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發展論文
時間:2022-10-03 0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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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新農村建設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農村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這除了要重視基礎教育,還必須依靠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美國、歐盟等國家在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過程中,從立法、管理體制、培訓層次、培訓方法、考試制度及經費保障等方面,采取了許多得力措施。借鑒國外經驗,為促進我國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筆者認為應該從明確職業技術培訓目標、確立職業技術培訓制度和完善農業職業技術教育體系等三個方面去努力。
[關鍵詞]農業;職業技術培訓;新農村建設
Abstract:Thesuccessofruralconstructionreliesontheimprovementofruralworkforce''''squality.Toimproveruralworkforce''''squality,itdependsonthebasiceducationandruralpolytechnictraining.AmericaandEUtakeactionsonthelegislation,supervisorysystem,traininglevel,trainingmeasures,examinationsystemandtreasurytoimprovethedevelopmentoftheruralpolytechnictraining.Inordertousethereferenceofforeignexperience,improveourruralpolytechnictraininglevel,thepapersuggeststhatitrequiresclarifyingthegoalofruralpolytechnictraining,establishtrainingrulesandimproveruralpolytechnictrainingeducationsystem.
Keywords:agriculture;technicaltraining;newlycountrysideconstruction
長期以來,不僅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包括印度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也非常重視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根據有關調查資料表明,一年內參加過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比例,芬蘭為46%(1990),美國為32%(1991),瑞士為38%(1993),挪威為37%(1991),瑞典為36%(1993),加拿大為30%(1991),法國為27%(1992),德國為27%(1991)[1]。這些國家為了促進本國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采取了許多得力措施,從立法、管理體制、培訓層次、培訓方法、考試制度及經費保障等方面都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總結分析國外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經驗,對我國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法制保障,經費支持
鑒于農業職業技術培訓對整個社會發展的重要價值及其所涉及面的廣泛性、復雜性,制定一套全面、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來保障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是各國成功開展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通行做法。他們普遍都把農業職業技術培訓列為義務教育,也稱強迫教育,只要你經營農業就必須接受農業職業技術培訓。同時,農場主也看得很清楚,要發展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就要進行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智力投資,納稅人愿意付出這種代價。因此許多發達國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規定,要從事農業生產,必須接受一定的農業職業技術培訓,沒有受過農業專業培訓,不允許經營農業,不能給予物質資助。如德國的《職業教育法》規定關于職前培訓教育、職業繼續教育、職業轉崗教育的所有重要方面;澳大利亞有《國家培訓保障法》,該法規定,各項課程教學計劃由政府部門出面組織人員編寫,有教育專家、行業工商人員及政府官員參加,編制完成以后交州政府學分證審核會審議,并確定學分,得到法律承認,各校及各種培訓機構才可根據課程教學計劃擬定教學資料,組織實施教學。
國外很多國家為農業職業技術培訓建立了相應的經費投入機制,確保有固定的經費來源。根據各國做法,多以政府投資為主,普遍形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業、個人多方籌資的經費體制,學員一般不交或僅交納很低的費用,而且有的國家還向學員支付一定的報酬。法國政府對農民接受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撥款,相當于對高等農業教育的撥款數,主要用于補貼農民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而英國對參加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農民,每周發給25英鎊的補貼。澳大利亞的《國家培訓保障法》規定,年收入在22.6萬澳元以上的雇主,必須用工資預算的1.5%對其員工進行培訓,未達到要求的雇主須依法向國家培訓保障機構繳付其差額。美國職教經費主要來自地方,接受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學生是免費的,中學教育后的教育層次中,公立教育機構的學生只需支付全部費用的1/6左右,在私立教育機構就學的學生全部自費,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得到聯邦和州政府的部分資助[2]。
二、培訓體系健全,兼顧差異
由于農業職業技術培訓需求的復雜性和經濟、技術的迅速變化,學校不能完成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全部任務。建立多層次的農業職業技術培訓體系是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因此農業發達國家都非常重視農業職業技術培訓體系的完善,通常都有一系列的培訓機構來完成培訓任務,不是只由國家包下來,而是鼓勵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培訓,民間團體和私人辦學在農業職業技術培訓中起很大作用,具體的培訓層次通常包括:
(一)政府組織的培訓
農民教育一般沒有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和領導,在中央有的由教育部領導,如西班牙的教育部設有職業培訓局,具體培訓工作由地方教育局執行;有的是農業部管,如英國是農漁食品部的農業培訓局負責;美國由農業部農業合作推廣局負責,具體培訓工作由州立農學院推廣處管;印度是農業部配合農業并發制訂培訓計劃,由農學院和地方農業開發部門負責;德國由聯邦政府和地方教育局負責農民培訓。
(二)民辦官助的培訓
許多國家由民間團體組織農民培訓,如荷蘭由農民協會組織農民和農業徒工培訓;法國是由各種農業專門協會組織農民培訓,他們從參加專業協會的農民出售農產品中提出一定的基金,對參加專門協會的農民進行有關技術培訓;丹麥是由農協和小農場主聯合會創辦農民培訓學校,這種學校有權決定辦學原則,選擇什么樣的教師和課程,教學計劃由教師和農場主共同商定,政府設有教育都督員對教育計劃起咨詢作用;美國的“四健會”和“美國未來農民”協會是全國性的青年農業業余教育機構,由聯邦農業部和州政府撥款資助,私人對“四健會”的資助占2/3,這些資金主要用在頒發智力競賽獎金,組織旅行野營和其他專門獎勵,培訓機構志愿指導員的服務貨幣價值,約等于政府資助的四倍。
(三)私人企業組織的培訓
一些發達國家的私人企業或財團,也辦農民培訓機構。如德國有些先進農戶經政府批準可接受青年到他的企業培訓,稱為“農民培訓企業”,這樣的機構全國有2萬多個;在挪威,私人和宗教慈善機構也辦農民培訓班;瑞士農場主自辦農業學徒培訓,由雇主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三、培訓方式靈活,貼近農民
為更好地服務于培訓者,這些國家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能夠真正從農民培訓者角度出發安排培訓時間、地點,選擇教學方式、方法,根據培訓目標科學地設置課程,建立實踐基地或聯系企業。實施交替式教學是這些國家農業職業技術培訓工作中的一個共同特點。
(一)長短期結合,脫產半脫產結合
根據農民是生產者和農業生產季節性較強,以及農民的文化程度不同,培訓的學制多種多樣的特點,農忙季節應以短期為主,不脫產或半脫產方式進行。歐洲國家的農業學徒一般是每周一天到農業學校學習。學制長的培訓期達3~4年,每年冬季農閑集中2~3個月進行脫產學習。丹麥的農民培訓期為4年,第1年用3個月進行基礎課教學,最后1年還要在學校學9個月,其余3年到兩個以上的農場進行培訓。奧地利的農民培訓一種是半工半讀3年制,每年2個月脫產學習;另一種是頭1年半工半讀,后2年進行教學,每年有5個月都要在農場學習[3]。
(二)有多種培訓方式可供選擇
針對農民重實際和文化不多的特點,除對農民開辦講座、培訓班、報告會以外,還組織農民現場診斷(如作物診斷、土壤診斷、病蟲診斷),進行現場討論。各國青年農民組織還廣泛開展國際交流活動,組織青年農民到國外旅游,住在農民家里,實地體驗異國農民的生活和學習經營農場的經驗。如日本每年要組織幾百位農民到歐美各國參觀訪問;歐洲國家每年都組織農村青年互訪,旅費由官方和民間團體資助,也有自費的。
四、培訓標準化,保證質量
盡管各國具體承擔農業職業技術培訓培訓任務的機構有所不同,但各國政府大都制定了相應的培訓標準,統一全國的教學規范,而且有著專門的管理機構來負責監督執行,如德國在1970年成立的聯邦職業培訓協會,是一個權威性的國家級機構,承擔著職業教育發展、提高和咨詢的任務,地區一級最重要的協調權威機構是同業公會。
(一)“綠色證書”
歐洲各國普遍實行農民資格考試,政府規定必須完成一定的農業職業技術繼續教育,一般是2年以上,考試合格發給“綠色證書”,才有資格當農民。根據政府的規定,取得“綠色證書”以后才有以下權利:購買土地,申請建立自己的農業企業和經營農場;得到政府的低息貸款,利息只有商業貸款的1/3;創辦農場第一年,可以得到政府的資助和補貼,頭6年可以減免稅收;為使農場現代化,可向共同市場理事會貸款;國家派農業顧問進行指導,提供技術援助;子女繼承經營農場,受過農業教育的有優先權。
(二)徒工培訓考試
當農業工人也必須經過徒工培訓,如瑞士農業徒工培訓需經過國家統一標準的考試,考試委員會由農場主、教師、農工代表組成,及格發給“技工”證書,證明有從事農業工作的能力,技術的熟練程度合格。除了當農民和農工的資格考試外,還有“能力”、“領班”和“師傅”證書考試。瑞士規定,完成徒工考試后,并有1年農場的實踐經驗,再到農業技術學校學習,考試及格發給聯邦“能力”證書,有了這種證書工資待遇就不同;師傅考試是技工理論和實踐的最高考試,由聯邦政府任命考試機構進行,參加考試的條件是:至少25歲,取得聯邦能力證書,按考試委員會規定要有一段實際工作經驗,提交一篇農場經濟的學術論文。考試合格發給聯邦“師傅”證書,有了這種證書就有資格帶徒工和當兼職農業顧問[4]。
(三)等級證書考試
法國農民接受農業職業技術繼續教育后,按培訓等級發給不同的證書,主要有以下幾種:農業職業教育證書,要求有3~5年農業實踐經驗,要經營農場但沒有得到農業職業證書,需要進行至少200小時的農業職業培訓,取得證書才能得到國家的補助;農業專業證書,對一專業經過680~920小時的培訓,可授予農業專業證書,政府確認他具有某種專業能力;農業技術員證書,成年農民為了提高自己的資歷,經過2年的培訓,可取得農業技術員證書;高級技術員證書,技術員再經過2~3年的培訓,達到農業專科水平,授予高級技術員證書。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兩星期左右的短期培訓班,學習某項專門技術,培訓的時間在120小時以下[5]。
五、啟示與借鑒
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我國農村人口多,素質低,人均收入增長速度慢,剩余勞動力數量眾多,急需通過發展農業職業技術培訓以改變現狀。而目前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現狀并不樂觀,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與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日趨擴大,“民工潮”與“民工荒”同時并存,這些無不與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息息相關。為促進我國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借鑒國外農業發達國家經驗,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明確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目標
明確的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目標是實現理想培訓效果的先導,具體的培訓政策、內容及方法措施均應圍繞培訓目標進行。我國應考慮特殊國情,確定具有中國特色的培訓目標,并在總目標下分設具體目標。總目標是全面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即以素質提高作為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術培訓的終極目標。為了這一目標的實現,考慮我國東、中、西部地區發展水平的差異,要根據區情,有層次、有步驟地開展具體目標的制定。如東部地區和大中城市郊區重點是培訓農村勞動力大力發展高科技農業、高附加值農業和出口創匯農業,農業職業技術培訓要把培養高中級農業科技與管理人才和培養鄉鎮(村級)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農業科技與管理人才并重;中部地區重點是培訓農村勞動力優化糧食品種和品質結構,發展優質、專用糧食和集約化養殖業,根據市場需求,發展兩高一優農業,以進一步鞏固和提高這些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西部地區重點是培訓農村勞動力加快退耕還林還草步伐,大力發展畜牧業和林果業,發展特殊農業和生態農業。
(二)確立農業職業技術培訓保障制度
1.法律支持。“三農”問題一直是我國政府部門常抓不懈的一項重頭任務,受到全國上下的一致重視。有關部門先后制定了《2003-2010年全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計劃》、《2003-2010年全國農民工培訓計劃》等政策,但至今尚未制定與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術培訓相關的專門法律法規。因此,應借鑒國外經驗,必須樹立把農業職業技術培訓融入大教育的思想和理念,建立完善的農業職業技術培訓法律體系,為農業職業技術培訓賦予應有的地位,并以立法形式加以保障,配以相應的政策和措施,這樣才能支持和促進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
2.資金支持。毫無疑問,開展農業職業技術培訓需要巨額資金的投入,經費問題無論怎樣強調也不為過。就我國目前而言,投入主體應由政府和受訓人員組成。國外成功地開展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一個重要經驗是培訓經費的充分保障,在經費的投入機制上,以政府投入為主,同時多渠道籌措資金。因此,為促進我國農業職業技術培訓的發展,保證其資金的投入,一方面應借鑒國外經驗,加大各級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對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術培訓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完全依靠政府投入在中國目前經濟情況下也是不可取和不可能的,應建立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個人合理分擔的多元投入機制。同時,應促進中等職教與高等職教協調發展;鼓勵企業開展職業培訓;職業技術培訓要體現地方特色,為當地經濟發展提供所需人才;加強不同地區之間的聯合,實施委托培養、互相培養等方式;加強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的結合。
(三)完善我國農業職業技術教育體系
與國外相比,我國目前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術培訓在培訓內容和方式上顯得雷同、單一。要改變這一局面,就需要建立起一個與農村經濟發展規模和要求相適應的農業職業技術教育體系,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第一,努力辦好現有的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第二,合理安排培訓方式和地點,將長、中、短期定點培訓與現代遠程教育相結合;第三,注重實踐環節的培訓,抓好實踐性教學環節,使培訓者在培訓期間就可以通過實際生產勞動接觸生產和經濟領域;第四,注意培訓渠道、層次、形式的差異化,實現培訓機構、培訓者、企業“三贏”的局面;第五,實現培訓地的合理轉變,從輸出地為主轉變為輸出地、輸入地共同培訓;第六,加強普教與農業職業技術教育的銜接,以確保農村勞動力增量有較高的職業技能素質;第七,建立完善的農業職業技能鑒定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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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許華.美國中等農業職業教育的歷史經驗[J].教育與職業,2002,(02):49-50.
[3]夏金星.農業職業教育發展的比較分析[J].職業技術教育(教科版),2004,(22):52-55.
[4]陳俊珂.發達國家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的經驗[J].職教論壇,2003,(23):60-64.
[5]周春暉,周世朗.法國的農職教育特色[J].職教論壇,199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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