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創新風險規避
時間:2022-05-27 03: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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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改革職能的實現,同樣也是在風險的更替中不斷推進的。高等教育改革風險的屬性特征新時期高等教育改革的理念和方向以質量提升為紐帶,這已轉化為政府的教育政策,在國家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對其改革風險的研究成為教育政策科學化的依據。分析高等教育改革風險的屬性特征,離不開對風險概念的理解。對于“風險”的表述,一般體現為兩個特點:一是強調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二則強調風險的不確定性表現。前者更為狹義,更傾向描述風險所表現出的損失;后者較為廣義,對風險的最終結果充滿不確定性,即是風險的現實結果未必表現為損失。廣義的風險正是不同形式的改革所面臨的問題,改革的風險與成效并存,而以成效為結果的改革則是高等教育發展的要義。高等教育改革風險,是改革過程中帶來的高等教育自身和社會所要承擔的各種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那么,何謂高等教育改革風險的屬性?第一,高等教育改革的風險有一般風險的特征,即不以改革者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這也是風險超過人們主觀意識所存在的客觀規律(屬性)所決定的。第二,高等教育改革風險的超功利性。即一方面更好地傳承文明、追求真理,另一方面要促進受教育者人性境界提升和理想人格塑造,更好地涵養人文精神,這是求真向善的統一[2]。第三,對高等教育發展規律的依附性。這是改革風險沿著高等教育規律的軌跡形成的不確定性狀態的秩序,這種秩序來源于發展中的各種影響因素的相互作用動力,是影響變量的平衡力、作用力和溶解力的狀態或趨勢。第四,不同歷史發展時期的階段性(隨社會發展的不確定性)。即是高等教育改革風險的存在軌跡處于動態變化之中。第五,社會公共資源的潛在損失性。高等教育的社會事業屬性決定了所享有資源的公共性,教育的公共資源具備“競爭性”特點,卻不具備“排他性”特征,使改革風險有給教育資源帶來損失的可能。
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識別高等教育改革進程中風險的存在是必然的,而風險所帶來的后果則不具必然性。對風險影響因素的科學分析和有效控制是降低未來可能產生不確定威脅的發生率或危害性。因此,對改革風險進行識別和分析成為規避措施或模式選擇的前提性條件。在高等教育改革領域,風險分析(RiskAnalysis)的概念,主要是指對可能遇到的各種高等教育發展所依賴的社會環境的威脅或負面影響的潛在頻率和后果,所提出的各種前瞻性預測,做出評估和分析,并提出規避風險的備選方案。在高等教育改革的自身風險的潛在損失發生之前,相關主體要運用各種方法系統地、連續地認識所面臨的各種風險以及分析風險所引起損失的潛在原因。風險識別,應該是周期性、有步驟和系統完整地在改革周期內定位妨礙目標實現的因素[3]。高等教育改革風險因素的識別過程包含對風險因素的感知和分析兩個環節。風險因素感知,即根據高等教育發展自身規律和所受到的各種因素(尤其是制度、政策等)的影響,對影響改革效果的客觀存在的各種風險因素有深入的了解,這是通觀風險全貌的基礎。只有發現形成和影響改革風險的條件因素,才能有針對性地、系統化地擬定風險處理方案,進行風險管理決策服務;風險因素分析,即是對形成或影響改革風險的各種因素的發生、成長或作用的理性意識,這是風險因素識別的技術性環節,為風險規避制度化建設提供規律性依據。從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歷程來看,改革中問題或曰風險結果的發生主要受以下幾個因素影響:物質因素,表現為教育經費的投入和對經費的使用等;社會道德因素,表現為社會對高等教育的關心。社會道德因素主要是指高等教育制度運行的環境,比如文化傳統和意識形態等。社會道德是對教育改革科學認識的價值取向,決定著發展的支持力的源泉和程度;制度因素,表現為對高等教育持續發展的規范性認可,是社會對教育的理性認識,亦是基于我國現行社會制度的教育發展體制的存在。我國高等教育改革所面臨的挑戰因國情的特殊而有自身的特點,改革風險包含的內容隨著社會的進步具有可變性。因而,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識別是一項持續性和系統性的工作,需要我們注意原有風險的變化,并隨時發現新的風險。把握識別和判斷各種風險和機會,關鍵是根據高等教育改革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把主要風險識別出來,包括識別誘發風險的各種因素,并進行科學歸類。識別高等教育改革風險,主要通過對各種客觀的資料和改革成敗的記錄來分析、歸納和整理,從中找出各種外在和潛在的風險及其損失規律,用規律的穩定性把握風險的可變性,為風險因素的量化及綜合評價創造條件[5]4。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識別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在教育改革積極意義的前提下,識別潛在的風險及其特征。高等教育改革價值的社會公益性是改革的出發點和原動力,是風險存在的“合理性”理由。首先把潛在的風險作為識別的第一目標,旨在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現實性的同時使改革更具前瞻性。同時,在現時的改革實踐中把握風險嬗變的規律,而在未來的改革實踐中利用這個規律,為改革發展服務。第二,從高等教育改革的戰略高度出發,識別風險的主要來源。改革離不開戰略部署,改革戰略是根據自身條件和外部環境來確定高等教育發展理念、發展方向和目標實施途徑的近遠期規劃。應當分析高等教育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環境,從各種影響因素的合力中度量風險的可能性和大小,從而才能更加有效地應對和控制。第三,在高等教育發展特定的制度體系中,從規范的角度預測風險可能會引起的后果。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制度環境,是由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種因素所構成的對高等教育自身發展形成的特定規范性框架。這規定了高等教育的主體角色和地位,也規定著它的社會責任。以社會制度為基礎預測和把握風險,就是強化高等教育的社會擔當,以此來延伸崇高的社會理想和使命。
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識別程序的反饋與修正高等教育發展環境的復雜性決定了改革風險存在的復雜性。雖然改革風險識別的方法有了長足的創新和效能的提升,但風險隨環境的變化而生的規律性演進對其識別程序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識別程序需要不斷地進行反饋和修正,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不斷建構和優化風險識別程序。對改革風險的理解或解釋常會帶著不同的傾向,給客觀的識別帶來新的問題。風險識別程序的優化應當主要考慮篩選、監測和診斷的階段性劃分,歸納各主要影響因素作用的合力特征,在高等教育的特定發展階段,對其進行觀測、記錄和分析,以掌握它們的活動范圍和變動趨勢。同時,根據高等教育改革某個節點出現的問題以及可能的因果關系進行評價,并進行程序性反饋。第二,風險識別以經常化為主要形式,逐漸系統化、制度化。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是連鎖性的程序持續優化的過程,風險識別作為基礎性前提影響著風險的度量、評估和應變(規避)策略的選擇。經常化的識別形式為了保證最初分析的準確程度,可以通過全面系統的調查分析,將改革風險進行綜合歸類,揭示其性質、類型及科學預測改革風險的損失。風險的識別融于高等教育的改革進程之中,是有較強制度依賴性的活動,也是改革風險規避策略選擇逐漸規范化的階段性要求之一。第三,風險識別功能的重新定位。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是一個有明顯階段性劃分和極強邏輯性的程序化工作,改革風險的識別不僅是風險控制的開端,更是改革不斷深入時持續發揮作用的工作啟動器,風險識別程序不斷接收風險控制各個階段的反饋信息,結合放棄性的改革風險回避、主動性的風險損失控制、通過制定計劃和采取措施完成的風險轉移,以及利弊權衡后的風險保留等現實運作,而修正風險識別程序,使風險識別在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的環路中承擔更重要的角色。
高等教育改革風險合理評估高等教育改革的風險評估(RiskAssessment)是指,對高教改革現實和潛在的風險給高等教育自身或社會帶來的影響或損失可能程度的量化測評。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評估既包括識別改革工作所面臨的各種風險、風險概率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包括高等教育發展的母體———社會承受風險的能力及確定改革風險控制的優先等級,甚至包括為實現改革風險的規避而制定措施和規劃。對高等教育改革風險進行評估,主要考量風險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高教改革風險主要由致使改革風險的各種因素、風險問題或事件的出現、給社會和自身帶來的損失等有機統一的三個方面構成。對改革風險的合理評估,首先認清可能導致改革失敗的成因或擴大損失幅度的機會和條件,即把握潛在性;兼顧改革進程中產生風險或造成損失的偶發事件,即把握直接性或外在性;在定量或定性的標準下,科學評價現實或可能的損失,即預測和控制危害性。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因所處環境、體制的特殊性而使改革風險的評估具備強烈的社會屬性。評估方法的應用也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評估過程中,可采用多種操作方法:基于知識(Knowledge-based)的分析方法,即為以一定范圍的知識建構為基礎(社會知識、文化知識、高等教育理論、改革理論與實務等);基于模型(Model-based)的分析方法,即根據高等教育改革所追求目標的各種參數確立應然條件下的未來狀態,使對改革風險的評估有一種確定的系統或概念的評估方法;定性(Qualitative)分析,即依照我國國情和對社會對高等教育發展的愿景,對改革風險做出“質”的評判;定量(Quantitative)分析,即在高等教育現有發展條件和影響因素下,根據主要影響改革風險的指標量度,對各種指標的數量特征、關系與變化進行分析,在于從“量”的視角揭示和描述改革風險各影響因素的相互作用和發展趨勢。我國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要嚴格按照高等教育發展的規律,保護社會對高等教育認可的價值觀體系;第二,以危害人才培養和高等教育人文地位的風險為主要防范對象,注重挖掘具有潛在性和間接性的風險;第三,分析高等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認真評估風險威脅的可能性和程度,并對可能遭受的改革損失有充分的準備;第四,如何利用現有的制度和社會資源規避可能到來的風險,一旦損失既成,如何有效組織并采取規范性的措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第五,風險評估中要考慮到威脅源的多元性和間接性,某種風險威脅可能利用改革進程的一個或多個弱點。
二、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解析制度建設和制度創新是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的根本要求,即制度問題是風險規避操作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度的規范性對于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目標的實現起到穩定和保障作用,風險規避制度的良好運行不僅是用來約束風險,更是為了推進改革進程。一個社會中的制度并不是單一存在的,而是各種制度的統稱或曰制度體系,制度建設就是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制度體系的形成是所聯系的各項事業規范化管理的集中體現,制度本身也具有鮮明的特征。第一,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有相應的權威性和普遍性,相對于法律具有輔助性。即在效力上的說服性和參考性、功能上的從屬性、效力位階上的次級性和產生方法的有限性。在具體事務處理中,起到提示、指導和規范一定的權利和義務的作用。第二,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是一種資源,能夠迸發出追尋目標的強大動力。制度的功能在于有效調動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點燃主體的激情,釋放其潛在的內驅力,最終實現最大愿景。第三,規范性和程序性。制度是社會事務規范化、程序化管理的重要載體。制度建設在于通過制定、和實施某種規程使管理過程達到統一,以獲得最佳的管理秩序和社會效益。制度本身具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制度理性,即制度的均衡狀態,是社會對制度安排的邏輯預期。制度理性是基于正常的社會心理需要,根據判斷、概念和推理,審視社會規范的形成和運行,是按照其發展規律,識別、評估社會行為是否符合特定目的觀念。制度理性是從對社會使命負責的視角,對社會規范本質的、整體的和內部聯系的概括和反應。制度理性從制度的設計、運行與變遷出發,以社會理性為基礎,表現出對某種社會秩序和規則實現的訴求。
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建構理性訴求
改革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必然體現為現實的政策才能更深地推進。高等教育改革設計反映的是現代教育發展的理念,但高等教育的社會性,決定了改革還必須充分考慮利益調整與沖突所帶來的制度建構的可接受性。利益調整與沖突,正是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問題的重點指向。只有使改革風險規避的制度建構反映高等教育發展的規律,并在體現其科學發展中發揮出更大的人力資源建設的作用,改革才會有生命力。高等教育改革是對其價值的重組,改革中的風險規避則是主導改革的力量對價值體現的評判與引導。理解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建構的理性訴求,必然要求對改革所形成的價值方向進行深刻把握。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高等教育改革必須遵循教育發展的客觀規律。從隸屬關系上講,要遵循和處理好高等教育發展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從目標層次講,要遵循和處理好高等教育與人的身心發展之間的關系。即高等教育改革發展要適應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又要根據人才培養目標的不斷變化作出適時的調整和改革。第二個方面,理性訴求要以高等教育的發展現狀和現實國情為基礎。發展離不開交流,高等教育作為知識工廠沒有強烈的意識形態壁壘,在發展中更便于輸出和融攝各種信息,風險常在改革所需的各種信息交換中因發展階段或模式的不同相伴而生。世界上高等教育先進的改革理論和成功實踐會極大地推動本國高等教育跨越式的發展和國際化的進程,那么,在擇適而從、研究消化、取其精華的過程中,風險規避就成了必需。高等教育的發展顯然有深刻的、鮮明的民族根基和特點,卻因社會的不同需要而具有相異的發展要素。從民族傳統的根基出發,去構建高等教育發展的藍圖,是每一個制度環境下教育發展的不變追求。因而,在堅持有價值的本土精華中深化批判與創造就成為風險規避的訴求之一。第三個方面,高等教育改革必須堅持繼承中的創新和揚棄中的突破。改革與發展,是內在邏輯緊密相連的可持續的活動。高等教育的改革,是對現有制度的思考和完善,對值得繼承的資源進行創新性拓展,避免因制度的穩定性帶來僵化的固步自封。對高等教育制度的革新,是與時俱進地去創造新的理論和實踐,同時,用社會體系的整體眼光避開制度優化中產生的不和諧,更加理性和充滿激情地為高等教育優秀素質的繼承和發展賦予新的時代內涵。風險規避是改革的內在要求,理性訴求是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風險規避的制度建構則成為以理性眼光審視改革軌跡和成效的“護航員”。然而,高等教育改革所面臨的問題復雜而又具體,有多元經濟的制約,又有文化價值的時代要求。改革必然地要保持一元與多元的適度張力,理性分析不同社會主體的需求,因地制宜,分類協調,以高教改革規律本身和具有邏輯性的可操作思路使改革能更好地從理論走向實踐。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的建構,依賴制度規律性和教育規律性的契合。風險規避的實踐,在于理性訴求力量的積累和應用。力量的源泉不僅源于改革氛圍的渲染,更源于教育基層需要的推動和頂層制度設計革新的有效互動。
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建構目標
風險規避需要良性的社會應激體系的建立[5]。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建構,即是建構科學的應激體系,是期望高等教育資源在合理配置過程中能夠獲得更大的社會效益。風險規避制度建構是一個依據教育改革活動制定制度、執行制度的動態循環過程,并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制度。風險規避機制之設計應從外部與內部兩方面入手[6],以強化社會與高等教育系統的良性互動,增強社會監管效能。風險規避制度建設的科學化,近在降低風險,遠在促進發展。其建構目標存在階段性和實效性特點。階段性維護著高教改革任務的進展,實效性體現著改革中各種相關社會組織協調、高教組織內各部門之間與外部銜接的效果。這兩點較好地對影響高等教育改革的各種社會因素的協同配合起到“潤滑”的作用。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的建構目標,在于切實保障新秩序的順利形成,在新秩序中完善高等教育制度作為一種公共權力的重新體現途徑。權力,在對抗缺失的情況下,存在擴張性。高等教育的合理權力結構決定著資源合理配置的方向和形式,其風險規避制度建構,是奠定這種權力合理制衡的基礎。畢竟,高等教育改革是對部分復雜社會系統關系的重新界定,應當從歷史使命變化和傳承的邏輯體系出發,用風險規避的形式構建和劃分公共權力配置的區間和領域。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的建構目標,應當在高等教育現代轉型時期緊扣知識傳承和文化創新中心的目標,促進制度供給與創新。高等教育改革是為了優化自身知識生產實踐中的規模、質量與效益整體發展的格局,其風險規避制度著眼于機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實現制度改革在更高層面的系統整合。改革,就是研究制度、確立制度、不斷完善制度的過程。高等教育改革,是在若干制度構成的系統中,充分發揮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實際運行機能,從而形成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這種機制的確立,必須能夠科學地保障知識傳承和文化創新,讓改革只是作為高等教育系統內在規律的積極表現形式。高等教育改革風險規避制度的建構目標,關鍵是著力構建科學的制度體系,在操作中注重發揮制度的整體功效,以不斷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和水平。風險規避制度的建設,不是某一項制度的創新,而是制度功能的整合和良性機制的形成。高等教育改革的終極目標在于對人的培養,其風險規避制度的確立當然在體系建設中注重“以人為本”。在制度體系的勾勒中充分發揮人的智慧,用高效的激勵機制在風險規避制度體系建設中充分體現人性的光輝。
作者:趙廣濤單位:河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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