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特殊教育保障措施

時間:2022-02-24 0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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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特殊教育保障措施

摘要:豐富而有針對性的綜合專業實踐是培養創新型、應用型特殊教育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志愿服務實踐是既有利于實現高校的育人功能,又能滿足社會需求的,具有特殊教育專業獨特性的綜合實踐模式。文章基于對某高校當前志愿服務實踐的開展情況及出現的問題所進行的問卷和深度訪談調查,提出了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設置,強化實踐環節的管理和指導,加強基本條件保障,建立多方溝通平臺的措施,以便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

關鍵詞: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支持保障

一、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的內涵

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和專業見習、專業實習一樣,同屬于綜合性專業實踐體系的構成部分,是一種本專業創新性的實踐活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志愿服務實踐比其他形式的實踐活動更具有社會適用性,是學生專業見習和實習的補充,是綜合實踐能力形成的重要途徑。根據教育學界通常的定義,把教育實踐界定為一種有目的的實踐活動,是以教育智慧為指導的自身就是目的的實踐活動[1]。也有學者綜合多種觀點將教育實踐進一步界定為人們以一定的教育認識和教育觀念為基礎所開展的,以人的培養為核心的有目的的教育行為及活動方式[2]。關于志愿服務,陳曦認為,泛指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資源和善心為鄰居、社區、社會提供非營利、無償、非職業化援助的行為[3]。整合對于志愿服務以及教育實踐的認識,可將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理解為:指特殊教育專業大學生結合所學特殊教育專業理論,以多層次、多類型特殊兒童為服務對象,在建立一定的特殊教育專業理念和具備一定的實踐能力基礎上,利用課余時間,為特殊教育學校或機構提供的非營利、無償、非職業化志愿服務的一種有目的的教育行為及活動方式。特殊教育專業大學生投入到志愿服務的群體中來,就社會影響和人才培養而言,具有更為深遠的意義和多重價值。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志愿者的服務對象即為社會處境不利群體,而特殊教育的對象也正是包括校內外殘障兒童和社會人群在內的多層次、多類型、多需求的群體,這種內在的關聯性決定志愿服務實踐模式是高校特殊教育專業大學生教育實踐的自然選擇。對于特殊教育專業的大學生而言,志愿服務的實踐不僅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徑,更是其教育實踐課程的重要構成內容。

二、高校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的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調查對象為特殊教育專業大四的同學,學生的志愿活動服務實踐主要集中在大二和大三時,并且約一半的同學可以定期每周一次或兩次參加各類活動。這些實踐活動主要包括在康復訓練機構參與教學和管理工作,參與助殘日、自閉癥日等社會活動以及參加特殊教育學校和各康復機構組織的培訓和講座。其中,有91%的同學曾經承擔過各種活動中的志愿者工作,有約67%的同學參加過康復機構的教學活動,也有不到50%的同學曾參加各類機構和學校的培訓及講座。具體表現為:在機構中聽課、參與班級管理,有意識、主動和兒童及家長溝通交流,但在參與集體教學和個別化教育方面的機會不多。通過訪談和問卷調查了解到大學生愿意盡早接觸社會并且普遍認同志愿服務實踐模式是有助于職前教師專業成長的實踐模式,但是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今后進一步完善。(一)學生自身存在的問題。1.志愿服務實踐活動缺乏整體規劃,實踐不深入、浮于表面。每次志愿服務,不管是定期實踐還是應實踐單位要求的不定期的活動,基本上均缺乏整體規劃,沒有針對性實踐方案。無論是實踐委派單位還是實踐接收單位,均沒有明確實踐中要完成的目標和實踐內容,更沒有針對性的分組要求和個別職責分配,加之,實踐機構對于參與志愿服務的大學生專業能力定位不準確,并不能委以重用,僅希望大學生參與、幫忙即可,所以,對高校特殊專業大學生而言,實踐是不充分、不深入的,并沒有達到職前實踐的目標。這一點從調查中學生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可獲悉,在教育教學方面,學生并不能充分參與,更不能獨擋一面,僅是教學輔助人員和活動協助者。學生也表示實踐中總感覺茫然無措,參與活動的收獲遠沒有達到預期。職前實踐的核心目標是完成人的專業塑造,為勝任甚至于成為理想的職業人員拓展職業經歷,完成專業精神的培育、專業思維的轉換以及專業經驗、能力的塑造,而膚淺的實踐接觸難以達成目前人才培養的目標,也難以勝任未來職業的需求。2.志愿服務滿意度不高,缺乏有效自主反思。調查結果顯示,盡管多數本科生認可通過參與志愿服務實踐能夠促進下一段的專業理論知識學習、增強專業能力以及適應未來職業,但是,由于每次實踐缺乏明確的目的性,對內容也知之不多,所以,69.7%的學生對于實踐的結果并沒有清楚的認識,也不知如何評價自己實踐的成效,導致70%的學生對自己實踐的滿意度并不高。這一結果和柳笛等對于特殊教育專業實習滿意度的相關調查結果有一定的差異[4]。學生雖然表示應該明確每次實踐的內容,并有一定計劃和來自教師及實踐單位的相應指導,但是并不能做到主動了解任務內容。在實踐過程中,超過70%的學生僅針對兒童和家長以及相關教師了解情況,沒有主動探討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在同學之間就實踐的深層次內容也缺乏有效、深入探討。90%的學生回顧實踐經歷認為,在每次實踐任務結束后并沒有及時總結反思自己的表現。(二)高校組織管理的問題。1.高校在實踐計劃組織層面的職能缺失。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策對特殊教育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和支持,但是,總體來說,我國特殊教育發展不平衡,特殊需求人群基數大、類型多,特殊教育資源相對較為緊缺,實踐對特殊教育專業人才需求很大,而志愿服務實踐模式是這一需求的集中體現。在這一模式中,實踐單位和社會相關部門成為合作和需求主體,而高校則是應實踐之需,相關教育教學管理部門并沒有做好安排該類型實踐活動的全方位準備工作,在合作中的角色相比較來說是較為被動的。2.缺乏有效教師指導。調查顯示,84.8%的同學希望在實踐過程中得到指導,并在實踐結束后得到評價和反饋。在談到希望獲得哪些支持和幫助的時候,大多數同學表示希望得到頻繁的、有針對性的實踐指導,最欠缺的是針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包括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等方面的具體指導,也有學生表示希望得到在實踐前、實踐中以及實踐結束后的全程指導。而實際情況是,由于課程負擔重,難以抽出實踐指導的時間,高校教師并沒有承擔相關的指導職責,而校外的導師又并不認為應該承擔學生專業成長的指導者的角色,對學生的疑惑和存在的問題沒有給予及時的關注,結果使得部分學生失去了最初參加志愿服務的熱情和期待。(三)多方交流溝通的不足。志愿服務實踐的順利進行需要搭建多方的合作平臺。促進多方溝通、交流。既需要推動高校和機構間的單位和人員間合作,又需要促進師生之間、同學間以及學生和特殊兒童家長間的溝通、交流。社會實踐不僅考驗著學生的專業能力,對學生的社會溝通和適應能力也是一種全方位的考量,加之,多數特殊兒童或多或少地存在語言障礙,其發展中有異于常態兒童的復雜性和特殊性,更增加了溝通的難度。一方面,許多參與實踐的學生均表示需要迫切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能力,以便明確兒童及家庭的真正需求,更有效完成志愿服務任務。另一方面,高校和實踐單位并沒有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沒有就實踐的目標、任務以及學生實踐的保障工作達成共識,導致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盲目性,感受到理想和現實的巨大反差,實踐積極性下降。

三、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支持保障措施

(一)完善高校的人才培養方案及課程設置。首先,從增強人才培養的實踐性和人文性取向入手。依據我國學者對全國開設特殊教育專業的12所高校的人才培養方案的梳理,我國本科類特殊教育專業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為培養創新性、復合型人才,專科類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是培養應用型人才[5]。近年來,各高校也增強了人才培養的實踐取向,從培養目標入手,面向實踐需求,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為適應將來復雜而豐富的一線工作奠定扎實的職前能力基礎。同時,調查顯示,有87.8%的學生表示只愿意承擔教育教學部分的實踐,以“自我成長”為實踐唯一標準的思維,實踐的功利性取向強于公益性。因此,在人才培養方案的目標建構中應注重特教人才人文素養和專業精神塑造。由于特殊教育對象的特殊性,對特教師資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精神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嚴峻挑戰,而對于未來的特教教師的培育,人文素養及以職業道德為核心的專業精神比之于普教教師顯得尤為重要。因而,在調整和完善特殊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體系時應增強實踐取向和人文素養的培養。其次,在課程設置方面為學生參與更綜合廣泛的社會實踐提供保障。一方面,調整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所占比重。另一方面,在實踐課程安排上體現綜合性、和多樣化。高師特殊教育的實踐體系建構,既要體現傳統的專業實踐的基本要求,又要滿足特教實踐復雜性的需要,呈現出綜合性和多樣化。具體而言,即實施多模塊化實踐,具體運作方面,既包括定期的的教育教學見習、實習也包括分散的、應需而設的綜合實踐活動。(二)強化實踐環節的管理及指導。缺乏指導和管理是實踐趨于盲目、流于形式,難以達成最終實踐目的的根本性原因。而科學的管理、全程督導以及面向多主體的評價是全面提升實踐效能的保障。1.加強志愿服務實踐的組織管理。在實踐環節的管理方面,關鍵是健全組織管理。主要涉及成立怎樣的部門,由哪些人參與學生實踐計劃的制定、方案的出臺及與實踐基地的合作、建設等。為了明確責權,更好地組織學生的實踐活動,首先應該建立健全學生實踐教學的管理部門。志愿服務實踐的管理可以由本專業教學管理部門委派專人專管,也可以由學校成立專門機構由第三方進行管理。然而,無論是院系專人負責還是委托第三方負責,均各有利弊,應衡量利弊,因需因地制宜。目前高校的教學任務繁重,由本院系教學管理部門抽調人員進行管理,由于沒有太多的人力資源,難以實現專人專管,對于實踐工作的全面有效管理不利,然而就保證實踐的專業性及指導教師委派的合理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管理優勢。而由第三方機構負責實踐管理的優勢在于有更多的時間、精力致力于學生實踐活動管理,可以做到專人專管,然而,在教師選派、實踐教學和理論課程的銜接以及運作經費管理等方面還需出臺進一步的完善措施。2.形成并完善志愿服務方案。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活動萌芽于學生美好的愿景和職業期待,是形成初步職業體驗,樹立正確專業理念的重要綜合實踐形式。然而盲目而又欠缺科學管理的實踐會給學生帶來負面情緒體驗,不利于專業思想穩固。因而,從高校管理的角度出發,要加強實踐管理的系統性和科學性。首先,明確志愿服務實踐的目標和任務要求。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與專業見習、實習同屬于廣義的專業實踐,但是又具有不同的實踐目的和要求。相比較而言,志愿服務實踐的任務超越了學生的專業學習范疇,植根于更廣泛的社會需求,兼具專業性和社會性的特點。教師、學生比較了解專業見習和實習的任務以及個體在這些實踐中所扮演的角色,但是,對于在實踐任務、內容方面更為復雜、綜合的志愿服務實踐則了解甚少。因而,在每次實踐之前,需要讓學生有明確的目標,并盡量使任務要求符合實際,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學生的實踐活動有準備、有依據,約束自己的行為為達到任務目標而努力,也利于反思總結。其次,了解每次志愿服務實踐的具體內容和完成程序。特殊教育專業志愿服務實踐涉及到的領域廣泛,每次實踐均需制定具體計劃和操作程序,告知具體事項,加強過程指導,以避免無所事事和盲目實踐的情況,減少實踐中的不確定因素。再次,強化總結與評價,促進主動反思。通過做記錄,撰寫實踐感想或進行實踐研討等多種形式對實踐過程和收獲進行總結,并指出不足和今后需要改進的方面,促進主動反思。通過將志愿服務實踐納入到學生的學分管理體系,并且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各類評優評獎等事關學生切身利益的活動中,給予加分、優先等待遇。建立健全實踐考核系統,增強實踐的主動性和積極性。3.加強學生實踐的教師指導。志愿服務實踐的目標從短期來看是為了解決特殊教育學校和康復訓練機構教師短缺與特殊兒童類型多、在冊人數多之間的矛盾,由實踐之需應運而生。可是,從長遠的目標來看,是為完善人才培養模式,承擔起培養、塑造實踐型、創新型人才的職能。學生未來從事教學工作所必備的實踐知識和智慧需要在資深教師指導、協助下,通過自身的教學實踐和自我反思來獲得[6]。來自教師的專業指導是學生形成職業信念、將專業理論和實踐有效連接,形成實踐智慧的有力保證和支持。然而,進行綜合實踐,不僅僅是對學生專業思想和水平的考驗,同時,也是對教師的時間、精力以及指導能力的挑戰。高校教師受時間、精力以及目前教師評價模式所限,難以給予學生全程指導,而指導學生又非實踐單位教師的本職工作,也并不明確指導要求,沒有指導經驗。有鑒于此,首先,需落實校內外雙導師制。為學生選擇理論和實踐經驗豐富,指導能力強并且富有責任心的校內外導師。并在指導學生的過程中促進雙方的溝通交流,發揮各自在理論和實踐教學中的優勢,給學生以最有效指導。其次,強化教師責任制度及教師評價激勵機制。對于高校教師而言,應該在觀念上重視實踐指導工作,把指導學生實踐同理論教學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通過相應的責任制度和獎懲措施,使校內外指導教師明確角色和任務,增強其對實踐指導的重視程度。與此同時,還應該將實踐指導納入到教師日常工作考評績效體系以及科研績效,作為教師工作中可量化的考評部分,以激勵教師指導學生實踐的積極性。(三)加強實施運作的基本條件保障。志愿服務是以學生自愿奉獻、不計報酬為出發點,然而,這僅僅是志愿者的主觀選擇。客觀上,由于學校兩校區運作,特教機構選址較遠等實際情況,使得在實踐過程中出現的經費、時間消耗等問題又是學生本身所無法解決的。調查顯示,參與志愿服務的大學生均表示希望解決往返交通、誤餐等費用,也指出課程的具體安排方面欠合理,并沒有為本專業的實踐預留時間。上述的經費、時間、食宿等基本條件保障問題如果得不到合理解決,就會影響到學生參與實踐的積極性。因而,在實踐經費方面,考慮由高校和實踐單位協商共同解決。志愿服務實踐一般是由實踐單位提出要求,并且緩解了這些單位的用人緊張狀態,因而原則上,要由用人單位提供經費保障。但是為了保證實踐的可持續性,不能單純依賴實踐單位,高校也要撥付一定的經費用于學生的定期實踐。再一方面,在高校具體課程安排放面,充分考慮學生參與實踐的需求,分配好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的時間,預留出學生參與社會實踐的時間。如,可以每周預留出一兩天的工作日不安排理論課程;或者在一周的個別幾天留出半天作為實踐時間。(四)搭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溝通的平臺。多方溝通平臺的建立是保證志愿服務實踐順利進行的長效機制。踏出學校,學生的第一項任務就是與社會溝通,包括學生和教師之間,學生和特殊兒童以及兒童家長之間,乃至于同學間的多方溝通,這些溝通與學生習以為常的課堂交流有著很大不同,許多問題是學校中不曾遇到而在實踐中又需要獨立解決的。首先,應加強校際間合作交流,搭建與實踐基地的合作溝通平臺。通過加強與實踐基地的溝通交流,建立長效合作機制,使學生有一個穩定的志愿服務平臺,進而推動兩校間教師的合作,以便資源共享、互利雙贏。其次,搭建師生間的實踐反思研討平臺。過去在學生見習或實習過程中,師生間的交流一般是在實踐開始和結束時組織動員會和總結會。教師忙于理論教學工作,對學生的實踐活動很難全程參與,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并不能得到有針對性指導。學生之間也僅僅會針對兒童、家長或教學內容進行個別商討。因而,需要以教師指導為核心形成研討小組,聚焦問題,以小組為單位針對實踐中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解決,實踐計劃、內容以及實踐的成敗展開研討。再次,為學生和特殊兒童家長的溝通創設條件、提供機會。特殊兒童的康復教育,特別是在早期干預中均強調家長參與的重要意義,很多早期機構需要家長陪讀,因而,能夠順利達成和兒童家長的溝通、交流是特殊教育專業大學生在綜合性的志愿服務實踐過程中的重要工作內容和必須具備的一項社會能力。高校首先應安排例如手語、盲文以及特殊兒童家庭溝通的相關課程,或者在課程中滲透相關教育,幫助大學生掌握基本溝通方式及技能。與此同時,與實踐單位積極溝通合作,為學生創造參與多方交流的機會,以便于對特殊兒童及其家庭的需要產生切身體會和感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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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雁,李歡,莫春梅,等.當前我國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專業人才培養現狀分析及其啟示[J].教師教育研究,2013(1):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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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慧 單位: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