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建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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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建設分析

[摘要]多樣化是現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高等教育制度多樣化具有豐富的內涵,研究認為高等教育制度的縱向多樣化是以橫向多樣化為前提的,因此把橫向多樣化視作上位概念,以橫向多樣化為主要議題;同時,研究更關注高等教育機構的外部多樣化,也就是高等教育機構之間的差異,即高等教育機構類型多樣化。研究以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為對象,論述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生成和發展的歷史,分析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價值,總結美國發展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經驗與教訓,并以美國為參照,提出中國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一些政策選擇。

[關鍵詞]多樣化;高等教育;教育制度

2019年2月,中國了《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描繪了中國教育現代化的宏偉藍圖,提出:“建立完善的高等學校分類發展政策體系,引導高等學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持續推動地方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不斷優化職業教育結構與布局。”該文件表明,中國要建立一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本文僅簡論如何構建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

一、高等教育制度多樣化的內涵

多樣化從動態的意義上來說是建設現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必要舉措,從靜態的角度來看是現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一個現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是一個能夠滿足現代社會發展對不同層次和不同類型人才復雜需求的制度,是一個能夠滿足人民對于高等教育不同的、個性化的復雜需求的制度。如果從結構—功能主義的視角來審視高等教育的多樣化,就是把多樣化視作一個社會系統——高等教育機構適應環境過程中的一個要素。社會的需要必然要求高等教育機構具有相應的功能,社會的需要是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也必須以多樣化來適應社會的多樣化需求。需求確定了相應的功能,外部力量促進了高等教育的多樣化,現代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現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多樣化。如果從高等教育自身的發展來論證現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多樣化特征,生物學的物種起源和競爭生存為我們提供了認識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生成和發展過程的視角。生物學研究有機體的多樣性、分布、質和量。生物學中的一個主要概念和基本分析單位是物種,所謂物種就是可以復制再生產的一組有機體;所謂物種多樣化就是物種數量增加和彌散。從這一認識出發,可以將高等教育機構的類型視作生物學的物種,正如物種是生物學分類的基本單位一樣,高等教育機構的類型是考慮和分析高等教育多樣化的基本要素。然而根據有機物的生物性質可以準確確定其物種,而依據高等教育機構的性質準確定義高等教育機構的類型是有一定難度的。確定高等教育機構類型的指標是非常多樣化的,比如可以根據一所高等教育機構學生的規模、學生的性別、少數族裔學生的比例、治理的性質、機構的使命、專業的設置、所頒授的最高學位等來確定機構的類型,于是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一所機構可能從屬于不同的類型。但是無論如何,高等教育機構類型像生物學中的物種一樣,在數量增加與彌散中生成與發展,高等教育制度在機構的競爭生存中多樣化。[1]高等教育制度的多樣化既可以是縱向的,也可以是橫向的。所謂高等教育制度的縱向多樣化即高等教育機構層級增加的過程。在我國,明顯存在著高等教育機構層級增加的趨勢,高等教育在全球市場的激烈競爭、大學排行榜在國內外的泛濫、高等教育的大眾化、政府政策的價值取向、社會對精英價值觀與日俱增的推崇,凡此等等都細化了我國實際上以學術聲譽為基本內核的高等教育縱向多樣化。在高等教育制度的寶塔尖取得成功的重要性在我國及世界高等教育發展中均達到史無前例的程度,在高等教育制度頂端的高等教育機構已經不太注重國內排行,而是在世界排行中征戰。高等教育制度的縱向分層更加精細化,也就是說高等教育制度分出了更多的層級。因此,在我國實際上高等教育的不同類型已經全部被納入了縱向分層。所謂高等教育制度的橫向多樣化是指隨著社會對高等教育需求的復雜化和多樣化,生成新型高等教育機構的過程。如果說高等教育類型增加是高等教育制度橫向多樣化表征的話,那么其內核及價值取向則應該是每種類型高等教育機構對滿足社會多樣化需求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每種高等教育機構都可以也應該追求卓越,但是卓越的標準在于,是否達到了當初所確定的使命和目標,也就是說在高等教育機構的每種類型中可以依據其達成卓越的程度分層。從這個意義上,筆者把橫向多樣化視作上位概念,縱向多樣化是以橫向多樣化為前提的概念。筆者以橫向多樣化為主要議題。高等教育機構的多樣化既可以是內部的,也可以是外部的。高等教育機構內部多樣化是指高等教育機構內部的差異化,內部的差異化涉及高等教育機構運行的方方面面,比如機構的使命、學生的來源、教師的學緣、學術基礎單位的設置、學科和專業的設置、管理的制度等。高等教育機構的外部多樣化則主要是指高等教育機構間的差異化。在研究高等教育機構的內部和外部多樣化時,可以發現一個悖論,即隨著高等教育機構內部的多樣化的增強,外部多樣化有可能下降。正如美國教育家佩斯(RobertC.Pace)所說:“如果每所院校都增加自己的專業數量,它可能增加了自己顧客的多樣化,但同時卻減少了自己與其他院校間的差異”。[2]另一個簡單的例子是大學的綜合化,隨著大學內部設立的學科和專業數量,以及專業學院數量的增加,大學之間的相似性增大,幾乎可以到了千校一面的地步。因此,筆者更關注高等教育機構的外部多樣化,也就是高等教育機構之間的差異,即高等教育機構類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多樣化也是一個世界性的趨勢。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高等教育制度總體上來講都是精英性的教育,主要以大學的形式為社會上層少數人服務。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民權主義濫觴,高等教育開始了大眾化的歷程,非大學高等教育機構迅速發展。美國的社區學院、英國的多科技術學院、澳大利亞的高級教育學院(collegeofadvancededucation)等短期高等教育機構或應運而生或迅速發展。這些機構被普遍認為適合那些因為各種原因無法進入大學學習的學生,同時它們的運行費用低廉,因而政府強力推行。但在歐洲,由于大學傳統的強大,這些機構不斷追求大學地位,英國的多科技術學院在20世紀90年代終于獲得立法批準,一夜之間全部升格為大學;澳大利亞的高等教育學院或者通過相互間的合并,或者并入大學,也都轉變為大學。在世界范圍來看,獨有美國的社區學院不斷發展。相比之下,美國的高等教育制度是更多樣化的,因此筆者以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為研究對象,并從美國形成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經驗與教訓中尋找我國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政策選擇。

二、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生成與發展

美國著名高等教育學家斯泰德曼(VerneA.Stadtman)認為,“多樣化是美國高等教育的寶貴財富”,“是美國高等教育中最獨特和最有價值的特色”[3]。下文從美國高等教育發展史中的一些重大歷史事件來深入了解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生成與發展。(一)殖民地學院的建立。1620年,英國清教徒為了躲避英國國教的迫害開始向北美大陸移民,清教徒定居者們所渴望和尋求實現的第一批事業就是教育,于是,1636年創建了哈佛學院。至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時,美國共有9所殖民地學院存留。這些學院規模很小,使命單一,其首要目標是培養牧師,其次是培養虔誠、正直和具有良好教養的紳士。這些學院為美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并且開始為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做出獨特的貢獻。首先,各種宗教和教派不斷涌進北美大陸是建立各種新學院的重要動力之一。天主教、猶太教、新教各教派都可建立自己的學院,這樣的學院都能得到政府的批準和支持,得到公眾的寬容和理解,可以說這是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開端。其次,美國大學的自治權較歐洲多數國家的大學都大。這是因為歐洲許多國家都是國教辦學,世俗化后的大學自然成為國家辦的大學。而美國沒有國教,大學由各教會和教派創建,由信眾支持,當這些大學轉變為世俗大學之后,由神職人員組成的管理機構被校外利益相關者代表組成的董事會所取代,成為大學的所有者和政策制定者。大學的這種自治管理制度使得大學可以確定自己的使命和服務對象,自主定位,在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中尋找自己的位置。再次,殖民地學院直接導致一類高等教育機構的誕生。盡管在美國獨立時幸存的9所學院后來都發展成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但是它們從宗主國繼承的博雅教育傳統卻在美國發揚光大,在這些大學內部的本科生院,如哈佛大學的哈佛學院,耶魯大學的耶魯學院和哥倫比亞大學的哥倫比亞學院等,始終都是大學的核心,都始終堅持博雅教育。以它們為范例建立起來的獨立的文理學院堅持了殖民地時期建立的學院傳統,一般遠離城市中心,規模較小,以教學為中心,以博雅教育為宗旨,注重學生品格的養成。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它們錄取的學生在大學生總數中所占的比例呈下降的趨勢,但是這類院校仍是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重要構成部分,它們對美國本科生教育仍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二)州立大學的建立和《莫雷爾法案》。(MorrillLand-GrantAct)的通過美國建國后,殖民地時代留下來的教會學院已經完全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建國之初,美國早期政治家富蘭克林(BenjaminFranklin)對殖民地傳統文化仍然占優勢的學院進行了尖銳的批評,抨擊哈佛學院是富家子弟的避難所,“在那里他們不過就是學習如何使舉止有風度,如何像紳士那樣進出房間”[4]。1779年,杰斐遜(ThomasJefferson)作為美國新興資產階級的代表開始在美國第二早建立的威廉瑪麗學院嘗試課程改革,以適應新時代新國家的新要求,但是由于傳統勢力強大,其改革之志未竟。于是他決定和自己的摯友麥迪遜(JamesMadison)聯手合作推動建立一所公立大學,“促進人類知識的發展,培養領袖和有知識的公民”[5]。1817年,弗吉尼亞大學在杰斐遜的主持下在麥迪遜贈予的一塊土地上舉行了奠基儀式;1819年,該校獲得了弗吉尼亞州政府的特許證,成為美國第一所州立大學。1862年和1890年通過的兩個《莫雷爾法案》極大地推動了新型州立大學的發展。聯邦政府根據這兩項法令撥出聯邦土地支持各州資助至少一所州立院校,這所院校要“在不排斥科學、經典學科并包括軍事戰術學科的情況下,教授農業和工藝有關的學科,從而促進生活中各行各業的工業階級的文理和實用教育”[6]。自1862年開始,到1922年阿拉斯加大學建立,美國共建立了69所土地贈予學院。美國州立大學的建立和《莫雷爾法案》的實施給美國高等教育制度帶來一場革命,使得傳統的單一制度向多樣化的現代制度發展,州立大學發展成為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中的主體類型。第一,打破了美國傳統高等教育制度的封閉體制,在高等學校和社會之間建立了有機的聯系,為社會和國家經濟發展服務成為高等學校主要使命之一。第二,確立了應用科學研究以及與工農業發展密切相關的農業和工藝學科在高等學校中的地位,使得美國州立大學成為應用科學的圣殿。這也使得高等學校內部結構開始變化,農業學院和工程學院等成為大學的構成部分,綜合性大學開始成型。第三,高等學校不再是社會上層的特權領域,開始向中產階級、工人和農民的子弟打開大門,使學生的來源趨于多樣。第四,聯邦政府找到了一條干預高等教育發展方向的路徑,通過立法資助的途徑引導高等學校拓展新的使命,從而促進了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的發展。(三)達特茅斯案件的審理。達特茅斯案件集中反映了美國獨立以后私立院校與州政府之間的尖銳博弈。在達特茅斯學院(1769年建立的教派學院)所在的新罕布什爾州,杰斐遜派議員控制了州議會,州議會于1816年通過決議吊銷達特茅斯學院的特許證,將其改建為新罕布什爾州立大學。該院董事會強烈不滿,進而提起訴訟,訴訟歷經三年,終于在1819年經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判決。由大法官馬歇爾(JohnMarshall)撰寫的判決書指出,根據憲法,契約的約束力是不容踐踏的,設校特許證是合同性質。也就是說憲法必須維護私立院校的合法性,不得由州議會決議更改撤銷。達特茅斯學院隨之恢復。[7]由于美國是實行判例法的國家,這個案件的判決在全國保障了私立院校的合法地位,促進了美國公私立院校并行不悖的發展模式,限制了政府對高等教育的干預范圍和方式,保障了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合法存在。(四)研究型大學的建立。美國獨立后,高等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建立了多所州立大學,殖民地學院也逐步升格為大學。但是正如斯托爾(RichardJ.Storr)所說,在國內戰爭之前“沒有真正建成一所偉大的美國大學,沒有任何一所學院可以聲稱自己是歐洲大學強有力的競爭對手”[8]。19世紀70年代以后,大量留學德國的學者回到美國大學任教。與此同時,數以百計的德國學者和著名科學家移居美國,這些人把德國大學的傳統帶到了美國。1874年,曾經留學德國的吉爾曼(DanielG.Gilman)開始籌建約翰•霍普金斯大學。1876年大學正式開學,吉爾曼校長宣布“研究生教育和高一級教育是大學最重要的使命”,大學的目標是“最自由地促進所有有益知識的發展……鼓勵科研……提高學者的水平”[9]。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給社會提供的最大服務是“獲取、保存、加工和傳播知識”[10]。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以德國大學為楷模,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為許多大學仿效的樣板。1882年,耶魯大學的研究生教育正規化;1889年,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為榜樣的克拉克大學和美國天主教大學成立;1891年,斯坦福大學成立;1892年,芝加哥大學成立;1890年,哈佛大學設立文理研究生院;1896年,新澤西學院發展成為普林斯頓大學。此外,若干所州立大學,如密歇根大學和威斯康星大學等也相繼建立了研究生院。這批大學引領了美國大學的改革:第一,建立和發展了研究生教育制度;第二,確立了科學研究在大學中的地位;第三,以德國大學的講授法和研討課取代了美國學院中傳統的背誦法;第四,由于這些大學的建立,一種新型的高等教育機構類型——研究型大學產生了,美國高等教育制度走上更加多樣化的道路。(五)社區學院的建立。美國兩年制高等教育機構的出現可以說是研究型大學建立的邊際效益。德國研究型大學的倡導者、芝加哥大學的首任校長哈珀(WilliamHarper)上任伊始就將大學本科前兩年稱為“基礎學院”,后兩年稱為“大學學院”,1896年又將這兩所學院改稱為“初級學院”和“高級學院”。1899年,芝加哥大學董事會根據哈珀校長的建議決定設置副學士學位,頒授給初級學院結業的學生。芝加哥大學初級學院的建立在全國興起了初級學院運動。1901年,美國第一所公立初級學院——喬利埃特初級學院建立;到1915年,全美已經建立了74所獨立設置的初級學院。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經濟急速發展,迫切需要大量的熟練工人、初級技術人員和服務業的各種從業人員,于是公立的初級學院開始轉變為社區學院,社區學院的興建在20世紀60年代后期達到高潮,平均每周就有一所新的學院建立。由于社區學院開放招生,不收學費或學費極低,就建在學生的家門口,并且給學生提供了兩種選擇——既可以學習職業技能兩年畢業,也可以兩年結業后轉入四年制院校的三年級繼續學業,因此吸引了大量過去不可能有機會步入高等教育的青年。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社區學院的學生達到了大學生總數的1/3。正如加州大學校長克爾(ClarkKerr)所指出的,“……社區學院運動開創了向學習社會的偉大轉變,在這樣的社會中,每個人只要愿意,就能在幾乎任何地方學習幾乎任何科目……美國正在成為首先提供普及中等后教育的國家”[11]。初級學院的建立和社區學院的發展促進了美國高等教育制度的多樣化:第一,使學生來源多樣化了,為社會下層打開了高等教育的大門,成為社會重要的減壓閥;第二,使高等教育制度培養目標多樣化了,不僅培養領袖,專業人員,而且還培養準專業人員、初級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第三,由于社區學院既是所在社區的成人繼續教育中心又是社區的文化中心,與社區形成了積極互動、相互支持的新型關系,為學習社會做出了獨特的貢獻;第四,使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更加完善。(六)《加利福尼亞州高等教育總體規劃》的通過。1960年,加州議會通過了《加利福尼亞州高等教育總體規劃(1960-1975)》(以下簡稱為《總體規劃》),并且對加州憲法中有關條款進行了相應的修改。《總體規劃》出臺的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高等教育急劇的擴張,以及政府和公眾對高等教育機構之間無序競爭所造成的對公共經費的浪費的關注。《總體規劃》由加州大學校長克爾任主席的加州教育理事會和加州大學董事會聯席委員會向議會提出,《總體規劃》建議在加州以法律的形式明確高等教育的三級結構和各級的基本使命。最高一級由加州大學各分校組成,它們錄取州內高中畢業生中成績處于前12.5%的學生,開設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課程,并授予相應學位,其使命是教學和科研。第二級由加州州立學院構成,它們錄取州內成績在前1/3的高中畢業生,主要開展本科教育,頒授學士學位,也可以開設部分碩士階段課程,其基本使命是教學。第三級是初級學院,它們招收州內所有高中畢業生,其雙重職能是開展轉學教育和職業教育。所謂轉學教育即大學一二年級的文理教育,學生結業后可以轉入大學三年級繼續學習。初級學院頒授副學士學位。許多人誤讀了加州《總體規劃》的這一核心內容,把《總體規劃》導致建立的加州三級高等教育制度僅僅視作縱向多樣化的范例,而實際上《總體規劃》對加州乃至全美現代化高等教育制度建立的貢獻是全方位的。第一,加州在全美首先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第二,《總體規劃》不僅建立了加州高等教育的三級結構,而且還肯定了私立高等學校對加州高等教育發展的巨大貢獻,從而促進了私立院校的發展和公私立院校之間的合作。第三,《總體規劃》控制了高等教育機構間的無序競爭,為不同類型的高等教育機構劃定了邊界,厘定了不同類型高等教育機構的使命,明確了高等教育機構可以開展競爭的環境,高等教育機構是在自己的生存環境(同一物種)中競爭發展。因此可以說,加州三級高等教育制度不僅僅是縱向多樣化的制度,更是橫向多樣化的制度,在橫向多樣化制度下,同一類型的高等教育機構可以相互競爭達到卓越。第四,《總體規劃》為高等教育的普及與提高做出重大貢獻,巧妙地融合了當時民粹主義和精英主義對高等教育激烈沖突的訴求。《總體規劃》厘定了各類高等教育機構的邊界,卻打開了學生不斷發展的通道,初級學院的學生可以轉學升入四年制本科院校,甚至著名的私立斯坦福大學都有明確的制度安排,每年接受一定數量的初級學院轉學生。這樣就巧妙地緩解了在高校招生問題上所反映的社會沖突。“克爾對高等教育的貢獻正如福特對汽車所做的貢獻,他批量生產了低成本高質量的教育,提升了科研的潛力,而這二者正是國家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12]。第五,加州《總體規劃》出臺的“時機恰到好處,美國文化為建立州支持的、遍布各地的、服務于多樣化教育需求的教育超市做好了準備”[13]。加州《總體規劃》在加州一經落地,引起全國性的好評,逐漸影響了其他州,使得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開始在美國全國建成。(七)多樣化高等教育分類體系的建立。美國在建國以后,特別是內戰以后,高等教育有了迅速的發展,大批新型高等教育機構涌現,這些機構的質量魚龍混雜,引起公眾和聯邦政府的關注。內務部教育署于1867年開始署長年度報告,邁出了建立多樣化高等教育分類體系的第一步。報告分類美國公立高校的統計信息,數據的依據是對教育署調查的回復。院校被列入報告的最低限度標準是:“必須得到頒授學位的授權;必須有清晰的錄取標準;必須開設至少兩年的標準的學院課程;必須至少有20名具有學院地位的學生。”[14]1951年,美國大學聯合會高教財政委員會出版了《美國高等教育組織統計分析(1948-1949)》報告,將高校分為四類:大學、文理學院、專業學院和初級學院,其中文理學院又分為綜合文理學院和其他文理學院。該報告依據對四類院校的定義,對經相應認證機構認證的大學、文理學院和專業學院,以及被列入教育署報告的初級學院進行分類分析。[15]1970年,卡內基高等教育委員會研發了美國學院和大學的分類標準,并于1973年公開了《卡內基分類》,在1976年、1987年、1994年和2000年經四次修訂,終成美國“廣為接受的,描繪美國高等教育制度多樣化的最主要的分類標準……成為代表和控制美國不同類型高等教育機構差異的最有力工具”[16]。2000年的卡內基分類將美國高等學校分為六大類,然后進一步分為18個分類。從以上可以看出,美國高等教育分類體系的建構具有以下特點。第一,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的分類體系是由政府機構、高等學校的自律組織和高等教育的贊助機構共同努力建立起來的,不同的分類是互相支持的。換句話說,美國對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支持有著廣泛的社會基礎。第二,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的分類體系是經過縝密研究的,是在長期實踐的過程中不斷完善逐步形成的。第三,高等教育機構的分類以詳盡的、公開透明的數據為依托,僅從得到相關機構認證的高等教育機構采集數據,進行分類。第四,高等教育機構分類的目的不是建立高等教育的等級結構,而是支持和強化橫向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卡內基分類》明確指出其分類的宗旨:“不是要建立一個兩年制和四年制學位授予機構的等級制度,而是要依照課程和目標的相似性將大學和學院分類,以促進有意義的比較和分析。”[17]

三、美國發展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價值與經驗

在美國建國后的二百多年中,高等教育經歷了絢麗多彩的發展歷程,從一個單一的殖民地遺產發展成為現代化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既促成了高等教育的普及,又為一批世界一流大學的建成提供了豐厚的土壤,為美國社會和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一)美國發展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價值。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價值是多重的。第一,美國把建設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視作滿足學生不同需求的重要戰略。多樣化的制度給美國不同社會層級、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學習成績水平的學生提供了充分的進入高等教育的機會。在多樣化的制度中,每個學生都有機會與自己背景相似的學生一道學習,相互競爭,每一個學生都有機會找到適合自己的高校,從而使得高等教育惠及每個人,并與每個學生的需要、目標、學習風格、學習速度和學習能力相匹配,使每個學生獲得成功的機會現實可行。第二,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為美國青年提供了社會流動的可能性,通過給學生提供進入不同類型高校的機會,鼓勵學生向上移動,同時學生也可以不失面子地向下移動。多樣化的制度允許學生修正選擇的錯誤,為學生提供多次獲得成功的機會,從而使得學生對自己的社會流動負起責任來,減少了社會的壓力,促進了社會的穩定。第三,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滿足了勞動力市場的多樣化需求。在現代社會,勞動力市場中的需求一定是多元的,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較好地滿足了這樣的需求。第四,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較完美地將精英高等教育與大眾高等教育結合起來。在美國,有世界最多的世界一流大學,同時美國的州立大學和社區學院為所有想進入高等教育的人打開大門。著名高等教育學家特羅(MartinTrow)在對大眾和精英高等教育的分析中指出,精英高等教育的生存取決于一個綜合的非精英院校制度的存在。[18]可以說,高等教育的普及為精英高等教育的存在奠定了基礎,創造了生存發展的寬容環境。美國的公立院校在成立時由于相關法令的約束,美國私立院校成立時由于相關利益群體的約定,都有明確的使命聲明,因此一般都會自主限制自己的活動,使之與所處的位置、資源和服務的顧客的利益相一致,避免了不同類型院校間的不良競爭,而在同類院校中卻不可避免地開展競爭,以競爭求卓越。通過競爭追求卓越成為各類高等教育機構的價值選擇。第五,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鼓勵了各類院校創新試驗,而不必在所有院校同時開展同樣的改革試驗,這樣就降低了創新試驗的成本,使得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能夠不斷適應社會的發展變化,而同時減少整個制度犯同樣錯誤的風險。(二)美國發展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經驗。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是美國的市場競爭制度、政府的法令規制和非政府機構的影響共同作用和相互制約而生成和發展的。第一,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的市場競爭機制促進了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建立,滿足了社會和國家對不同層次和不同規格人才的需求。高等學校是資源依賴性的機構,要在競爭環境中獲取資源生存發展,就要鎖定特定的消費者群體,由于消費者群體是多元的,這樣在競爭中就會自然形成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在市場競爭中,對于哈佛大學和斯坦福大學這樣的世界一流大學,當然人們會趨之若鶩,但是像威廉姆斯學院、斯沃斯莫爾學院和韋斯利學院這類規模小、主要開展博雅教育的文理學院也有相當穩定的生源。規模宏大的州立大學更有重要的地位,它們以學費的低廉,教育質量的不斷提高,吸引了大量學生。就是社區學院也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為社會經濟發展培養了必不可少的、大量的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吸引了美國近1/3的大學生。由于市場競爭導致美國可能擁有世界上最多的院校類型,既有公立又有私立院校,既有非營利性又有營利性院校,既有小院校又有巨型大學,既有教會院校又有世俗院校,既有兩年制職業技術院校又有四年制文理學院,既有綜合性大學又有專業學院,既有研究型大學又有以教學為主要職能的院校,既有女校又有男女合校。第二,政府通過法令規制和引導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建立與發展。高等教育畢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自由市場,完全交給這只“看不見的手”,就可能使高等學校趨利,喪失高等教育的公益性。高等教育機構市場競爭的特點是“聲望競爭”,這種競爭是昂貴的,高等教育機構會用盡其資源來達到競爭中的最佳位置。鮑文(H.Bowen)總結了高等教育機構市場競爭的著名法則:“……為了追求卓越、聲譽和影響……每所院校都盡其所能籌集一切可能籌集的錢,然后花掉籌集的每一分錢。”[19]這樣,完全放任的市場競爭不僅可能浪費公共資源,而且會造成高等教育機構的學術飄移,即院校在學術縱向階梯上攀爬,從而對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造成傷害。因此,多樣化制度的建立和健康發展離不開政府通過法令的形式進行必要的規制。上述美國高等教育發展史中著名的達特茅斯案件,是美國通過司法審判干預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建立的第一個案例,最高法院的判詞限制了政府“為了社會公益”不由自主的非正當干預,為私立院校的存在與發展提供了司法保障,確定了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合法性。《莫雷爾法案》則是政府通過立法撥出公共資源引導建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典型案例。《總體規劃》則是政府出于公眾對于高等教育機構無序競爭導致公共資源浪費的憂慮,直接出手干預,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起美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美國政府各項立法在建設和發展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上是前后銜接和導向一致的,從兩個《莫雷爾法案》到1887年《海奇法案》和1914年《斯密斯-萊佛法案》都一脈相承地支持了州立大學的發展,鼓勵了州立大學的應用科學研究和服務職能。1944年的《退伍軍人法案》(Servicemen'sReadjustmentActof1944,GI法案)支持大量的退伍軍人進入高等學校學習,這些退伍軍人的構成非常多樣化,他們的年齡、種族和學習能力都不相同,選擇進入各類不同的院校,因此促進了不同類型院校的發展。聯邦的佩爾助學金對于學生的資助只看需要,不分其所在院校的性質和類型,只要在獲得認證的院校就讀即可,這一資助法案對于美國不同類型高等學校生存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第三,美國的中介機構在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建立和發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美國的地區認證機構和專業學會的認證機構對各類院校分別認證,制定相應認證標準,保證了各類院校最基本的入門標準,保證了它們的最起碼的質量,從而使得美國各類院校為公眾所認識和承認,同時為政府高等教育支持項目提供了基本依據,使得各類院校得以生存和發展。美國各類院校都有自己的協會組織,它們既制定本類院校的行為規范,行使自律性組織的職能,同時又代表本類院校的利益,在華盛頓進行院外游說,保證本類院校受到公平對待。卡內基高等教育基金會組織研究了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的分類,制定了分類標準,由于其分類標準的科學合理、數據的公開透明,不僅得到各類院校的認可,主動積極參與,而且得到政府和公眾支持,成為政府支持高等教育機構的重要依據,公眾了解高等教育的重要平臺。這些機構在市場、高等教育機構與政府之間填補了重要的空白,促進了市場、高等教育機構與政府之間的正向互動,使得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運轉順滑,穩定發展。

四、中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面臨的挑戰與政策選擇

(一)中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面臨的挑戰。經過70年的努力,中國基本上構建起來一個多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但是這個制度的完善,適應未來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對多元人才的需要,還面臨許多挑戰,還有很長的道路要走。第一,中國精英文化源遠流長,融化在中國人的血液中,影響了中國人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模式。中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已經對人才的需求非常多樣化了,但是在政府,甚至企業的招聘中只問學位層次和是否畢業自“211”和“985”高校的現象比比皆是。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重學輕術,因此雖然一些企業高薪聘用技術工人,卻鮮有家長和學生真正愿意選擇高職高專院校。我國雖然大力宣揚大國工匠和工匠精神,卻罕有年輕人真正愿意選擇工匠之路。由于這種精英文化傳統,國家鮮有全面考慮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建設的政策出臺,即便有些支持職業技術教育的政策出臺,面對民眾單一的價值追求也歸于失靈。第二,這一文化集中反映在中國的學校制度中,基礎教育階段以考學為宗旨,教學以考試為中心,學生的評優、教師的考核和學校的績效評價均以考試成績為中心。在高等教育階段,本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和普及化時代的到來,高等教育制度應該更加多樣化,但實際上由于社會和政府政策對“211”“985”高校和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的無以復加的推崇,高等教育的層級金字塔更加陡峭了,層級更多、更顯著了。中國的精英文化傳統與中國的精英教育制度不斷相互強化,成為中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發展與完善幾乎不可逾越的障礙。第三,中國教育政策的制定缺乏連貫性和一致性。20世紀90年代的院校合并政策掀起了一場院校合并運動,只要合并就會得到政府的支持。在這場運動中,高校規模持續膨脹,規模成為高校生存的必要條件,特別是許多地方院校依靠規模擴張生存,小規模院校失去了生存的空間。在院校合并中,一些高職高專院校和一些專業學院通過合并成為普通綜合院校,失去了辦學特色。之后的“211”“985”和“雙一流”政策出臺又在全國掀起了爭建一流的熱潮,地方政府也都相繼出臺了相應的政策。筆者無意褒貶這些政策,關鍵是在這些政策出臺的同時,沒有相應的政策支持我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中的其他類型的高等教育機構,因此所傳遞的價值取向是精英教育,對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造成了重大傷害。第四,中國高等教育機構的學術飄移愈演愈烈。由于中國的精英文化和政策中的精英教育取向,再加上高等教育內生的追求卓越的激烈競爭,造成了學術飄移的持續升溫。高等學校是嚴重資源依賴的機構,在我國由于高等教育機構的市場尚不成熟,資源依賴在很大程度上演化為政策依賴,或更準確地說政府依賴,于是就會看到我國奇特的“跑政策”現象,通過“跑”,院校類型間的邊界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高職高專院校可以“升格”為本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可以“升格”為研究型大學。(二)中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政策選擇。由于中國高等教育機構市場不成熟,中國高等教育中介機構形同虛設,政策的制定和選擇對于發展和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就有了特殊的重要性。第一,政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率先改革用工制度,不惟學位,不惟“985”“211”,通過用工和獎酬制度的變化,逐步改變中國精英文化的傳統,把社會對人才的多樣化需求轉化為學生和家長對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第二,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建立我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明確各類高等教育機構的邊界和使命。第三,由于多年來我國政策嚴重偏向于精英高等教育機構,處于高等教育縱向結構低端的高等教育機構,如高職高專院校和教學型院校發展舉步維艱,當前有必要調整政策,給這些院校以政策傾斜,給這些院校的學生以更多的獎學金機會。這種政策不應是運動性質的,一時期密集出臺,時過境遷就銷聲匿跡。這種政策的調整應該把橫向多樣化作為一個核心理念,導向長遠的均衡的政策,使政策具有連續性和一致性,始終如一地支持各類院校在自己的類型邊界內競爭卓越。第四,政府要在放任高等教育機構的學術飄移和打開學生多次選擇的通道之間做出明確的政策選擇,這兩項政策對高職高專院校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是允許這類院校升格,還是為這類院校的學生結業時轉學進入四年制學院繼續學業做出制度安排,這對于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建設和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這兩種政策所體現的價值是不同的,前者以高等教育機構從屬于不同的層級為價值取向,從而從基礎上顛覆高等教育橫向多樣化的制度;后者則以對學生的人文關懷為價值取向,給學生以多次選擇的機會和試錯的機會,與此同時并不危及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第五,政府要制定政策完善高等教育機構的市場,使這個市場中競爭有序,有利于院校質量的提升,有利于或者最起碼無損于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發展和完善。為此,政府要有明確的政策給予高等學校更多的自主權,使高等學校能夠在有序的市場競爭中自主定位,競相在本類院校中提高自己的聲譽,爭取卓越。在完善高等教育機構市場的過程中,政府應制定政策鼓勵建立中介機構,發揮它們的作用,而不是束縛它們的手腳,使它們形同虛設。政府的政策要引導中介機構成為各類高等教育機構的自律組織,制定各類高等教育機構的行為準則,研究制定高等教育機構的分類標準,從而發揮中介機構在發展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結語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世界許多國家在建設現代化的高等教育制度中,推出了建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政策,但是真正落地實施,取得明顯成效的并不多,國際上公認美國是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的典范。本文以美國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為參照談了我國在構建和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中可供選擇的政策。但是中美兩國在文化、制度和國體等方面有重大的差異,因此還有很多問題,比如,在我們相對集中的高等教育領導體制下,如何更有效地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制度下,政府、市場和中介機構在完善多樣化高等教育制度中如何發揮各自的作用等,需要我們今后更加深入地進行研究。

作者:王英杰 單位:北京師范大學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