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基礎與統治地位分析論文
時間:2022-08-12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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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里內含著一個深刻而重要的思想和前提,即確認和肯定了非公有制經濟也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基礎的重要構成部分,這意味著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基礎不只是指占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同時也還包括著不占統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經濟。黨的十五大報告的這一重要思想,作為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經驗的科學概括和總結,從理論上也就確認了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經濟基礎地位。這就從根本上徹底否定了將經濟基礎界定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傳統觀點。實踐和理論都要求我們必須重新對經濟基礎的傳統觀念進行深刻反思,正視對其提出的挑戰,確立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作為不占統治地位生產關系的經濟基礎地位。
一、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屬于經濟基礎不會抹煞不同社會質的區別
何為經濟基礎?傳統觀點認為,是在一定社會形態中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總和。譬如,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就是社會主義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總和,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照此推論,非公有制經濟不僅不屬于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反而是其對立物和異己力量。因此,在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中,也就難免不將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視為資本主義經濟加以限制、排斥。然而,將經濟基礎歸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卻是不正確的。應當看到,經濟基礎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并不是等同關系,在一般意義上兩者之間只是一種包含關系,前者包括著后者,但不能將前者歸結為后者,當然,這并不否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是經濟基礎中根本的起決定性作用的方面。
首先,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屬于經濟基礎不會改變上層建筑的性質。在傳統的觀點看來,經濟基礎是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其基本理由之一是,“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決定各社會形態的性質?!睔v史唯物主義認為,上層建筑的性質是由其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的,而經濟基礎的性質則又是由其中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性質所決定。在明確了它們之間的這種內在聯系,我們說,上層建筑的性質是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決定,這是正確的。但卻不能因此就將經濟基礎歸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傳統觀點之所以拒絕承認不占統治地位生產關系的經濟基礎地位,是認為,上層建筑的性質是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決定的,若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納入經濟基礎范疇,那就會影響、改變經濟基礎的性質,從而改變上層建筑的性質。我們認為,這種擔心或推論是沒有根據的。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的構成部分,這并不會影響、改變上層建筑的性質是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決定的這一基本關系或原則。根據唯物史觀,上層建筑的性質的確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決定,但就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而言,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既不是直接也不是獨立地對上層建筑性質起決定作用的,若是可以直接、獨立決定,那么一個社會同時存在著幾種不同的生產關系,這樣上層建筑的性質將如何確定?應當看到,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直接決定的是經濟基礎的性質,進而才是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了上層建筑的性質。當說上層建筑的性質是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決定時,這實際上是在表明,這一生產關系的“統治地位”是以相對于同時并存的處于從屬地位的生產關系而確定的,它是以經濟基礎或者說是以同時并存的各種生產關系“代表”的身份決定上層建筑性質的。否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也就不能以“統治地位”的身份出現。在這里,“統治地位”正體現在它對經濟基礎性質的“統治”上。我們說,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不能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從而不能決定社會形態的性質,這并非因為它不屬于經濟基礎,而是因為它在經濟基礎中不占統治地位。由此可見,上層建筑的性質是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決定,這樣一種內在聯系決不意味著經濟基礎只能是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一種生產關系能否占統治地位,這是在同時并存的不同形式生產關系之間,就其地位、作用相互比較而體現出來的,這種比較不是在經濟基礎之外,而是在經濟基礎內部或本身不同組成部分之間進行的比較。所謂“經濟基礎是指社會的生產關系”,這只能理解為,一種生產關系當它一經產生作為生產關系而存在時,它同時相對于上層建筑也就作為其經濟基礎的構成部分而存在,至于它能否占統治地位,這是在確立自身經濟基礎地位之后的另一個問題。就經濟基礎意義上,硬要給生產關系加以“占統治地位”的限定,這豈不是畫蛇添足!一種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和能夠決定經濟基礎的性質,這是兩個既有聯系但又有區別的不同問題,不可混同。一個社會同時并存的不同生產關系之間的區別,這只是在經濟基礎內部作為生產關系在地位和作用大小上的區別,而決不是經濟基礎與非經濟基礎之間的區別,決不是具有經濟基礎地位與不具有經濟基礎地位的生產關系之間的區別。同時并存的占統治地位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是一個社會的經濟基礎內部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根據唯物辯證法關于一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所決定的原理,當把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的構成部分時,由于它在經濟基礎內不占統治地位,不是經濟基礎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既不能改變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性質,也不能改變經濟基礎的性質。所以,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決定的經濟基礎的性質并不會被改變,在此基礎上所決定的上層建筑的性質,仍會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性質保持一致。這就如我國在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同時承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基礎的構成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積極鼓勵其發展,而這并不會改變我國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社會主義性質一樣。因此,在堅持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這一關系時,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必要非要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于經濟基礎之外。
其次,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屬于經濟基礎不會抹煞不同社會質的區別。傳統觀點認為經濟基礎是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另一理由是,“只有把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看作是社會的經濟基礎,才能確定該社會的性質,才能把一個社會形態與另一個社會形態區別開來?!毖酝庵饩褪钦f,若把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的組成部分,那不同的社會,特別是相繼或并存的不同社會形態之間就沒有質的區別了,人類歷史就不再有時代、性質的不同了。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從思想方法上說,要么是過高地估計或夸大了不占統治地位生產關系的作用,將其作用提高到了可以改變經濟基礎性質的程度;要么是低估或縮小了占統治地位生產關系的主導決定作用,似乎是只有當它獨立存在時才可能顯示或保持其統治地位。若真是這樣,其實際情況也許只能是占統治地位的某種生產關系本不配占統治地位,那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倒是應該占統治地位。
誠然,經濟基礎是從質上區別不同社會的重要方面,譬如,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都有自己不同的經濟基礎,經濟基礎的這種特殊性顯示著不同社會質的區別。那么,一個社會要體現出其經濟基礎的特殊性,要使不同社會的經濟基礎在質上區別開來,是否必須將經濟基礎歸結于或凈化為這一社會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若是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包括在經濟基礎之內,是否就會改變這一社會經濟基礎的性質,就會抹殺或湮沒不同經濟基礎的特殊性,而不能再將不同的社會從質上區別開來?回答是否定的。因為,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無論是否作為經濟基礎的組成部分,它都不會改變經濟基礎的性質,不可能具有抹殺不同社會質的區別的作用和能力,這也正是它之所以不占統治地位的基本表現。一個社會究竟存在哪些形式不同的生產關系,將形成怎樣的經濟結構,何者占統治或從屬地位,歸根到底要由這個社會的生產力狀況及其發展要求所決定。但一種生產關系不占統治地位,這并不表明它不是經濟基礎。我們說,作為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不能使不同社會從質上區分開來,這僅僅是因為這些生產關系不能決定經濟基礎的基本性質,而決不意味著這些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本身不屬于社會經濟基礎的范疇。應當看到,一種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和能否在其中占統治地位,起到從質上區分不同社會的作用,這是兩個雖有聯系但又是不同的問題。一種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這是它相對于上層建筑的關系而言的。一定生產關系的產生和存在是由生產力決定的,只要它客觀存在著,那就必然要對上層建筑起決定作用,不論是否占統治地位,這并不影響它是現實社會的經濟基礎。但是,一種現存的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的構成部分,能否具有從質上區別不同社會的作用,這是相對于經濟基礎中其他生產關系的關系而言的,結果如何,這就看它在與同時并存的其他不同生產關系所構成的經濟基礎中能否占統治地位,能夠發揮多大作用。使事物相互區別開來的是其自身的特殊性,對于不同的社會特別是相繼的或同時并存的不同社會形態之間,重要的不在于有哪些生產關系,而在于這些生產關系中是何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不同社會的經濟基礎的特殊性主要就表現在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不同,正是由于這種特殊性,才使不同的社會從質上區別開來。至此,必然的邏輯結論只能是:使不同社會從質上區別開來的,不是在于只有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才是經濟基礎,而是在于由同時并存的不同生產關系所構成的經濟基礎中何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例如,使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同資本主義社會區別開來的,不是因為只有公有制才是我國社會的經濟基礎,而是因為在由公有制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共同構成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基礎中,公有制經濟占主體地位。
二、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被排除于經濟基礎之外有悖于唯物史觀
傳統觀點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在經濟基礎范疇之外,不僅沒有成功的實踐根據,而且從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來看也不能自圓其說。一般來說,在一定社會形態中除了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同時還有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這表現在從前一社會形態中保留下來的舊的生產關系殘余和在后期產生的新社會生產關系的萌芽。如在封建社會,除占統治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之外,與此同時并存的還有奴隸制的殘余,而在后期則產生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同時還有為幾種社會形態所共有的個體所有制的生產關系。不論是舊的生產關系殘余在一定時期被保留著,還是新生產關系萌芽的產生,從根本上說這都是由現實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來決定的。就此而言,對一個社會具有決定意義的不是生產關系,而是生產力;不在于有哪些生產關系,而在于哪些生產關系更適合現實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哪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一種生產關系的主體地位是相對于同時并存的其他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而言的,是在這些不同生產關系的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關系中確立并體現出來的。否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這個命題就根本不能成立。的確,哪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這對社會經濟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性質具有重要意義。但若把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在經濟基礎之外,只留下通常所說的“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或者說,整個社會只允許一種生產關系存在,那么,生產關系的這種“統治地位”就無從體現,也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盡管說它是“占統治地位”,可是在經濟基礎這個意義上它還能統治誰呢?這種“統治地位”豈不是名存實亡!把經濟基礎歸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不論主觀用意如何,但在客觀上不僅沒有得到充分地展示和肯定,而是在否定或取消這一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的統治地位。
不占統治地位和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之間,應該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就這兩者的具體的存在形式、所起作用的程度、發展的基本趨勢來看,相互之間是有區別的,但是,作為兩種處于不同地位的生產關系之間肯定具有其內在的統一性,否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就會被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所取代。一種生產關系只有在與其他生產關系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中才能存在。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這種統一性就應在于它們都是現實社會的經濟基礎,這也是一種生產關系盡管不占統治地位,但卻又能得以存在的基本客觀依據。若只見其對立,而不承認兩者間的這種統一,是不符合唯物辯證法的,這實際上也就是否認了不占統治地位生產關系存在的合理性、客觀必然性。如所周知,經濟基礎,連同生產力、生產關系、上層建筑,是被馬克思、恩格斯作為歷史唯物主義的最基本范疇來概括整個人類社會現象,并用以揭示社會發展最一般規律的歷史理論,這些范疇之間是既相區別又相聯系。若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在經濟基礎之外,那就意味著這些生產關系已經沒有了自己的生產力基礎,在客觀上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它不屬于經濟基礎,它也就不能與之相對應的上層建筑發生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關系。試想,作為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已經沒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它既不能影響或決定上層建筑,也不能受到上層建筑的反作用,那么它又何以能夠產生、發展或消亡?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在經濟基礎之外,這就意味著不占統治地位的新的生產關系萌芽只有在取得統治地位后才能轉化為經濟基礎,可是它作為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連經濟基礎的資格都沒有,它又依賴于什么條件上升到統治地位?可以說,一種生產關系的經濟基礎地位,是其取得統治地位的先決條件或基本前提,沒有這個先決條件它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有朝一日“出人頭地”,上升或轉化到統治地位的。任何一種具體的生產關系都有一個從產生、發展再到消亡的轉化過程,但這只能是在作為經濟基礎的統一性的基礎上,由從屬地位向統治地位,再向不占統治地位的轉化,是在經濟基礎內實現的轉化,而決不能是在經濟基礎外,由非經濟基礎向經濟基礎再向非經濟基礎的轉化。從經濟基礎這一范疇的外延來看,肯定不能小于其現實的生產關系范疇的外延。因為,社會形態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統一,不能認為還有存在于社會形態之外的生產關系,要么馬克思何必要強調是由“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2頁。)恩格斯在談到生產資料對社會的決定作用時說:“正如沒有自在的資本一樣,也沒有在社會之外并對社會不發生影響的自在的生產資料?!?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70頁。)同理,由于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的內在聯系,那也決不會有在社會之外并對社會不發生影響的自在的生產關系。馬克思曾這樣說:“新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不是從無中發展起來的,……而是在現有的生產發展過程內部和流傳來的、傳統的所有制關系內部,并且與它們相對立而發展起來的?!?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5頁。)這就非常明確地指出了,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著地位、新舊不同的生產關系,并肯定了兩者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事實上,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是同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聯系在一起的,只要它客觀地存在著,我們就無法,也不能人為地在兩者之間筑起一道屏障,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隔離在經濟基礎之外。一種生產關系不占統治地位,這并不意味著它沒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也決不意味著它不屬于經濟基礎。一種生產關系不論其是否占統治地位,它都會對上層建筑起著一定程度的決定作用,同時還要受到上層建筑的反作用。就對上層建筑的作用而言,同時并存的不同生產關系之間,只有地位、作用程度大小的差別,而絕不存在有無作用的區別,不對上層建筑發生作用的生產關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上層建筑并不是只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服務,而必須是為包括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在內的整個經濟基礎服務。否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就無法存在,也就沒有“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這一說。既然存在著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它就必然作為經濟基礎發揮作用。這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屬于經濟基礎,這本來就是歷史唯物主義創始人的思想。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到類似“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或“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表述: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起決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產方式”;(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51頁。)在原始社會中,“原始共產主義占統治地位”;(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40頁。)奴隸制度“很快就在一切已經發展得超過舊的公社的民族中成了占統治地位的生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96頁。)等。但是,在他們的著作中,還沒有看到把經濟基礎歸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而把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于經濟基礎之外的論述。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寫道:“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2頁。)這里所表達的思想,是被馬克思稱之為指導他的“研究工作的總的結果”,由此不難確信這一思想的重要性,以及論述中所用概念和表述的嚴肅性和科學性。馬克思是認為,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經濟基礎的是“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顯然,我們不能把“相適合的生產關系”理解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將這兩者等同起來,而是應該將“相適合的生產關系”理解為包括占統治地位和不占統治地位在內的各種不同“生產關系的總和”,事實上,也只有這樣的生產關系的總和才可能成為“相適合的生產關系”。因為,一定社會的生產力水平不可能是絕對平衡的,完全處于同一個層次和發展水平上,特別是當一個社會剛進入新的社會形態時,或者說在它的新社會形態的初級階段時更是如此。所以,也決不能只用某種單一的生產關系,或者說僅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去適應整個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一般情況下即使是舊社會遣留下來的“殘余”,也必須是在伴隨著生產力的長期發展過程才會逐步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一定的生產關系作為經濟基礎,并不在于是否占統治地位,而在于它是否與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馬克思在這里說得十分明白,所要告訴我們的是,構成社會的經濟基礎的是“生產關系的總和”,而決不是傳統觀點所堅持的“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總和”。從馬克思這一清楚明了的論述中,絲毫看不出經濟基礎是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總和”的含義??梢詳嘌裕瑐鹘y理解是無中生有。不論對生產關系的“總和”作何理解,但其最根本、最重要的含義,就是指同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現實存在著的各種不同生產關系的“總和”,不論它是否占統治地位,都必然地屬于這個“總和”的構成部分。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一書談到資產階級兩大集團的斗爭時曾表達過這一思想,他說:“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會條件上,聳立著由各種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觀構成的整個上層建筑?!?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49頁。)非常明確,這是把現實的不同所有制形式都視為上層建筑的經濟基礎。恩格斯在致符·博爾吉烏斯的信中也寫道:“我們視之為社會歷史的決定性基礎的經濟關系,是指一定社會的人們生產生活資料和彼此交換產品(在有分工的情況下)的方式?!ㄔ诮洕P系中的還有這些關系賴以發展的地理基礎和事實上由過去沿襲下來的先前各經濟發展階段的殘余(這些殘余往往只是由于傳統或惰性才繼續保存著),當然還有圍繞著這一社會形式的外部環境?!?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731頁。)所謂“社會歷史的決定性基礎的經濟關系”就是指經濟基礎;而“先前各經濟發展階段的殘余”,顯然是指已經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等。恩格斯十分明確地肯定了作為不占統治地位的“殘余”的經濟關系的經濟基礎地位。其實,從理論上說,經典作家也決不可能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在經濟基礎范疇之外,若是這樣,他所創立的歷史唯物主義理論又何以能成為揭示人類社會發展的最一般規律的科學?!因為,若將經濟基礎歸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這就意味著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在歷史唯物主義理論體系中沒有自己的位置,無容身之地,因而這種生產關系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發展也就不可能在唯物史觀中得到科學的說明和揭示。難道馬克思在其創立的歷史唯物主義理論中,會留下如此顯而易見的矛盾和問題嗎?
三、不占統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經濟屬于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基礎范疇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創始人的思想,社會主義應該是以高度發達的社會生產力為前提,在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組織生產的社會。但我國是經過新民主主義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就生產力發展水平來說,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所以,鄧小平講:“現在雖說我們也在搞社會主義,但事實上不夠格?!?注:《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25頁。)所謂“不夠格”,主要是指我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與發達國家相比經濟還比較落后,而這一現實的客觀經濟狀況則又意味著,在我國現階段,個體和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仍具有其存在的客觀必然性、合理性,仍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國現階段進一步發展生產力的必要經濟形式。事實上,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轉變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很快就能完成的過程,而是要經過一個伴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才能逐步實現的長期過程。這個過程在一定意義上也就是,非公有制經濟由過去占統治地位的經濟形式轉變到從屬地位,待其所能容納的生產力全部發揮出來之后,才能最終為公有制所取代。非公有制作為不占統治地位經濟形式的存在過程,是生產力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要求,是不能任意取消的。恩格斯在談到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度廢除時指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現有的生產力擴大到為實行財產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樣。因此,……只能逐步改造現社會,只有創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產資料之后,才能廢除私有制?!?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39頁。)也只有在這個時候,廢除私有制才意味著經濟、社會的進步。我們雖一度把私有制消滅了,但結果還得再請回來。實踐證明,在我國現階段就拒絕非公有制經濟,這并非是正確的選擇。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國現在最大的實際就是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階段也就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為發展生產力、鞏固社會主義并進入更高級階段創造物質基礎的階段。這是不可逾越的歷史過程或階段。由于在理論上將經濟基礎歸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而把處于從屬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于經濟基礎之外,并將這種論點“附加到馬克思主義名下”,以至有很長一段時期在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上拒斥非公有制經濟,片面追求純粹、單一的公有制,將個體和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視為洪水猛獸、萬惡之源,是社會中具有毀滅性、破壞性作用的因素,被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異己力量,將其與“消極”、“落后”、“反動”、“腐朽”聯系在一起,甚至劃上等號。自改革開放以來,通過正本清源,創立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深刻揭示了社會主義本質,確立了“三個有利于”標準,逐步糾正了過去極其片面的錯誤觀念,對社會主義條件下的非公有制經濟有了比較客觀的、實事求是的正確認識。在我國現階段,非公有制經濟雖不占統治地位,但這決不意味著它沒有存在的客觀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圍內,它與我國現階段生產力的發展要求還是相適應的,還是不能完全取代的可用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經濟形式。只要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就必然地屬于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基礎范疇,是其重要構成部分。我們必須尊重實踐,實事求是地在理論上還歷史唯物主義創始人關于經濟基礎范疇的本來含義,確認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基礎地位,充分發揮其積極能動作用。
從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所發揮的重大積極作用看,也必須徹底糾正將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排除于經濟基礎之外的極端錯誤,而確認其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基礎地位。實踐證明,個體和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雖不占主體地位,但卻作為經濟基礎的構成部分發揮著重要作用。正如所指出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滿足人民多樣化的需要,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起著積極的作用。”確認非公有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的合法地位,并進一步發揮其重要作用,這是我國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構成與社會階層都發生了深刻變化。最突出的一點是:私營經濟在整個經濟成分中所占的份額越來越大。據《人民日報》2002年9月20日報道,截止2001年,全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為2423萬戶,私營企業202.86萬戶,從業人員達7474萬人,注冊資金21648億元,共創產值19878億元,實現社會商品零售額19675億元。在過去十年間,個體私營經濟對GDP的貢獻率已從不到1%增長為20%以上。面對這樣的統計數據,我們還能否認非公有經濟的經濟基礎地位和作用?許多個體私營企業者不僅重視自身企業的發展,關心中國企業改革,勇于探索、創新,而且熱心于社會公益事業。他們在為社會提供就業、稅收、產品等有形財富的同時,也在探索和創造著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企業管理模式,為中國企業的改革積累經驗、提供借鑒,這些無形財富的意義更加重大。
我們必須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態度,來分析、看待我國現階段的非公有制經濟。要看到非公有制經濟是存在于經濟上以公有制為主體,政治上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的社會條件之下的,它賴以存在、發展并為之服務的社會就是我們這個現實的社會主義社會,而不是資本主義或其他什么社會,社會主義制度影響、制約著它,公有制統治著它。正如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所說的:“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種一定的生產決定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因而它的關系也決定其他一切關系的地位和影響。這是一種普照的光,它掩蓋了一切其他色彩,改變著它們的特點。這是一種特殊的以太,它決定著它里面顯露出來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①在一定社會存在著的各種生產關系中,必有一種占統治地位,并決定其他生產關系的地位和影響。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占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作為一種“普照的光”,必然改變著非公有制經濟的特點,使其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基礎的組成部分。十五大報告指出,“只要堅持公有制占主體地位,這就不會影響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這是客觀事實,不能對此視而不見。非公有制經濟被作為經濟基礎的組成部分并鼓勵其發展,從根本上說,這是由我國現實生產力狀況及其發展要求所決定的,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進一步鞏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和社會主義制度的需要。根據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公有制、社會主義制度這本身就是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生產力基礎之上的,是生產力高度發展的必然結果,如果不盡快發展我國的社會生產力,我們將用什么來鞏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和我國新生的社會主義制度?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帶有根本性的問題和教訓就是,未能充分認識先進生產力的基礎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忽視發展經濟和不斷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等問題。非公有制作為發展生產力的必要經濟形式,在發展生產力、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要、增加就業、為國家提供稅收、充分發揮社會人、財、物的積極作用、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保障社會政治穩定等方面都做出了積極重要的貢獻,在我國現階段是公有制還無法完全取代的,它還要繼續發揮其經濟基礎組成部分的職能。
根據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在我國現階段要鼓勵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就必須確認我國現階段非公有制的經濟基礎地位,并切實得到上層建筑的支持、引導、規范和保障,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服務?,F在,有些地方仍不時地發生一些侵害個體和私營企業利益的現象,這與我們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否認非公有制經濟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地位不無關系。當然,個別非公有制企業還有違反國家政策,如侵害職工利益、偷稅、漏稅等現象,問題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它是非公有,而是由于監督管理不力。這些現象在國有企業中也并非不存在。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要健全財產法律制度,依法保護各類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并對它們進行監督管理?!边@一思想內含著對非公有制經濟基礎地位的確認,同時也表明要充分發揮上層建筑對不占統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經濟的能動的反作用。這是十分正確的??傊_認不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經濟基礎地位,把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非公有制經濟納入其經濟基礎范疇,這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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