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9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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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研究論文

摘要:從20世紀90年代末起,我國就提出了“研究生成本分擔”的設想,逐步開展了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改革。本文將在對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現狀進行分析,提出對研究生進行全面收費的必要性,并針對收費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評析。以完善研究生收費制度。

關鍵詞:收費;獎學金;成本分擔;貸學金

對于研究生的培養機制,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的方式。2007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10所高校率先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試點改革,由國家培養和自籌經費的雙軌制并行改為資助制,即取消國家計劃,所有研究生都要交費。研究生教育收費是大勢所趨。

一、我國實施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探析

首先,I.M.布坎南認為:“任何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都是那些得到教育的兒童及其家庭。在這一方面,教育是可以分割的,而且類似于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的普通服務。”美國學者E.S.薩瓦斯根據排他性和消費方式的差別將物品和服務分為個人物品、可收費物品、集體物品和公用資源四類,不論是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都不是純粹的個人物品,而被認為是混合物品,或稱為準公共物品。與基礎教育相比,高等教育更接近于私人物品。一般地,一個私人家庭只有在資金的預期利益等于或超過其私人利益時才愿意付費。其不會考慮給社會帶來的溢出利益。高等教育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是個人消費,同時,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工作,預期的利益更高,所以對高等教育收費更加容易被享受著接受。基于此,教育成本應由納稅人、學生家長及社會共同分擔。但是基礎教育比高等教育具有更多的外部利益,更符合混合物品的特征,因此基礎教育應當由政府舉辦并分擔全部費用,其他各階段的教育則由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實行收費制度符合教育成本分擔原則。

其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體現。一方面,研究生在社會上獲得就業的機會要比同專業的本、專科生多,同等情況下其薪金前者也要高于后者。也就是說,受過研究生教育的人,其私人收益率一般高于只受過本、專科生教育的人。我國面向普通本科生、大專生推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制的改革已進行了多年。根據經濟公平原則,面向研究生推行收費制度是理所當然的。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更好地體現了教育機會公平原則。中高收入階層在全面收費的情況下是有經濟實力支付一定培養費的,低收入階層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經濟困難學生則可通過增大覆蓋面的有獎學金、貸學金等配套措施,獲得獎學金或部分依靠貸學金來維持學業。

二、推行研究生全面收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我國從1999年高校連續擴招以來,研究生的招生規模以年均25%的速度持續快速增長,到2006年研究生招生人數從2000年的12萬人增長到了39.8萬人,在校生數超過110萬人。目前我國高校教育經費不足,研究生規模的快速增大與國家財力投入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已成為制約我國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之一。要想這一矛盾得到很好的解決,實施研究生的有償培養制度改革是一條重要的舉措,

第二,在傳統模式下,研究生的學習動力不足。目前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公費研究生。其培養經費和生活費全部由國家承擔。一般情況下,計劃內、自籌經費錄取類別的確定都是在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確定的,所以對研究生而言是“一考定3年”。且目前,按照國家規定,本科生、公費研究生是享受公費醫療的,唯獨自籌經費研究生不享受,一旦發生病痛或意外事故,全部費用都得自己負擔。“這也就導致了計劃內的研究生高枕無憂。學習的動力不足,科學研究和創新的積極性難以激發;而計劃外的研究生迫于學費和生活費的壓力,存在著不安心學習的現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后,如果研究生個人不努力,就得不到獎學金,就要分擔部分教育成本。這就使研究生的學習和經濟利益就有了直接的聯系,從而調動研究生們學習、研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培養質量的大幅度提高。

第三。教育經濟學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人們對研究生收費制度的認知度和認同度不斷提升。關于人力資本和教育投資的觀念正在逐步形成。對研究生教育進行投資形成的人力資本將產生巨大的社會與經濟效益。按照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人力資本的擁有者、使用者、受益者應當分擔相應份額教育投資的見解,逐步被人們所認同。這就使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實行具有內在的可行性。

根據十所高校的試點情況,隨著改革的實行,試點高校紛紛提升獎學金、助學金的資助額度,以使受資助的研究生不低于以前公費生的比例。很多學校采用了以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崗位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獎助體系,這些配套措施使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推行就有了現實的可能性。

三、當前實施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制度面臨的問題

首先,學校、地域的差別使獎學金的設立存在很大差異。一流高校可以靠自身優勢擁有一定數目的獎學金來滿足研究生的需要,而其他一些二類院校沒有足夠的途徑獲取這樣的巨額經費。據統計,中國人民大學共有獎學金種類33種,獎學金總額約115萬元,獲獎學生比例15%。而中國農業大學共有獎學金種類2種,獎學金總額約25萬元,獲獎學生比例5%。據調查,北京大學66種研究生獎學金都是“社會捐助”,其中包括企業捐助、個人捐助、學校捐助和事業單位捐助。而中國農業大學的研究生獎學金則是一半來自國家,另一半來自兩家企業的捐助。地方學校中,除了當地重點院校外,其他學校很難籌集到足夠的社會捐助。由于一流學校畢竟是少數,如果推行全面收費制度,學生讀研成本很可能會由于改革而大幅度提高,產生新的教育不公。

其次,研究生收費改革給導師帶來的很大壓力。2006年,教育部明確推出了以導師負責制和研究生資助制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質量長效保障機制和內在激勵機制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并進行了試點,計劃于2009年在全國全面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改革。各高校在落實導師負責制時,認為在研究生的培養過程中,導師有責任資助研究生學習和進行科研的責任,并對導師資助提出了幾種方式。例如,有的高校根據研究生的招生名額設定了具體的導師資助標準,有的高校明確規定導師對助研的研究生必須提供助研津貼。這將讓導師面臨更現實的“財力與生源”問題。導師有足夠的能力申請到大課題,就能讓自己的研究生做科研,就能讓自己的研究生獲取足夠養活自己的科研勞務費。突然的轉變使大部分導師難以接受,尤其是受學科性質的限制。一些科研經費相對較少的導師更是難以接受。

再者,對維持研究生日常消費來說,獎學金只是杯水車薪。目前我國實行的獎學金制度數額小。覆蓋面低。對一般學校的研究生而言,即使是獲獎學金的大戶,集多獎于一身,有優秀學生干部獎、學習優秀獎等。獎學金總額也只有幾千元。且能拿到多項獎學金的研究生是非常少的,一般來說,一個院系一年有50%~60%獲獎比例就已經是很高的了,有的院系只是5%左右。而且一般來說,每個學生獲獎都是1000元之內。很多研究生在就讀期間未獲得任何獎學金。這樣收費制度會對研究生造成很大的經濟負擔。最后,對研究生教育來說,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福利性的教育政策,其中計劃內統招生占了絕大比例。計劃內統招生免繳學費,國家每月還提供一定數額的助學金或生活補助金。若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社會、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可能在觀念上都一時難以轉變。對學生個人或其家長而言,不少學生認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高層次人才,因此,讀研究生是為了滿足國家發展的需要,國家理所當然應該承擔所有教育成本。還有研究生認為,以前讀研究生都是“免費”的,而實行收費制度后。對學生不公平等。這些觀念的轉變需要一個過程。

四、推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配套措施

首先,按地域、分學校、分專業收取不同費用。從地域情況看,北京、上海等地的生源遠大于其他地區,尤其對于西部地區來說,考生熱情不高。從學校層次上看。名牌大學和著名科研院所的生源持續增長,報考人數明顯多于一般的培養單位,很多一般學校招生不足,只能通過調劑滿足需要。從近幾年研究生的報考情況來看,考生對學科專業的選擇有明顯的利益驅動性。金融、外語、計算機、通信、法律、經貿等應用學科專業生源充足。報考人數較多,錄取分數較高,而農、林、地質、石油等從事基礎研究、工作條件相對艱苦的學科專業,生源嚴重不足。且如上所述,與大城市的一流高校相比,很多地方的一般學校無力籌集足夠的社會捐助以滿足收費制度的需要,針對這些情況,實行收費改革,要充分發揮其經濟杠桿的作用。對經濟發達地區、名牌大學及熱門專業,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而對經濟不發達地區、一般培養單位及冷門專業,可降低收費標準。

其次。建立規范的獎學金和貸學金制度。獎學金是研究生完成學業的重要保證,國外高校提供的獎學金額度都很高,而國內目前獎學金的額度和覆蓋面都很小。因此。實行收費制度改革以后,應當加大獎學金力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的激勵機制。尚未實行全面收費的學校,可以參照暨南大學的做法:碩士研究生“計劃內”、“計劃外”資格將不再實行“一考定三年”的制度,而實行碩士生計劃內資格逐年評審制度,從入學后第二年開始按學習成績和表現一年一評,重新排定公費、自費名單。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對于貸學金貸學金制度,我國現時提供給學生的貸學金數量偏少,而且要求學生的還貸時間也太短,從而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的求學問題。目前每位研究生每年的貸款總額一般在6000元以下,在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之后,這些貸款額度可能僅夠學生半年的學費,而他們的其他所有學費及生活費仍將無從著落。對此,我國的貸學金額度最少應當提高到全額學費水平。當然在貸款的制度和手續上需要有一系列的制約措施,提倡誠信意識,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對于獲得貸款。但未按期還款的學生,可給予相應的處罰措施。

再者,完善“三助”制度。近年來,很多高校推行了研究生擔任助教、助研、助管的制度。其中助研主要由導師負責提供崗位。而助教、助管則是由于學校提供崗位。但目前“三助”崗位少、報酬低、學生參與積極性不高,效果不理想。隨著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施行,需要進一步完善“三助”制度。為研究生提供更多擔任助教、助研、助管的機會,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將這種自助式的資助方式與社會服務聯接,將資助崗位從校園擴展到社會,工作內容也拓展到各種社會需要的服務。另外,及時落實資金。切實加強助學資金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同時加強監督檢查,杜絕擠占挪用助學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最后,建立導師制的長效機制。教育部部長周濟在第三屆中外大學校長論壇上提出,要建立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實行與科學研究緊密聯系的導師資助制。所謂導師資助制。就是研究生實行收費改革后,導師要拿出課題經費的一部分支付給研究生,用于他們的學習和生活。按照教育部的意見,就是“導師注重在科學研究活動中培養人才”,“學校使用財政撥付的研究生培養經費和其他有關資金設立的研究生獎學金、‘助研’助學金,其獎助名額由導師申請并下達給導師:研究生要獲得學業優秀獎學金和‘助研’助學金,由本人向導師申請:要獲‘助教’、‘助管’助學金由本人經導師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基于此。導師必然會認真負責地選拔和培養學生:研究生對導師的選擇必定更嚴格。因此,建立導師制的長效機制,不僅能保證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施行,也有利于導師隊伍的優化。是一舉兩得的舉措。

近年來,關于要求推行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提議一直不斷,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研究生教育收費符合教育成本分擔原則,是教育公平原則的要求,乃大勢所趨。就目前而言,研究生收費改革還只是試點,在試點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高校應當完善獎學金、貸學金、“三助”制度。建立導師制的長效機制,將導師科研課題資助作為資助政策體系的一部分,形成以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助教助研助管津貼和導師科研課題資助為主的資助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