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論文

時間:2022-08-12 09:30:32

導語: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論文

一、我國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非盈利性,決定了它在制度上對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率、增提高服務質量和加強貸款風險防范等管理方面缺乏積極努力的動機,對資金的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管理的控制能力也相對較差。同時,因為政策性住房資金并不屬于財政資金的范疇,雖然在管理工作中相關條例規定財政部門負責對住房資金進行監管,但財政部本身并不是繳存住房資金職工的代表機構,它只是依照現有法規進行審核而己,并沒有其他權力與責任。另外,目前還有一些地方并沒有建立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委員會制度,有些地方即使在名義上是建立了委員會,但事實上不過是把原有的房改領導小組改了個名稱,實質卻沒有改變。這就導致政策性住房資金監管機制效能不足,流于形式。由此可見,在現行的政策性住房資金的監管體制中,對機構設置不完善以及職責定位不清,必然導致資金管理效率的降低。

二、完善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的措施

(一)正確處理相關機構之間的關系

政策性住房資金是靠行政手段建立的,隨著政策性住房資金積累量的增加,受對資金的支配權和利益的驅動,使許多部門和機構對此倍加關注。首先,政策性住宅金融機構是政府實現住宅政策的工具,但不是政府的附屬機構,因此必須杜絕地方和部門利益上的干擾,明確政府的宏觀監督職能,并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堅持金融機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企業化經營原則,辦成獨立承擔經營責任的實體。然后,房改部門可以利用政策性住房資金來推動房改進程,也可以用來壯大自身經濟實力。其次,要明確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監管作用,同時可以將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權交給銀行處理,增加資金使用的安全性。總之,要使各機構在金融市場各揚其長、互相協作,才能促進房地產業和住宅業的共同繁榮與發展。

(二)完善管理中心內部管理

國家政策性住房的資金都是有由資金管理中心來進行支配的,所以資金管理中心要做好內部管理工作,合理的使用資金,發揮資金的最大作用。為了使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用,必須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在工作的過程當中,要加強對監督管理體制的建設,并且加強對各個工作部門的監督,防止由于工作部門受到利益的驅使而做出違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作為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屬于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不是直接辦理存貸款、結算等業務,而是致力于制定和貫徹房改的政策法規,督促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政策性住房資金,對商業銀行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業務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制定和完善有關程序和辦法,制止和懲罰不符合政策的行為。目前,在完善政策性住房資金管理的過程當中,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一些工作部門為了自身利益中飽私囊,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所以為了堅決打擊這種行為,必須更好地完善政策性住房資金的管理工作,加強立法、嚴格執法、加強監督,嚴格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讓我國的政策性住房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用。

作者:竇雪嬌 單位: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