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等院校法務會計專業論文
時間:2022-08-14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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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法務會計的理論和實踐研究處于剛剛起步階段,面對國際和國內旺盛的人才需求,在我國高等院校設立“法務會計”專業非常必要。本文著重對專業設置中的主要問題包括制訂專業培養目標、培養計劃、課程體系的安排、師資力量的培育等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法務會計;專業設立;高等學校
法務會計(ForensicAccounting)是為處理涉及財產權益的訴訟或非訴訟事項,運用會計和審計知識,將證據規則與調查結果相結合的一門邊緣學科。它源于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國,誘因是內部股票舞弊案和信貸行業丑聞。20世紀80年代我國檢察院系統率先設立了司法會計部門,這可以稱為我國法務會計實務的開始,之后在處理經濟糾紛中越來越顯示其重要性。但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教育遠遠落后于實際需要,法務會計人才供不應求,如何改變這種局面呢,筆者以為在我國高等院校設立“法務會計”專業,依托高等院校良好的辦學資源,加強法務會計教育、加速培養高素質的人才是最直接和最關鍵的應對措施。
一、我國高等院校設立“法務會計”專業的必要性
(一)市場需求法務會計人才,催生法務會計專業
從某種意義上講,高等院校專業設置的導向應該是市場需求。市場需求越大,專業設置的必要性就越大。隨著全球化特征的舞弊和腐敗進入“高發期”,會計解釋上的法律問題也日趨明顯,法務會計異軍突起,為之提供了一個有力的工具。國外的實踐證明,法務會計是治理財務報告舞弊的新利器,是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克星。目前法務會計人才在國際人力資源市場非常搶手。根據1999年《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綜合調查,法務會計已經進入美國20大熱門行業與職業中的三甲之列,并被預測為21世紀最熱門20大行業之首。2002年,法務會計更是被美國人評選為“最保險的職業發展排名”的第一位。
法務會計的發展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但其作為我國新興的一門會計與法律的交叉學科,已經顯示出其生命力,它溝通了會計與法律之間的聯系,為妥善處理與會計有關的經濟案件提供了有利幫助。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不可避免地出現種種經濟糾紛,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咨詢和查辦這些案件需要既懂會計又熟悉法律的法務會計人員參與,法務會計地位將越來越重要,法務會計人才需求量也越來越大,高等院校設置法務會計專業勢在必行。
(二)法務會計教育的近乎盲區無法響應市場需求
對與越來越高漲的社會需求不匹配的是我國落后的法務會計教育。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嚴重滯后,法務會計教育尚處于剛剛起步階段。2001年9月河北職業技術學院試辦了首屆會計學法務會計方向,這可以看作是法務會計教育的開始。我國目前在法學本科專業中進行法務會計選修課教育主要集中在少數政法院校和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尚未建立正規的法務會計本科教育體系,法務會計方向的碩士研究生也僅在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有,且人數比較少,至于博士生教育則仍謂空白。對于在職注冊會計師的法務會計知識培訓也基本處于空白狀態。(羅陽,2005)讓人稍感欣慰的是2005年復旦大學招收首批MAPCC(會計碩士學位)學員,首次開設了“舞弊審計與法務會計”專業。2006年中國政法大學舉辦了法務會計高級研修班,北京大學舉辦的企業法務會計研究生課程高級研修班也將于2006年9月開班,但招收學員規模有限。總體來看,法務會計教育相當滯后,不能滿足市場對人才的需求,這必然阻礙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和實踐的發展。據了解,目前在美國至少有25至30所大學或學院提供了法務會計的課程,我國與之的差距是巨大的。作為掌握較多教育資源的我國高等院校理應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承擔培養法務會計人才的責任。
二、高等院校法務會計專業體系安排的建議
高等院校設置法務會計專業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包括專業培養目標的制定、專業培養計劃的制定、課程體系的安排、師資力量的培育等。目前法務會計專業主要面臨的是兩大困境,一是沒有專門的教材體系;二是沒有專任的教師。
(一)專業層次設置
我國高等院校可考慮多層次設立“法務會計”專業,可涵蓋專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等。除去單設專業之外,為了滿足社會需求,也應該考慮在會計學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中增加法務會計研究方向。當然每個教育層次的培養重點和目的是有差異的。專科、本科側重于培養實用型的人才滿足市場,研究生教育特別是博士研究生教育階段側重于培養理論研究型的人才,為法務會計教育輸送師資,也為法務會計理論研究提供人才。
(二)法務會計專業培養目標
法務會計專業培養目標的制定要考慮專業層次,專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培養目標是有差異的。除此之外還要結合法務會計人員應該具備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合格的法務會計人員需要具備優良的業務素質和高尚的職業道德。目前比較公認的看法是法務會計人員需要具備以下業務素質:1.精通會計和審計知識;2.掌握法律法規知識;3.具備辨別舞弊的能力;4.靈活運用調查技巧,包括必要的心理學知識、溝通能力、職業敏感性以及較高的分析判斷能力和一定的溝通能力;5.掌握必要的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知識與技能,了解計算機和網絡的舞弊方式及特點。職業道德方面:客觀、公允、合理、合法是對法務會計人員工作的要求。要做到這些要求,就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嚴謹的治學態度、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和敏銳的洞察力。法務會計專業培養目標的制定應該充分體現對法務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的要求。
(三)法務會計專業課程體系
1.設置依據
法務會計涉及學科廣泛,它是全面吸收了會計的基本原理和法學原理特別是證據學的基本理論,也吸收了審計學中部分審計的技術方法和統計學中的某些統計分析、比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學科。法務會計的專業知識并不是將法律和會計等知識簡單的融合和疊加,它的內容具有自己的特色。法務會計專業課程體系的設置依據是法務會計專業培養目標和法務會計內容范疇。法務會計專業培養目標前已敘及,對于法務會計的內容,蓋地(2000)、卞繼紅(2003)、壽紀堂(2003)等人均在自己的研究中涉及。目前國內這些學者對法務會計的內容認識較為統一,認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企業稅務會計(稅收理算會計);(2)債權、債務會計;(3)保險賠償理算會計;(4)社會公正會計;(5)物價會計;(6)基金會計;(7)司法會計;(8)海損事故理算會計;(9)社會保障會計。相應地,法務會計專業課程體系的設置應該涵蓋這些內容。2.我國法務會計設置的主要專業課程
以本科教學為例,需要設置的主要專業課程應該有:
低年級:會計學原理、邏輯學、法務會計、中級財務會計學、成本會計、審計學、財務管理、保險學、經濟法規(應該包含稅法、合同法、會計法、票據法、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破產法等經濟類法律法規)、企業稅務籌劃、民法實務等。
高年級:高級會計學、審計準則與會計準則、訴訟實務分析、合同的風險及陷阱防范、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法務會計案例、證據調查學、犯罪學、電子商務欺詐和計算機犯罪、專業英語等。
專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專業課程設置根據其不同與本科的教學培養目標加以修正。
(四)法務會計專業的師資培養
目前高校可以選擇對法務會計感興趣的相關專業現任教師或博士、碩士研究生,聘請國際、國內法務會計教育專家對其進行集中培訓,建立專門的師資隊伍。也可以外聘法律界或注冊會計師實務界的專家或具有相當科研能力的法律或會計工作者任教。相信隨著高等院校法務會計專業教育的發展,師資不再是問題。
三、需要探討的兩個問題
(一)法務會計專業的從屬性
法務會計是一門會計與法律的交叉學科,很自然就產生一個問題,法務會計專業是應該從屬于法學還是會計學呢?操作中是在會計學院還是法學院設置“法務會計”專業呢?對此人們想必會有不同的觀點,筆者以為與其爭論不休不如在嘗試中得出結論,可以選擇二者通行的道路,即會計學院和法學院均可以設置“法務會計”專業,發揮各自的優勢。在生源市場和畢業生就業市場的競爭結果是判斷兩種道路孰優孰劣的根本標準。
(二)現階段法務會計理論體系研究的滯后,是不是設置法務會計專業不可逾越的障礙
目前不僅法務會計教育落后于實務需求,對法務會計理論方面的研究也滯后于實務的發展。一個有說服力的論據就是現階段有關法務會計的著作和論文屈指可數。法務會計理論體系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爭論階段,關于目標、基本假設、基本原則、職能、工作程序和方法以及信息報告比較權威和一致的看法還沒有形成。而且因為法務會計服務的對象和目的特殊性,其理論體系必然有別于相對比較成熟的財務會計理論體系,因此也不能照搬財務會計理論體系。這必然導致專業核心課程《法務會計》不同教材的內容會有分歧,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法務會計理論體系的不完善會不會影響到教育的效果呢?這能不能成為停止設置法務會計專業的理由呢?筆者以為,理論界的爭執和探索在某種程度上不影響實務界的具體操作,實務的發展會促進理論的辨析。完全可以建立以滿足實務需求為導向的、體現對法務會計人才素質要求的《法務會計》教材內容體系。同時在高等院校設置法務會計專業、重視法務會計教育,在滿足實務界需求的同時,也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關注法務會計理論研究中,促進法務會計理論體系的構建。
【參考文獻】
[1]丁啟丹,王千紅.我國法務會計研究綜述.經濟師,2006.4.
[2]蓋地,張敬峰.法務會計研究評述.會計研究,2003(5).
[3]黃麗萍.淺議法務會計人才培養途徑與方法.經濟師,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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