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集體資產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17 08: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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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查結果
(一)村鎮集體資產管理人員及業務培訓全縣25個鄉鎮,共有鄉級代管員46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28人,取得會計資格證的僅2人,審核會計、賬管會計全部由一人兼任;每個鄉鎮都建有臺帳系統,但更新率不高。全縣有273個村,4個居民委員會(社區),無專職報帳員,資產管理員全部由村文書、村主任或團支部書記兼任,且異動頻繁;133個村沒有村鎮資產監督委員會或同等職能的組織。三年內,縣農村經濟管理局組織了4期鄉鎮服務中心代管員培訓,共212人次參加培訓,村級管理員培訓7期,但參加培訓的大多是村主任。25個鄉鎮共開展127期村管理人員培訓,培訓時間在1~2天,參訓人員共503人次。
(二)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債權債務
截止2013年底,全縣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債權總額為2614.37萬元,但大多數是無效債權。債務總額3319.17萬元,其中短期借款1413.22萬元,應付款項1907.31萬元,應付工資303.81萬元,應付福利41.09萬元,長期借款及應付款663.74萬元。債務主要是:基礎教育負債1227.49萬元,村級公路建設負債2017.34萬元,水利設施負債448.17萬元,衛生設施負債121.19萬元。
二、現行村鎮集體資產管理的方式及效果
當前村鎮集體資產管理依據的是湘政辦發〔2011〕135號和懷化市委辦〔2010〕13號)文件,總的來說,該文件對村鎮集體資產的界定、管理的程序、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體系的設定是明確而可行的。
1.管理范圍包括了農村村鎮村級集體資金、村級集體資產、村級集體資源。
2.管理程序上要求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簡稱村級組織,下同)組織召開黨員、村民(社員、股東)代表會議,充分征求意見,擬訂管理方案,經由鄉鎮審核、民主決策,管理過程中要求全程監督、公開公示。
3.由縣農廉辦組織專人對村鎮集體資產清查核實,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銀行開戶制度、村級招待費制度、村外出考察學習制度、項目工程結算兌現管理制度等。并建立了資產臺賬,規范了資產處置,如對于各村在盤點清理中發現集體資產盤虧和不實且金額較大,需進行資產帳面核銷的,應逐一查明原因,由村經濟合作社管委會(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擬定處理方案,報鄉鎮(街道)審核通過,提交村民(社員、股東)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形成決議,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街道)備案,各鄉鎮(街道)農村“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進行調帳和銷帳;對大額集體資產拍賣、轉讓、聯營等對外處置的,必須經過資產評估,確定市場基準價格,根據以上程序進行報審和報批,最后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處置。
4.建有相對完備的資產管理體系一是每個鄉村設立有管理服務中心,配備了至少一名管理人員;二是對部分村級臺帳管理員進行簡短的培訓;三是大部分村鎮有監督的機構,如村財務資產監督委員會。這些工作,對村鎮集體資產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到2013年底,全縣村級清產核資基本完成。其次,資產的交易市場化,公開公示,透明度提高,群眾反映良好。第三監督管理的不斷強化,一定程度上遏止了資產違規處置。
三、當前邊遠山區村鎮集體資產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盡管市、縣、鄉(鎮)各級都加大了村鎮集體資產的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
(一)管理人員不穩定
一方面是管理人員變動幅度大,2013年底全縣村鎮集體資產管理人員由2009年的68人減少到39人,村級管理人員有的外出務工,有的不干了;另一方面,現有管理人員業務能力不強,縣本級培訓沒有完全覆蓋,培訓粗略簡短,鄉值管理人員中有21人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管理尚欠規范
一是對資產的臺帳登記不夠完善、全面,調查的結果來看,有部分村鎮登記項目不細、不全,分類有些混亂;二是集體資產的發包或處置不夠規范,一些村組在集體的山林、果園、土地、房屋設施等發包出租時,不向上級申報,也不經村民代表大會,而村干部擅自簽訂長期合同,一些不合理的的承包承租引起群眾不滿。
(三)監督監管還有些不到位
如村級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規范,有的沒有明細,有的在村干部家中墻壁上公布,多數人看不到;又如對集體資產承包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督
四、邊遠山區村鎮集體資產管理的設想與對策
1.建立一支穩定的村鎮集體資產管理隊伍。農村基礎組織要深刻認識到村鎮集體資產管理是村民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是構建法制農村、和諧農村的重要內容。建立一支穩定的村鎮集體資產管理隊伍,讓村民放心,監管有力,是保障村民合法權益的基礎。基礎鄉鎮要指導村級選派素質可靠、年富力強的人擔任村級集體資產管理人員,資產管理服務中心要進行全面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對于特殊情況缺員要及時補充。落實并逐步提高管理人員的經濟待遇,同時建立有效的管理人員的任用考核與獎懲機制。
2.健全資產臺帳,完善資產管理信息。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進一步徹底摸清資產,建立電子臺帳,具備條件的地方最好能建立資產管理網絡,一方面使資產信息詳盡且更新便捷,另一方面又方便村發查閱、反饋。
3.進一步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在鄉鎮服務中心的指導下完善各相關管理制度,如收入管理、現金管理、支出管理、資產資源管理、票證管理、會計報表、財務檔案管理、債權債務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等項制度,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招投標制度、財務預決算管理、定期清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做到任何資產行為有理有據。
4.加強監管,民主決策。一是要嚴格實行村務公開制度,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等均納入公開范疇,讓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二是要建立民主管理與審計監督制度。健全村務、財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同時建立完善村集體組織資產審計制度和監督渠道,組織定期審計、專項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三是實行村鎮招投標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標事務要全部委托資產管理服務中心辦理,重大工程建設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后,由管理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投標。四是監管常態化,采取“臺帳式”管理辦法并入網,方便村民及上級組織隨時監管??傊?,從調查結果看,邊遠山區村鎮集體資產現行管理模式對于維護村鎮集體經濟、促進法制、和諧新農村建設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加強村鎮集體資產管理,對于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者:楊心怡 單位:北方民族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