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強化典型教育效應

時間:2022-07-10 04:33:24

導語:思政教育強化典型教育效應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思政教育強化典型教育效應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上產生了多元化思想,人們對于典型的精神鼓舞和警示作用的重視程度大大削弱,加上典型教育法在運用方面存在的問題,使其實施效果極大地削弱了。因此,有必要對強化典型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的效應進行深入探討。典型就是指具有代表性的人或事物,典型教育法即示范教育法,是運用具有代表性的人或事進行示范,幫助和啟發教育對象提高思想政治覺悟的一種教育方法[1](P168)。典型教育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通過對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的具體宣傳達到教育的目的,將教育的具體內容寓于典型之中,受教育者也能通過這種具體的、直觀的教育方法不斷改進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其最為重要的分類就是按照典型的性質分為正面典型示范與反面典型警示。正面典型教育即通常說的榜樣示范法,指選擇體現先進、正確的思想,反映時代的主旋律,象征積極向上的前進力量的好人好事,來引導人們向其學習,以此對人們產生潛移默化的積極影響;反面典型教育是指針對社會中具有代表性的壞人壞事進行批評,以此引起人們的警戒,發揮其警示作用。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教育作為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缺一不可。

一、典型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的作用

(一)典型教育法具有示范和警示作用

“榜樣的本質之一就是確立一種道德人格范式,并通過一系列的行為模式表現出來。”[2](P130)通過對典型人物和事例的宣傳,受教育者往往會以典型及其行為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觀察、學習和分析典型的行為來達到自身的認知向行為的轉化,學習、模仿和推動進步的行為,警惕、矯正和避免錯誤的行為,達到示范和警示的作用。例如,紅色光碟中所宣揚的歷史人物的生平事跡對觀看者就有示范作用,鼓舞其向這些偉大的人物學習,而“藥家鑫事件”對大眾則從另一個方面產生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敦促其一定要遵守法紀,明白孰是孰非,也是加強法制教育的很好契機。

(二)典型教育法具有激勵和感染作用

“行為結果,如成功、獎勵等正強化和失敗、懲罰等負強化對道德行為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如果個體的行為能夠得到積極因素的正強化,這種行為將會得到加強并反復出現,否則這種行為將會消退和終止。”[3](P73)受教育者通過外界對典型人物事例的表揚和嘉獎、批評和懲罰,以此樹立自身正確的人生目標,并且激發其不斷前進,使宣揚的榜樣行為成為社會的普遍行為,使反面典型批判的行為越來越少,形成一種良好的社會氛圍。而在良好氛圍形成的同時則能進一步加深人們對這種行為的認同和情感,并由此對進步思想和行為產生共鳴,對錯誤行為產生排斥,激發人們內心深處的各種情感,將社會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準則帶入一種良性循環。

二、當前典型教育效應不斷弱化的原因

(一)樹立的典型本身過于完美

一個典型一旦失去可信度就不會對人們產生激勵作用,甚至會使人們產生反感和抵觸情緒。長期以來,在進行正面典型示范的過程中,往往只注重好的方面,將宣傳對象描繪得十全十美,“高、大、全”和“空泛、失真、抽象”已經成為當前人們對于典型的整體印象,大大降低了所樹立的典型在群眾中間的可信度。而事實上人無完人,只有切合實際地樹立典型才具有真實感,才不會受到人們的質疑,才能讓榜樣真正地發揮其作用。

(二)典型的樹立過于單一,沒有結合不同人群的特點加以宣傳和教育

在當今社會,不同人群、職業和處于不同社會環境的人的思想觀念和價值標準都是截然不同的,即使是同一群體的人也會存在多種多樣的思想需求,他們往往喜歡根據個人的價值觀和喜好選擇不同的典型加以學習和取舍,所以,只具有單一特點或者出自單一領域的典型是很難滿足民眾的多樣化需求的。青少年、中年、老年人和男性、女性在不同時期對于典型的需求都是不同的,不同職業領域的人對于典型的需求類型也是截然不同的,比如在科學領域只是一味單純地宣傳政治、社會科學領域的典型顯然并不是明智的選擇,這樣也不會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多注重正面典型的示范,對于反面典型的警示存在不足

雖然積極的典型會對人產生積極的影響,但反面典型給人的觸動和警示作用會更加強烈和有效,可現實是當前在運用典型教育法時曲解了建設和諧社會的意思,忽視了很多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和諧并不是表面的和諧而要達到實質的和諧,對此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絕對是必不可少的。在筆者看來,“藥家鑫事件”的警示作用在某種程度上絕對比單純贊揚、宣傳某個組織開展的法制教育活動更加有效。因此,不只有正面典型才能產生有利影響,絕不能忽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除此之外,典型宣傳的方式過于單一、宣傳效應持續時間過短等也是造成典型教育方法效應弱化的原因,使社會對典型教育法的作用產生了質疑。

三、強化典型教育效應的主要對策

(一)選擇典型要實事求是、具體對象具體分析,堅持客觀性

1.真實性和具體性相結合。真實性要求我們在選擇典型的時候要還原典型本身,而不能任意地拔高或者貶低,要保持典型的客觀性特征,越真實貼切、越接近原型對人們才越有吸引力。先進典型也是現實生活中的普通人,其事跡比別人先進,但“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十全十美的典型是不存在的[4](P215)。同時,對于反面典型也不能將其妖魔化,過度渲染其消極方面,不客觀地加重警示作用只會對整個社會氛圍和人們的思想行為產生消極的影響,甚至會導致有人產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所以,選擇典型的真實性、客觀性是十分重要的。具體性則要求選擇典型時應該從社會、生活的細節出發進行贊揚或者批評,而不應該將其過于政治化、抽象化,否則只會讓民眾產生厭惡和排斥心理而使典型失去群眾基礎。所以,實事求是地反映榜樣,用其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打動人,才更令人信服,從普通人、平凡人的角度揭示他們熱愛生活、充滿激情的內心世界才能真正地樹立起樸素、真實的形象,從而產生巨大的感染力和效仿價值,而不是為了學習而編造一些虛假的、理想化的情節。

2.針對性與時代性相結合。隨著年齡、閱歷的增長和知識水平的提高,人們的模仿行為一般會顯示出以下趨勢:“由遠及近,由小到大,由無意識的模仿到有意識的模仿,由游戲的模仿到生活實踐及學習知識技能、思想品德的模仿,由外部特征的模仿到內部特質的模仿。”[5](P108)這說明,對于不同群體的人應該樹立不同的典型進行教育,典型教育的側重點也是不同的,必須講究針對性,注意典型的多樣化,讓不同層次的人都能有與自己生活相近的榜樣和偶像,這樣才更便于學習和模仿,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時,選典型要有鮮明的時代特色,要隨著時代的發展樹立最能體現時代精神的典型,這樣才能讓受教育者感同身受而不至于感覺離自己的生活太過遙遠而失去興趣。比如對于青少年崇拜體育明星、影視明星的現象我們沒有必要去極力打壓,而要結合時代特點積極引導,挖掘這些明星身上符合時代特點的閃光點進行宣揚。

3.正面典型與反面典型相結合。唯物辯證法教育我們要辯證地看待問題,既要看到積極面又要看到消極面。對于典型教育法來說,既要看到對社會發展起積極推動作用的人,又要看到阻礙社會發展起消極作用的人。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典型教育法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導、警示作用,只講正面典型而忽視反面典型只會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恩格斯也曾說過:“要明確地懂得理論,最好的道路就是從本身的錯誤中、從痛苦的經驗中學習。”運用典型教育法則是要將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與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結合起來,同時要注意掌握比例關系。正面典型應該占主導,這樣能夠激發人們對于生活的熱情和信心;反面典型也必不可少,這樣能夠讓人們隨時保持一顆謹慎的心,防微杜漸。

(二)宣傳典型要全方位、多元化,保持連續性

首先,在宣傳時要堅持廣泛性、深入性的原則。要讓典型的宣傳深入到每一個受教育者心中,讓每個受教育者都能夠感受到榜樣的力量,并對榜樣產生高度的認知和認可;同時要全方位、多角度地解讀典型,不能只流于表面、過于膚淺,否則不能真正對受教育者產生心靈上的震撼,無法加強其學習和效仿的動機。其次,要采用形式多樣的、豐富多彩的宣傳方式。比如重慶市發放紅色光碟并通過校園多媒體進行宣傳就是很好的方式,這樣才更能貼近學生。當然,除此之外,開展文藝活動、演講報告、交流座談會、觀看影片、親自參與體驗等都是很好的宣傳形式。最后,要保證典型宣傳的長久性和持續性,杜絕此一時彼一時,流于一時的口號。因為人們對于榜樣的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前進的長期的過程,對于典型的宣傳和警示只有經過一個相對穩定的周期才能形成一定的影響力,短時宣傳只會使典型教育法這種方式流于形式而引起人們更多的質疑。

(三)保障典型要制度化、規模化,形成系統性

人們認為典型只能講奉獻,不能講索取,對先進典型只強調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注意貢獻與待遇同步,致使典型在工資、住房、醫療等起碼物質待遇上難以同普通人一樣享受,不僅客觀上給人造成“誰當勞模誰吃虧”的印象,甚至連一些典型本身也會或多或少地產生“難言之隱”[6]。這種現象的產生是十分不利于榜樣行為的保持和強化典型教育效應的。所以,國家必須要加強法律和制度建設,建立榜樣的權益保障機制,通過多種途徑對榜樣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實現對榜樣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并且讓這種保障制度形成一定的規模,形成一種系統的體系固定并延續下去,營造利于榜樣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和法制環境,這樣才能實現典型教育運用的良性循環。另一方面,對于反面典型教育的保障方面也不容忽視,這種保障主要體現在人權、尊嚴上,雖然反面典型犯了錯誤,但這并不代表我們有踐踏他人尊嚴的權利。比如以前法制還不健全時期的大街游行、群眾集體批斗會等有損人格尊嚴的形式就不能再在典型教育法中使用,這才是一個真正的文明法治社會,對反面典型人權的保障也是從另一方面將對公民的教育引導到正確的道路上。總之,典型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關鍵性作用,但當前典型教育法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導致其效應不斷弱化,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選擇、宣傳和保障三個層面加強典型教育法,充分發揮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示范警示和激勵感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