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缺失與重塑

時間:2022-07-30 03: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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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缺失與重塑

主體性是現代社會中促進個人發展與進步的一個重要維度,是人自覺思考和靈活創新的首要前提。高校在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時,只有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主體性,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隨著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不斷深入,如何體現并充分發揮大學生的主體性,便成為國內學術界的重要研究課題。主體性,一般可理解為“在主客體相互作用的實踐中表現出來的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目的性等主體的規定性”[1]。即主體性不僅為人所獨有,而且只有當人發揮主動性和能動性去認識和改造客體時才會產生[2]。另外,高等教育本身就具有學生自主性學習的特點。因此,在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時,高校應充分尊重和激發學生的主體性,并不斷增強和發展他們的主體性。現實中,部分大學生主體性的缺失已成為高校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的核心障礙。基于此,在對安徽省屬財經類高校、醫學院和科技學院(農學專業為主)三所院校的部分大學生進行調查和訪談的基礎上,就創新創業教育中大學生主體性缺失的表現及其生成邏輯予以合理詮釋,并提出針對性的重塑之策,以期為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提供相應的理論支持。

一、大學生主體性發展與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內在聯系

“教育的一切都應為促進學生發展和成才而組織起來。離開了學生主體性的發展,教育則失去依托和生命力。”[3]同理,創新創業教育作為高校人才培養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亦需彰顯主體性教育思想,充分激發學生的主動性、能動性和創造性[4]。即樹立大學生的主體性發展理念已是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題中應有之義,而這又源于大學生的主體性發展和創新創業教育之間的內在邏輯關聯。首先,大學生主體性發展是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的基礎前提。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本質是將大學生培養成為社會歷史活動的主體,幫助他們獲得自我教育以及個體社會化的能力,但這一過程必須要立足于他們主體性的發展。因為在大學生的各種發展潛能中,最核心的當屬那些能將他們主動性、能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出來的因素。主體性發展好了,主體意識增強了,大學生追求自身發展、實現自我價值的需求就更加強烈,就會積極參與并主動融入到各類創新創業教育中去。其次,創新創業教育是推動大學生主體性發展的重要途徑。一般而言,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主旨是“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能力,提升學生的首創精神、冒險精神、獨立工作能力等”[5],亦即實現大學生的主體性發展。作為創新創業教育的主要部分,多數高校在展開創新創業教育時均明確強調學生應自主學習、能動參與,注重他們的創新精神、創業能力以及綜合素養的提升,并關注他們的創新、創意以及創造對未來社會的發展意義。為此,在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時,高校需明確提出,學生可基于自身的興趣決定是否參與,教育內容也需源于學生的自主選擇(有高校采取學生推薦或投票方式來決定教育內容)。此外,高校應提倡學生自主組隊進行創新創業,鼓勵他們自己設計和規劃創新創業的實踐步驟和具體流程,并支持他們根據自己的創新或創業內容自主選擇導師[6]。可見,以大學生為主體實施創新創業教育,多形式、多途徑引導他們自覺參與,鼓勵他們以創新思維來思考學習與生活,可激發他們的創新創業意識,最終實現綜合素養的全面提升。

二、創新創業教育中大學生主體性缺失的表現

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倡導下,近年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社會氛圍日漸濃厚,高校也紛紛響應號召,全面開展創新創業教育,使大學生的創新創業興趣、意愿以及能力等均有了明顯提高。但通過對調查數據以及訪談資料的綜合分析,發現部分大學生由于主體性缺失,使三所高校所預期的創新創業教育目標沒能完全實現。創新創業教育中,三所高校中部分大學生的主體性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首先,不少大學生對創新創業教育缺乏主體性認知。具體說來:一是,自我認知不足,缺乏創業信心和創新意識。調查發現,財經高校有56.4%的受訪學生認為創新創業教育只需針對那些有創業意愿的同學,56.7%的學生表示雖有意向,但在校期間不會創業,畢業之后再看具體情況,46.4%的學生覺得自己的性格不適合創業。而醫學院受訪的學生中,34.3%的人明確表示畢業后不會自主創業(因為醫療行業的創業門檻較高),42.4%的人同樣是畢業后看具體情況;科技學院受訪的學生中,雖有43%的人表示畢業后有可能創業,也是因為科技學院畢業生的總體就業態勢近年來不是太好。整體數據顯示,創新創業教育中,三所高校均有不少學生表現出自主性不足、自覺性不強,以及對創新創業興趣不高的狀態。二是,對創新創業教育的目的存在模糊認識。調查中,財經高校有32.5%的學生認為學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不僅是“時代的需要”,也是助力“大學生自我成長的需要”;醫學院和科技學院學生對此持贊成態度的分別為21.8%和18.3%。另外,62.6%的財經高校學生和70.2%的科技學院學生認為學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目的只是鼓勵那些有潛質的同學在校期間或者畢業后創業、辦公司,但醫學院僅有47.5%的學生贊成這一說法。總體而言,三所高校中均有不少學生對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的主旨存在認知模糊。其次,部分大學生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自覺性不夠。簡而言之。一是一些大學生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能動性不足。受訪的大學生中,沒接受過任何形式創新創業教育的人數雖然很少,但財經高校和科技學院的許多學生是因為“專業培養方案中有‘創新創業實訓’模塊”,以及“畢業要求中有創新創業類課程學分要求”等“外力”的推動,而醫學院的專業實踐性普遍較強,創新教育是醫學院學生專業能力養成與提升的重要動力。二是不少大學生對創新創業教育的內容和信息關注度不高,自我教育與主動學習的意識及能力均有欠缺。受訪大學生中,只有8.4%財經高校學生和10.5%科技學院學生表示會主動地關注和搜集創新創業教育信息,且45.6%財經高校學生、34.7%科技學院學生以及28.3%醫學院學生表示對學校教務部門和學生社團的有關創新創業教育的內容與信息“不太感興趣”。最后,一些大學生缺乏創新精神與創業意識。借參加創新創業教育講座以及有關活動之際,調查發現,近51%的財經高校學生雖有創業意向,但沒有任何實際行動。同樣的調查發現,46.8%的醫學院學生明確表示不想創業,仍堅持傳統的就業觀;32.7%的科技學院學生認為“自己的性格不適合于創業”“創業是有錢人、聰明人才能做的事”。另外,22%的財經高校學生、30.5%的科技學院學生以及32.4%的醫學院學生分別表示在創新創業教育的課程、專題講座或其他相關活動中,主要是“老師講什么,就聽什么”,對教學內容表現出“無所謂”態度。更不要說,主動與授課老師進行互動,“一般也不會對老師的授課內容提出困惑或質疑”。而對于學校、學院以及學生社團舉辦的各類創新創業競賽,三所高校分別有45.3%、43.8%、52.4%的學生認為“是被選拔上那些同學的事情”。可見,三所高校均有許多學生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在創新創業教育中沒有被充分激發或調動起來。

三、創新創業教育中大學生主體性缺失的生成

任何現象都源于多種因素的相互作用。創新創業教育中,三所高校大學生主體性缺失的表現雖略有所不同,但均源于多種相似因素的相互作用。這些因素,一般可概括為大學生自身、高校以及社會三個層面。首先,思維定式以及心理承受能力較差,使得部分大學生在創新創業教育中主體性不足。其中,思維定式是許多大學生參與創新創業教育時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這與他們之前小學、初中、高中階段所接受的應試教育有關。應試教育為了追求考試成績,教師在課堂上通常以“單向度”的知識講授為主,學生往往是被動接受,很少會主動去探求知識的由來,更不會去質疑或拓寬老師所講授的內容。久而久之,一些學生便形成了惰性思維,不愿意去獨立思考和主動解決問題。如此,進入大學以后,許多人在創新創業教育中仍懶于動腦。另外,當今的大學生多為獨生子女,成長環境比較優越,之前很少經歷過“大風大浪”的考驗,因而在創新創業教育的實踐體驗中“怕東怕西、縮手縮腳”,害怕遭遇挫折和失敗,以致于他們的主動性與能動性沒能得到充分體現。其次,高校對創新創業教育的本質認識不到位、定位不清,阻礙了部分大學生主體性的發展。近年來,在《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指導下,各高校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教育的課程體系,積極改革教學方式與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認識不到位、定位不清等問題,從而影響了學生主動性、能動性及自覺性的發揮。部分高校對創新創業教育的本質認識不到位,主要表現為教育目標的設定過于功利。從國家層面看,實施創新創業教育的核心價值應是培養大學生創新創業意識以及塑造其主體性人格。事實上,不少高校僅將創新創業教育作為就業指導的補充,將其定位為解決學生就業、提高學校就業率的一種途徑。因此,只注重學生的創新創業操作與技能培養,顯得比較功利和務實。定位不清,則指部分高校在創新創業教育中,涉及到有關競賽類活動時,往往只針對少數有興趣且有能力的學生。長此以往,必然使其他學生認為創新創業競賽“與我無關”。另外,如果發揮各類實踐教育平臺、產學研基地的協同培養功能,校企合作極有可能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只是高校的目標較為“功利”,加上各自的發展目標不同,校企合作的深度與廣度不夠,大多仍停留在學生實習教學層面,而在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上缺乏深入合作。最后,社會支持力度不足,削弱了創新創業教育養成大學生主體性的功能。來自社會的資金與輿論支持、相關政策的扶持以及校企合作,均是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不可或缺的力量。社會支持不足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資助不力。缺乏啟動資金以及社會融資困難,已成為制約大學生創新創業的重要因素。目前,除了大學生創業基金、天使基金(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等官方渠道的資金支持以外,很少有非政府的第三方組織為大學生的創業活動注入啟動資金,導致不少具有可行性的創業計劃難以付諸實施,即便是那些已經進行的創新創業實踐也因得不到后續資金的支持而半途而廢。二是對于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社會還沒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不少家長的就業觀念比較陳舊,認為子女的社會經驗不足,不具備創業條件,希望他們到相對穩定的單位去工作,以致于社會輿論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支持不夠。三是有關扶持政策落實不力。雖然國家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出臺了不少優惠政策,但各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銀行等相關機構在落實這些政策時力度不足,具體執行時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因而不能很好地保障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持續推進。

四、創新創業教育中重塑大學生主體性之路

三所高校大學生主體性的缺失源于多因素的相互作用,故重塑學生主體性以促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提質增效,亦需從相應的維度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多途徑激發大學生主體性需求。個體一般都有主體性發展的需求,而需求是動機之源,動機則是影響人們的行為之因。因此,要想重塑大學生的主體性,積極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必須善于把握他們主體性發展的需求與興趣。為此,一要開展多元化的創新創業教育活動。鑒于課堂教學、創業講座普遍存在“說教化”問題,高校可嘗試在課堂以外實施多元新穎的創新創業教育。譬如,創業模擬實訓活動,參觀學習優秀的創業公司,鼓勵學生成立自主管理和經營的校內服務企業,組織學生開發校園APP利用平臺,等等。如此,通過拓展學生自主選擇和發揮的空間,將創新創業教育的目標與學生主體性的發展需求有機統一起來,一定程度上能激發出他們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自覺性與能動性。二要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的互融互通。將創新精神和創業思維有機滲透、融入到現有的專業課程教學中去。即以專業背景為支撐,充分發掘學生的專業優勢,實現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理論傳授的互融互通,引導學生自覺將專業知識與理論運用到創新創業實踐之中,從而激發出他們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熱情。其次,全方位提高大學生主體性能力。大學生主體性能力是實現創新創業教育目標的重要條件。正因為對自身能力缺乏自信,不少大學生消極對待創新創業教育。而要想提升他們主體性能力,需從以下方面著手。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創新創業中常見的難點與障礙,以前瞻性、系統性、有效性為原則,積極開發那些涵蓋大學生自我認知、科學決策、資源優化、團隊管理等內容的課程體系。二是堅持發展導向。針對大學生的思維習慣與生活方式,將現場面授、情境教學、實地體驗、模擬實訓等教學手段,通過大數據技術有機結合起來[7]。三是堅持以賽代訓。在已有各類競賽“實踐育人”的基礎上,高校、企業及社會組織應繼續發揮各自優勢,協同打造創新創業的競賽共同體,通過合作舉辦一系列專門的賽事,不斷提升大學生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自覺性與能動性。最后,可持續保障大學生主體性發展。調查發現,創新創業活動的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針對性不強以及實施效果不理想,也使部分大學生擔心得不到足夠的保障而對創新創業缺乏興趣,因而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為此。一要確保有關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再利好的政策如果得不到貫徹和落實,都會淪為空談。二要提供必要的創新創業援助。鼓勵企業、公益組織等社會力量成立非營利的創新創業援助中心,為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活動提供信息共享、技術咨詢、法律咨詢、政企協調等必要服務。如,豐富的信息資源是大學生進行創新創業決策的重要依據,故應“暢通學校與社會之間信息的溝通渠道,拓展校園網絡信息內容,增加并豐富關于大學生創新創業方面的信息資源,幫助大學生了解當前社會發展趨勢,主動分析和把握創業市場行情,為大學生思維創新、優化創業點子、完善創業項目提供靈感。”[8]

五、結語

部分大學生主體性的缺失已成為制約高校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的核心障礙,且表現為對創新創業教育缺乏主體性認知,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自覺性不夠以及創業精神和創新意識嚴重缺乏等方面。調查發現,三所高校中部分大學生之所以在創新創業教育中表現出主體性缺失,主要源于自身的思維定式以及較差的心理承受能力,高校對創新創業教育的本質認識不到位、定位不清,以及社會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力度不足等因素。唯有從“內、外”層面著手,多途徑激發主體性需求,全方位提高主體性能力,可持續保障主體性發展,才能有效提升大學生參與創新創業教育的主動性與能動性,才會增強他們創新創業的主體意識與主體能力,進而促使其主體性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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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陳智會,丁玉斌.大學生創業行動力現狀及提升策略[J].中國大學生就業,2015,(16):59-64.

作者:張志勝 單位:安徽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