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招標激勵機制探析

時間:2022-09-08 0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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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招標激勵機制探析

一、招標激勵機制

激勵是一種有效提升個人或團體能力的形式,能夠有效的實現自我價值,同時可以實現組織目標。在現階段的建設工程招標中,由于受內外環境所影響,呈現出信息不對稱現象,在招標人實施工作的過程中,容易產生道德風險的問題,所以,要采取合理的激勵機制對招標人進行規范,以提升其工作效率。招標激勵機制指的是招標委托人通過滿足人而實現招標工作的有效完成,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給予人一定的物質與精神獎勵,才能令人可以有效的為招標委托人及其委托機構實施有效的招標工作。在激勵機制建設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以制約為基礎,并保證做到以人為本,通過對人的激勵完成招標機構自身的利益,發揮激勵機制的具體作用,從而呈現出更好的招標效果。

二、信息不對稱下招標激勵的模型

在信息不對稱下,招標機構的工作性質是有一定劃分的,具有較高的專業性以及較強的技術性,所以招標委托人不可以對其進行直觀的測量,無法觀測到其具體行動以及外在變量,而唯一可以觀測到的是產出水平。通過模型建立需要的假設條件,可以看出,招標的努力程度直接決定了其獲得的利益水平,但是招標委托人對人的期望值增加,從而導致了矛盾的產生,由此可見,完善的激勵機制是非常必要的。通過對模型的分析得出的結果顯示,在信息不對稱下,招標機構的盈利與委托人的風險規避具有一定的關聯,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信息不對稱令招標機構的激勵機制產生了一定的不足,而這種不足的產生造成雙方矛盾產生的同時,加大了風險隱患,對于招標機構工作的發揮具有一定的影響,鑒于此,要對信息不對稱下的招標機構激勵機制進行合理的探討,以規避風險,提高招標工作效率。

三、信息不對稱下招標激勵機制方案

1.建立調節機制

在我國的建設工程招標方面,其采取的計價方式都是統一的,是依據固定費率的形式開展的,該方式雖然具有一定的標準,可以進行合理的計價,但是卻造成了一定的阻礙現象產生,不利于機構有效的實現工作。因此,在具體的方案設計過程中要建立相應的調節機制,為機構提供較大的激勵效果,從而實現工作效率最大化。在信息不對稱下,這種單一的固定費率的形式已無法體現有效性,要運用調節機制來完善,將固定的費率與薪酬激勵機制進行有效的結合,采取按勞分配的原則,以提升整體效果。該調節機制的建立,不僅能夠體現出收益水平,而且對于市場風險的規避來說具有一定的作用,通過有效的風險規避可以實現機構工作的傾向性,使得該機制能夠有效的運用到機構當中,起到激勵作用。

2.建立績效評價機制

我國在建設工程招標方面給予的政策扶持力度是可觀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出臺以來,我國的招標機構發生了變化,其數量持續遞增。但是與此同時,出現了招標機構良莠不齊的現象。因此,招標委托人在選擇招標機構的過程中要對其進行綜合評價,而建立績效評價機制是最好方式。通過績效評價機制的建立,招標委托人可以清楚的掌握招標機構的準確信息,從而能夠對招標工作成功與否進行細致的分析,通過分析,可以對下次招標活動進行合理規劃,依據績效評價機制可以令雙方實現長期合作,從而降低成本,一旦招標機構出現違規現象,可以取消其資格,為招標工作有效發展奠定基礎。

四、結語

本文研究結果表明,在信息不對稱下,建設工程招標機構所面臨的風險是極大的,對其發展具有一定的制約,因此,需要進行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設置,以期提升我國招標的總體發展形勢。

作者:朱建軍 單位:內蒙古睿達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