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教學目標與模式思考

時間:2022-09-23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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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學目標與模式思考

2010年是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國務院審議并通過《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這是21世紀我國第一個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也是新世紀繼科技規劃綱要、人才規劃綱要之后的又一個支撐國家戰略的綱領性文件。文件對我國高職高專今后的發展提出了戰略性的要求。此后,總理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明確指出:“要改革課程內容,使之具有時代特點、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學生素質”。

一、課程設計和實施的目標和原則

根據調查1、2項(如圖1、2)我們可以看出:法律文秘專業的學生就業目標集中于基層或中小公司企業法務人員和律師,占調查人數兩者對解決實際法律糾紛和問題的職業技能要求均非常高。尤其是前者,學生將來就業崗位絕大部分集中于此(律師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基層或中小公司企業法務人員工作要求能夠快速、恰當地處理基本法律糾紛和問題,復雜的,理論意義較強的問題基本不涉及,即技能的要求放在首位。因此,“刑法學”的課程設計和實施思路應緊緊圍繞“能力培養”這一中心,以刑法犯罪與刑罰基本原理為主線,以我國刑法法律規定為重點,強調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刑事案件的能力,為學生將來更好地從事相應職業打下良好的基礎。具體來說,通過本課程的教學,學生應達到如下能力目標:掌握關于犯罪構成、刑罰適用以及具體類罪、種罪的判定和處罰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熟練地查找、運用規范性文件和法律文獻,并為從事實際法律服務打下基礎;通過本課程的教學,學生應達到如下素質目標:培養學生守法意識和從事法律工作的職業意識,樹立依法定罪量刑的正確觀念,養成良好的法律分析的習慣,培養嚴謹、規范、務實的工作作風,為人文素質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根據上述目標,刑法學的課程設計原則應注重學思做結合,促進教、學、思、做一體化,倡導啟發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注重知行統一,堅持知識、理論、實踐一體化,堅持刑法教學與模擬法庭、社會實踐相結合,提高學生實際操作技能;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三個原則緊密結合,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從而實現“六個變化”:把課程從知識講授型為主,變成知識應用型為主;把課程從以理論思維為主,變成以能力訓練為主;把課程從以知識、概念、定律、邏輯推導為載體,變成以完成模塊任務為載體;把課程從學生被動聽講,變成學生主動參與操作,積極參與新知探索;5、把課程從教師講解為主,變成由教師積極引導、創造學習的環境條件為主;把課程評價從“教師講得好”、“老師講過”、“老師完成了教學進度”為準,變成以學生學好(有興趣、能力有明顯提高)為準。

二、教學內容選擇和教材建設

調查的第4、6、9項(如圖3、4、5)告訴我們,學生更渴望獲得系統的刑法知識以用于解決刑事案件中的問題,他們的苦惱是不知如何將所學加以運用。據此,我們在教學內容的選擇上,就應該堅持“實用、任務驅動和案例分析相結合”原則,打破目前刑法教學中以刑法基礎理論知識的傳授為主,根據學生學習認識的發展和刑法理論體系,循序漸進地組織教學內容的構建體系模式,而是根據實際工作過程確定體系,即以工作任務過程在時間上的發展為主線,根據不同的任務階段設計教學內容。如:以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定罪——量刑——執行”為主線,打破傳統刑事理論模式,根據工作任務,將課程整體建立13個能力模塊,涵蓋我國《刑法》法條主要內容。同時以“模塊-任務-子任務”樹型結構為載體,建立刑法知識、理論、實踐一體化的整體課程內容框架。第一部分不再是刑法概念,性質的介紹,而是直接為《刑法》法條第一章的法律規定,總則和分則不再嚴格分開,可以將分則中傳統的犯罪類型糅合在總則內容的學習中。當然,體現每部分工作任務及完成方案的,是一個個相互關聯而又相當獨立的案例,這些案例呈階梯式,將達到能力目標的全部內容分為一系列知識點,通過一個個循序漸進,承前啟后的案例去具體實現教學目標。

刑法課程任務以案例為主,案例選擇是否恰當,直接影響教學的質量。在精選案例時,盡量選擇現實生活中的實際案例,而且應當是沒有爭議的定案,這是和本科教材案例的一大重要區別,另外,這些案例最好是和時代緊密結合、和學生生活學習息息相關的、學生比較關注的現實熱點問題,比如,“醉駕入罪”的案例、“藥家鑫故意殺人案”、關于“校園犯罪”問題,都非常受學生歡迎。

筆者認為,我們應該根據高職高專的發展特點,對刑法的教材進行改革,突出“任務驅動的案例教學”模式。每單元可以按照“任務設計——演練指導——歸納與點撥—復習與練習——拓展閱讀”的順序謀篇布局。大致可分為:任務設計:給出案例,指出任務(學習)目標,如任務是分析處理什么問題,通過該任務,要掌握哪些技能與知識;演練指導:給出完整的任務完成步驟,在涉及新的知識點和法律規定的地方用標注的方式給以醒目的提示。該部分的重點在于啟發和指導學生完成指定的任務,因此,工作的步驟相對于知識點的學習更為重要,必須詳細、具體,過程清晰,所需的刑事法律規定、法律文件也要標明;歸納與點撥:歸納任務涉及的知識點,包括概念解釋和理論分析,以實現學生對所學內容由感性到理性的升華,歸納的內容緊緊圍繞完成實際任務必要的、常用的、重要的知識,以“夠用”和“通說”為度,不做過多蔓延。點撥主要針對案例處理的技巧進行簡單和系統的指導,以提高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復習與練習:以多種形式的案例進行知識和技能的鞏固,使學生在反復的演練過程中能夠舉一反三,養成積極思考,用獨立的探求式學習方法去獲取知識、提高能力的習慣;拓展閱讀:該部分為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和學習興趣或者計劃繼續繼續本科學習的部分學生設計,提供該單元相關的理論熱點和書籍、文章。

三、教學模式改革

(一)課堂教學上,我們應堅持“任務驅動”教學模式,改變整體教學中先集中理論,再綜合實踐、單元教學中先教后用的模式,綜合運用各種教學手段,實現知識、理論、實踐緊密結合、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1、介紹授課目標和考核要求,說明課程安排。以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刑事案件入手,吸引學生注意,激發學習興趣,然后再根據刑法課程培養目標介紹本次課程的學習內容、網絡課程資源內容和考核要求。

2、操練深化能力、歸納知識,介紹本模塊目標,找到案例中訴的關鍵問題及應適用何原則規定。再結合案例學生討論,后教師總結分析,再次對本次課重點歸納,學生參與課堂討論較積極,充分發揮學生主體、教師引導作用。

(二)完善其他教學方式,突出能力培養

1、校外實習。法律文秘專業學生“工學結合”的活動主要是在二年級下學期組織集體到法院、檢察院等進行為期一個半月左右的實習,所以,筆者認為,在刑法課程開課期間,校外實習應以組織學生赴實習實訓基地旁聽法院庭審為主。旁聽的目的主要是學習法院、檢察院、辯護律師對案件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罪、任何量刑等問題如何根據刑法規定進行邏輯分析,即如何適用刑事法律法律處理具體案件的技巧。旁聽結束后,可結合課堂案例討論分析法律文件,模擬法庭模擬審案等。到集體實習的時間段,指導老師再根據具體情況布置和指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