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開展

時間:2022-02-18 03: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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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開展

摘要:“送教上門”是指由教師根據殘疾學生的教育或康復需求,把為殘疾學生制定的教學及康復計劃、內容送到學生家里,在學生家里實施教育及康復活動的過程。“送教上門”工作的有效開展,對國家教育事業的發展、送教學生的成長、送教學生家庭生活,甚至整個社會的發展都有重要的意義。各地在開展“送教上門”工作時可以通過建立支持保障體系、嚴格篩選和評估送教學生、合理選擇送教內容、積極開展送教教師培訓、開展家長培訓等措施來提高送教質量。

關鍵詞:“送教上門”;教育;康復

一、“送教上門”工作簡介

近年來,隨著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尤其是一系列政策法規的相繼出臺,例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2014)、《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2017)以及《殘疾人教育條例》(2017)等,都規定了為不能到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并將其納入學籍管理。政策法規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特殊學生的入學率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有學者統計,截止到2016年,仍有接近10%的殘疾兒童未能入學[1],“送教上門”工作正是積極響應國家的政策法規,并為解決因各種原因不能到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而產生發展起來的,是對重度殘疾學生的一種重要的安置形式。“送教上門”工作一般由教師根據殘疾學生的教育或康復需求,為殘疾學生制定的教學及康復計劃、內容送到學生家里,在學生家里實施教育及康復活動的過程。“送教上門”工作的開展體現了“全納教育”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順應了“零拒絕”的特教理念。“送教上門”工作的有效開展,體現了教育的公平性,豐富了教育對象,優化了教學方法,對國家教育事業的發展、對送教學生的成長、對送教學生家庭生活質量,甚至對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如何開展“送教上門”工作

如何有效開展“送教上門”工作,主要是回答為誰送、送什么、誰來送、這幾個問題,應該為“送教上門”工作提供給堅強的支持體系;在強有力的支持保障體系下,再來逐步解決為誰送、送什么、誰來送的問題。(一)建立支持保障體系。為促進“送教上門”工作有效的開展,首先應成立以各地政府為主導,教育行政部門為主體,其他職能部門為輔助,全體社會成員共同參與的支持保障體系,推動送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次各地還應結合地方特色,出臺相關指導文件,促進送教工作的開展。例如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就“送教上門”工作相繼出臺“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實驗方案等文件,明確指出送教工作應由政府牽頭,教育、衛生、殘聯等相關部門協作,目的是為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有針對性的特殊教育和健康指導及康復訓練。上海市寶山區對開展醫教結合背景下的“送教上門”工作也出臺了相關文件,對該工作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門合作等工作都做出明確規定[2]。山東省青島市、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湖南省長沙市、貴州省遵義市等地區,基本都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參與組織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在政策支持上推進“送教上門”工作的開展[3]。第三,各地區還應該為送教工作提供專項經費,用于送教教師購置相關教具及康復器材,教師的車旅費及工作量補助等方面,以便在經濟上保障送教工作的有序開展。第四,各地區還應該結合本地區送教學生的特點和需要成立一支由特殊教育專家、特校教師、普校教師、心理學家、言語病理學家、聽力學家、動作康復師、心理咨詢師、診斷和評估人員、職業治療師、康復咨詢師、學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組成的送教隊伍,為“送教上門”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二)篩選和評估送教學生。美國及臺灣地區對送教對象的篩選已經有了成熟的申請和復核程序,通過家長直接申請和資格審核有機結合[4]。但是,我國大陸很多地區對于送教對象的概念還很模糊,一般只送給那些在特殊教育學校建了學籍的殘疾學生,而有些偏遠地區的殘疾學生并沒有在特殊教育學校辦理學籍,但他們依然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因此可以采取殘疾學生家長申請、有關部門資格審核的形式進行篩選送教對象,掌握送教對象的人數、殘疾類別、殘疾程度等信息。送教對象確定后,要求送教教師在初次送教時就應該收集殘疾學生的基本資料,如出生史、發展史、教育史、醫療史、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教養方式、家長的期望等信息,以便對送教學生有初步了解,接下來對殘疾學生進行科學評估。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特殊教育學校為例,教師送教時會先收集學生的基本信息資料,然后選擇使用《雙溪心智障礙兒童個別化教育課程》(2010年版)[5]或《早期療育課程評量》[6]等評估工具對學生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分析出學生的優勢領域及弱勢領域,在征求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為學生制定出個別化教育計劃,進而開展送教工作。(三)選擇送教內容。中國臺灣地區將“送教上門”稱為在家教育。就送教內容的選擇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門制訂了《中小學在家教育輔導手冊》(1996),編訂了發展領域課程、功能性課程、生態環境課程和混合課程四種課程模式供送教教師參考[7]。但是由于送教學生個體差異很大,在實際操作中還會根據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劃,選擇適合學生發展特點的教學內容及方式來進行。美國在家教育(homeboundeducation)的設計和實施也是依據學生個別化教育需求,主要由個別化教育計劃或個別化家庭服務小組來實施,為學生提供學科教學、言語和語言治療、物理治療和作業治療等[8]。在了解和分析了臺灣地區和美國在家教育的教育內容后,本研究認為對送教學生選擇教學內容時要在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基礎上,以生活為導向,并參考2016年教育部頒布的三類特殊教育學校課程設置標準,建立送教內容體系(見下圖),而不是單純地按照學科教學內容來進行。送教內容體系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送理念、送教育、送康復、送輔助器材、送相關服務。其中送理念是向送教學生及家長宣傳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以及特殊教育方面才知識,使學生和家長對送教工作充滿信心,配合送教工作的開展。送教育和送康復是結合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劃,以適應生活、融入社會為教學目標,向送教學生及家長提供知識和技能,例如針對送教學生可以提供認知訓練、動作康復、溝通技能、生活自理、社會交往等方面的知識,針對家長可以提供生活適應、社會交往、行為管理、情緒疏導等領域的教學方法,使他們在沒有送教教師的情況下也可以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康復工作。送輔助器材是根據學生的殘疾類別及殘疾程度,向學生提供一些訓練輔助器材、溝通輔助器材等,以幫助學生康復訓練。送相關服務是結合學生及家長的需要,提供教育補助、其他福利等,使送教學生及家長感受到政府、學校、社會對他們的關心和幫助。(四)開展送教教師培訓。“送教上門”之前應做好教師培訓工作。由于送教對象的差異性和復雜性,要求送教教師不僅具備特殊教育教育教學知識,會制訂個別化教育計劃,還應當具備相關康復技能、與家長溝通等能力。教師培訓工作應該圍繞著提高送教教師的相關特殊教育相關理論知識水平,提升教育策略、康復技能等實踐能力來展開。江西省豐城特殊教育學校、江西省贛州市南康特殊教育學校等學校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的形式對教師開展培訓工作。其中,“請進來”是邀請專家學者,針對送教工作涉及的特殊兒童評估、個別化教育計劃、動作康復等領域對教師進行培訓;“走出去”是送教師去“送教上門”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學經驗,或者有針對性的參加特殊兒童發展與教育的相關培訓來提升教師業務能力,提升“送教上門”工作質量。(五)開展家長培訓。“送教上門”工作的質量高低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送教家長的態度。送教學生家長是教育的主要支持者,也是家庭教育的實施者,有效的開展家長培訓工作,對于“送教上門”工作來說很有意義。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中也明確規定,殘疾人家庭應當幫助殘疾人接受教育。在對家長培訓時應圍繞著送理念、送知識、送技能等方面展開。首先應轉變家長的觀念、對家長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家長樹立信心,同時還要重視其他家庭成員的作用,家庭文化氛圍的建設,突出家庭教育的優勢地位。其次,由于送教的時間有限,送教教師可以將知識技能先教給殘疾學生的家長,再由家長在具體情境中,有針對性地對殘疾學生開展教育或康復工作,這樣也會幫助殘疾學生家長學會相關教育或康復的方法,使得他們從容面對殘疾學生的教育或康復需求,提升整個家庭的生活質量,使家庭生活更和諧,提升家庭的幸福感。

三、思考與建議

(一)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送教模式。目前,很多地區都開始“送教上門”工作,但是由于地區差異大,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不同,各地應該按照自己的具體情況,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送教工作,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送教模式。(二)送教主體的多元化。目前,“送教上門”工作的主體一般是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但是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的數量和力量都是有限的,應該發揮普校教師、社會機構、志愿者等作用,形成多元化的送教主體,提升送教的質量。(三)建立多元化評價機制。多元化的評價機制是決定“送教上門”工作質量的關鍵因素。由于各地“送教上門”工作的實踐操作形式各異,因此送教效果無法統一衡量。各地應根據地區差異制定“送教上門”操作流程和規范標準,從多元的評價方式和評價內容的角度來展開,以指導送教工作,提升送教質量。

參考文獻:

[1]寧波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全國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EB/OL].(2016-02-14).http://www.nbcl.org.cn/art.aspx?aid=52546.

[2][3]方俊明.醫教結合支持保障體系的建構與完善[J].現代特殊教育,2017,(03):32.

[4]董瑋倩.美國與臺灣地區特殊兒童在家教育比較研究與啟示[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13.

[5]方武,李寶珍.雙溪心智障礙兒童個別化教育課程[M].臺灣:臺灣雙溪啟智文教基金會,2010.

[6]林麗英.早期療育課程評量[M].臺北:心理出版社,2009.

[7]董瑋倩,昝飛.臺灣地區在家教育特殊教育服務概括及啟示[J].基礎教育,2011,(08):113.[8]PhilipDP.GuidelinesforProvidingHomeboundIn-structiontoStudentswithDisabilities[EB/OL].(2016-07-20).http://complex-child.org/articles/2014-articles/june/homebound-in-struction/.

作者:崔芳芳 胡二花 單位:豫章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