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教育誤區與理念現代化思考
時間:2022-04-03 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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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原本是生活的,法制教育也原本是人的一種生活學習方式。我國法制教育理應是朝著民眾當下生活狀態,為了未來生活意義而進行的實踐活動,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人文性。然而,現實中法制教育知識化的傾向及其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教條性與普遍性是客觀存在的,它不僅扼制了法制教育本身的理論性,也濾去了法制教育所應有的個體性與豐富性。在法制教育的宣傳、實踐中,法制教育知識化表現為教育內容上的單一性,教育方式上的教條性,制度上的權威性,學習對象的被動性。由此反思法制教育知識化的危機,成為當下教育實踐的邏輯必然。
一、法制教育的現實反思:法制教育知識化的傾向及危機
從法制教育發展的演變來看,新中國成立后,法制教育曾一度進入了其發展的新時期,高校法律系的創立,法學專業的開設,無不表征著法制在高校及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然而,殘酷的現實掩蓋不了現實的殘酷,法制教育很快為“左傾”的階級斗爭所掩蓋。單一與純粹的工具性成為這一時期法制教育的典型特征,而全然不顧其在高校教育教學中的地位及其在整個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應該是我國高校學生工作的一個重要組織部分,作為思想政治工作主體的法制教育,在當時全社會普遍的“瘋狂”中,成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可有可無的雞肋,成為面對異己者的爭斗手段,大學的法制教育迷失在了階級斗爭的迷霧中。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后,經濟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對民眾進行法制教育重又擺在了現實面前,尤其是高校作為引領社會前進的主陣地,學生的法制觀念、法制意識重又擺在了全社會的面前。200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實施方案》,把大學公共課的法制教育納入思想政治理論課程體系,把法制基礎同思想道德修養合并為一門課,課程名稱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明確規定該門課程是大學本科、專科的必修課程,2學分。這種將法制教育理論納入課程體系的做法,在理論的層面,便是學生學習的系統化,教師教學的系統化。系統化的教與學,在實際效果中的體現不是全社會的贊譽與認同,反而是一片質疑與反思。在科技知識、金錢萬能成為知識發展的惟一價值取向的驅使下,這種系統化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越來越知識化。知識化(knowledge-oriented)以純粹性和目的性為最高準則。這種知識化“產生了生產者與應用者的分離,以教育知識的技術化、效率化、工具化為最高目標”。[1]7
學生則成為這種法制教育知識所奴役的對象,而明確規定必修課程為2學分,使得這類課程知識成為了完全的純粹的工具理性的化身,這種工具理性的直接表現便是學生能夠從速從善地從學校畢業。法制教育知識的所本有的實踐性與應用性完全脫離了學生個體的心靈、意識及其品德。傳統知識論認為,關于客觀世界的知識在一定程度上是真的,或是與客觀世界是同型的,即科學知識是通過前提的準確無誤的推理而得出的,不帶有主觀性和感情成份。這種以普遍主義、公有主義為表征的科學知識完全將“自然之境”排除在外,將科學家的個人情趣及其主觀偏好排除在外。“教育知識普適化遵循由來已久的知識分界與認知路線”,[1]7科學成為真理的化身,科學知識的教育對科學知識的選擇,完全是按照以邏輯為紐帶聯結組合起來的學科體系。以至于庫恩等后現代主義哲學家,將相對主義引入哲學,公開宣稱科學并不能提供真理。這種法制教育知識化的表現形態與教育生活中表現的學生的多樣化是分離的,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知識性、學科性教育與學生的人生意義、生活價值的分隔。
法制教育知識化的傾向在導致知識與生活相脫離的同時,也使得民眾的學習變為了一種無聊的煎熬。民眾個體學習的動機與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放逐了對現實生活意義的追尋,更沒有發展成為個體現實的精神存在和對未來生活的向往追求。因此,在法制教育知識化將知識與生活相分隔的同時,也導致了其個體心理對所謂的科學知識體系的排斥,個體的學習生活中,只能是越來越多的反感與抵觸,呻吟與無奈。在此情境中,學校教育中的人文性、倫理性、生命性便予以凸現。學術界一直所呼吁的人文關懷,在全社會開展的人文精神的培育,全在于教育是人的教育,教育的質的規定性就是對人的培養,而人(特指學生)的復雜性、多樣性、豐富性決定了法制教育知識的豐富性。對人的教育關鍵是人的精神的培育,而不是簡單的知識的堆積、邏輯的演繹及其抽象的說教。法制教育不是一般的科學知識,它既關涉個人的現實生活,又關涉社會的健康發展。在此意義上,法制教育迫切需要一種新的人文關懷,需要一種生命性與道德性的回歸,需要其在理念上的革命與重塑,需要高校法制教育理念實現現代化的轉向。
二、法制教育的應然選擇:理念的現代化
理念是行動的導向。我國法制教育的現狀在回應現實社會發展與高校健康發展中,所表現的滯后性與單一性,要求法制教育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
(一)突出民眾的主體性
反觀近年來法制教育教學的發展歷程,“加強”成為了全社會法制教育的一道風景,諸種“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口號充斥著報刊雜志。但“加強”卻導致了法制教育課堂的嚴肅性,考試的簡單性,學習內容的死板性。不少法制工作者在此情此景下,不得不面對“加強”的形勢下仍有教育效果不盡人如意的尷尬。教育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人生存的樣式之一,作為教育的其中內容之一的法制教育,自然不能脫離學習者生活、生存場景而孤立存在。法制教育的任務化、口號化使得學習變成了宣傳者與學習者的單向關系。這種單向關系,扼殺了法制教育內容的多彩性,也濾去了教育所應有的藝術性,所應具備的主體性、多元性。在未來的法制教育中,法制講座及其宣傳作為民眾思想教育的主陣地,應該實現生活與生存的回歸。生活、生存性的課堂是關涉學習者個體的生存狀態,而不是知識與生活的分界,也不是理性與價值的中立。個體的主體性,側重的是主動性、參與性,是對法制教育內容的深刻理解與參與。而我們常見的法制教育教學卻是濾去了個人化、具體化了的冰冷場景。人本主義課程觀強調教材向學生的轉變,突出的是學生的主動性。羅杰斯更注重的是“有意義的學習”,“由學生去認知時,才能產生”,“只有學生參與教學過程,學生才有可能對教材作出‘意義的發現’(discoveryofmeaning)”[2]160。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有著對自身存在意義追問的傾向,學生之所以是學生,是因為有著對未來對現存狀態未知領域探求的角色訴求。即使當下中國教育正在進行一系列的課改,而曾經一度的“一刀切”的教育方法、考試方式顯然與個體的主體性相違,與時代的豐富性相悖。但強調課程中心的古典主義課程觀在中小學校也只是形式的變化,個體學習過程中的抽象演繹始終是法制教育領域的主角。
(二)體現社會發展的時代性
教育,什么樣的教育是好的教育,什么樣的法制教育才是成功的法制教育?教育一直承擔著“照料人心魄”的崇高使命,法制教育也曾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必修內容,也同樣承擔著和諧社會下普通民眾“靈魂洗禮”的使命。但縱觀法制教育的歷程,不難發現,法制教育一直就是在尷尬與迷茫中徘徊,在尷尬中尋求自身的地位,在迷茫中艱難地尋求自身的發展航向。傳統教育也好,現代教育也罷,關于法制教育的批評之聲不斷,要求法制教育進行革命的呼聲日高。法制教育一直在全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與“物質文明建設”中尋求平衡。在這一意義上來講,法制教育一直是處于無序的、無奈的生存狀態,由此而導致的,對法制教育的責難、否定與日俱增。法制教育在這樣的態勢下,不得不開始追問自身的應然使命,不得不重新審視自身的應然角色。法制教育不僅僅是人文的,不僅僅是主體的,也是時代的。法制教育應“感應時代脈搏,捕捉時代之精神”[3]45,在“與時俱進”成為現時代社會發展的根本法則下,“主動適應社會需求”成為當代高校的生存與發展的時代選擇。“能否抓住和滿足社會需求是衡量高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標準”。[4]47法制教育理論及實踐的創新要求法制教育充滿時代的活力,體現時代的風貌。唯其如此,才能不斷引領高等教育超越過去,超越自身,以現時代的精神面貌站在歷史的制高點上。法制教育需要把握時展航向,放眼世界,了解世界各國法制教育發展走向,關注不同國家法制教育的教學模式,掌握各國法制教育的實踐模式與路徑。法制教育的時代性,還隱含著對傳統法制教育的繼承與創新,勇于面對傳統的羈絆,敢于剔除傳統中的糟粕;同時還要在新時代新形勢下,迎接日新月異的世界格局變化帶來的挑戰。在對傳統的繼承與創新中進行反思,在對世界變化的挑戰中力求升華與超越。
(三)增強責任性
法制教育不僅應突出主體性,體現時代性,更應有自身的發展內涵。從哲學的視角關照之,應然與實然的矛盾始終充斥著法制教育的時空。復雜的現實性與現實的復雜性使法制教育的應然性走向缺失,實然性走向迷茫。改革開放后,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以來,中國社會經濟有了顯著的發展。這種顯著發展的背后,是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法律法規建設的不斷完善。但仔細審思近年來的教育成果或教育現象,一方面是法制教育宣傳力度的加強,一方面是民眾對經濟利益的向往。現實中一個無法回避的也難以回避的事實是,在有限的宣傳講授中,完成民眾思想道德的提升,顯然是難以置信的事實。然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道德培養目標,規定了包括學校教育在內的全社會育人的主旋律。在這種多元性與規定性的沖突下,法制教育所承載的不僅僅是法律觀念、法律知識的單一涵義,民眾的自主意識、創業意識、權利意識等等都應是法制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現代德育論一改古代德育論的專制性和封閉性,而認為,道德教育是一種民主化、社會化的德育,是一種旨在培養人(特指學生)的創造和革新精神的變革性德育。民主化體現的是現代社會對人及人與自然關系的人文關懷的要求,社會化體現的是人在現代社會承擔多種角色的、更多社會責任的要求。在此意義上,建構一種突出主體性,能夠養成主人翁精神、敢于擔當社會責任的新型的法制教育模式是高校法制教育理念的應有之義。
三、培育法制教育理念現代化的思考
(一)進一步明確政府行政理念,為法制教育理念
現代化提供理論保障理性認識政府行政理念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及意義,才能改變辦學過程中的功利化、盲目化傾向。法制教育的不可言說及其故作姿態的忸怩,其主要遵循的不是民眾全面發展的邏輯,不是學生未來生活能力養成的邏輯,不是社會合格公民培養的邏輯。法制教育所給民眾提供的應該是思想的升化,是社會合格公民培養的信心。在此意義上,政府法制教育理念應該是具體的,而不是模糊的;是有效的,而不是空泛的;是實踐的,而不是純粹理論的。“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我國社會德育工作的總體目標,已經將責任與義務的培養注入了的法制教育的理論設定中。就此實際操作而言,其一,政府應進一步明確法制教育目標,細化法制教育責任,避免外在功利化的影響與干擾;其二,在法制教育內容的取舍上,緊跟時代步伐,把握社會發展航向,為民眾的未來生活做準備;其三,在教育實踐上,勇于創新,敢于直面現實問題,創造情景,提供素材,著力讓法制走進頭腦,走進日常生活;其四,在評價標準上,法制教育的有效與否,不是紙上談兵的理論重復,而更應避免理論的分數代替實踐的成績。
(二)優化法制工作者的知識結構,為法制教育理念現代化提供知識支撐
在民眾生活的道路上,法制教育工作者無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不容辭的使命。我國社會法制教育的業余化與形式化現實,成為現時念現代化轉向的一大障礙。就高校而言,據調查顯示,“新時期大學生對‘兩課’教師的要求是很高的,要求立場堅定,知識淵博,社會經驗豐富,方法靈活,語言幽默,課堂氣氛活躍,能與學生溝通,既是良師又是益友”。[5]51然而,現實的問題不容回避,部分法制教育工作者的知識匱乏,理論膚淺,其業余性與教條性充斥著的法制教育講堂。在新的形勢與背景下,法制教育教師理應不斷反思,不斷學習,提高自身知識化與專業化水平。就其理論而言,不斷充實自己頭腦,不斷更新思想觀念,不斷思考分析現實素材;就其教學方法而言,不斷反思教學得失,不斷學習現代教學技術,不斷增強與學生交流溝通能力;就其知識而言,不斷完善自身知識體系,不斷調整自身知識結構,不斷學習相關專業知識;就其實踐而言,不斷關注學生生活,不斷參與社會事務,不斷關注周圍世界。唯其如此,法制教育理念現代化的轉向才有知識的支撐。
(三)營造法制教育氛圍,為法制教育理念現代化
提供人文環境教育是人文的,法制教育也應該是人文的。人文在現實中的表征就是:關注人的生命,關注人的未來,關注人的價值。法制教育的人文性就其實質而論,乃是:法制教育應處處體現人的價值,教育過程處處充滿關懷的情調,處處充滿愛的情意。在充滿關懷與愛的氛圍中彰顯人的內涵,體現人的價值。良好的人文環境“具有鮮明的教育作用,尤其它對學生個體和品德的陶冶和導向功能,是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6]88在此語境下,關心個體、尊重個體成為法制教育的當然之則,不僅如此,民眾的人格、民眾的權益也是法制教育的必修內容。在社會發展相關的制度建設上,制定和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充分考量民眾利益,充分尊重其獨立人格,消除反人性反教育的不和諧條框,還民眾以平等、正義、自由的權利于廣闊的教育時空,讓民眾在和諧的制度文化下,盡情享受學習的樂趣。在社會環境建設上,培育課堂講座之外的第二課堂教學,開發顯性課程之外的隱性課程。“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投入巨大,收效甚微的高校法制教育,是否能從更為廣闊的視野,將社會、學校師生因素納入了自己的視域,是否能從眾多的善意建議、提議與意見中另辟蹊徑,是值得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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