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兒童心理健康問題及教育建議
時間:2022-03-04 04: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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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義務教育的發展,特殊兒童的義務教育也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本文闡述了聽障兒童的心理與行為問題的表現、成因、教育現狀,并從社會、學校、家庭三個層面提出了教育建議。
〔關鍵詞〕聽障兒童;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建議
聽覺障礙,是指人因聽覺分析器病變或損傷,導致聽力減退或喪失的狀態[1]。大多數聽障兒童是從一出生或者在言語形成之前就已經聾了,其余的則可能是因為疾病或者意外事件而造成耳聾[2]。我國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顯示,全國有6至14歲學齡殘疾兒童約246萬人,其中有39萬聽障兒童。聽障兒童因其生理上的障礙或缺陷,導致其產生了自卑、孤僻等心理問題。如何塑造聽障兒童健全的人格,培養聽障兒童健康的心理,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本文歸納了聽障兒童的心理與行為問題表現,分析了聽障兒童心理問題的成因,并對提高聽障兒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提出了教育建議。
一、聽障兒童心理與行為問題及其表現
總體而言,聽障兒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明顯低于普通兒童,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存在一些心理與行為問題。自身的生理缺陷是聽障兒童產生心理問題的重要原因。首先,聽障兒童無法通過聽覺系統感知周圍的環境。而且,由于聽力的損失,聽障兒童的言語機能發展緩慢,進而影響邏輯思維、判斷推理等方面[2]。其次,聽障兒童無法準確理解他人的情緒,使得他們與他人交流時受到阻礙,因而逐漸減少了與他人的交流溝通。久而久之,導致了一系列心理問題。(一)聽障兒童心理問題及表現。1.自卑與孤僻。由于無法使用語言系統與他人交流,聽障兒童無法融入普通兒童的活動中。當觀察到普通兒童使用語言進行日常交流時,聽障兒童往往會聯想到自身的缺陷,進而產生自卑心理[3]。當他們嘗試用自己的方式與人交流時,卻常常因為理解錯誤而遭到嘲笑,久而久之,一些聽障兒童不愿與人交流,形成了孤僻的性格。2.焦慮。焦慮是聽障兒童的心理常態,主要表現為對學習和身體過度關注[4]。他們高度關注自身的學習表現與生理缺陷,希望通過提高學習成績彌補自身生理上的不足。他們希望擁有優異的學習成績,一旦學習成績下降,往往會緊張、焦慮。同時,他們對未來充滿擔憂與恐懼,常采用消極的態度面對學習和生活。3敏感與自責。研究發現,聽障兒童在過敏傾向、自責傾向上的得分顯著高于普通兒童[5]。聽障兒童對人與環境非常敏感。他們害怕家人生病,擔心他人的嘲笑與歧視;部分聽障兒童視自己為家庭的負擔,常常為此責備自己。(二)聽障兒童行為問題及表現。1.社會適應問題。聽障兒童由于聽力的損傷,在他們的感知活動中缺少了聲音的刺激和語言的參與,感知活動受到一定的局限。他們依靠手勢語言和他人進行交往,靠視覺器官的直觀形式獲得信息,因此視覺敏感,形象思維非常發達,而邏輯思維和抽象思維相對差些,因而對事物的認識不完整、不準確。他們常從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對事物的認識往往流于表面,容易出現認知偏差。聽障兒童的社會適應能力差[6]。生理缺陷使得聽障兒童無法充分獲取來自同伴的有效信息,無法作出反饋。大多數聽障兒童難以維持長期的友誼,也缺少關系密切的朋友。他們難以適應學校生活,不愿參加集體活動。2.爭強好勝。爭強好勝的現象在聽障兒童中普遍存在,他們不希望自己在學習中落后于他人。為了表現自身的優秀,他們不愿意向其他同學請教自己不懂的問題。同時,為了在學習中不被他人超越,他們不愿意與他人分享學習方法。3.敵對態度。無法順暢接收外界信息,使得聽障兒童難以獲取與自身安全有關的信息,他們時刻嘗試保護自己。當他人主動與聽障兒童交流時,他們容易對他人產生敵意,進而形成攻擊行為[7]。這拉大了聽障兒童與普通兒童的心理距離,部分聽障兒童則因此變得越來越孤僻。4.固執與沖動。部分聽障兒童常常以自我為中心,遇到問題時固執己見。他們缺乏對自身情緒的控制能力,對周圍環境的變化有強烈的情緒反應,容易任性沖動[6,8]。例如,一些聽障兒童希望事情向自己預期的方向發展,一旦事與愿違,他們就大喊大叫,甚至攻擊他人。
二、聽障兒童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方面。首先,政府對聽障兒童的教育投入不足,資金分配不均衡。將大部分資金投入特殊學校中,僅有一小部分資金投入到普通學校中,這挫傷了普通學校為聽障兒童提供教育機會的熱情。其次,政策體系尚未完善,政策落實存在困難。政府相繼出臺了法律法規,明確保障特殊兒童的受教育權,但由于細則含糊不清,使得地方政府在落實過程中出現偏差。我國存在聽障兒童多而特殊學校少的現象,這導致部分聽障兒童無法接受義務教育。再次,部分社會成員對聽障兒童采取消極的態度,無視甚至歧視聽障兒童。這使得聽障兒童內心更加自卑,不愿意融入社會。(二)學校方面。首先,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特殊學校一般處于封閉或半封閉狀態。這不僅切斷了學生與外界的聯系,還阻礙了聽障兒童的社會化發展,延緩了聽障兒童的心理發展進程[9]。其次,普通學校允許聽障兒童隨班就讀,但沒有充分考慮聽障兒童的生理特征與心理需求。大多數普通學校教師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只能按照常規的教學進度和教學方法傳授知識,無法對聽障兒童因材施教,為他們提供學業保障。另外,考慮到聽障兒童的生理障礙,普通學校的教師在同情與憐憫的支配下,主動降低了對聽障兒童的教學要求。教學要求過低導致聽障兒童無法掌握系統的知識,內心更加自卑。(三)家庭方面。一些聽障兒童父母對孩子的生理問題缺乏理性的認識。部分父母因為失望而漠視孩子,他們認為孩子無法成才,無法像普通兒童那樣長大成人,更遑論擁有光明的未來。在這種消極教育觀的主導下,他們無視孩子成長路上遇到的問題,漠然對待,這打擊了聽障兒童的學習和生活熱情。部分父母認為孩子生理上的缺陷是自己造成的,過分自責,并因為愧疚而溺愛孩子,一味地滿足孩子,對孩子的不恰當行為不及時糾正。無論漠視還是溺愛,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漠視加劇了孩子內心的自卑,溺愛使孩子對世界形成了錯誤的認知。
三、教育建議
(一)社會方面。增加教育投入是基礎,完善政策體系是保障,建設師資隊伍是核心,構建良好的環境是必要。首先,政府應加大對聽障兒童的教育投入,為特殊兒童的教育提供物質基礎。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發展緩慢,教育投入可對中西部適當傾斜。其次,完善相關政策體系,為聽障兒童成長提供政策支持。細化政策要求,促使地方政府認真落實。再次,擴大特殊專業學科招生,培養專業、高素質的師資力量。特殊教師應了解聽障兒童的心理特點,掌握相關教育技能。除此之外,創建友善互助的社會環境,為聽障兒童成長提供環境保障。全體社會成員應以平等友善的態度對待聽障兒童,在情感和行為上應當認同、尊重并關愛聽障兒童[10-11]。(二)學校方面。加強特殊學校與普通學校的聯系,雙方聯手,共同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彼此合作,共同成長;開展特殊教育課程培訓,幫助普通學校教師了解聽障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和心理需求,以便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因材施教,采用適當的教育方法。普通學校應設置適合聽障兒童的教學標準,使教師的教學行為有所依憑,幫助聽障兒童提高學業成績[3]。為聽障兒童建立心理檔案,關注他們的心理動態;引導他們學會用恰當的方法宣泄自己的情緒;鼓勵他們多參加班級集體活動,多進行人際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三)家庭方面。家長要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念,理性看待孩子的聽障問題,樹立聽障兒童也能成才的觀念,由此減輕育兒過程中的緊張、焦慮情緒,幫助孩子樹立自信,以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12]。父母要經常陪伴孩子,關注孩子的內心想法,使聽障兒童感受到家庭的溫暖。由此改善親子關系,促進聽障兒童的心理健康發展。
四、結論
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特殊兒童的教育問題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近年來,我國特殊教育事業已獲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問題。相信在社會各界的持續關注與支持下,我國特殊事業的發展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而聽障兒童作為一個特殊群體,也會受益于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與進步。希望本文中提出的教育建議能夠對聽障兒童的成長與發展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也希望社會、學校與家庭結合實際情況,關注聽障兒童的身心健康,共同為聽障兒童的健康成長助力。
作者:任英潔 單位:遼寧師范大學心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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