞動價值論提出的挑戰集中表現于以科學技術為代表的知識是否創造價值。按照教科書上的勞動價值論,結合現實實際進行適當變通,一般可作出這樣的解釋:知識是勞動創造的,而且是復雜勞動創造的,所以知識有價值,而且商品中凝結的“知識價值”所占比重越來越大;但是知識作為腦力勞動的結晶不能創造價值,只能將自身價值轉移于新產品之中。這種解釋無疑是有道理的,但與教科書上的勞動價值論相矛盾。一是,在創造知識的勞動中從事基礎科研、教育等獨立于生產過程之外的成分被劃為不創造價值的“非生產性勞動”,結果科學技術勞動只剩下技術勞動;但科學理論研究的是技術創新的基礎和前提。其二,先進科學技術的運用極大地提高勞動生產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同一勞動單位時間里生產更多的產品;在其他生產部門沒相應應用先進技術的前提下,無疑會創造更多的價值。把這種勞動僅僅解釋為是一種復雜勞動,單位時間里創造了更多的價值,是沒有說服力的。因為完全有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設甲乙兩個企業一切生產條件相同,甲企業引進了一種生產新工藝,不但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且還降低工人的勞動強度;在勞動時間相等的條件下,甲企業創造的產品的價值扣除包括引進工藝的成本后,仍然比乙企業多,獲得“超額利潤”。超額利潤顯然不能用本企業的復雜勞動來說明,也不能用先進工藝的“知識勞動”來說明,因為其勞動結晶“工藝”已通過商品的形式實現了自己的價值,甲企業已將其價值轉移于其產品中。有的將此種“超額利潤”解釋為勞動生產率較低的企業——比如這里的乙企業的勞動創造的,這更不合“理”(理論)也不合“情”(恐怕連乙企業也不會承認吧!)。理論上說,決定商品價值量是社會必要勞動量,乙企業的產品包含了自己付出的所有的社會必要勞動量,因而不存在乙企業轉移價值給甲企業的問題。因此,甲企業這樣的“超額利潤”得不到合理的解釋。其三,根據勞動生產率與價值的關系的規律,并不能推導出科技不斷進步會使產品中的“知識價值”含量越來越高的結論。科技進步使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會降低單位商品的價值量;但無論勞動生產率如何,等量勞動時間總是生產等量的價值。科技進步水平被勞動生產率提高水平等額抵消,因而科技進步并不增加勞動的總價值量。
可見,勞動價值論不但受到理論上的挑戰,而且受到實踐的挑戰。為使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能更好地指導我們的革命和建設,及時總結世界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動向、新特點、新趨勢,發展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的基石——勞動價值論,是每一位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工作者的職責。
二、應對:勞動價值論的發展方向——從抽象到具體
這得從馬克思的研究方法說起。大家知道,馬克思在寫作《資本論》時運用了邏輯與歷史統一的方法。邏輯的方法即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但這只是就《資本論》本身而言。《資本論》只是馬克思全部寫作計劃的很小一部分。馬克思計劃了一個從抽象到具體的邏輯結構構思的巨大的“六冊”寫作計劃,《資本論》基本上只是最抽象部分第一冊《資本一般》中的第一篇的內容〔1〕。也就是說,《資本論》中所揭示的經濟范疇只是資本主義從產生到滅亡各個發展階段全過程的簡單而抽象的規定性。其中更具抽象性的“原理”更是包含了一切商品經濟的“共性”。勞動價值論就是這樣的原理。但是,越是抽象的東西就越是與具體現實離得遠,越需要在不同的具體階段對其進行具體的發展。當然,這里的具體是指思維的具體、理論的具體,而不是現實的具體。不過,“最一般的抽象總只是產生在最豐富的具體的地方”,〔2〕勞動價值論的豐富內涵不是在其創立之初就能充分認識的,只能等到勞動的具體組織形式充分發展之后,那些原本處于潛在的或萌芽狀態的規定性才能被認識,就象認識猴體的一些潛在特質反倒要用人體的解剖這把鑰匙一樣。因此,要使勞動價值論充分適應知識經濟的發展,就必須從分析知識經濟勞動的新的組織形式入手,揭示出潛含于“抽象”勞動價值論之中的,以前沒有充分發展因而沒有顯露或顯露不充分的那些范疇的“規定性”,從而使勞動價值論從抽象上升到具體,變成有更多規定性的、發展了“勞動價值論”。
說明了“勞動”這一范疇如何從抽象發展到具體,就等于說明了勞動價值論從抽象到具體的過程。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舉例說明“勞動”這個抽象范疇的產生過程,對研究本文的問題仍具重要啟示意義。貨幣主義根本不把財富與勞動聯系起來;重工主義或重商主義則只把商業勞動或工業勞動看成是財富的源泉;重農學派又只把農業看成是創造財富的勞動;到了亞當·斯密抽象掉一切勞動的具體規定性,用抽象一般“勞動”這一范疇表示創造財富的活動。這個“勞動一般”范疇代表了許許多多具體的勞動總體。這里“對任何種類勞動的同樣看待,以一個十分發達的實在勞動種類的總體為前提,在這些勞動種類中,任何一種勞動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勞動”〔3〕,但是,“勞動一般”范疇的建立并不意味著組成這個“勞動總體”的“勞動具體”,即“勞動”的具體形式發展的結束;相反,這些組成總體的“勞動具體”將不斷發展和豐富。所以,知識經濟中勞動價值論的發展不外是這些“創造價值”的“勞動具體”新形式創造價值,或原來不發展的“勞動具體”形式有了新的發展理論概括。
“勞動具體”多種形式的發展源于社會分工。我們知道,勞動是人的體力與腦力共同作用的活動。原始形式的勞動是體腦不分的。后來由于社會分工,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開始分離。商品經濟出現后,創造價值的勞動與非創造價值的勞動分離。發展到今天,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各自又發展出多種形式;某些方面又出現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的分離與綜合、創造價值勞動與非創造價值勞動的交叉等錯綜復雜的關系。從創造價值的時、空角度分析,出現了創造價值勞動的時、空統一性向分離性發展。但從理論上我們仍然可以把它們分為不同的范疇。據此,試對“勞動”作如下分類:
附圖{圖}
由分類把生產勞動分為直接生產勞動與間接生產勞動兩類,把傳統劃分為非生產勞動的一部分歸入生產勞動范疇。有兩個理由:一是“非物質生產勞動”隨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所占比重越來越高,發達國家中已大大超過“物質生產勞動”。這類勞動又分為兩種:不創造價值的非生產勞動、生產非物質形態商品的勞動。其中生產非物質形態商品的勞動許多屬于直接或間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社會地看屬于物質生產的中間環節,如信息、技術、咨訊、金融等;其余則屬于生產直接滿足人們需要的非物質形態商品的。生產的是商品,則其勞動就是創造價值勞動。二是,現代科研的發展許多領域已是科學與技術緊密結合,有的基礎理論研究甚至進入一些大型公司內部,成為直接生產的一個組成部分。理論研究的勞動屬于創造型高級智力勞動,其中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中的經濟學、管理學等也是直接間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并且其勞動最終并入直接勞動產品。科學研究生產的“產品”不屬于商品,因而基礎科研勞動不直接參與物質生產過程,但將生產還原為一個抽象整體“社會地看”,科研勞動是創造價值勞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本文將為物質生產服務、生產非物質形態商品的勞動,和為物質生產服務的理論科研研勞動稱為“間接生產勞動”。
對“勞動具體”作了上面的分類,我們就可以界定出,創造價值的勞動是直接生產勞動和間接生產勞動。價值的創造過程是直接生產勞動和間接生產勞動共同“社會地”生產過程。
三、探索:知識經濟中的“總體勞動”價值論
“總體勞動”即“總體工人”的勞動,本文的“總體勞動”具體指上面論述的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五種形態,即體力型、技能型、知識運用型、即使創新型和理論創造型勞動,共同創造價值。馬克思在分析社會化大生產的勞動特性時在“資本一般”的意義上建立了“總體工人”范疇。馬克思有時又稱“總體工人”為“社會結合工人”,〔4〕因而在提到“結合勞動”和“社會結合勞動”等概念時,都表示社會化的“總體工人”的勞動。勞動產品“轉化為總體工人即結合勞動人員的共同產品。總體工人的各個成員較直接地或者較間接地作用于勞動對象。因此,隨著勞動過程本身的協作性質的發展,生產勞動和它的承擔即生產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擴大。為了從事生產勞動,現在不一定要親自動手;只要成為總體工人的一個器官,完成他所屬的某一種職能就夠了”。〔5〕馬克思的論述基于當時的生產社會化情況,他指的“總體勞動”主要限于直接物質生產領域內的“結合”,而且他的論述只是在“資本一般”的限度內。但是,現在的生產社會化程度已遠遠高于當時,其生產組織結構也發生了根本變化。各種勞動形式的“個別分化”和總體“結合”的情況更加紛繁復雜;一方面某些形式的勞動主要是智力勞動從直接物質生產領域分離出去,另一些原本分離的勞動形式又“總體地”結合在一起,如:科研——革新——生產一體化;教——研——生產一體化。此外,通過商品形式滿足人們需要的勞動產品已不局限于“物質產品”。所以,生產勞動“概念”已進一步“擴大”,由直接生產領域擴展到“間接生產”領域;創造價值的勞動不能再局限于直接的物質生產領域,創造價值的方式也進一步社會化、復雜化。大量的科技勞動潛藏于其他“物化勞動”中,掩蓋了價值的真實源泉,這是形形色色“物化勞動”創造價值論(有的沒用“物化勞動”概念,但實質相同)產生的直接現實原因。實事求是講,提出這些理論的同志并非都有意否定“勞動價值論”。他們確實看到了“教科書”上勞動價值論與現實的矛盾。他們得出的結論雖然不可取,但其思路有啟示意義。
簡單講,“總體勞動”價值論就是勞動五種形態,即體力型、技能型、知識運用型、技術創新型和理論創造型。這“五種形態”的勞動也是抽象的“勞動一般”發展出來的“勞動具體”形式。其順序的排列既是邏輯的,也是歷史的。歷史地看,他們的形態比較充分地發展是由“體力勞動”,到“創造勞動”的一個序列;邏輯地看,“勞動一般”向“勞動具體”的發展,即抽象的勞動分裂為不同的具體形式,從體力型起,每一種形態逐漸遠離物質的直接生產過程的序列。可以看出,越是先發展的“概念”離直接物質生產過程越近。如果我們在思維中把它們再綜合成一個整體,可以把它們抽象成一個抽象生產過程的不同環節,越往后是越離直接生產過程遠的環節。當生產還沒分裂成這些環節時,這五個環節是一個不分的整體。因為體力勞動最先充分發展,其他因素以潛在的、萌芽的細微形式被掩蓋起來,好象勞動只是“體力”的事。所以,這時把創造價值勞動看成是體力勞動是很自然的。后來,勞動的其他因素逐漸發展,并慢慢脫離直接生產過程,但其實仍是生產總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可是看起來好象與生產無關;而他們的勞動成果作為總生產的“中間”要素并入生產的各環節直至最后過程。人們看到了那些“中間產品”在價值創造中的巨大作用,卻把這些多增加的價值(超額利潤)當成是那些中間產品創造的。實在是個錯覺。
現在談一談五種“勞動具體”如何結合成“總體”創造價值。前面談到,五種“勞動具體”分別抽象地代表“總生產”的五個環節。但是,現實中,這五個環節并非截然分開的。它們有些“環節”交叉在同一個生產過程中,有些環節或某一環節的一部分在直接生產過程之外。不過,這幾種不同性質的勞動形式是客觀存在的;所以,為分別說明各自在價值創造中的作用,假設它們是五個獨立的生產環節,甚至分別由不同的勞動部門進行,是個“合理的抽象”。這些生產環節的“產品”有些以商品的形式出現,有些則不以商品形式出現,如“創造勞動”的產品,科學理論的研究成果,就是如此。那些產品以商品形式出現的“勞動形式”創造價值是顯而易見的;這些勞動的產品以中間要素形式進入下一個生產環節,其創造的價值就是加于其產品上的新價值,并通過商品形式將其創造的價值,連同前面環節移轉的價值,一起并入下一個生產環節。依此一直到達最后環節,將累加的價值轉移到最終產品。因此,我們只要說明了從事理論科研的勞動能創造價值、及其如何將其價值表現并轉移到其他生產環節,就解決了“總體勞動”創造價值的問題。
傳統理論認為,科學勞動不創造價值。僅局限于科學勞動部門內部看的確如此。由于科學理論研究的特殊性,其成果不能變成商品,因而其“價值”不能直接體現。從事理論科研的“創造勞動”是否創造價值,按已有理論分析,存在一個“悖論”:如果不承認理論科研勞動創造價值,那么,同等勞動條件的企業一旦采用了先進技術,在同等勞動強度和同等勞動時間會獲得“超額利潤”。“超額利潤”不可能是先進設備創造的,也不可能是其本企業的勞動創造的,因為他們并未多付出“社會必要勞動量”。馬克思在談到資本家運用科學技術使勞動生產率提高,從而獲得額外好處時,也認為這“并不是他自己直接剝削的工人的產物”。〔6〕如果承認基礎科研勞動創造價值,則運用的其他生產環節的“價值”屬于物化勞動,它已經等額轉移入產品之中,因而“超額利潤”的來源仍然得不到說明。
但是,當我們把理論科研當成是生產“總過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時,就會有新的思路。首先,科學勞動是一種創造性智力勞動,復雜程度極高;其“產品”科學理論,是技術創新的基礎和前提。科學勞動的“產品”首先并入技術創新的“創新勞動”的技術產品中,然后又與技術創新勞動一起并入機器等先進設備之中,從而轉化“物化勞動”形態進入最終生產過程。從這一過程看,“創造勞動”的確加入了物質生產過程。如果把價值看成是溶入產品的一般人類勞動,那么“創造勞動”不但創造了價值,而且等量時間創造了比直接生產勞動大得多的價值,因為,衡量價值的時間是以“簡單勞動”為單位的;“創造勞動”是比“簡單勞動”復雜得的勞動,一般復雜勞動的價值尚且是簡單勞動的“倍加”,“創造勞動”的價值不知是“簡單勞動”的多少倍!可是“創造勞動”的價值是如何體現在最終生產環節的商品中的呢?
情況大致如下:理論研究因不能市場化,其勞動的成本,包括研究人員工資、儀器設備和其他科研經費由社會承擔,其“產品”不在市場出售因而沒有“勞動收入”。這一勞動形式掩蓋了其創造價值的過程。但是,它的成果卻被“創新勞動”環節及技術創新部門“免費取用”。設技術創新部門的勞動產品是商品,且技術生產市場存在充分競爭,則技術商品因不含“基礎理論”勞動的成本,出售時價格中并不包含“基礎理論”的價值。“免費取用”的理論科研勞動僅僅只是作為技術創新的知識基礎;技術商品物化到機器等先進生產設備中時,情況一樣,機器設備的價值中也不包含“理論科研勞動”的價值。當機器設備用于最終產品生產過程之中時,雖然成本中仍然不包含“理論勞動”的價值,但理論科研的“抽象勞動”卻傳到了最終產品之中。最先使用含先進技術的機器設備的生產者的產品出售時,商品的價格將包含一直傳遞下來的但并不反映于成本中的“理論”勞動的價值”。這就是在其它一切條件不變情況下,“超額利潤”的真正來源。其實,馬克思對這種情況早有提示。他認為,科學、分工等社會生產力被資本“不費分文”地并入自己,變成自己的生產力,其利益被資本占有。
科學勞動價值的實現有如下特點:一是潛在性。科學勞動在其“產品”生產出來后,并不立即實現價值,而是要依次經過幾個環節,轉移入最終環節的產品中,并在市場上得到實現。它已不表現為“科學”的價值,而是表現為最終環節的直接生產勞動的價值。其二,時空分離性。科學勞動的價值實現從空間范圍看,不在本部門進行且價值不回流到本部門;從時間看,不是在產品生產出來后立即一次性實現,而是分次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才能完成。
不過,社會地、總體地看,最終環節生產在競爭的作用下,由科學勞動轉移來的價值,即超額利潤會逐漸消失。但是,由于科學及科學發展而來的技術的進步提高了社會勞動生產率,必要勞動率降低,相對提高剩余勞動率。由科技進步引起的增加的剩余勞動的價值應看成是科學勞動的價值。因此,科學勞動對生產貢獻可從兩方面分析:創造的價值包括科技進步導致的超額利潤和一定科技作用的相對剩余價值(因技術產品以商品的形式實現了自己的價值故不包括在內);使用價值貢獻方面,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使社會在單位時間內生產更多的產品,從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
尾聲
馬克思創立的勞動價值論在最一般的意義上揭示了商品經濟的本質:勞動創造了價值,是勞動者的活勞動,而不是作為活勞動結晶的“物化勞動”,不管這種“物化勞動”以什么樣的形式出現,也不管勞動者的“活勞動”發展出了多少種形式,不管“活勞動”創造的價值怎樣迂回地表現出來,都不能改變這一事實。從這點上說,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率沒有過時,也不會過時,因為勞動價值論揭示的是商品經濟的客觀規律。在這個本質的意義上不存在對勞動價值論的發展問題的異議。但是,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一般”與商品經濟不同階段的勞動價值論“具體”不能等同。后者包含于前者之中;前者相對穩定,后者則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本文提出的勞動價值的發展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講的。本文多次提到“教科書上”的勞動價值論,是針對把“勞動價值論一般”等同于“勞動價值論具體”而言的。比如,對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的論述,馬克思首先講“一般性質”的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然后著重分析資本主義的生產勞動的特性,而我們在分析社會主義生產勞動時仍然照搬針對資本主義的“生產勞動”概念;在用之分析資本主義生產勞動時也不顧當代資本主義生產勞動形式發生的根本變化,仍然照搬自由資本主義時的概念。此類問題并不少見。不過,勞動價值論由于其在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中的重要地位,它涉及經濟理論的各個方面,即使只是對其進行“具體化”的發展,也不是輕而易舉之事。本文限于能力及篇幅,只能從一般的意義上(相對于更詳細的探討)談了些個人看法而已。
探討勞動價值論在現階段尤其在知識經濟中的新發展不僅能解決一些理論上的難題,也是有重要現實意義的。就本文揭示出的觀點就已經包含了這樣的政策含義:發展知識經濟的基礎在科學理論研究,剩余勞動和勞動生產率的源頭也在理論研究的“創造勞動”;知識經濟從“創新勞動”的源頭起,必須經過一定的“中間環節,才能將其巨大的“潛在價值”釋放出來,因而抓知識經濟必須是各個“環節”的配套工程,而不能只重視其中某一“環節”或某些“環節”;引進技術有重要的經濟意義,因為技術中包含有“科學”的潛在價值;知識經濟中最重要的“勞動”是“創造、創新”性智力勞動,歸根結底是創造知識的“人”是核心,而不是人創造出來的“物”,因而重視知識經濟首先是重視“人”;正確處理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關系,充分發揮復雜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并將全社會引導到重視教育,尊重知識、創造知識、尊重知識勞動者的軌道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