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儒學理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4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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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董仲舒新儒學承繼了道家籍天道以論治道、人道的理論框架和思維方式。通過對源自道家的陰陽五行、天人感應觀念的系統闡釋和發揮,董仲舒為三綱、五常等儒家的仁義制度覓得了“天道”的宇宙論根據。這不僅彌補了早期儒學體系在理論上的不足,也使儒學適應了大一統王朝的需要。并轉化為國家的意識形態。
關鍵詞:陰陽五行;天人感應;儒學;道家
相對于先秦儒學而言,董仲舒的思想體系有一個突出特征,就是以陰陽五行說、天人合一論為基礎的表述框架,而以天人感應論為基本的宗教神學內涵。在早期儒家那里,系統的宇宙模式理論是不具備的,這使得儒家道德學說與禮樂制度的合理性缺少自然法則的支持。正是通過有意識地吸收道家解釋自然與歷史的宇宙法則,來建立儒學形而上的支持系統,董仲舒為儒家學說構建了完善的理論框架。
1、董仲舒對道家宇宙法則的承繼
道家常籍天道以論治道,認為天道與人道、政道之間存在著類通的軌則和道理?!督浄āさ婪ā吩唬骸疤斓赜泻愠?,萬民有恒事,貴賤有恒立(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边M而主張讓治道完全配合天道,《四度》曰:人君施政當“因天之生也以養生,……因天之殺也以伐死”,“動靜參于天地”。承繼這些觀念,董仲舒主張圣主順天行道?!稘h書·董仲舒傳》記賢良對策時提到“圣人法天而立道”?!洞呵锓甭丁犯辉購娬{“惟人道可以參天”,“圣人視天而行”,“圣人副天之所為以為政”。
在董仲舒看來,天“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陰陽終始》),王者為政也必須與陰陽、四時、五行相配?!洞呵锓甭丁ぬ斓仃庩枴吩唬骸盀槿酥髡哂鑺Z生殺各當其義若四時,列官置吏必以其能若五行,好仁惡吏、仁德遠刑若陰陽,此之謂能配天。天者其道長萬物,而王者長人。人主之大,天地之參也;好惡之分,陰陽之理也;喜怒之發,寒暑之比也;官職之事,五行之義也……王者參天也。”自然界中陰陽的運用為君主處理人類社會中的陰陽事物提供了終極標準。《基義》曰:“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五行與四時相配,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不同季節特性也為某一形式的統治提供了自然的類似物。《王道通三》曰:“明王正喜以當春,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當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樂氣以養生,哀氣以喪終,天之志也?!边@一理論基本上承自道家。道家曾經把天地間一切對等的現象與事物作了二分的歸納,而系之以陰、陽,并認為天屬陽、地屬陰,一切屬陽的事物都該法天道,一切屬陰的事物都該法地道?!斗Q》曰:“天陽地陰,春陽秋陰,夏陽冬陰,晝陽夜陰。大國陽,小國陰;重國陽,輕國陰;有事陽而無事陰;信(伸)者陽而屈者陰;長陽少[陰];貴[陽]賤陰;達陽窮陰;取(娶)婦姓(生)子陽。有喪陰;制人者陽,制于人者陰;客陽主人陰;師陽役陰;言陽黑(默)陰;予陽受陰。諸陽者法天,…··諸陰者法地?!?/p>
天人感應也是董仲舒儒學的基本理論架構,這一理論是建立在同類相動與天人相類之上的。《春秋繁露·同類相動》曰:“氣同則會,聲比則應,其驗皦然也。試調琴瑟而錯之,鼓其宮則他官應之,鼓其商而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薄度烁碧鞌怠吩唬骸拔ㄈ霜毮芘继斓兀擞腥倭?,偶天之數也。形體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聰明,日月之象也。體有空竅理脈,川谷之象也。心有哀樂喜怒,神氣之類也。……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臟,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瞑,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樂乍哀,副陰陽也?!币驗橥惪梢韵鄤樱炫c人又屬同類,天人便自然相應了。故《同類相動》曰:“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天地之陰氣起,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人之陰氣起,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一也。”《五行相生》曰:“帝王之將興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碧烊烁袘^去多認為來自鄒衍,但目前能見到的比較可靠的材料中,我們看不到任何有關鄒衍談論天人感應的痕跡,倒是道家著作中不乏相關論述。《淮南子·覽冥訓》“今夫調瑟者,叩宮官應,彈角角動,此同聲相和者也”,這是講的同類相動。《天文訓》“孔竅肢體,皆通于天。天有九重,人亦有九竅。天有四時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節。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節”,這是講的天人同類?!短┳逵枴贰疤熘c人,有以相通也。故國危亡而天文變,世惑亂而虹蜺見,萬物有以相連,精祲有以相蕩也”,這是講的天人感應。
2、董仲舒對道家宇宙法則的推衍
董仲舒陰陽五行、天人感應的理論,基本上承自道家。但為了適應自己的需要,他也對之進行了創造性的改造與推衍,以與儒家的文化價值理路貫通。
道家崇尚陰陽和諧,《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逼潢庩柛拍钪皇菍ψ匀唤缫只蛉祟惿鐣忻墁F象的概括,并無高下之分。相反,道家認為一切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四度》曰:“極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但在董仲舒看來,陽很明白是天所寵愛的?!洞呵锓甭?陽尊陰卑》曰:“故陽氣出于東北,人于西北,發于孟春,畢于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據晝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陰不得達之義。”這種關于自然世界的主張,被他推衍到了家庭與政治倫理的尊卑配位上,“三綱”說即以此為基礎。《基義》曰:“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陰陽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義。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陰兼功于陽,地兼功于天?!?/p>
道家“陽者法天”、“陰者法地”的真意是自然而然的秩序與和諧。在董仲舒的理論中也成為了尊卑上下的單向要求?!痘x》曰:“《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于君,惡皆歸于臣,臣之義必于地。故為人臣者皆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于地也?!标庩栍峙c善惡、刑德相配,人有善有惡,政治也以刑、德并用。帛書《十六經·觀》曰:“春夏為德,秋冬為刑。先德后刑以養生”。道家先德后刑的主張是一個現世的主張,故而《姓爭》曰:“刑德相養,逆順若(乃)成。”而基于陽尊陰卑的觀念,董仲舒卻認為統治者應該更多地依靠德來移風易俗?!痘x》曰“天出陽為暖以生之,地出陰為清以成之,不暖不生,不清不成,然而計其多少之分,則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與刑罰猶此也。故圣人多其愛而少其嚴,厚其德而簡其刑,以此配天?!?/p>
道家思想中五行與陰陽一樣無上下之分,乃是宇宙間的五種神秘力量。至《呂氏春秋·十二紀》開始明確把五行配合到四時之中,五行在四時中輪流作主。由于五行有五,而四時只有四,于是在季夏之月末段,加上“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黃帝,其神后土”,以安頓五行中的土。董仲舒借用了道家對五行的安排來闡發儒家義理。在他看來,土居中央而金木水火分司四季正是君臣關系的體現?!段逍袑Α吩唬骸巴琳撸鹬右?。五行莫貴于土。土之于四時無所命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其義不可以加矣?!倍逍杏峙c人倫相通。《五行之義》曰:“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蔽逍屑扰c“孝子忠臣之行”相通,人類的德行就自然可與五行相配了。《五行相生》認為五官取法五行,而五官又應以仁義德政為己任。即“東方者木,農之本,司農尚仁”;“南方者火也,本朝,司馬尚智”;“中央者土,君官也,司營尚信”;“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義”;“北方者水,執法司寇也,司寇尚禮”。于是五行與仁、智、信、義、禮“五?!钡南嗯浔愠闪说赖屡c天的相應的關系。
董仲舒的災異譴告理論則來自對道家天人感應思想的改造與推衍。《經法·國次》提到“過極失[當],天將降央(殃)”,這是以同類相感的觀念,應用于天人之際。政令、行為順應陰陽四時的性格來操作,則君與天、政道與天道皆貫通而合一,自然吉祥而有價值?!按盒星锪睢眲t是以人逆天,以政道逆天道,發生由錯雜之氣而來的災異也理有固然。天在道家思想中,始終是一客觀存在。但在董仲舒的思想體系中,已經完全失去了其規律固定的性質。由天人合一,董仲舒推衍出天亦具有意志,從而與自然界區分了開來。《春秋繁露·陰陽義》曰:“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薄锻醯劳ㄈ愤M而曰:“察于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倍偈嬲J為天有仁愛之心,又能有目的地控制自然界來表現它的不滿,災異正是天對君主政令失誤、不行仁義的示警?!侗厝是抑恰吩唬骸胺矠漠愔荆M生于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天之回應君主,并不是按照固定的模式,而是他統治的具體情形,即是否遵循了儒家以“仁政”、“德治”為主旨的一整套制度性內容。
3、董仲舒對儒家經典與宇宙論間聯系的架構
董仲舒思想的內核仍是先秦儒學的仁義論。他對陰陽五行、天人感應的闡述,無非是用以詮釋儒家仁學、德政的傳統主題,為之覓得“天道”的宇宙觀的根據。他提出的配合陰陽的“三綱”與比擬五行的“五?!保词恰叭柿x制度之數,盡取之天”的具體體現。然而,由于其論證儒家仁義制度的理論根底已發生了改變,不僅論證起點、求證方式都源自道家,而且許多基本概念和重要思想也取自道家。這就使得從形象上看,他建構的新儒學體系與早期儒學存有顯著差異。為了加強其理論的權威性,董仲舒于是努力證明宇宙真理與儒家經典義理的一致陛。
作為公羊學大師,在儒家經典中,最為董仲舒看重的是《春秋》?!稘h書·董仲舒傳》記載,為揚升《春秋》地位,董仲舒在武帝初對策時便指出:“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譏,災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惡,怪異之所施也。書邦家之過,兼災異之變;以此見人之所為,其美惡之極,乃與天地流通而往來相應,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在《春秋繁露》中,他又一再強調《春秋》是孔子上探天意,下明得失,奉天道以衍人道、治道的神圣法典。如《楚莊王》“《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玉杯》“《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四時之副》開頭即宣稱“圣人副天之所行為政”,然后主張在統治者的慶賞刑罰“四政”和天的暖暑清寒“四季”之間建立一種可比較的關系。而結尾為“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慶賞罰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時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猶四時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故慶賞罰刑有不行于其正處者,《春秋》譏也?!痹谶@里,董仲舒支持本質上是道家的主張,即統治者為政必須要與自然界的四季一致,但卻堅持這實際就是《春秋》賞罰理論的根本原理。
當然,由于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董仲舒承認只有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來讀《春秋》,才能使《春秋》所包含的宇宙真理明白起來?!稘h書·五行志上》記董仲舒曰:”《春秋》之道舉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與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倫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這就是說,使用類比推理的方式來閱讀《春秋》,人道、治道與天道的關系就可以清楚建立起來。《陽尊陰卑》曰:“是故《春秋》之于昏禮也,達宋公而不達紀侯之母,紀侯之母宜稱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制之也。丈夫雖踐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薄洞呵铩吩谟涊d婚禮時,只指明男方宋公,而未指出女方紀侯之母。董仲舒認為《春秋》之筆法,不直接地指出屬于陰類的事物或人的做法,正反映了扶陽抑陰的宇宙等級制度。
在董仲舒看來,《春秋》之外,其它儒家經典的理論與宇宙真理同樣是一致的。《春秋繁露·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曰:“《孝經》之語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天與父,同禮也?!薄短斓罒o二》曰:“人庸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治庸無常,常不一,故不足以致功?!对姟吩疲骸系叟R汝,無二爾心?!斓勒咧砸?”《同類相動》曰:“《尚書》傳言:‘周將興之時,有大赤鳥銜谷之種,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見此以勸之也。’”
董仲舒是儒學大師,但卻吸收了道家的部分觀點與論證模式,這不僅出于完善儒學理論的需要,還有時代原因。西漢初年黃老道家盛行,君臣皆好言天命、災異、鬼神迷信。武帝即位后雖有明顯的尊儒傾向,但自幼受黃老思想熏陶的他也未見輕易放棄天命、陰陽五行、天人感應等文化意識。董仲舒策問時,武帝第一次問的就是:“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災異之變,緣何而起?”。正是運用本質上是道家的關于宇宙的看法,但賦予它以儒家的價值,董仲舒建立了一個適應武帝及大一統王朝需要的新儒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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