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及信息化之維
時間:2022-12-29 09: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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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化不僅催生了新的技術形式,也觸發了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深刻變革。在信息化時代,法務會計人才除了應具備傳統的法律、會計、調查技術等知識外,還應著力提升信息素養,系統掌握與信息技術相關的交叉學科知識。以此為導向,在法務會計人才培養上,應堅持理念更新,樹立起開放、合作、創新的教育教學理念,從而為人才培養策略的具體選擇發揮引領作用。
關鍵詞:法務會計;人才培養;信息化
“互聯網、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加速融合發展,正在塑造一個顛覆與創新并存的智慧社會。”[1]信息化不僅催生了新的技術形式,也觸發了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深刻變革。作為“21世紀最有未來的專業”之一[2],法務會計無疑應在信息化大潮中順勢而行。法務會計是以會計學、法學為主體,以其他相關學科知識為支撐的一門應用型交叉學科,其職能主要分為舞弊審計與法律支持[3]。近年來,隨著在一些知名公司重大財務舞弊案件的查處中大顯身手,法務會計逐漸走入公眾的視野,并備受關注。鑒于其重要性日益凸顯,國內一些高校嘗試開展了法務會計相關教學工作。在信息化背景下開展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應著力推進“互聯網+教育”的融合發展,重點關注于信息化時代對法務會計人員職業能力的新要求,并以此為導向,實現人才培養理念的更新。
一、法務會計能力規格的信息化之維
(一)著力提升信息素養
財務知識和法律知識是構成法務會計人員知識體系的兩大支柱。法務會計人員既應勝任會計工作,也應勝任法律工作,是會計從業者與法律從業者雙重身份的融合。在信息化時代,會計行業發生了深刻變革,對會計人員的職業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隨著網絡交往活動的日益頻繁,也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法律問題。上述會計行業變革以及法律問題的出現,均要求法務會計人員具備相應的信息技術素養和能力。首先,就會計行業變革而言,在信息化時代,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的廣泛應用,催生了以網絡代理記賬、云審計為代表的會計行業新業態,在降低了會計服務成本的同時,提升了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為客戶帶來全新的服務體驗;會計工作無紙化程度進一步提升,數據資料的生成、傳輸、存儲廣泛電子化,電子憑證取代紙質憑證,傳統的會計業務流程發生深刻變化[4]。其次,互聯網的發展還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問題,突出表現為網絡犯罪問題,以及網絡金融、電子商務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對網絡犯罪案件的查辦,要求法務會計人員精通數據取證的技巧,熟悉計算機網絡系統,具備數據信息提取、分析、處理的能力。近年來,以移動支付、股權眾籌、網絡借貸等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給傳統商業模式帶來了變革。然而,在金融創新的同時,在現行刑法框架下,互聯網金融也存在著較大的刑事風險[5]。同時,在互聯網金融中,投訴機制、訴訟方式以及證據形式等也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客觀上要求法務會計人員在處理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法律問題時,應具備一定的信息技術知識[6]。在電子商務領域,以電子數據為表現形式的電子合同,因電子數據的易消失性及易變動性,使其有別于傳統的書面合同形式,在合同的成立時間、要約和承諾的撤回、撤銷等問題上,均存在著特殊之處。此外,由于電子簽名易于被模仿和偽造,故其證據效力、安全性較傳統的書面簽名大為降低,不僅需要通過技術手段加以改進,同時應通過立法予以規定[7]。可見,在信息化時代,無論是會計行業的變革還是新的法律問題的出現,都涉及相關的信息技術問題,客觀上都對法務會計人員的信息素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法務會計人員應掌握網絡技術、數據挖掘、系統集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理論,提升對這些理論的運用能力,以有效應對信息化條件下會計舞弊的智能化、隱蔽化、復雜化給取證帶來的沖擊和挑戰,進而提高法務會計鑒定的質量[8]。其次,針對大數據環境下“共享中心”和“云會計”這兩大會計工作趨勢,法務會計人員還應具備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能力,以有效應對實務工作的新挑戰[9]。在大數據背景下,其核心旨趣不在于數據的擁有數量,而在于通過對數據的處理,使數據轉化為信息,實現數據的增值[10],因此,數據處理能力作為法務會計人員信息勝任力的內容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外,在信息化條件下,以電子證據為代表的新的證據形式具有高科技性、無形性、易破壞性等特點,與傳統的證據大為不同。高科技性,是指電子證據的生成、儲存、傳輸,須借助于計算機和網絡;無形性,是指電子證據須借助于相關設備和工具才能看到;易破壞性,是指電子證據易被篡改、刪除而不留任何痕跡[11]。因此,法務會計人員還應掌握與電子證據相關的技術和規則。
(二)系統掌握與信息技術相關的交叉學科知識
由于行為模式在網絡時代發生了變遷,網絡技術對現行的法律規范體系產生了巨大的沖擊。作為實務工作者,法務會計人員不僅應熟悉傳統法律規范的內容,還應掌握網絡法學的相關知識;不僅要研究網絡技術問題,還要關注網絡技術背后所形成的網絡行為模式[12]。作為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網絡法學以互聯網領域的相關法律問題為研究對象,內容主要包括電子商務、電子簽名、電子證據、網絡空間治理、網絡犯罪問題等的相關法學理論和規范。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創新和完善,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網絡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作為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會計活動,順應網絡經濟發展的要求,依托于互聯網環境,衍生出一種新的會計形式———網絡會計。網絡會計是在互聯網環境下,對各種會計交易和事項進行確認、計量、披露的一種會計活動,在組織形式、核算形式、主要職能等方面均與傳統會計存在較大的區別[13]。法務會計人員應掌握必要的網絡會計知識,從而有效應對互聯網環境下會計實務工作的新變化。法務會計很大一部分工作是有關金融領域涉法會計事務的處理問題。近年來,以網絡技術為支撐、以金融電子化為主要表現形式的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網絡金融作為一種新的金融形式,不僅對傳統的金融會計活動帶來挑戰,還衍生出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法務會計人員應具備相應的網絡金融知識:熟悉網絡金融市場的運行機理,掌握網絡金融交易、監管的相關規則和流程,從而能夠有效開展網絡金融中的法務會計實務工作。此外,法務會計人員還應具備一定的信息經濟學知識,了解信息甄別、逆向選擇、信號顯示等相關理論,從而能更加容易地偵破信息化環境下的財務舞弊、商業欺詐等各類經濟違法案件[8]。
二、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理念的信息化之維
(一)信息化時代教育教學理念的更新
信息化時代不僅對法務會計人才的能力規格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也促進了人才培養理念的更新。在信息化背景下開展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是“互聯網+教育”的具體實施,應樹立起開放、合作、創新等教育教學理念。開放性,是互聯網的核心特征之一。在信息化背景下,“開放”,不僅體現在技術上,更主要的是體現在教育教學理念上,包括教學資源的開放性、教學供給者的開放性、教學形態的開放性等諸多方面。近年來興起的大規模開放在線課程(MOOCs)打破了資源壁壘,擴大了優質教育資源的服務范圍,是優質教育資源開放服務模式的典型代表。“互聯網+教育”打破原有的各種關系結構,改變組織、合作關系等的傳統內涵,使人的角色關系互換、變化[14]。“合作”,是信息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學理念之一。以師生關系為例,在傳統的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是施教者,學生是受教者,教學活動的開展是在教師的主導下進行的,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能動性釋放不足。而在信息化時代,師生之間角色發生了變化,教師更多的是以學生學習的合作者、促進者的身份出現的,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充分釋放,師生之間共同對教學信息材料進行認知和加工[15]。“創新”,在信息化時代的教育教學中體現得更是淋漓盡致。從某種意義上說,“互聯網+教育”的發展過程就是一個與創新相伴而行的過程。近年來,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信息技術被廣泛應用于教育教學之中,技術創新對教育的支撐作用愈發顯現;移動教學、混合式教學、創客教育等的運用,標志著教育教學模式的拓展和創新;教育眾創空間的創建和發展,則為學生提供了創新學習和創業試驗的平臺[14]。
(二)信息化時代教育教學理念在法務會計人才培養中的具體實現
“開放”“合作”“創新”作為信息化時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對于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在信息化背景下開展法務會計人才培養,作為教育教學活動的一種具體實施形式,無疑也應以上述理念為指引。首先,要秉承開放的理念,充分借鑒國內外關于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有益做法和經驗;大力拓展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供給,將慕課、微課等信息化教學資源引入教育教學之中;著力提升師資來源的多樣性,將理論部門和實務部門中具有法律、會計、金融等不同專業背景和從業經歷的優質師資充實到教學隊伍中來;對教學要素進行優化重組,使教學設計更具彈性化,倡導多元、開放的新型教學形態。其次,要秉承合作的理念,重構師生角色,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創造性和教師的導學作用,師生之間相互溝通、相互合作,使教師真正成為學生學習的參與者、輔助者、引導者;加強學校之間的合作以及學校與法務會計實務部門的合作,實現不同院校間優勢學科的聯合、學校的理論優勢與實務部門的實踐優勢的聯合。此外,要秉承創新的理念,將體現信息化特征的新技術、新方法應用于法務會計的人才培養之中,實現教育技術、教學內容、教學模式、教學方法等人才培養各要素、各環節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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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裕琢 曹燕紅 單位: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 黑龍江旅游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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