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對家庭教育投資的影響
時間:2022-10-22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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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文獻綜述
國外關于養老保障制度對子女教育投入的研究多為實證研究,主要以無限期界模型和世代交疊模型以及內生經濟增長模型為基礎,研究不同養老保險制度模式對家庭教育投入影響。絕大多數學者認為,利他主義假設下現收現付制養老保險制度可以增加家庭教育投入,促進人力資本積累,基金制養老保障則沒有這一功能。Zhang(1995)利用內生經濟增長模型分析了社會保障與生育率之間的關系,發現現收現付制社會保障模式能顯著降低生育率。孩子的數量和質量之間具有替代性質,因此,生育率的降低就會伴隨對現有子女教育投入的增加,但是基金制對生育率基本沒有影響,因此不能影響單個子女獲得的教育投資。Kaganovich和Zilcha(1999)分析了政府稅收和補貼行為下,養老保障水平的提高會使家庭增加對子女人力資本投資,政府給予家庭的補貼也會使家庭教育支出增加。Kemnitz和Wigger(2000)將人力資本積累及家庭教育投入的外部性納入到分析中,認為養老保險體系實際上是政府糾正市場失靈的政策手段,可以促進人力資本水平達到最優,而基金制與沒有養老保險的自由放任經濟一樣都會造成人力資本積累的不足。認為,養老金體現代際交換功能,在子女未來的福利狀況是由其自身人力資本水平決定的前提下,父母的效用函數由當期自身消費情況和子女當期的人力資本回報來決定,因此,養老金可以看作是子女對父母教育培養投資的回報,父母對子女教育投入越高,子女收入及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也相應提高,父母的養老保障水平也會提高,因此,會激勵父母增加對孩子的教育投入。國內關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對家庭教育影響研究較少。主要有以下結論:我國一直實施二元社會保障制度,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缺失產生家庭教育投資的不平等,造成了城鄉之間健康、教育方面的不平等,使城鄉差距越來越大(田永坡、和川、于月芳,2006,王曉春、崔彩云,2009)在農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會削弱農村傳統的養兒防老保障觀念,降低農村的生育率,由于孩子數量和質量之間存在替代關系,就會提高農村居民對子女教育投入,提高農村人口人力資本水平,因此,應該建立城鄉統籌社會保障制度。國內外相關文獻的研究都說明,養老保障與家庭人力資本投資之間有著非常重要的聯系,但是,國外的文化背景、養老保障制度設計與保障水平等與我國有很大差異,因此,國外的研究結論未必適用于我國。我國目前理論界從社會保障角度探討農村家庭子女教育投資的研究尚屬少數,且多是作者主觀態度的表達,缺少有效數據的論證,本文試圖從養老保障制度對生育率及家庭收入兩個方面對農村家庭教育投入的影響進行分析。
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對家庭教育投資影響分析
(一)養老保障制度通過生育率影響家庭教育投資
我國現在實行的養老保障制度雖然是統賬結合制度,但是由于個人賬戶一直在空賬運行,本質上就是現收現付制度。如本文文獻綜述所述,諸多學者采用兩期或者三期世代交疊模型的分析已經充分證明現收現付養老保障制度能夠降低生育率。在我國農村也被證明存在這樣的情況(龔六堂,2006;申曙光、龍朝陽等,2008)。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居民養老主要依靠土地保障與家庭保障,普遍存在“養兒防老”的傳統心態。父母在年輕時會選擇增加子女人力資本數量的投資,年老后父母會得到子女精神與物質的照料,代際間轉移基本是雙向平等的。因此,無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下,農村一直保持較高的生育率和對男孩子的生育偏好。但是,在存在養老保障制度經濟模式下,父母在年輕的時候需要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老年時可以獲得養老保障,對子女的經濟依賴減輕。我國農村家庭中父母利他主義情況較為普遍,近年來子女的養老功能正在日漸弱化“,啃老”的情況卻日益普遍,代際間流動出現不平衡。農村父母不僅在孩子年輕時要承擔撫養義務,在子女成年后還得幫忙撫養第三代,子女的投入與回報的不平衡使很多家庭降低數量。養老保障制度帶來的這種外部性,使家庭傾向于減少子女生育率。貝克爾(G.S.Becker,1981)家庭經濟理論認為,孩子的數量和質量存在替代關系,在家庭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生育率的降低必然會提升家庭對質量需求。我國農村家庭是否也存在子女數量與子女質量的替代呢?鑒于數據來源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本文選取歷年統計年鑒中“農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費支出”中”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這項數據來代表農村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投資”,觀察生育率對家庭教育投入影響。首先按照東、中、西部為標準在全國隨機選取九個地區進行研究。農村家庭人均教育投資受到家庭人均純收入影響,人均收入越高,人均教育支出總額越高,東部地區教育投資高于中西部;教育支出占家庭總消費支出比重與生育率關系密切,兩者呈現反向變動,總和生育率越高,人均教育投資越少,反之亦然。人均消費支出比例和總和生育率之間的關系。通過計算得出兩者相關系數-0.82,呈現高度負相關。進一步可以證明貝克爾關于子女數量與子女質量的替代關系在我國農村是存在的。因此,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降低了我國農村生育率,提高了單個子女教育投資水平。
(二)養老保障制度通過農村家庭收入影響家庭教育投資
影響家庭教育投資的諸多因素中,家庭收入被學術界關注最多,也被證明是重要決定因素。如舒爾茨(1993)認為,低收入國家或地區的父母會因為懼怕風險或者厭惡借貸,會降低對子女的教育投入,而高收入家庭在孩子胚胎時期和嬰幼兒時期便開始比貧困家庭投入更多的教育資源。
1.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可以增加農村家庭的收入,外擴農村家庭預算約束線,從而提高農村家庭的人均教育投資。從2009年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農民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截至2013年底,中央財政總計向新農保投入補助2320多億元,如果再加上各級地方財政投入的300多億元的繳費補貼,新農保財政投入補助已經超過了2620億元。2013年以后,我國合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實施后國家財政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支出在繼續上升。因此,可以把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看做一定意義上的家庭老年補貼行為,促進農村家庭實際收入的增加。農村家庭收入增加,人均教育支出就會相應增加。
2.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采用個人賬戶+社會統籌基本養老金,農民個人賬戶當期繳費和儲蓄積累決定退休后養老金收益的高低。個人繳費檔次越高,將來領取養老金越多,養老金替代率就越高,養老保障越強。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現實的情況是,很多農村老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資金是由子女資助的,高人力資本子女因為收入較高會為老人選擇較高檔次繳費,進行高積累賬戶儲備,低人力資本子女普遍收入較低影響賬戶儲備。這樣就會形成一種示范效應,讓農村居民普遍意識到隨著我國農村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的轉變,子女數量不再是影響農村養老主要因素,子女的質量(受教育年限)才是影響養老的關鍵。很多農村老年人也會受此觀念影響,增加對家庭子女早期教育投入和高等教育投入。
三、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促進家庭教育投資的對策建議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和人口老齡化加速,相比較城市,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更加復雜與緊迫。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農村人口老齡化比例高于城市,農村老人空巢化和隔代化趨勢快于城市。農村老人占據全國老人總量的58%,比例由2000年的10.89%上升到2010年的14.98%,其中單身老人家庭和只有一對老人夫婦所占比例由2000年的10.7%和10.2%,增加到2010年的14.7%和16.1%。未來農村人口老齡化和空巢化的趨勢還會加強。農村養老問題本身面臨考驗,如何未雨綢繆,在做好養老保障的同時促進農村家庭教育投資?
(一)提高農村養老保障水平
前面已經論證,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能夠增加農民總收入,有利于增加子女教育投入,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還能使農民意識到高人力資本水平子女對養老保障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國農村老年人領取養老金水平過低,平均每月只有70多元,對增加農村家庭收入幾乎是杯水車薪,也很難形成示范效應激勵老人增加子女的教育投入。因此,一方面,財政轉移支付要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障投入,增加貧困家庭養老救助;另一方面,加強宣傳,增強農民養老保險投資意識。只有形成有效養老保障才能提高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吸引力,激勵農村居民進入收入增加,更加注重家庭教育投資這樣的良性循環。
(二)政府應該重視農村教育福利
收入不平等往往源于機會不平等,經濟的不平等影響父母對子女教育投資是造成不平等重要原因。農村家庭早期教育投資的缺失會導致子女成年后接受職業教育和其他教育的機會減少,形成整體人力資本落后,最終加大城鄉收入差距。各級政府要為農村的家庭教育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彌補農村父母在教育孩子過程中外在環境、物質推動力的不足。因此,我國應該加大農村教育福利支出,增加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對農村貧困家庭增加教育補貼,減輕農村生源高等教育負擔,以彌補家庭教育投資差異,提高農村居民整體人力資本水平。。
作者:申小菊 呂學靜 單位: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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