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引領法學人才培養模式
時間:2022-11-13 09: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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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單一化,同質化嚴重。現行人才培養模式的培養目標較為單一、起點較低,僅僅局限在滿足某一特定部門或崗位的工作需要上。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偏重于理論教學為主,法學院開設的課程主要是以部門法學科劃分或者國家頒布的基本法律為標準,以傳授系統和科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為目的。我們在貫徹這一目標時,忽略了社會對法治人才的實際需求,忽視了學生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大部分法學院畢業的學生走出校門后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較為薄弱。目前,我國法學專業教育同質化現象特別嚴重。幾乎所有的法學院校人才培養目標高度雷同,沒有根據本學校的優勢,將法學專業人才培養分別定位,細分化程度不夠,最終導致學生就業困難。綜合型院校的法學院系,所有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基本上都集中在這幾個方面:一是“培養公、檢、法、司”機關所需要的人才;二是培養“能夠適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人才”;三是培養“具有既能夠掌握一定理論基礎,同時也能夠適用現代化建設所要求的應用型人才”;四是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等等。各個高校之間在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上幾乎沒有差別,缺乏準確定位。(二)教學手段簡單落后。我國是實行成文法的國家,法學教育以講解法理論和注釋法律條文為主。教師普遍使用著填鴨式的講授方法,教學就是教師教而學生只管學,學生只要熟記那些一成不變的要領和早已確定了的結論就行了,學生沒有自己的獨立思考和見解,而法學理論又過于抽象,學生不易理解消化。這種灌輸式教學方法和純課堂教學使學生嚴重地脫離實踐,導致學生在知識結構、思維能力和具體實踐操作能力上的缺陷,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三)雙師型教師比較缺乏。目前法學院校中的法學教師大多都受過系統的法學理論熏陶和嚴格的學術訓練,卻往往缺乏司法實踐經驗。大部分年輕教師是通過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留校的,大都是從校門到校門,沒有經歷過實際工作的鍛煉,更沒有過多地接觸過司法實踐領域內的事務,他們的理論知識有余,而實踐操作能力和經驗卻無法滿足學生日益增長的知識渴求度,這樣勢必會影響到其教學質量。一些法學教師喜好紙上談兵,對一些法律條文進行純粹分析、解釋或學理研究,對現實社會中的具體問題漠不關心,對于教學也偏好“從書本而來,到書本而去”。法學教師自身不關注社會、不參與法律實踐、不了解法律實務,自然不可能培養出了解法律實務、掌握法律實務技能的法治人才。(四)法律實踐流于形式。法學是一門實踐性要求較高的學科,相對于理論教學而言,法學實踐教學是教學過程中最薄弱的環節。在以往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環節中,我們普遍采用“實習“教學法,實踐環節單一化,雖然高校都有模擬法庭教學,但有些學校開展的并不好,實操性也并不強。
二、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建構
(一)完善培養目標。新型模式的培養目標在于面向全社會各領域培養一大批高素養、寬基礎、通經濟、有專攻、能應變的廣泛適應新世紀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學應用型高級人才。高校專業和課程設置要緊扣國家和區域重大發展戰略需求,如對于現階段我國法治建設進程中急需的反恐處突、網絡安全、知識產權、“一帶一路”法治人才、自貿區涉外法律人才等,法學院應跟進培養機制和課程內容。這種應用型人才應具備專業知識全面、專業技能精良、綜合素質過硬、競爭能力較強等特點。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模式的培養目標,把學生培養成為應用型的法學通才,以滿足新世紀市場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二)創新學習制度。根據國外高等法學教育的通例,要培養出文化素質過硬且具有較高法律技能的人才,一般都分為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兩個階段進行。改革目前我國法學專業本科教育的學制,以五年學制代替四年學制,即大學法學教育課程設為五年制,前四年可以理論學習為主,而第五年應著重實務操作能力的訓練和培養,也就是“4+1”模式。明確對學生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的階段性分工,對要選擇法律職業的應屆畢業生增加一年的職業教育。在日常教學中,盡管要加強專業培養,但是畢竟學生學習了法學專業,畢業之后都要去從事法律職業。既然要從事法律職業,那么就必須首先拿到從事法律職業的入門證,所以順利通過法律資格考試也就成了很多學生在校期間的必然追求。高校在平時的教學中既不能“惟法律資格考試論”,同時也不能完全忽視法律資格考試,只有將二者結合在一起,融法律資格考試與法學職業教育于一體,才能解決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增加一年的職業教育,有利于解決大學課程設置上理論與實踐的矛盾,使得進入法律職業的人員具備較嫻熟的司法實踐能力。(三)改進教學方法。新型模式的教學方法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方法,課堂教學推行講解式與案例教學、理論分析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問答式教學方法。課前布置預習教材或指定參考資料,課中進行重點講授,講課時師生可以互相提問、互相辯論,教師引導學生積極思考問題。學校應加強教師的理論教學水平,培養雙師型教師,培養學生的基本專業理論知識,提高學生的理論素養,只有如此才能使學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充分發揮其潛能,增強其發展的后勁。與此同時,應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教學方法可靈活采用舉行疑案門診、模擬法庭、觀摩審判、法律診所教育、進行社會調查、參加司法實習等多種形式,使學生具備基本的法學素質能力。此外,在“互聯網+教育”背景下,開發網上教學功能,利用手機APP等教學手段把課程教育搬到網絡上,可以在網上開展模擬法庭教學活動,以適應教學多元化的發展需要。法學教育必須扎根基礎、扎根專業,不能脫離實際,必須走與中國的法治實踐相結合之路。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實施“雙千計劃”的通知,明確2013年至2017年,選聘一千名左右法律實務部門的專家到高校法學院系兼職或掛職任教,選聘一千名左右高校法學專業骨干教師到法律實務部門兼職或掛職。正是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合作機制,使高校和基層法制部門的人才結構得以優化,實現了法律理論教學研究和法律實務工作的緊密結合與互相促進。“雙千計劃”為法學研究者提供了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通道,接觸到中國“法治原生態”,這讓他們更加了解國情,逐漸從旁觀者變成建設者,從局外人變成局內人,在司法實踐中感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把最前沿的學術理論研究從象牙塔帶到司法實踐一線,教學科研因為接地氣,而更有底氣。同時,高校教師掛職基層,深度參與到法律實踐的探討和研究中,在辦案過程中了解法律在實務部門的運行過程及規律,在積累實踐經驗的同時深化已有的理論知識,回到學校反哺教學,給學生帶來鮮活的實踐案例和經驗,把“死”的法律條文和枯燥的教學理論和鮮活的司法實踐結合起來,促進教學內容和科研視野不斷拓展,轉變了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四)調整專業課程。2018年是國家法律資格考試的第一年,專業設置和課程安排要適應時代形勢發展變化的需求,在培養學生法學基礎知識的同時,根據法律資格考試的特點適當調整部分課程的比例和學時也是可行的。(五)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為加強“一帶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建設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2017年5月27日,司法部聯合外交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商務部、全國律協等13個部門召開了第一次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聯席會議,號召加快培養通曉國際規則、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律人才。這些政策性文件及聯席會議均凸顯了涉外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的緊迫性。為此,高等法學教育應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特別是加強對經濟、科技相對發達國家的法律交流與合作,通過高效、主動地參與國際法學交流,通過派有關人員出國考察和請外國專家學者到我國來講學交流等方式,促進相互了解、增進共識,以便能夠集思廣益,取長補短,逐步完善我國法學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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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葉青.“雙千計劃”有效創新法學人才培養模式[N].法制日報,2017-06-01.
作者:蘭欣卉 單位:黑龍江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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