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改革研討
時間:2022-01-17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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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法律教育是在案例教學法基礎之上發展生成的一種法學教育模式,于上世紀五六十年端于美國。現已逐漸成為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法學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
作為一個西方“舶來品”,診所法律教育進入中國已近五年,完成了從理念突破到實踐操作的破冰之旅。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共培養學生3590人,承辦法律援助案件1782件,從事法律咨詢萬余人次,并在不同院校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專門性法律診所。雖然開設此項目的高等院校數量和受關注程度呈現出一定程度的上升趨勢,但是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高等法學教育規模的急速擴張相比,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學教育中無疑還處于邊緣地帶。在全國近400個高校法學院、系中,只有33所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顯得十分單薄。
早在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法學教育體系中出現之初,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一直困擾著中國的法學教育工作者,即這一美國法學教育的舶來品是否應當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對我國的法學教育改革到底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在我國現行的法學教育體系中,診所法律教育應該獲得怎樣的身份?對這些問題的不同回答,將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的前途和命運。
7月9日-12日,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主辦的國際診所法律教育大會暨第三屆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大會上,圍繞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議題,諸多法學方面的專家進行了積極而有建設性的討論。其中一些代表性的觀點和認識,或許能為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的發展指出一條光明的前途。
“舶來品”挑戰傳統法學教育
法律診所也給人看病嗎?
法律診所的老師和學生是不是也穿著白大褂?
沒有課本的教學還能稱得上是一門“課程”嗎?
沒有試卷的考試怎么評價學生的成績呢?
診所的學生是以什么身份替當事人打官司?
當“診所法律教育”這個新名詞進入人們視野的時候,伴隨而來的還有一連串善意的玩笑與疑問。
診所法律教育20世紀中期首先在美國興起,是一種強調“從實踐經驗中學習”的法學教育模式。之所以被稱為“診所”,是因為它汲取了醫學教育模式的經驗,類似于醫學院的臨床實習。
在診所法律教育中,法學院的學生在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教師的指導下處理真實的案件,為處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咨詢,“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解決問題的“處方”,并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學生通過辦理真實案件,參與案件的全部過程和細節,訓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培養判斷力、職業責任心,并借此理解法律和律師的社會角色。
對于這種實踐型的法律教育方法,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晨光用三個形象的比喻做了一個很貼切的注腳。比喻一:當司機要比當乘客更認路。傳統的法學教育是老師開著車帶學生尋找答案,診所法律教育是把學生放在司機的位置上,老師在一旁啟發引導,處于主動地位的學生必須獨立思考如何走出一條合適的路,那么他就會更加主動、負責任地學習;比喻二:練武術要融會貫通各種招式。傳統的法學院課程是按一種套路學習,分門別類、程式固定,然而現實生活中卻沒有一個案例是絕對按照學科建制分割孤立的。診所法律教育就是要打破部門法的割絕,拆開各種固定的招式和套路,綜合運用法律規范和法學理論;比喻三:學習游泳一定要下水練習。法學院的學習很大程度上是岸上學習游泳的階段,但是如果沒有到真實的案件中像律師那樣操作和演練,就不可能真正領悟和掌握法律職業的真經。診所式的課程是把真實案件中的法律、事實、人際、經濟、政策、道德、傳統等各種問題擺到學生的面前,這對于學生真正理解社會正義,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無疑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診所法律教育的理念與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是老師在臺上講,學生在臺下聽,師生之間在課堂上很少開展討論。思維培養是建立在已知案件或虛擬想象的基礎上,包括模擬法庭或案例分析也是如此。考試中更多的是對記憶而不是對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測試,這很難培養學生思辨和獨立思考的能力。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后,也無法得心應手地運用法律知識去解決具體問題。”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主任甄貞說,“在學校考試成績都是優秀的學生,畢業后到律師事務所竟然不會為當事人寫一份起訴書。”
參加診所法律教育大會的不少法學教育專家也認為,目前我國的法學教育仍是一種以教為本的教育模式。當然這種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生發出一些與法律工作實踐相脫節的問題。其一,以教為本,教師教學難以克服單向性和封閉性,學生學習難以克服被動性、消極性和應付性;其二,學生培養與社會的不適應性。學生面臨擇業時,往往感到迷茫,難以恰當估計自己,在就業初期會有不同程度的挫敗感或與社會的不適應感。法學教育雖然已經給予他們走向社會并從事法律工作的通行證,但卻缺乏對他們從事法律職業所必須具備的綜合能力的全面培訓。正是基于這一原因,近年來,一些法律實際部門和社會對于法律院系畢業生的素質和能力頗多微詞。
法學院到底應該教給學生什么?如果僅僅將法學作為一種坐而可論之道而進行課程設置,就等于拋棄了法學教育的另一個重要功能,即培養學生的實踐和操作能力。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建民認為:“我們雖然在不斷努力進行法律教育方法的改革,但在根本上沒有改變以理解法律含義、傳授法律知識為宗旨的教育模式,因而我國的法學教育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將學生培養成為法律職業者。”就目前看來,法學院的畢業生的實際執業能力與法律職業所要求的能力之間的差距越來越突出,法律教育中缺乏對法學院學生進行律師基本能力的訓練,而現行的實習制度并不能解決這一問題。
在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體系中,為了使法學院的課程能夠包含一些更具有實踐操作性的內容,很多高校都會要求學生在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兩到三個月的畢業實習,還有近年興起的模擬法庭、案例教學都是實踐教學的不同形式,但是這種實習機制面臨諸多問題。在西北政法大學法學院任外教的amelaN.Phan告訴記者,在一些高校,由于最后一個學期正是大四學生忙于撰寫畢業論文和找工作的時間,如果所在學校對實習的時間和結果沒有明確的評價標準的話,“這兩到三個月的實習期只是成為學生日常緊張課程安排以外的一個假期而已”。
實習導師的素質參差不齊,投入精力也往往有限;大多數缺乏系統化、科學化的進度安排和實習指導;對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往往缺乏足夠的重視;學生介入的程度極其有限,一些學生的實習就是裝訂卷宗。至于模擬法庭,在一些學校已經蛻變為“讓外行人看熱鬧”的戲劇化表演,而且也并非是真實的司法過程的再現。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左為民認為,從總體而言,盡管實習機制和模擬法庭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法律診所的理念,但是由于實際運行中的不確定因素,往往難以保證多數學生獲得足夠的專業訓練。
“向弱者伸出法律的援手”
“與診所法律教育模式相比,中國法學教育改革局限于幫助學生了解和理解法律,缺乏對我們培養的學生能干什么的深入思考,法學院更需要培養學生的律師能力和職業責任心。”甄貞認為,能力的培養應該提到與知識傳授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通過為學生創造在現實生活中實踐法律的機會,培養學生強烈的律師責任感和道德觀,鼓勵學生去思考法律職業作為一個整體在社會發展規律中的作用,思考律師職業的價值和作為律師個人的自身價值。
對于我國傳統法學教育存在缺陷,特別是缺乏法律職業技能的培訓和法律職業道德培育,我國法學教育界是有共識的。問題主要在于對此缺陷如何彌補。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蔡彥敏認為,通過法律診所的設置,讓擁有了一定法律專業知識的高校學生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擁有法律困難的社會弱勢群體實施法律援助,從某種角度說更有利于他們產生對自己法律職業身份的深層次認同。
多年來,在我們的大學校園里就活躍著這樣一群法律援助者的身影,他們利用自身資源,憑著稚嫩的雙肩,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以法律援助推動社會公平與公正,成為民間法律援助事業重要的補充。“出庭擔任辯護人,為因長期家庭暴力受虐待婦女殺夫案辯護;作為人,河北固安某農民夫婦訴醫院和某外國醫療器械公司心臟起搏器民事索賠案,8歲兒童石某遭電擊索賠案等。”面對記者,甄貞教授如數家珍,“由診所學生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很多都辦得相當出色。”
從診所法律教育項目引進中國以來,法律診所便一直與法律援助緊密聯系在一起。診所法律教育的核心精神在于將現實的社會作為法學教育的實驗室,而法律援助使診所學生置身于現實的社會中把握法律與社會的關系,因此,并不僅僅是法律援助需要法學院師生作出貢獻,法學教育對學生的培養同樣需要法律援助這塊基地。
對法學教育與法律援助之間相依相存的聯系,蔡彥敏深有體會。她認為,一方面,診所法律教育項目不僅有助于推動國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而且可以成為培育法律援助后備力量的法學教育基地。通過法律診所可以使更多的法學院學生感受到法律職業人的社會責任和社會急需,從而可能對學生的從業選擇產生直接的影響。另一方面,診所法律教育經歷本身往往也會影響和激勵學生在不同的工作中關注弱勢群體的命運和權益保護,并為此作出力所能及的努力。通過診所法律教育的經歷,通過像律師一樣辦理真正的案件,通過幫助弱勢當事人,能夠促使他們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更關注社會底層人們的命運,也更關注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實現。同時,診所法律教育還有助于學生在法學院學習期間初步形成作為法律職業人士應當擁有的社會責任感,使學生帶著辨別力和免疫力走向社會,逐步積聚成一種越來越強大的抵制和抑制司法腐敗的主體力量。從這個意義上講,診所法律教育有助于使法學教育更契合當代社會發展的急需,并為在更大程度上促進社會正義與法治的實現作出應有的貢獻。因為診所法律教育的核心精神在于將現實的社會作為法律教育的實驗室,而法律援助使診所學生置身于現實的社會中把握法律與社會的關系。
“終極目的是教育和學習”
面對法學教育界的傳統慣性,經過近五年的實踐,診所教育已經在各種形式的實踐性法律教育模式中被證明是一種較好的、培養職業法學人才的方法,因為診所法律教育確實帶給我們不同于傳統法學教育的方法和教學內容。
一些上過法律診所課程的學生在總結中這樣寫道:“與其說是在上課,真不如說是一群朋友聚在一起討論。這里沒有指定的課本,沒有老師填鴨,沒有同學們拼命三郎一樣的抄筆記,一改往日上課時頭腦基本處于休眠的狀態。”“我在這里學會了如何會見犯罪嫌疑人,如何審查各類證據,如何制作訴訟文書。在診所里學習,是我大學四年中做的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目標是要教會學生如何去學習和運用法律,然而“希望在診所中辦一兩個真實的案件就能解決理論與實踐相脫離的愿望,想法似乎過于簡單;希望通過診所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的學習,就能積累豐富的經驗,一躍成為合格的、十足的‘法律人’更加不切實際。”
法律診所委員會常務委員、武漢大學法學院教師李傲認為,教會學生自我學習、獨立思考,這才是診所式法律教育最需要達到的、最現實的目標。
學生辦理真實案件只是將案件作為教學內容的載體而不是目標,“診所法律教育的終極目的是教育,是學習。”美國福特基金會的劉曉堤說,“學生在辦理案件中所做的一切準備和實踐活動最終都將回到課堂上,并經歷反饋、分析和反復討論等教學環節。沒有課堂和實踐的結合,學生便無法從實踐中充分獲得經驗,也就無從學習到法律的真諦。學生終有一天會離開學校成為法律專業人員,診所式法律教育并非提前把他們推出學校大門,正相反,它打開了一扇窗,讓屬于校外的實踐經驗進入校內,成為法學教育的一部分,豐富了法學教育的內容。”
正因為如此,針對診所法律課程推動法學教育改革和培養法學人才的作用方面存在的觀望和疑慮,蔡彥敏告訴記者:“盡管傳統的法學教育需要改革和完善,但并不是要以診所法律教育取而代之,而是把它作為中國法學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并成為改革與完善法學教育體系的重要機制。”她認為,中國法學教育應向診所法律教育敞開大門,應當確定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法學教育中應有的地位,并納入法學院的課程體系。
“昂貴教育”難過成本控制關
“在北大法學院,診所法律課程是選修課中最熱的一門,每學期開課時,最多只能容納30人的課堂有三四百人報名。很多學生都希望能來旁聽,不要學分都行。”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楊曉雷老師告訴記者,“由于受師資配備的限制,實際接納的學生有限,法律診所不得不面對選擇學生的問題。”
與傳統教學一個老師面對50到200學生相比,診所法律教育無疑是一種高成本模式。診所法律教育要求在極低的師生比例基礎上實施“一對一”的直接指導。相比“灌輸—接納式”的課堂傳授,“監督—操作式”的診所教學要求教師投入更充分的時間和更多的精力,師資問題因而成為困擾診所法律教育發展的一個瓶頸。
在診所法律教育界里,診所教師們被稱作“活雷鋒”。他們大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都曾經參與或目前仍然從事著法律援助工作。對社會強烈的責任感,使得他們有著讓人敬佩的奉獻精神。但是,僅僅靠診所教師的奉獻精神是不足以支持診所法律教育發展的,要保證師資力量,必須建立一個長效保障機制。
從美國診所法律教師隊伍來看,其構成基本上是在法學院原有的教師隊伍之外另行聘請有豐富實務經驗并熱愛法學教育的律師,而且大部分診所教師是專職的,無需承擔診所法律課程之外的其他法律課程,在職稱晉升上也有不同于法學院其他教師的評價標準。
蔡彥敏認為,與美國明顯不同的是,目前我國的診所教師幾乎都是從原有的法學院教師隊伍中產生的,他們一方面新開設診所法律課程,另一方面還要同時兼顧其他某門或幾門傳統法律課程。一般而言,教師們并不愿意割舍其他的課程而成為一名專門的診所法律教師,且如果只作為一名專職診所教師,也很難達到所在高校對教師工作量的基本要求。同時,由于受我國高校現行人事制度的制約,法學院本身實際上也不具備獨立和另行聘請專職法律診所教師的現實條件。
“從目前已建設診所法律項目的學校看來,建立怎樣的診所教師評價機制是維系診所項目建設及其運作質量的保證。”蔡彥敏告訴記者,在我國各個高校的診所課程一般為3-4個學分,每門診所課程一般有兩個以上的教師,這種與傳統課堂不同的模式,帶來的是如何計算診所教師工作量的問題。從授課場所來看,診所教學有課堂教學和課外輔導;從授課方式來看,有集中授課、分組討論和單獨指導;從指導階段來看,有實踐前的技能訓練,實踐中的個案監督,案件完結后的評估。每周一次的例行見面,數不清次數的臨時見面、電話指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跟隨學生開庭一個學期結束,診所教師還要忙于處理“善后事宜”,繼續關注假期案件的新進展,安排學生人的銜接,延續對學生的個案指導。“這是一個具有可變性、難以完全量化的工作,如果讓幾名老師平均分割該門課程的工作量顯然有失公允,很難從制度上鞏固和壯大診所教師的隊伍。”
另外,診所法律教育作為法律援助的重要形式,也需要法學院提供必要的硬件設施和經費保障。以四川大學法律診所為例,學生每一個案件,需要在交通、通訊、文印、午餐等方面補貼數百元;與此同時,維持一個20-30人規模的法律援助中心日常開支每月需要數千元,一個診所每年需要幾萬元的直接經費,而且還沒有將教師工資、必要的硬件投入等計算在內。相比之下,傳統課堂教學除了占用教室、電教設備等公共資源及有限的教材外,幾乎不需要任何附加投入。
將學生從固化的法律條文中引領到鮮活復雜的司法實踐中來,注重法學理論在法律實踐中的應用,應該是引進診所法律教育項目的一個初衷。然而與法律援助息息相關的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實踐性極強的法學教育模式,在中國的制度化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臨成本與經費、診所師資、管理人員等種種難題。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左為民認為,成本難題在今天的中國顯得更為嚴重。高校本來就缺乏國家財政的足夠支持,也缺乏民間力量的資助,近年來的擴招更是加劇了財務和師資的雙重緊缺。在此前提之下,“大課堂+圖書館”的儉省模式高校尚可勉力維持,而精細化、消耗性的“昂貴”實踐課程暫時還不具備普及的條件。
目前,在我國設有法學院、系的高校中,只有少數設立了診所法律教育項目,更多的院校雖然已經表示了對該項目的強烈興趣,但卻由于經費、師資等原因尚無法啟動。如何保障診所法律教育在學校的持續發展以及如何促使更多的高校能夠加入是一個必須關注的問題。
走過五年的歷程,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在不斷積累經驗的同時,也面臨著一個又一個新的挑戰:如何確定診所學生“準律師”的辦案身份;如何協調診所法律教育課程與其他課程的關系;如何解決診所教師的超負荷工作量的問題;如何保障診所教學穩定的教學來源;如何有效地組織和管理法律診所;如何為診所學生創造良好的校外實踐環境;如何為更多的法學院學生提供法律實踐的機會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的發展是“跳躍式”的,在接受了國外三十多年來的診所法律教育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診所法律教育已經踏上與中國法學教學的契合之路,正如一位美國資深診所教授所說:“我們今年來幫助你們了解診所式教育,但我知道,十幾年、幾十年后的中國法律診所可能讓我們不認識,是全新的法律診所,那是中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
生為責任而來
第一次聽說“法律診所”這個名詞是在與北京大學法學院志愿者有關法律援助的一次對話中,那位志愿者興奮地向我描述著參加法律援助后帶給自己心靈上的巨大震撼,也成就了我對診所法律教育最初的感受。
終于有機會深入了解這樣一個新生事物之后,才發現在這片實踐教育的廣闊天地中,竟是女性撐起了診所法律教育的多半邊天。12位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中,有8位都是法學教育界非常優秀的女性,診所法律教育能走到今天,可以說每一步都離不開她們堅韌和執著。
為什么在男性占主流話語權的法學界中,診所法律教育這塊領地卻會集了如此之多的優秀女性?是什么吸引了她們關注的目光?
了解診所法律的課程之后,才明白,都說診所教師是“活雷鋒”,不僅僅因為這項極富育人智慧的實踐性課程,需要教師承擔更為繁重的工作任務,更因為沒有相對應的考評體系,在職稱的評聘和發展的空間上,診所老師要承受著比普通教師更多的壓力。如果沒有愛心,沒有一點非功利的教育理想,這項工作想要堅持下來,恐怕很難。
讓人欣慰的是,在高校,越來越多負責任的法律人通過艱苦而充滿希望的努力,為法律與社會的融合揮灑他們的激情與理性,在中國法治的道路上烙下了他們深深的印記。在這樣一個喧囂浮華的年代,他們忠誠于自己的理想,他們以法律人的名義,守望這片蒼茫的土地,滿懷喚醒山河的勇氣,踏上荊棘叢生的法治之途因為,他們生為責任而來。
【鏈接】診所法律教育與法律援助制度的關系
診所法律教育將法學教育事業與法律援助制度聯系起來,對促進我國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具有現實意義,但是,這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診所法律教育與法律援助制度的聯系
1.目標的一致性。診所法律教育的目標之一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這與法律援助的目標是一致的。診所學生通過法律援助案件,為社會弱者提供法律幫助,有助于培養學生參與公益服務的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2.社會的需求性。當前我國法律援助的最大問題是供需矛盾突出,社會對法律援助的需求很大,而法律援助機構限于人力、物力和財力,只能對申請法律援助中的一部分人進行援助,而法律診所的案件主要是法律援助案件,緩解了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適應了法律援助制度發展的需要。
3.教育的迫切性。法律援助作為法律診所采用的方式之一,為學生提供法律實踐的機會。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法律咨詢、法律文書、訴訟等方式,提高對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的理解、培養法律實踐的基本技能,而這些是法學教育改革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診所法律教育與法律援助制度的區別
1.性質不同。法律診所是法學院學生進行法律實踐的基地,診所式法律教育追求的是教育效果,即提高法學教育的質量,培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而法律援助是一種司法救濟制度,它追求的是使社會弱勢群體真正能享有訴訟的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主體不同。法律診所的主體是法學院的教師和學生。而法律援助的主體是法律援助機構,主要是司法行政部門設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的對象是社會的弱勢群體。
3.方法不同。法律診所通過教學和實踐的方法培養、鍛煉學生的法律操作能力。而法律援助是通過為弱者提供法律幫助的方法實施援助。
4.范圍、形式有限。法律診所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圍、形式只是國家規定的法律援助范圍的一部分,如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援助。由于現行法律規定,法律診所在法律援助案件范圍方面受到限制,如診所不能刑事一審、二審案件。而法律援助的實際范圍、形式不僅僅限于這些。
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新的教育模式,在培養學生法律實踐能力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可以作為我國法學教育的有益的補充,同時,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法律援助模式,對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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