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護存在問題
時間:2022-03-15 0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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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須解決認識上問題
1.要摒棄發展經濟與保護耕地“對立”觀點。有些地方片面強調發展經濟的重要性,認為保護就抑制了發展,要發展就須占用耕地。因此,為了發展不惜以犧牲子孫后代的利益為代價。在這種錯誤觀念的指導下大量耕地被占用來搞開發,造成耕地銳減。須知只有保護好耕地,有計劃有步驟的開發建設才能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兩者是相輔相成而不是對立的。
2.要克服“無所作為”觀點。有些地方,特別是資源相對貧乏的地方,在處理土地供需矛盾時,不是積極主動想辦法解決,而是產生畏難情緒,消極應付,無所作為。這不但會耽誤經濟發展的時機,也不利于促進耕地的保護。因為經濟發展了,實力壯大了,反過來又能保障耕地補充建設資金的落實,促進耕地保護工作。
3.宣傳、貫徹、執行好黨的方針政策。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和信息渠道,大力宣傳黨的一系列扶持“三農”的方針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宣傳的同時要貫徹、執行好黨的方針政策,包括土地長期承包不變的政策、兩用地自主經營的政策、允許土地集約經營政策、種糧補貼政策、基本農田保護政策、耕地征用和補償政策、失地職工的就業和生活保障政策等,以調動和激發職工經營好承包地的積極性。
4.大力開展“珍惜每一分土地”為主的思想教育。要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教育職工樹立“珍惜土地光榮,浪費土地可恥”的觀念。
二、必須切實解決現實存在問題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及實施滯后,影響了耕地保護宏觀管理力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現了統籌安排用地、保證土地可持續利用、保障耕地占補平衡等重要原則,是指導和規范本地區土地開發、利用、整治、保護等關系的根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滯后,嚴重影響了土地管理,特別是耕地保護的宏觀調控力度。造成隨意擴大耕地占用規模,導致耕地占補嚴重失衡。因此,應當以新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為依據,確立以土地供應制約和引導需求方針,盡快編制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保耕地保護質量不變和耕地總量保持動態平衡;協調并平衡建設與吃飯之間的用地矛盾,使土地利用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2.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落實新增耕地建設資金。目前,雖然我團在土地整理、復墾和保護、節約耕地方面都采取了積極措施,一是采用退耕還林等手段進行防風固沙,防止水土流失。二是大力推行農家肥和秸稈還田技術。三是加大中低產田改造。部分土壤、水利條件破壞程度較少的土地鼓勵職工進行復耕;對一些未利用土地,投入資金進行改造、整理變為可耕土地等,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成效不明顯,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資金不足或不到位。
3.建立嚴格、完整的保障機制。首先,必須嚴格按新《土地管理法》規定規范用地管理。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農建設用地,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過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限定建設可以占用土地的區域,對各項建設用地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建設占用土地(耕地)的規模;占用耕地須實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等,通過這些措施使各項建設占用耕地數量降到最低限度。只有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才有可能切實保護好人民的“飯碗田”。耕地保護工作應象抓計劃生育和安全生產工作那樣嚴厲的手段,將耕地保護作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同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在節約、挖潛用地上做文章,使耕地總量保持平衡基礎上有所增加,在全社會營造“節約用地光榮,浪費土地可恥”,“增加耕地有獎,破壞耕地有罪”的社會氛圍,真正扭轉耕地保護力度不足的局面。另外,必須加強土地監察力度,及時巡查并制止侵占、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對出現問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應及時追究責任人的責任。4.加大農業投入,提高職工收入是穩定耕地面積的重要途徑。應加大農業投入,扶植農業發展,千方百計調動職工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避免丟荒棄耕行為的出現。同時采取降低土地收費標準,長期固定等從根本上解決職工的“減負”問題。
加大基本農田的保護力度。特別是加大基本農田的保護力度,防止任意侵占現象的發生,絕不能顧此失彼。
大力普及農業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農業要增產,農民要增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科學技術。今后,科技、農業部門要立足本職,切實轉變作風,通過試驗、示范、推廣、培訓等途徑為職工服務,提高職工農業科學技術水平,讓農業增產職工增收。并從信貸、信息等方面進行扶持、引導,幫助職工走上發家致富的道路,使職工群眾真正嘗到種田的甜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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