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教師專業化教學研究3篇
時間:2022-05-23 05:25:29
導語:高職教師專業化教學研究3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第一篇
教師專業化是指經過專業教師教育的人,作為一名專業教師具備了基本專業素質,并在整個教師職業生涯過程中,經過終身的專業培訓,獲得相關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展示專業道德,實施專業自主,并逐步提高自身的職業素質,將自身培養成為具有良好從教素質的教育工作者的專業成長過程,也就是說將一個人從“普通勞動者”培養成為“教育工作者”的專業發展過程。[1]由于高等職業教育的教育教學具有特殊性,因此,高職院校教師的專業化成長也與普通教師不同。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源于職業,所以高等職業教育的教育成果也應該由職業實踐來檢驗。高等職業教育獨特的培養目標、教育對象、教學特點對高職院校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職院校教師不但應該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高深的專業技術水平、科學的研究能力等普通高校教師應具備的素質,而且還應該具備與職業技術、工作過程、職業發展相關的知識與技能。高職教育是專門培養高等技術型人才的,高等職業院校的教師不但要教授學生系統的理論性知識,而且還要對學生的專業實踐進行指導,了解社會需求和相關職業領域的動態,并將其及時準確地融入教學之中,從而幫助學生更好更快地加入到將來的工作崗位中。由于高職院校教師與高職院校教學的獨特性,因此,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也有其獨特的特性。一方面是其職業性。高等職業教育就是以市場和就業為導向的,高職院校教師的專業化成長就不是以學科體系的完整性為主導了,而是以職業活動的完整性為導向。高職院校教師應了解企業文化、崗位職責、人員需求、市場動態、生產流程、產品技術含量、工藝路線等,同時還應具有高度的職業敏感性和職業前瞻性。另一方面是其實踐性。高等職業教育注重工學結合,這不僅要求高職院校教師要有很深的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還要求高職院校教師具有熟練的實際動手操作能力。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基本范疇包括:健全的專業情感、高深的專業知識、熟練的專業技能。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水平最終是通過其專業品質、專業知識、專業能力表現出來的。綜上所述,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內涵應包括專業品質、專業知識、專業能力三方面的內容。所謂專業品質就是具有為人師表的崇高道德修養,能促進學生良好身心素質的形成;所謂專業知識就是高職教師應熟悉其所從事教學學科領域的專業知識,并能進行高職院校所需要的學習及研究;所謂專業能力就是具有所教授學科的實踐能力,掌握社會需求,了解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更新教學內容以跟上社會發展需要。
二、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必要性
高等職業教育是針對某一種職業或職業群以培養技能型人才或技術性人才為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要培養出專業化、職業針對性強的人才就必須建立一支專業化的教師隊伍。隨著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社會經濟結構也發生了變化,促使職業的內涵也在不斷變化、更新和細化,這就要求高職院校的教師必須跟蹤企業、行業的發展動態,把握職業的發展變化,掌握最先進的科學技術,更新知識和技能,不斷學習新知識、方法、新工藝,使高職院校的教師向著專業化的方向前進。
(一)現代職業教育要發展壯大就必須促進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專業化成長
在教育領域中,大量的研究與事實證明教師的素質直接影響著教學質量和學生的學習成績,甚至對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都有著深刻的影響。目前,我國教育改革的重點已經向提高師資水平方面傾斜,其中,提高教師素質的目標就是促進教師的專業化成長。然而,就目前我國教育發展狀況來看,高等職業教育在高等教育中處于弱勢地位,高職院校的教師面對的是學習成績不高的學生,而現代高等職業教育的要求是培養出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才,這更對高職院校教師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我國近年來高新技術產業層出不窮,社會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新型服務行業不斷涌現,這些現狀對高職院校教師的知識體系、專業技能和意志品質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促進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是實現現代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高等職業教育自身的特點決定必須促進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
職業性和實踐性強,社會需求聯系密切是高等職業教育的特點。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性要求高職院校的教師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將其自身所掌握的操作技巧與技能循序漸進地教授給學生,并讓學生們較好地掌握并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熟練地運用于實踐。高等職業教育培養的人才必須是能夠具有熟練操作能力的技能或技術型人才,而不單純是理論研究者,這就要求高職院校教師要向“雙師型”教師發展。高職院校教師的專業化成長不但要求高職教師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一定的教育理論,而且還應具備專業的技術和技能,并具有將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有機整合的能力。隨著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科學技術發展的腳步也越來越快,社會對人才的要求也在逐漸提高。因此,高職院校教師更應該不斷提高自身的能力,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化水平。
(三)高職院校教師自身發展的需求促進其專業化成長
高等職業教育歸根結底就是要將不具備職業能力的高職學生,通過教師的教授與其自身的不斷學習將其培養成為能夠適應職業崗位規范要求的職業人的教育活動。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規定了其任職要求和標準,提高了其準入門檻,提升了其專業地位和專業水準,同時也表明了這支隊伍必須具備較高的職業素質才能加入。若要選拔到高素質的教師,就必須不斷加強職業地位與職業待遇,增強高職院校教師這一行業的吸引力和競爭力。教育的質量取決于教師的質量,如果沒有一支樂于奉獻、素質精良的高職院校教師隊伍,就不會培養出能夠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高技術、高技能人才。所以,高職院校教師要想有效地對學生實施教育,就必須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專業技能,尋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需求。
三、我國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存在的問題
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在教學方面要求其具有職業教育知識和教育實踐經驗,在學科方面要求其應具有專業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但就目前來看我國高職院校師資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
(一)高職院校缺乏規范的教師準入標準與程序
目前,我國高職院校師資渠道主要有一下幾種:一是各類高校畢業生,這也是高職院校教師來源的主要渠道;二是高職院校培養留校的優秀畢業生;三是主辦行業部門下屬企事業單位選調一些工程技術人員到本部門主辦的院校擔任教師;四是聘請企事業單位的專家、技術能手到高職院校擔任兼職教師。[2]但是一方面因為沒有規范的高職院校教師準入程序,所以以上引進教師的渠道并不規范,特別是需要引進高素質專家型的技術人才時,往往會受到人事制度的制約,影響優秀師資隊伍的引進。在高職院校兼職教師聘用方面,因為缺少相關政策依據,所以高職院校經常與其所屬單位發生矛盾,也很難開展兼職教師的吸納。另一方面,我國高職院校的專職教師大多源于本科院校,他們在沒有經過國家統一規范組織的有著嚴格考核標準的資格認證,也沒有經過教師資格專門的培訓過程。[3]由于我國高職院校教師的準入標準低、準入制度不健全,因此很難保證高職院校的師資水平。
(二)高職院校教師職前培訓目標不到位、模式不科學、課程不合理
高職院校的教育目標就是以獨特的培養模式和教育方式培養出復合型、技能型、崗位型、綜合素質較高的職業應用型人才,只依靠某一學科領域的專業教師是無法達到該目標的。目前,我國的培養模式和辦學機制不能較好地適應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發展的需要。高職院校師資培養目標不到位,教育性、學術性、職業性有待整合。在高職院校發展的實踐中,由于教師、學制、生源、培養機制、教學條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職業性和學術性很難實現共同發展;由于培養方式的局限性和不完善的課程設置,教學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高職院校師資培養模式不科學,實踐性、職業性、情境性有待強化。目前我國高職院校通常是派高職院校教師利用假期或業余時間到重點高職師資培訓基地進行補償性進修教育,培訓考試也是流于形式,其培訓目的不明確,培訓體系不規范,很難達到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需求。此外,高職院校師資培訓課程不合理,課程結構、課程教學、課程內容等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高職院校教師職后培訓規劃不規范、培訓機構單一、培訓內容泛化
高職院校教師培訓時一項長期的任務,但是當今社會科學技術發展迅猛,學科知識和技術應用的更新飛快,因此,高職院校所開展的教師職后培訓必須保持生命力、先進性和競爭力。然而現在的高職院校師資培訓只強調學歷達標,至于高職院校教師職后培訓顯得不那么重要,缺少不斷促進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長遠的、可持續發展的培訓規劃。高職院校教師不但要進修專業理論,而且要接觸生產實際,高職院校教師培訓的重要環節應該是企業培訓,但我國目前還沒有實施這一環節,培訓資源也沒有有效利用。在高職院校培訓的內容上,高職教師沒有選擇自主權,很多高職院校教師對自身專業化成長的自覺性已經淡漠了。由于培訓內容與高職院校教師的實際工作脫節,導致高職院校教師失去了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存在著輕實效、重形式的情況,培訓效果不理想。[4]
(四)高職院校師資培訓政策缺失、保障機制不健全
長期以來,我國對高職院校的專項經費投入不足,尤其是高職院校師資隊伍建設與培訓的主要費用都需要高職院校自己籌措。這種現狀嚴重制約著高職院校辦學條件的改善,高職院校教師的待遇得不到提高,致使雙師型教師隊伍及高學歷、高技能人才的流失,影響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在職稱晉級、評獎等方面,高職院校教師所具有的獨特的素質、知識、能力也得不到重視,在評比上處于劣勢。國家政策方面仍沒有相應的保障措施,影響了雙師型教師制度的實施,從而影響了高等職業教育的改革。由于高職院校師資培訓的保障機制不健全,高職院校教師在接受培訓時無論是在個人經濟收入上,還是在職稱評定上都沒有優勢,因此其自身的積極性受到了嚴重的挫傷,從而導致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進程緩慢。(本文來自于《廣州職業教育》雜志。《廣州職業教育》雜志簡介詳見.)
四、促進我國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路徑選擇
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成敗關鍵在于教師。只有不斷提高高職院校教師的專業化水平,才能提高職業教育的水平。針對我國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擬提出以下解決路徑。
(一)明確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目標
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就是將高職院校教師培養成專業從業人員的過程,其發展目標就是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的出發點和歸宿,判斷高職院校教師是否是專業人員的依據也是教師職業的專業標準。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的實質就是要使高職院校教師成為更能勝任其教育教學工作、具有從事高職教學工作的專業素質,要求高職院校教師要努力成為專家型教師。[5]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發展目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高等職業院校教師應具備職業教育理論和實踐知識,包括職業教育心理學、職業教育學等教育理論,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理解職業教育規律。其次,高職院校教師應具有服務精神和專業責任感,努力成為本專業的權威。再次,高職院校教師應具備較強的專業理論基礎,了解相關的理論知識,并具有將自己掌握的理論知識傳授給學生的能力。最后,高職院校教師應具備職業教育實踐能力,包括教育反應意識、教育活動組織能力、教育監控能力,創建適于學生發展的情景,把握學生學習、情感、行為的能力等。
(二)加強高職院校教師的職前培訓
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培訓的內容體系包括理論知識教育和實踐技能培養。其中,理論知識教育包括專業知識、綜合性科學知識、教育專業知識等;實踐技能培養包括專業實踐技能和教學工作技能兩方面。在高職院校職前教育階段,通過高職教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學科職業知識的培訓,形成初步的職業教師的素養,進行初步的實習訓練,使高職院校教師接受到基本的教學技能訓練,為將來從事高等職業教育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在高職院校教師上崗前的培訓階段,主要進行具體的崗位培訓和職業意識教育,使其明確職業教育的規律和特點,了解職業教育的特殊情境,掌握職業教育的各項要求和崗位規范,提高自身的職業意識,使其更順利地明確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實踐鍛煉階段,要因材施教,根據不同教師的具體情況,采用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培訓,可結合教學實踐采用導師制來針對教學技能欠缺的教師進行專門的培訓。
(三)提高高職院校教師的職后培訓質量
在高職院校教師進行之后培訓階段,應結合教學實踐重點提高高職院校師資的質量和水平,可采取以下四種方式來進行。第一,加強高職院校校本培訓。要促進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就必須不僅強調高職院校教師應掌握的客觀知識,而且更要關注高職院校教師的實踐過程,即重新認識高職院校教師的知識構成,尤其是實踐知識。第二,強化高等職業教育教學實踐的效果。高職院校教師通過參加高等職業領域的教學實踐,運用高等職業教學論和高等職業教育學的相關理論,明確高等職業工作任務,掌握高等職業工作過程實踐,開發職業教育課程,根據自身的教學實踐開展教學研究,成為駕馭高等職業教育教學過程的能手,促進高職院校教師教學行動能力的提高。第三,制定自身高等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提倡終身學習。高職院校教師都應該明確自己努力的方向,制定自身職業發展規劃,結合高職院校發展目標和自己的專業特長,將職前培訓和職后教育相結合,形成長效機制。第四,強化企業職業實踐的訓練。根據高職院校教師今后的崗位要求和個體差異等具體情況,通過職業考察、下廠實習等方式,熟悉并掌握職業工作過程的知識與經驗。
(四)完善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政策與保障制度
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既是一種觀念又是一種制度,政策與制度的建設是發展的基礎。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的實踐應該在國家教育政策和制度的保障下,通過高職院校教師的自身努力來實現其專業化成長。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是一個長期發展的過程,每個階段都需要相應的政策和制度作為保障。一方面,要強化高職院校教師職業的專業性,嚴格制定高職院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應從本職業的準入制度入手,建立一套獨立、合理、科學的高職教師資格認定體系。另一方面,為促進高職院校教師的專業化成長,建立高職院校教師在職培訓制度。高職教育主管部門應建立高職院校教師在職進修制度,促進高職院校教師個體的專業化成長;高職院校應建立學習共同體,以促進高職院校教師專業化成長為目的,通過交流、分享、溝通各種學習資源,構建相互促進、相互幫助的高職院校教師學習共同體;高職院校教師應制定一套適合自己職業生涯發展的規劃,并堅持終身學習。
作者:閆艷工作單位:遼寧金融職業學院高職教育研究中心
第二篇
一、國外高職教師培訓制度建設狀況
世界職業教育發達的國家,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先進的國家。高職教師培訓制度建設的主要特點在于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完善,并充分顧及到培訓內容、培訓形式以及高職教師的自主選擇性等。外部制度的優越性則體現在政府財政支持、時間安排靈活等多個方面。
(一)美國
美國職業院校教師培訓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各學區以職業訓練中心為平臺,對職業院校教師進行培訓及研究開發工作。[1](P67—69)《全面就業與培訓法案》、《職業訓練計劃》以及《職業訓練合作法案》均設立了高職教師培訓的專門條款,《摩利爾法案》、《職業訓練協作法案》以及《卡爾•波金斯生計和技術教育促進法》等詳細規定了職業院校教師培訓的財政支持、培訓課程確定等事宜。[2]在培訓內容方面,高職教師培訓體現出高度的自主性和實際性。高職教師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培訓內容。高職教師參加培訓所獲得的知識、技能等能充分運用到實際教學之中;在培訓形式方面,相關組織根據當地職業教育發展情況,實行了“彈性多元進修選擇計劃”,如:夜校培訓、暑期培訓、參觀訪問式培訓、參加各種會議等。高職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培訓形式;在培訓費用方面,《職業教育法》和《卡爾•波金斯職業教育法案》規定,高職教師培訓所需經費全部由財政資金支付。[3](P59)
(二)德國
德國早在1968年就頒布了《職業教育法》,對職教師資培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1973年,頒布《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專業培訓及考試細則》,實現了高職教師培訓工作的規范化。[4](P27—30)《聯邦職業教育法》、《實訓教師資格條例》、《教師培養法》等對職業教師資格、培訓程度、培訓內容等方面也做出了具體規定。[5](P22—24)各州也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接受培訓是高職教師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并且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培訓內容的權利。高職教師培訓分為州一級的培訓(國家政府文化部主辦)、地區一級的培訓(地方政府主辦)和學校一級的培訓(學校主辦)三種類型,高職教師可自主選擇不同類型的培訓。企業在高職教師培訓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操作技能的培訓,為高職教師培訓提供真實的操作環境。[6](P11)法律規定,高職教師4%的工作時間可接受各種類型的培訓,一年之內可脫產帶薪參加培訓(州一級)5個工作日,每5年至少參加2周的企業培訓,[7](P30—34)其費用由企業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對于高職教師自主選擇的培訓項目,可以向勞動局申請獲得資助。
(三)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1978年通過的《職業培訓修正案》,為高職教師培訓提供了法律依據。《撥款(技術與繼續教育資助)法》、《職業教育與培訓資助法》針對職業院校教師培訓費用做出了具體規定。[8](P87—98)國家教育部依據質量培訓框(AustraliaQualitytrainingframe—work,AQTF)對高職教師培訓工作進行監控,從政府層面對教師進修、國家撥款等事項做出了詳細安排。考慮到高職教師所需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的特殊性,國家培訓信息服務中心提供的8個“培訓包”,[9](P114)供高職教師自主選擇。培訓形式主要有教學研討會、教學論壇及工廠實習等。[10](P27—30)一般情況下,澳大利亞高職教師的培訓一般在寒假期間第2—3周進行,每周還有10小時在企業做兼職的時間,便于高職教師具體了解企業技術要求和新技術的引進狀況。此外,高職教師還可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每年一個月的實際工作機會。除財政直接支持外,澳大利亞地方政府還為高職教師舉辦免費的培訓課程。在企業參與的培訓中,培訓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11](P14—16)
(四)日本
日本早在1958年就頒布了《職業訓練法》,此后的1969年、1974年又對該法進行了兩次修改,就高職教師職業訓練做出了詳細規定。1999年,日本政府開始實施《雇傭能力開發機構法》,規定高職教師在職業能力開發學校中學習理論知識,進行職業技能訓練。[12](P251)職業能力開發學校格外注重企業目前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內容既有專業性的又有非專業性的,既有教師素質培訓又有社會性需求培訓。高職教師參加培訓的時間則按照教師自身特性決定,新入職教師實施入職培訓,入職一年內校內培訓為每周2次,校外培訓每周1次。正式教師參加培訓的時間因培訓種類而異。“中央進修講座”適合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骨干教師參加,時間一般為30—35天。“產業教育指導者養成講座”適合指導教師參與,其培訓時間一般為5—6天。職業院校教師實行淘汰制度,在任教師必須不斷接受培訓,才有可能繼續留在現有崗位上。[3](P59)
二、我國高職教師培訓制度建設狀況
早在1993年,黨中央、國務院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就明確提出了建立教師培訓制度的構想。此后,國家及各級地方政府相繼出臺了配套政策,初步建立起職業院校教師培訓制度。但時至目前,無論是有關高職教師培訓的法律法規建設,還是培訓內容、形式等相關規定,均有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一)法律保障方面
我國有關高職教師培訓的規定散見于有關國家相關決定、規劃之中。1994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制定教師培訓規劃,對教師進行多種形式的思想政治、業務培訓。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門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繼續教育進修和企業實踐制度,明確了高職教師繼續教育的時間等。2005年,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專業教師每兩年必須有兩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2010年頒發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綱要(2010—2020)》強調,進一步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力度,依托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
(二)培訓內容方面
我國高職教師培訓工作由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遵循上級決定、下級執行的規則。盡管培訓內容的確定征求了多個高職院校專任教師的意見,但仍難以滿足高職教師自主選擇培訓內容的需要。換言之,政府部門組織的高職教師培訓雖然滿足了大多數高職教師的需要,但沒能顧及所有高職教師個性化需求。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國家高職院校專業骨干教師國家級培訓項目資料顯示,[13]我國高職教師培訓內容涉及專業理論知識、專業操作知識等方面,有關高職教師職業道德、專業素養以及學生管理、就業服務等方面的培訓內容較少。2013年,江蘇省高職院校教師培訓項目也僅涉及到課程體系設計、專業和課程建設的理論與方法、專業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能力以及信息化教學技術應用等方面。[14]
(三)培訓形式方面
目前,我國高職教師培訓主要有校內培訓(校本培訓)和校外培訓兩條路徑。校外培訓多為國家及省、市舉辦的骨干教師培訓班,參加人數及規模有限,難以滿足全體高職教師的培訓需求。此類培訓多由普通高校負責實施,僅適用于理論知識類培訓,不盡符合高職教師“雙師型”的專業化發展要求。盡管部分高等院校采用了與企業合作實施培訓的方式,但普及面仍然較窄,與企業合作的程度有限,培訓場地與教師真實工作環境差異較大,難以實現培訓轉移。企業面向高職教師的培訓工作尚未全面開展,高職教師難以了解和掌握企業科技發展的現實狀態。校內培訓多采用由校內骨干教師現場說法、介紹經驗等方式,由于受自身條件的限制,其指導性、權威性受到質疑,且教師之間的交流范圍也受到限制。
(四)培訓時間方面
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高職院校在校生人數為964.23萬人,專任教師人數為42.34萬人,師生比例約在1∶23左右。[15]就學校層面而言,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必然會給教師安排更多的教育教學任務,導致教師難以保證有充足的時間參加培訓。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無論是國家實施的、還是地方實施的高職教師培訓,只能在寒暑假進行,無形中占用高職教師的休息時間,影響了高職教師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五)財力支持方面
近年來,我國各級財政對高職院校撥款總額呈遞增趨勢,但由于高職院校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都發展較快,多數高職院校仍感到運行資金緊張。教育部公布的資料顯示,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預算內財政撥款為6653.34億元,其中,普通本科院校預算內財政撥款為5419.36億元,占財政撥款總額81.45%,高職高專預算內財政撥款為1233.98億元,僅占財政撥款總額18.55%。[16](P20—23)2011年,本科院校專任教師人數為967937人,高職院校專任教師人數為412624人,依此折算,高職院校專任教師人均財政支持經費為299.06元,而本科院校專任教師人均財政支持經費為559.89元。可見,各級財政經費支持明顯偏向于普通本科院校,高職學校難以支付教師的培訓費用。
三、構建我國高職教師培訓制度的建議
世界發達國家高職教師培訓制度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但由于國情不同,我們不可能照搬照抄外國經驗,必須結合我國高職教育發展實際,構建獨具中國特色的高職教師培訓制度。同時,我國高職教師培訓制度不應該是單一的,應該是具有多種功能的制度體系。
(一)完善法律法規,建立保障體系
美國《卡爾•波金斯生計和技術教育促進法》以及德國的《聯邦職業教育法》,都能根據國際環境的變化及時補充與更新,使其內容符合時代要求,使高職教師培訓工作有法可依,實現有序開展。而目前我國有關高職教師培訓法律法規的僅散見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中,大部分規定尚未提升到法律層面,缺少對培訓工作的細節性指導,特別是對高職教師培訓的實施主體及監管主體規定不夠明確。同時,現行的法律條文未能根據我國高職教育發展的現實狀況給予及時調整與修訂。鑒于此,國家應考慮將有關高職教師培訓的規定提升到法律層面,根據高職教師培訓的現實需求,明確規定高職教師參加培訓的義務和權力、培訓實施程序、培訓組織機構管理、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時間的安排與調度、政府支持培訓的費用比例等,增強其約束力和執行力。
(二)加大財政投入,建立支撐體系
國務院在《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明確提出了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職業教育經費投入的戰略性措施。但由于我國各省、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差異較大,在落實《決定》方面行動不一。鑒于這種狀況,中央財政應適當增加高職教育的專項經費,重點用于補助中西部地區高職教師培訓工作。與此同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地方政府職業教育經費投入的監管工作,設立高職教師專項培訓基金制度,提高財政支持的比例與額度,保障高職教師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加強對高職教師培訓經費的專項管理,有效地提高資金的利用率。
(三)活化培訓形式,建立激勵體系
與國外比較,我國現行的高職教師培訓形式仍較單一,難以滿足高職教師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等方面的需要。借鑒國外經驗,應在現有校本培訓、校外基地培訓的基礎上,努力拓展校企合作培訓、企業培訓等形式,充分利用社會培訓資源,共同推進高職教師培訓工作。國家實施的骨干教師培訓應進一步擴大規模,活化形式,豐富內容,滿足更多的高職教師培訓需求;各省、市應根據地方高職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建設一批設施完善、帶動力強的高職教師培訓基地,面向所有高職教師提供靈活的培訓服務;基于國際視野,每年應選派一批骨干教師到世界發達國家的高職院校學習、考察,吸收和借鑒國外經驗,服務于我國職業教育發展事業;鼓勵有條件的高職院校引進國外人才來校授課,使每一位教師都能感受到發達國家職業教育的發展氛圍。借鑒美國實施的“彈性多元進修選擇計劃”,使所有高職教師都能自主決定參與培訓的形式,及時補充所需知識與技能。
(四)優化培訓內容,建立標準體系
借鑒美國、澳大利亞等國經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全面了解高職教師培訓的現實需要,做好培訓需求的評估工作。在此基礎上,立足高職教師崗位需求和培訓意愿,確定培訓內容,滿足高職教師培訓的個性化需求,提高各級各類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立足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企業科技進步的總體趨勢,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相關專家、教授及企業技術研發人員,開發并推行高職教師“培訓包”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高職教師培訓標準框架,作為高職教師培訓機構運轉的重要依據,保障培訓質量。堅持面向高職教育發展實際,推行高職教師培訓課程標準制度,明確培訓過程中學員、培訓機構與培訓企業的責任,不斷優化培訓內容,促進培訓轉移,提升培訓效果。
(五)加強校企聯系,建立合作體系
世界發達國家高職教師的培訓或在企業實施,或與企業合作共同實施,使高職教師能夠及時了解企業科技發展的最新狀況,能夠將學到的知識及技能及時運用到教學實踐之中。由于我國校企合作制度尚不健全,企業參與高職教師培訓的積極性不高。鑒于此,國家應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明確政府、學校、企業三方在高職教師培訓中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政策激勵、財政支持等措施,提高企業參與高職教師培訓的積極性。通過制定企業技術人員到高職院校、高職教師到企業相互任職制度,實現真正意義的校企合作,促進高職教師培訓事業的發展。高職院校應全面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明確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具體時間及考核標準,融教師培訓于社會服務之中,實現校、企、教師的“三贏”。
(六)加強培訓督導,建立監管體系
為確保高職教師的培訓質量以及政府撥付的高職教師培訓資金的規范運行,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建立高職教師培訓監管體系,切實加強對高職教師培訓實施的監管工作。通過建立運轉有效的監督機制,督導高職教師培訓機構履行社會責任,規范培訓行為,改進培訓方法,豐富培訓內容。按照分級負責的規則,國家培訓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對高職教師的出國培訓、國家級培訓項目以及國內比較重要培訓活動的監管,省(市、自治區)級監管部門負責對省級高職教師培訓或比較重要的地市級培訓的監管,地市級監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各項高職教師培訓活動的監管。高職院校內部也要設立培訓監管機構,及時組織學校相關人員對高職教師培訓的效果進行評判,對上級下達的培訓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自我監察。(本文來自于《楚雄師范學院學報》雜志。《楚雄師范學院學報》雜志簡介詳見.)
作者:宋金娟閆志利工作單位:河北科技師范學院
第三篇
一、明確高職教師職業素養內涵
一般認為教師職業的基本條件是具備知識、能力和師德即專業知識、專業能力、職業道德素質。高職教師的職業素養遵循高等教育實踐活動的普遍要求,又要結合職業教育實際,體現高職教育實踐活動對教師的特殊要求。在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辦學理念下,具體體現在職業道德、文化修養、業務知識、實踐操作技能和職業能力等方面。職業精神。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對高職教育工作充滿激情而富有創造性。忠誠于教育事業,教書育人,愛崗敬業。正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課程觀和教學觀,形成自己獨特的教育教學理論、能力和風格。教育教學能力。高職教學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技能訓練。要求高職教師能夠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讓學生在仿真的工作環境中進行學習。設計傳授教學內容和教學情景,對教學組織和對學生評價有敏銳的應變能力,保證教學質量。實踐操作技能。高職教師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嫻熟的操作技能。在傳授操作技術時為高職學生做標準示范,完成培養高職學生具備操作技能的實踐教學任務。
二、確立高職教師職業素養提升的系統格局
高職教育內涵式發展是集人才培養、科技開發、社會服務等本質屬性為一體的發展,要求高職教師既有理論知識,勝任理論教學;又有實踐動手能力,指導高職學生的實習實訓;還要主動為行業企業提供應用技術服務,幫助企業克服技術難題,參與研發工作,進行應用研究。把高職教師的職業素養提升納入高職院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好包括高職教師職業素養標準、內涵、提升途徑到考核評價的體系構建,實現學院內涵發展與教師個人可持續發展需要之間的有機結合。(本文來自于《青年與社會》雜志。《青年與社會》雜志簡介詳見.)
三、高職教師職業素養的提升
在教學改革實踐中強化職業教育意識,在企業鍛煉中提高實踐操作技能,通過在企業建立“教師工作站”,制定教師到企業頂崗掛職鍛煉的實踐制度,參與企業生產項目研究、參加企業組織的技能鑒定、參與教學實驗實訓條件建設、參與對外技術服務等,培養訓練專任教師的“雙師”素質。采取培訓、參觀、交流、國內外學習、企業實踐等多種方式,增強教師將高職教育理論運用于實際教學的能力,用正確的高職教育理論指導教學,提高理論水平和實踐操作能力。針對目前高職教師素養與能力現狀,把制度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作為高職教師提高自身素質的軟環境。以師德教育為核心、專業能力培養為內容,在崗位創新中弘揚愛崗敬業精神,校企合作共建校園文化,融入企業核心價值觀,滲透職業思想,職業責任,職業紀律,營造團結一致、積極向上、樂于奉獻、勇于創新的高職校園文化,培養高職教師的職業素質。創新用人機制,實行專業帶頭人制度,從企業聘任專家和技術能手做兼職教師,建立校外兼職教師資源庫,加大兼職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培訓力度,嚴格兼職教師聘任考核,由校內專任教師與企業責任人組成核心課程建設隊伍,建設專兼職的“雙師”結構教學團隊。把師德作為高職教師考核評優、晉級和職稱評聘的重要內容,作為學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等各類專家評選的重要標準,在制度上保證師把德建設貫徹到高職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對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了解專兼職教師的教學過程和教學效果,幫助教師分析問題、總結經驗、獲得改進教學水平的建議。以能力為目標、以學生為主體、以項目為載體,使評價能夠對提高高職教師教學水平有引導和促進作用。
四、結語
高職教師的職業素養是其在教師職業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綜合品質。提升高職教師的職業素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學院要將培養引導與考核評價結合起來,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業務精深的可持續發展的高職師資隊伍,增強學院的核心競爭力。
作者:王日升工作單位:渤海船舶職業學院
- 上一篇:職業院校安全文化建設研究
- 下一篇:高職雙師型教學團隊創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