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應對幼兒問題行為問題及矯正
時間:2022-03-18 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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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有問題行為的幼兒檢出率呈不斷上升之勢,這些“問題”幼兒在幼兒園往往很難控制,他們拒絕遵守規則,時常擾亂秩序,特立獨行。幼兒時期是行為習慣養成的關鍵時期,幼兒問題行為的矯治需要家長和幼兒教師的共同努力。現實中部分教師在應對幼兒問題行為時存在問題,不能夠給予“問題”幼兒正確、有效的幫助,有的漠視,有的過度管制,均對幼兒問題行為矯正和健康成長不利。因此,在幼兒教育教學中,教師應客觀地看待幼兒的問題行為,給予正確管教,并為幼兒營造愛的氛圍,齊力幫助幼兒矯正,為幼兒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關鍵詞]幼兒教育;問題行為;正面管教
一、問題的提出
問題行為是指幼兒在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偏離社會所規范的同等成熟水平幼兒行為標準常態的、不恰當的、過度的或是不足的行為。幼兒的問題行為表現為孤獨、焦慮、抑郁等內隱性問題行為以及攻擊、破壞、任性等外顯性問題行為兩大方面。目前我國兒童問題行為的檢出率呈不斷上升之勢,近五年的資料顯示,我國兒童問題行為的檢出率在13.97%~19%之間[1]。這些“問題”幼兒在幼兒園往往很難受控制,他們拒絕遵守規則,時常擾亂秩序,特立獨行。然而3~6歲是人一生中發展的關鍵時期,甚至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幼兒將來的某些行為習慣的養成。筆者在實習過程中發現,部分教師在應對幼兒問題行為時存在問題,不能夠給予“問題”幼兒正確、有效的幫助,長期下來很有可能耽誤幼兒的矯治黃金期,這是后期家長再怎么努力矯治也難以彌補的。那么教師應如何正確對待幼兒問題行為?又應如何矯正出現的問題呢?筆者將在本文對此進行探微。
二、教師應對幼兒問題行為存在的問題
1.漠視。(1)不想管。有的幼兒教師懷揣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特別是年齡較長的幼兒教師,他們對各種各樣的“問題”幼兒似乎已經見怪不怪,疲于去思考問題、研究問題,職業倦怠消磨了他們的耐心,消磨了他們鉆研的意志。有的老教師甚至沒有積極地借助教學經驗來分析幼兒出現的問題行為,幫助幼兒及時矯正,認為只要保證幼兒在自己的班上不出任何安全事故,自己順利退休便萬事大吉。(2)想管,但不想麻煩。一些年輕的教師雖然想要幫助這些“問題”幼兒,但自己的教學經驗不足,相關專業知識也不完備,對于恰當應對幼兒的問題行為還“差點火候”,而自己也不想對自己太“苛刻”,不想自己太過于“勞累”,懶于去學習新的專業知識,于是只能不管。又或是自己作為一名新教師恰好被分到一名老教師的班上,而老教師明確表示自己不想管那么多,新教師想管卻又不好意思插手,怕老教師認為自己搶風頭,引起不滿,給自己帶來麻煩,于是幼兒的問題也就被不了了之。(3)不敢管。近來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頻出,家長們也都私下叮囑幼兒在幼兒園遇到什么事一定要回家講給自己聽。家長變得過于敏感,幼兒回家所匯報的事情不論真實與否,不論前因后果是否清楚,部分家長都深信不疑教師的行為出現了“不妥”。有的會私下和教師交談,而有的家長會言辭激烈地直接向幼兒園投訴該教師。這樣原本是想要幫助幼兒糾正問題行為的教師,反而受到領導批評,教師幫助幼兒的積極性也被逐漸磨滅了。譬如要讓一名只想玩玩具的幼兒到時間主動停下手中的事情,去洗手吃點心,這個過程不是幼兒想要做的也不是幼兒主動愿意去做的,當教師堅持要幼兒暫時停止玩玩具,并暫時沒收了玩具,幼兒便開始大哭大鬧,回家告訴父母自己今天被老師批評了,父母隨后便指責教師的行為。教師后來也因此抱著“反正是你的孩子,你們要這樣我就不管,這樣你也沒地兒找茬”的心態開始選擇性地忽視那一部分“問題”幼兒,只要該幼兒不超過教師的底線,就任他作為。2.過度控制。最常使用的過度控制手段就是獎勵和懲罰。(1)獎勵。很多時候,教師為了讓幼兒從事正確的行為,往往隨時留意捕捉幼兒的好行為并加以獎勵,剛開始幼兒對于新行為所取得的獎勵感到非常滿意,不過久而久之幼兒便對這類獎勵產生了“免疫”。這是由于人類所做出的任何行為都是由動機引起和維持的,具有問題行為的幼兒往往缺乏做出正確行為的內部動機,獎勵是一種外部誘因,該動機的滿足不在于從事的行為本身,而在于從事該行為所導致的結果。幼兒的行為本身是由其內部動機引發的,但一旦以獎勵作為強化反復作用于幼兒,幼兒就會變得非獎勵而不從事該項活動了。可見,只有激發幼兒產生某種行為的內部動機,調動其自覺性和自控性才是長久之計。(2)懲罰。懲罰常被認為是見效最快的一種方法,但遺憾的是它只是短期內表現出有效,一段時間過后,幼兒的問題行為還會再犯,因為懲罰只能讓學生知道什么不能做,但不能讓其知道什么能做和應該怎么做。不僅如此,懲罰的長期結果是孩子往往會采用以下四個“R”中的一種或全部來“回敬”我們:憤恨(Resentment);報復(Revenge);反叛(Rebellion);退縮(Retreat)[3]。除此之外,懲罰往往會讓幼兒的情緒更加失控,進而用更讓教師生氣和崩潰的行為來回饋給教師。而教師失去控制的尖叫或叫嚷等激烈的懲罰,給幼兒樹立了處理壓力局面失控的壞榜樣。受到懲罰的幼兒可能變得敏感、焦慮、抑郁,懲罰甚至有可能演變成強化。毫無疑問,懲罰是有損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3.口無遮攔。(1)在小朋友面前。社會學家庫利認為,兒童的自我概念是通過“鏡像過程”形成起來的“鏡像自我”,別人對于幼兒的態度反應(表情、評價與對待)就像是一面鏡子,兒童通過它來了解和定義自己,并形成相應的自我概念[4]。由此可見,教師對幼兒、幼兒對幼兒的態度反應都直接影響了幼兒自己對自己的定義。即便是這樣,仍有很多幼兒教師有意識或無意識地當著全班小朋友批評或是指出個別幼兒的缺點,言語上毫無遮攔。對于一些具有攻擊性行為的幼兒,有的教師甚至直接在班上宣稱:“誰都不準跟他玩,他那么喜歡打人,要是誰不聽話跟他玩,他打了你你就自己活該!”這難道不是教師變相要求小朋友孤立這位“問題”幼兒嗎?為了不給自己的工作增加負擔,直接發動其他幼兒孤立“問題”幼兒,幼兒的問題行為不但不會得到解決,反而可能越發嚴重,缺少了同伴交往的幼兒,身心將會朝著更為消極的方向發展。(2)在家長面前。有的教師和部分家長關系走得較近,常常什么事都愿意和家長分享,家園交流固然是好事,可是過分打聽或是散播其他幼兒的情況就不太應該了。一是涉及其他幼兒的隱私問題,二是部分信息容易被添油加醋后廣為傳播,小題大做,因為沒有家長愿意讓自己的孩子待在一個有攻擊性行為幼兒的班上。誰知道自己的孩子會不會被欺負?誰知道自己的孩子會不會跟著那個“壞孩子”學習壞習慣?所以要是多次聽到了班上其他小朋友或自己孩子被欺負的消息,家長們更是會一傳十、十傳百,敏感的家長甚至集體聯名申請幼兒園將該“問題”小朋友調到其他班上或是退學處理。本來可能在教師幫助下得到改善的“問題”幼兒,卻受到了來自周圍環境的二次傷害。
三、教師應對幼兒問題行為的幾點建議
1.客觀地看待幼兒的問題行為。要客觀地認識幼兒的問題行為,教師首先需要合理、客觀地評價自己的專業能力,明確自己改進的•方向,積極學習教育科學基本理論知識、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論素養、教育能力素養和教育研究素養,從而不斷完善專業自我。有了知識的儲備,教師就能夠對幼兒的問題行為形成一個專業、正確的認識。對幼兒的問題行為有了明確的定義后,教師需要端正態度,沉下心來,認真客觀地對幼兒的問題行為進行觀察和記錄,恰當地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概念、范疇、原理去分析幼兒問題行為背后的根本原因,最后進行總結和反思。客觀地對待幼兒,要求教師擁有崇高的思想品德和職業操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熱愛每一位幼兒,且擁有堅定的教育信念。2.正面管教。(1)和善與堅定并行。在這里“和善”不是驕縱、取悅,“堅定”也并非懲罰。“和善”意味著尊重、平等地對待幼兒,要求幼兒控制自己所作所為,同時也應當提醒教師控制自己的行為。懲罰就是最不和善的一種行為,懲罰是控制幼兒行為最粗暴的一種手段,幼兒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參與決策的過程,只是被動地接受違反規則帶來的惡果,他們對自己的錯誤并未有真正的認識,甚至仍然不解自己為什么要受到懲罰,幼兒收獲的更多的是責難、羞辱和痛苦。當然,很多時候教師的懲罰是極端情緒下的一種“自然反應”,如何在處理幼兒問題前管控好自己的情緒,也是教師值得思考的問題。“堅定”意味著原則,教師處理問題要堅守正確的原則,不能輕易地動搖,但試圖在原則規范上控制幼兒問題行為時,應當與和善并行。(2)贏得合作。贏得合作的前提是讓幼兒愿意表達自己的感受,在幼兒愿意訴說時,仔細聆聽,并幫助幼兒面對他們的感受,給予積極的回應,而不是一味地否定。例如,幼兒將肥皂塞在下水道口,導致教室的水池溢出了水。教師在處理了事故現場后,應該給予幼兒“說”的機會,是出于好奇還是不慎為之,或者是幼兒在試圖用行為表達自己對剛剛某件事情的不滿。只有了解了幼兒問題行為背后的原因,才能幫助教師更好地對癥下藥,只憑教師的主觀猜測,想必有失偏頗。鼓勵幼兒與自己合作,教師應當避免面對問題時的責備、謾罵、威脅、問罪或是挖苦和諷刺,教師可以用恰當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感受,并明確自己的立場,給予幼兒彌補自己錯誤行為的機會,共同商討應該如何做,相信問題行為會得以更好地解決。3.為幼兒營造愛的氛圍。那些最“不討人喜歡”的問題幼兒,往往是最需要愛的幼兒。很多時候,幼兒的問題行為只是因為他們想要尋求過度的關注。例如,在其他幼兒均坐在小椅子上聽教師講故事時,尋求過度關注的幼兒可能會離開自己的座位,在教室里跑來跑去,又或許幼兒出現問題行為只是想要尋求權利。這些看似無理取鬧的行為,讓教師頭疼的行為,只是在暗示教師:幼兒需要你的愛。有研究表明,在缺乏愛的環境里,幼兒更有可能因為尋求教師的過度關注、尋求權利而出現問題行為,甚至是自暴自棄。教師需要學會將自己對幼兒的愛表達出來,并且讓幼兒感受到,肯定幼兒在積極控制其問題行為道路上所做的任何微小的努力。在愛的氛圍里,幼兒的身心能夠得到良好的發展,在其性格的養成和行為上也會有所體現。愛是相互感染的,是可以傳遞的,教師給予幼兒的愛、幼兒與幼兒之間的愛、大環境的愛,也會讓幼兒學會包容、感恩、理解他人,在愛的氛圍下成長的幼兒,更有可能成為一個健康的少年。
綜上,幼兒問題行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矯正幼兒的問題行為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法,教師應視情況給予幼兒相應的幫助。幼兒是否能夠健康成長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幼兒時期所接受的教育,在幫助幼兒矯正問題行為的道路上沒有捷徑,也決不能潦草了事。因此,家長和教師應當形成合力,對幼兒出現的問題行為予以高度重視,給予幼兒關愛與支持,齊力幫助幼兒矯正,為幼兒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共同陪伴幼兒渡過難關。
[參考文獻]
[1]宗金莎,李雪平.親子關系對3~7歲兒童問題行為的影響[J].社會心理科學,2013,28(2):40-45.
[2]李佳川.中國鍛煉心理學研究方法應用現狀與發展趨勢研究[J].中國體育科技,2008(1):25-29,57.
[3]簡•尼爾森.正面管教[M].玉冰,譯.北京: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6:7.
[4]張松鶴.培養積極的自我概念,維護與促進心理健康[J].河南教育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03):27-29.
作者:汪文靜 單位:西華師范大學學前與初等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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