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政策思考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17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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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的林業政策在保護生態資源、維護社會和諧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法規的不斷完善以及依法治國大業的不斷推進,當前林業政策在日常工作中體現出來的一些盲點、熱點問題也逐漸暴露了出來,對林業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存在著一定的制約作用。
一、木材運輸管理政策思考及建議
木材出口運輸證管理上的問題當前的出口運輸證原則上是要到省一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的,后來通過爭取,到市一級林業部門也可以辦理。但是對于木材經營者來說,這仍然是件費時又費錢的事情,往往一份出口手續辦下來至少需要三天以上。這與高效、簡潔的時代要求和便民服務的宗旨有所沖突,也增加了木材經營者不必要的開支,影響了發展。因此建議,將木材出口手續辦理權限下放到縣一級,以提高辦事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同時也是政府務實的一種體現。
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政策思考及建議
(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上的問題按當前的政策,對野生動物馴養的管理主體和管理幅度等方面都是模棱兩可、不夠明確的,以至于當前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十分有限。自從2003年“非典”發生以來,各級林業部門基本上停止了對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的審批工作。從現實來看,野生動物的成功馴養是對野生動物間接卻又十分有效的保。因此建議適當放寬對野生動物馴養的政策,明確審批主體和權限,加大支持力度,間接保護野生動物。
(二)天然林保護管理上的問題當前國家實施了生態公益林補償政策,卻沒有實施天然林補償政策。但實際上天然林與公益林一樣,都是嚴禁采伐的。只不過現存的天然林往往地處高、遠、偏、險,而未被劃為生態公益林罷了。但林農們為增加收入、擴大造林,就必需要開辟新的土地進行造林,而國家對天然林的保護政策又不容質疑地擺在那里,因此十分矛盾。這實際也說明了當前天然林的保護政策是在犧牲林農利益的基礎上保護公眾利益的,理應進行補償。因此,建議國家對已經明令禁止、界線已經明確、生長保護良好的天然林參照生態公益林標準進行補償;而對立地條件良好、土質肥沃但只有一些殘次林的天然林放寬政策,允許進行開發造林,以求最佳效益。
(三)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上的問題古樹名木有的是屬集體所有,有的是屬個人所有。按當下保護政策,除國家級保護植物外,凡是直徑超過30厘米的野生樹木一律不得砍伐和采挖。許多農家房前屋后的樹木由于光照條件良好,土質也比較好,加之主人長期呵護,往往長勢良好,樹形優美,深得各中大城市園林綠化者的喜愛,因而近幾年價格不斷攀升,每一棵樹木都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但是按當前名木古樹的保護政策,那多數是不能采挖移栽的,因此許多農家便無法得到真實的利益,導致他們對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熱情大減,甚至出現了一些暗中采挖、破壞和清除幼苗的行為。事實上,如果每戶農家的房前屋后都能開發利用起來,種上幾株名貴的樹木,既美化了農村環境,在一定的時間后,也為農家積累了一筆不小的財富。而保護政策的存在,在現在部分古樹名木得到保護的同時,嚴重了影響新生名貴樹木的增加。從法律角度看,屬個人部分的古樹名木,按當今《物權法》規定,既然擁有所有權,便擁有處置權。國家從保護的角度取得了對古樹名木的處置權,理當對其所有權者進行補償。因此建議,國家對已經掛牌保護的古樹名木進行適當補償。而對一些并不十分特殊的野生樹木適當放寬經營政策,鼓勵農家全方位、見縫插針式地多栽種各類名貴樹木,既美化了農村環境,又美化了城市環境,同時還搞活、拓寬了林業經濟。
三、林業扶持政策上思考與建議
(一)對少數民族地區扶持上的問題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多數都是崇山峻嶺、艱苦邊遠的地方,經濟、文化特別是基礎設施相對落后,按國家的民族政策,應當享有一定的扶持、優惠政策。但從當前的實際來看,每年上繳各項稅費的比例并未有所優惠,而每年下拔的各項資金、物質等也并未有所增加,甚至在林政管理政策上也未有更多一點的自主權。少數民族及少數民族地區要發展,需要許多方面的關心支持和照顧。因此建議,減免少數民族地區的各項林業稅費,減輕林農負擔,增加林農收入;加大少數民族地區的林業基礎設施投入,改良營林、資源保護等基礎條件,以更好地、更有效地保護生態環境。
(二)在林種結構調整扶持上的問題經歷近半個世紀的開發和發展,當前的林業對林種結構的調整顯得十分重要,單一的林種結構不僅對生態平衡不利,而且也影響到了林業產品的種類開發和林產品深加工產業鏈的形成,進而影響到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林農的收入。但是林種結構的調整,既需要上級的政策支持,又需要上級的資金和技術支持。長期以來,這方面的宣傳口號很響亮,實際動作卻十分有限。如近幾年的油茶低改項目,宣傳很到位,群眾也積極響應起來,但因為資金和苗木供應等問題而實施起來相當困難。因此建議各級各部門都要加大對林種結構調整的支持,努力改變以往重發動輕落實的情況,讓林業產品更加豐富,努力改變只有砍伐樹木才有林業收入的保守觀念,讓林業的生態效益更加明顯,社會效益更加顯著,經濟效益更加豐富。
綜上所述,雖然林業政策還存在著不少盲點,但隨著林業地位的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及政府部門對林業三大效益的理解程度逐步提高,特別是正在推行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將對林業工作各方面的政策來一次較大的變革,相信在未來的數年中,林業事業必將迎來又一次更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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