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制度建設研究
時間:2022-04-12 11:37:32
導語: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制度建設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森林火災調查評估工作對于完善我國森林防滅火管理體系有重要意義。從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和沁源縣“3•29”森林火災兩次事件的調查評估來看,都有利于反思和改進森林防滅火工作,但兩者在調查組織形式、評估內容、技術方法、評估結果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性,甚至是部分待完善的地方,這都非常值得研究總結。
一、調查評估的組織形式
從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來看,該事件的調查評估負責機構是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由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氣象局、省林業和草原局及長治市和沁源縣有關人員組成的調查評估組,該機構總結形成了一個總體報告。從四川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調查評估情況來看,是由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的省政府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調查組,由相關省領導親自掛帥,調查組下設技術組(專家組)、管理組、綜合組等3個專項工作組,從省林草局、應急廳、公安廳、省氣象局、退役軍人事務廳、民政廳、省總工會、四川能源局四川監管辦、省森林消防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等省直部門(單位)抽派人員參與調查,省紀委監委派人開展了相關工作,同時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調查;還邀請了四川省內外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調查;經多種調查方式,調查組查明了事件經過、原因、森林受害面積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件性質,分清了責任,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建議,在總報告外,還形成了多個專項調查報告;另外,四川省紀委監委成立西昌市“3•30”森林火災追責問責組,同步開展調查。
二、調查評估內容與技術方法
從調查評估的內容來看,四川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調查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火災基本情況、火災發生及撲救情況、森林防滅火工作開展情況、火災原因及性質、存在問題及責任追究建議、防范及整改措施6個方面;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來看,包括基本情況、火災前后氣候情況、火災發生原因和性質認定、森林資源調查評估、撲救相關費用、火災防范措施建議6個方面。從調查技術方法來看,四川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調查技術方法是通過現場勘查、調查詢問、查閱資料、無人機航拍,調取氣象衛星、天氣雷達、地面氣象站及供電公司、供電單位的相關資料,以及委托有關科研機構或第三方對可燃物載量、預留引流線風擺、災損確定等進行試驗、檢測檢驗、調查評估、專家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件經過、原因及森林受害面積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件性質分清了責任,提出了對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議,形成了多項調查成果。從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來看,則根據現場勘查、調查詢問、視頻分析、物證查找、氣象觀測、走訪群眾等掌握的情況,以及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災物證鑒定中心的鑒定報告和專家組鑒定意見,查明了起火的原因、發生經過和經濟損失等,認定了火災性質,并對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防火工作,提出了建議。
三、調查評估的側重點分析
從以上不難看出,雖然都是森林火災的調查評估報告,兩者的調查評估主體并不一樣,調查評估內容也有較大區別。一是調查評估的題目不一樣,比如,“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強調了“災后”,由于我國尚無對森林火災調查評估的系統規范或標準,這實際決定了兩次事件后續部分調查方向和內容的顯著差異。二是調查評估的部分關鍵內容不同,四川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中有重大人員傷亡,該調查評估報告中,不僅有調查評估的事項,還考慮了撲救各階段的細節、責任認定方面的具體問題,這對于還原現場的實際情況、厘清相關的責任、總結撲救現場的實際經驗有重要作用;而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可能由于事件中沒有人員傷亡等原因,對撲救工作僅做了宏觀描述,這對總結森林撲救現場的具體做法和經驗有些遺憾。三是調查評估的技術手段方面,兩次事件調查都使用了豐富的調查技術手段,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調查技術還使用了實驗室測定、無人機航拍等多樣手段。四是事件應對的損失和成本的調查評估方面,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提及了應對的費用問題,這在我國調查評估報告中是一項重要創新,值得總結推廣。五是兩次調查評估的“建議措施”都有重要參考價值,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調查報告提出了16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提出了5項火災防范措施建議。其中,雙方都提出了“森林防火區基礎設施建設”“森林撲火隊伍建設”“林區防火治理”等方面的共同建議;另外,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調查報告提到的“全力保障防滅火資金需要”“加快森林防火管理法規標準制定”“加快森林生物隔離帶”等建議,需要宏觀管理層研究解決;沁源縣“3•29”森林火災災后調查報告提出的針對殘疾人等脆弱群體的保護責任制,是黨中央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生動體現。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報告還需要注重文字表達的客觀性、科學性,報告內容的“反思性”“人文性”“參考價值”,不能變成一味的“成績總結報告”,或是單純的“責任認定報告”,這需要持續完善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制度。從全局來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工作中,無論經驗還是教訓,都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做好其總結和反思工作,才有可能實現“每打一仗都有提高”的目標,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作者:游志斌 單位:中共中央黨校
- 上一篇:高校學生教學信息員制度建設思考
- 下一篇: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影響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