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格言在教學與考核的應用探究
時間:2022-01-14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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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學習刑法絕不是機械地記憶冰冷的刑法條文,教師講授刑法也絕不是簡單地向學生解釋刑法條文的含義。刑法格言是刑法學人智慧的結晶,在教學與考核過程中教師如果能夠巧妙地運用好刑法格言,充分發揮刑法格言在刑法教學與考核中的獨特作用,則會使教與學相得益彰,大大提高教學效果。
關鍵詞:刑法格言教學運用教學效果
0引言
法律格言是法律文化遺產的精華,刑法格言也不例外。在刑法學理論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刑法學前輩們總結出了很多刑法格言,比如:“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緊急時無法律”等等。可以說些膾炙人口的刑法格言無不飽含著刑法學前輩們的睿智,每一句刑法格言都閃耀著他們偉大的思想的光輝,可以說,他們總結出來的這些刑法格言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真理性和合理性。刑法學的教學不僅僅是簡單地記住刑法條文就萬事大吉,更重要的是要能夠深刻地把握刑法條文背后的刑法原理,掌握刑法條文的真正含義。刑法格言由于其比較容易記憶而且本身又包含豐富的知識源的特點,注定了刑法格言在刑法學的教學中大有用武之地,筆者在數年的刑法學教學中,有意識地嘗試這一教學方法,取得了比較滿意的教學效果。筆者認為,無論是在刑法學的教學過程中還是在對學生的考核中,刑法格言都應得到充分的重視與運用。
1刑法格言在教學中的運用
我們來談一談刑法格言在刑法課堂教學中的運用問題。刑法格言是刑法理論知識的高度概括,尤其是刑法學總論知識的精華濃縮,在刑法學的教學中,如果能有效地運用刑法格言的教學方法,往往會收到比較好的教學效果,就筆者幾年的教學實踐來看,可以把在教學中運用刑法格言的教學方式的良好效果歸結為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有利于增強學生學習刑法知識的興趣;我們常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的確,在學習一門知識時,如果對它沒有強烈的學習興趣的話,那么是很難以把這門知識掌握好的。刑法學知識總體上對初學者往往顯得很枯燥乏味,很多學生在初學刑法時,總是對我抱怨講刑法是如何的枯燥,記憶刑法條文是如何的頭疼。每當此時,我會對他們說,不必下大力氣去記憶那些繁瑣的刑法條文,我給你們一些刑法格言去記憶,你們去了解這些刑法格言的內容,就會逐漸對刑法學感興趣的。學生們就向我索要一些刑法格言,于是我會結合刑法要將的內容,把一些相關的刑法格言給他們,讓他們看教材和參閱相關的參考資料去了解刑法格言的內容。比如,在講到罪刑法定原則時,我會教給學生“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這句刑法格言,再比如,在講到犯罪的排除事由——緊急避險時,我會引入:“緊急時無法律”這句刑法格言等等。總之,在課堂講學中,通過刑法格言的運用,會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從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第二,可以利用刑法格言展開論辯式的教學,從而有利于學生加強對刑法知識的掌握。可以說,論辯式的教學方法古已有之,“在古希臘時代,為有效傳授知識,達到道德教育的目的,蘇格拉底發明了他著名的教學法——“蘇格拉底法”。所謂“蘇格拉底法”即在與學生談話過程中,不直截了當地告訴學生應知道的知識,而是通過討論或辯論方式揭露學生認知中的矛盾或漏洞,以逐步引導學生自己最后得出正確答案的方法”。①無獨有偶,在我國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和孟子也都十分注重辯論式的教學方法。在大多數法學院校,以往教授法學的方法多是單向的“演講教學法”,一方面是老師在講臺上口若懸河,一方面是學生在臺下被動的接受,緘默無語。這種教學方法,很難以發揮學生的積極主動性,而“在教育過程中,學生始終是教育活動的積極參與者,是認識和活動的主人,即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②相比之下,辯論式教學法則能引導學生進行積極的思考,提高學習的主動性,最大程度地發揮學生的創造性。法學人才是一種具有多方面綜合素質的人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實施素質教育,就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提高國民素質為宗旨,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并且特別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視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普遍提高大學生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素質”。司法部《法學教育“九五”發展規劃和2010年發展設想》也明確提出:法律人才不僅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法律監督部門所必需,而且日益成為全社會急需的通用人才,成為管理國家各項事務的主干人才。要貫徹、落實素質教育,就必須摒棄傳統法學教育過分強調專業人才培養的教育觀念,不斷拓寬學生視野,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和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應變能力,而不是對一些法律條文的單純注釋和解說,以及一些技術操作層面的簡單訓練。如果“只有法律學問而缺少社會常識,那是滿腹不合時宜,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即不能算作法律人才”。筆者以為,在刑法學的課堂教學中,借助于刑法格言更有助于開展刑法的辯論式教學,從而大大地增強學生的綜合素質。很多刑法格言本身往往從形式上看是短小精悍的,但其包含的內容卻是博大精深的,以刑法格言“得到承諾的行為不違法”為例,這句刑法格言其實講的是一種排除犯罪性的事由——被害人的承諾問題。這句刑法格言——短短的十個字——包含了被害人承諾的主題、承諾的對象、承諾的范圍、承諾的效力、承諾的錯誤等等很多內容。只要把這句刑法格言的內容徹底掌握好了,那么被害人承諾的問題也就徹底搞清楚了。而這樣的一句刑法格言,恰好有利于開展辯論式的課堂教學,具體的操作方法是,把學生分成兩個大的組,分別是正方和反方,分別就被害人承諾問題的各個方面展開辯論,這樣的話,不僅僅鍛煉了學生的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而且會使課堂的氣氛活躍,使學生牢固地掌握被害人承諾問題的相關知識。再比如說刑法格言“正當防衛無歷史”也很適合于開展辯論式的課堂教學。
第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以有意識地把刑法格言作為課堂作業題目或小論文,從而對教學內容進行歸納和整理。通過這樣一個必要的訓練過程,可以使學生把學習過的零星的知識得以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從而強化對相關知識點的系統掌握和理解,同時也訓練了學生的動手、動腦和書面表達的能力。比如,我在講到刑法上的認識錯誤時,就曾經以刑法格言“不知法律不赦”為一個小論文的題目,要求學生寫出一篇小論文來。在我收到學生交上來的論文后,我仔細地批讀,發現其中的共性問題后,在課堂上予以集中講解,發現某個特殊的個性問題后,進行個別的輔導和指導性的分析和論證。結果這種教學方法受到了學生的熱烈歡迎,教學效果顯著提升。
2刑法格言在考核中的運用
我們再來談一談刑法格言在刑法學的知識考核過程中的運用。通過筆者的實踐,筆者認為,充分注重刑法格言,不僅僅在課堂教學中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在知識考核中也同樣可以發揮很大的功效。當然,首先要聲明的是,我們這里所大力提倡的要充分注重刑法格言的重要作用,絕不是為了讓學生更能得心應手的應付考試。關于刑法格言在刑法學的知識考核中的運用,由于現在對大學生所學課程的考核一般包括考試和考查兩種形式,那么我們就可以分別從這兩種形式來進行具體的考察。其一。在刑法課程的考試這種考核形式中,筆者以為,可以選取一兩個刑法格言分別作為簡答題和論述題。這里要注意的是,無論是作為簡答題還是論述題,由于考試時間的限制和試卷分數的分配的限制,選取的刑法格言本身都不宜包含的內容過多,可以選取內容較窄的一些刑法格言作為題目。比如,在一次刑法學的閉卷考試中,卷面最后的一個論述題是:談談你對刑法格言“無犯意則無犯人”的認識。我們來看,這樣的一個題目我認為就是比較合適的,因為這個刑法格言本身包含的內容比較窄,反之,如果我設計這樣的題目:談談你對刑法格言“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的認識,則由于這個刑法格言是描述罪刑法定原則的,由于其內容太過龐雜而不合時宜。其二,如果對刑法學的考試采取寫論文的開卷考試的形式,由于學生具備充分的時間,他們也能夠查閱到較多的參考資料,所以這個時候以刑法格言命題的話,則應選取本身包含內容比較多的刑法格言。比如,在一次刑法考查中,我提前一個月給學生布置了論文題目:對刑法格言“法律不強人所難”的解讀。由于這句刑法格言是關于緊急避險的規定的,其本身可研究的內容很復雜,所以作為這里的論文題目我認為就是比較合適的。筆者以為,無論是哪一種考核方式,刑法格言在考核的過程中都具有自己獨特的作用,如果能充分地利用好、發揮好刑法格言的這一優勢的話,我相信一定會取得令人滿意的考核效果的。
3結語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來筆者在這里不遺余力所提倡的刑法格言教學方法的獨特作用了吧。所以,最后筆者在此重申一下,在刑法學的教學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善于運用好刑法格言在教與學的過程中的獨特優勢,更好地提高教學效果。
注釋:
①金燕.辯論式教學方法及架構初探[J].素質教育論壇,2008,(12).
②朱冰.談談在語文教學中怎樣發揮學生的主動性[J].中國當代教育科研,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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