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晟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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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晟研究論文

凡研究隋王朝民突厥關系者,長孫晟的業績是不應忽視的。本文擬通過對長孫晟一生活動的述論,以揭示隋與突厥關系發展進程的某些片斷。

長孫晟,河南洛陽人,生于西魏廢帝元年(552),卒于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其一生正逢中國封建社會自北朝更迭到隋文帝一統由亂至治的動蕩歲月。長孫晟18歲即任北周司衛上士,后遷車騎都府。入隋之后,歷任車騎將軍、左驍衛車騎將軍、左勛衛驃騎將軍、左領軍將軍、武衛將軍、右驍衛將軍等軍職,是隋文帝左右參予軍機的重要人物之一。綜其一生政治、軍事活動的主要方面是協同隋文帝處理對突厥的關系。

長孫晟在處理與突厥關系上有一整套較完整的方略,集中反映在開皇元年(581)一次他向隋文帝上書中,此上書《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記述最詳,其文如下:

“臣聞喪亂之極,必致升平,是故上天啟其機,圣人成其務。伏惟皇帝陛下當百王之末,膺千載之期,諸夏雖安,戎場尚梗。興師致討,未是其時,棄于度外,又復侵擾。故宜密運籌策,漸以攘之,計失則百姓不寧,計得則萬代之福。吉兇所系,伏愿詳思。臣于周末,忝充外使,匈奴倚伏,實所具知。玷厥之于攝圖,兵強而位下,外名相屬,內隙已彰,鼓動其情,必將自戰。又處羅侯者,攝圖之弟,奸多而勢弱,曲取于眾心,國人愛之,因為攝圖所忌,其心殊不自安,跡示彌縫,實懷疑懼。又阿波首鼠,介在其間,頗畏攝圖,受其牽率,唯強是與,未有定心。今宜遠交而近攻,離強而合弱,通使玷厥,說合阿波,則攝圖迥兵,自防右地。又引處羅,遣連奚、霫,則攝圖分眾,還備左方。首尾猜嫌,腹心離阻,十數年后,承釁討之,必可一舉而空其國矣”。

《孫子兵法》攻謀篇第三載:“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長孫晟正是在分析了當時突厥政治軍事形勢是強大中蘊孕著分裂危機的現狀后,提出自己著名的治突厥之策。

突厥是強大的。6世紀中葉突厥族崛起于我國北方草原[1],西魏廢帝元年(552),土門可汗擺脫了柔然汗國的統治而立國。其子木桿可汗統治期間(553-572),國勢大振,“西破唳噠,東走契丹,北并契骨,威服塞外諸國”,雄據北方,其時汗國統治地域“東自遼海以西,至西海,萬里;南自沙漠以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屬焉”[2]。當時中原地區北齊與北周兩個王朝在互相爭戎中,均間突厥“爭請盟好,求結和親”[3],突厥統治者對二者,先是不偏袒任何一方,等距相待,從中取利,后改為厚周薄齊,“與周合從,終亡齊國。”[4]顯然,當時突厥確是強大,其政治態度的向背,足以改變中原地區力量的均衡。這種強盛之勢,歷木桿可汗、佗缽可汗(572-581)至攝圖(即沙缽略可汗)數十載而不衰。開皇元年(581年),隋取代北周。曾與北周統治集團和親結盟的突厥[5],當然不會以友好態度待之,因此,隋初,隋與突厥的關系日趨緊張。史載其原由有二:一是“隋主既立,待突厥禮薄”;二是,北周和親突厥的“千金公主傷其宗祀復滅,日夜言于沙缽略,請為周復讎”[6]。其實,這些都是藉口而已,更內在的原因是突厥奴隸主貴族看到隋朝初創,立足未穩,想乘機侵掠以飽私利。如《隋書》所評:突厥貴族是“親疏因其強弱,服叛在其盛衰。衰則款塞頓顙,盛則彎弓寇掠,屈申異態,強弱相反”[7]。因此,面對咄咄逼人的突厥統治者,隋文帝不能不認真對待。

突厥在強大中又蘊含著分裂的危機。透過貌似強大的表象,看到其內部蘊含著分裂的危機,正是長孫晟高人一籌之處。時突厥雖“控弦數十萬,中國憚之”[8],但其內部并不團結,即所謂“攝圖,玷厥(達頭可汗)、阿波(大邏便)、突利(染干)等叔侄兄弟各統強兵,俱號可汗,分居四面,內懷猜忌,外示和同”,據此,長孫晟認為對付突厥的最佳方案是:“難以力征,易可離間”[9]。長孫晟在上述認識基礎上提出治突厥策的核心是:“遠交而近攻,離強而合弱”。這一政策得到了隋文帝的贊賞與支持,史載:“上省表大悅,因召與語,晟復口陳形勢,手畫山川,寫其虛實,皆如指掌。上深嗟異,皆納用焉”[10]。

長孫晟是隋朝對突厥政策的制定者,又是身體力行的實施者,并在實施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又適時對政策進行了調整。具體言,以與攝圖關系的由戰到和為界,分為側重不同的前后二個階段。開皇五年(585)之前重點放在遠交達頭,近攻攝圖;之后則轉變為離強(指達頭)合弱(指染干)上。

開皇五年以前,在與攝圖關系以戰為主的階段里,長孫晟雖在竇榮定軍中“為偏將”[11],參加了抵御攝圖的軍事行動,但他的主要精力則是放在政治方面。開皇元年,即在隋文帝采納其治突厥策后不久,長孫晟和元暉即分赴羅侯,玷厥駐地。元暉“出伊吾道,使詣突厥,賜以狼頭纛”[12],“暉說以利害,申國厚禮,可汗大悅,遣其名王隨獻方物”[13]。長孫晟則以車騎將軍身份親“出黃龍道,齋幣賜奚、霫、契丹等,遣為響導,得至處羅侯所,深布心腹,誘令內附”[14],此系長孫晟第二次出使突厥。選擇長孫晟、元暉出使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元暉早年曾出使突厥,“武帝之娉突厥也,令暉致禮焉”[15],而長孫晟第一次(579年)出使突厥時,處羅侯曾“密托心腹,陰與晟盟”[16]。因此,他們出使均取得了預期效果。開皇二年(582),攝圖率40萬騎自蘭州入,至于周槃,“破達奚長儒軍,更欲南下”時“玷厥不從,引兵而去”[17],削弱了攝圖的實力,通使玷厥,初獲成效。同年,與攝圖戰爭激烈進行之時,長孫晟使說染干,讓其詐告攝圖:“鐵勒等反,欲襲其牙”,逐使攝圖懼而退兵。[18]

長孫晟沒有輕視攝圖的退兵,他深知攝圖實力并未受到打擊,故仍繼續實行自己治突厥策中提出的“說合阿波”,以離間其與攝圖關系的謀略。長孫晟抓住阿波與竇榮宣戰而失利之機,遣使相勸阿波:當擊攝圖為自保。并親對阿波來使說:“今達頭與隋連和,而攝圖不能制。可汗何不依附天子,連結達頭,相合為強,此萬全之計。豈若喪兵負罪,歸就攝圖,受其戮辱邪?[19]”終于使阿波接受了長孫晟的建議。“說合阿波”獲成功,擴大了突厥奴隸主之間的裂痕,并導致了內江。先是攝圖“聞阿波懷貳,乃掩北牙,盡獲其眾而殺其母”[20]。繼而阿波聯合玷厥,“乞師十余萬,東擊攝圖”[21],由此開始了突厥歷史上東西突厥分裂的歷程。

攝圖面臨隋軍和阿波、玷厥聯軍的打擊,陷入腹背受敵的困境。開皇四年(584)九月,攝圖遣使求投,在其致隋文帝的上書中曰“皇帝是婦父,即是翁,此是女夫,即是兒例。兩境雖殊,情義是一。今重疊親舊,子子孫孫,乃至萬世不斷,上天為征,終于違負。此國所有羊馬,都是皇帝畜生,彼有繒彩,都是此物,彼此有何異也![22]”在此與攝圖關系面臨由戰轉和的關鍵時刻,長孫晟奉命副虞慶則出使攝圖牙庭(系第3次出使突厥),以靈活的外交言辭,解除了由于兵戎相見造成的感情上敵視,成功地完成了使命。隋朝對攝圖的政策也由打擊轉而為和好。隋朝允攝圖“請將部落度漠度南,寄居白道川內”[23],并“以兵援之,給以衣食,賜以車服鼓吹”[24]。開皇五年(585)七月,“沙缽略(攝圖)上表稱臣”[25],其表文曰:“竊以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伏惟大隋皇帝也。豈敢阻兵恃險,偷竊名號,今便感慕淳風,歸心有道,屈膝稽顙,永為藩附”[26]。隋文帝對攝圖稱臣之舉十分重視,下詔曰,“沙缽略稱雄漠北,多歷世年,百蠻之大,莫過于此。往雖與和。猶是二國,今作君臣,便成一體”[27]。并封其妻周千金公主為大義公主,賜姓楊氏。拜其第7子窟合真為柱國、封安國公。隋與突厥的關系進入了以和為主的和好階段。很明顯,在促成雙方關系由戰轉和,長孫晟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開皇五年后,與攝圖之間戰事已息,且攝圖“當時貢獻不絕”[28],情況發生了變化,對突厥的政策,也由以打擊攝圖轉而為平衡突厥諸派勢力,以保邊境之安寧。長孫晟仍是這一階段對突厥政策的主要制定者與實施者。

當時突厥諸部可分為4支勢力,即:攝圖系、染干系、阿波系、玷厥系。

加強和發展與攝圖的和好關系,仍是當時首圖。為此,開皇七年至十三年,長孫晟5次親至突厥牙庭(即長孫晟第4至8次使突厥),開皇七年(587)和八年,攝圖與其弟處羅侯相繼去世,長孫晟代表隋廷2次前往致祭,使雙方已建立的和好關系不致因人亡而事廢。開皇十三年(593),處羅侯的繼承者雍虞閭(即都藍可汗)聽信內地流人楊欽挑唆,“不修職貢,頗為邊患”[29]。為此,長孫晟一年內3次出使突厥,先是“微觀察”[30],也就是進行調查,繼是“乃貨其達官,知(楊欽)所在,夜掩獲之,以示雍虞(閭),因發(大義)公主私事,國人大恥。雍虞執(安)遂迦等,并以付晟”[31],當長孫晟回朝復命,隋文帝考慮到大義公主屢次挑唆,旋命長孫晟再返雍虞閭處,終于完成“蒞殺大義公主”之命。[32]

由楊欽勾結安遂迦、大義公主挑唆雍虞閭破壞隋與突厥和好關系的風波雖得以平息,但長孫晟從中似乎看得更深遠一些。不久之后針對雍虞閭請婚之議,長孫晟說:“臣觀雍閭,反覆無信,特共玷厥有隙,所以依倚國家。縱與為婚,終當必叛。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玷厥、染干必又受其徵發。強而更反,后恐難圖。且染干者,處羅侯之子也,素有誠款,于今兩代。臣前與相見,亦乞通婚,不如許之,招令南徒,兵少力弱,易可撫馴,使敵雍閭,以為邊焊”[33]。這是一則調整對突厥政策的重要奏議,之后,隋將全力扶持染干系的勢力,如胡三省為《資治通鑒》作注時所評:此議“為隋破都藍(即雍虞閭),樹立染干張本”[34]。長孫晟扶染干抑雍虞閭的政策得到了隋文帝的全力支持,并在日后的實施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對染干勢力的扶持,主持人仍是長孫晟,其具體措施首先是結和親。開皇“十七年,染干遣五百騎隨晟來逆女,以宗女封安義公主以妻之”[35],并“特厚其禮,遣大常卿牛弘、納言蘇威、民部尚書解律孝卿相繼為使”[36]。開皇十九年(599),安義公“分遣使者,往北方鐵勒等部招攜取之”,從而使“鐵勒、思結、伏利具、渾、斛薩、阿拔、仆骨等十余部,盡背達頭,請來降附”[37]。其次,長孫晟率軍奮戰,以善戰著稱,時有突厥貴族來降,“說言突厥之內,大畏長孫總管,聞其弓聲,謂為霹靂,見其走馬,稱為閃電”[38],透過史籍溢美過譽之間,長孫晟當時的聲威可見一斑。玷厥在內叛外擊的困境中,“眾大潰,西奔吐谷渾”[39],啟民“遂有其眾”。

到大業初,突厥諸部各派勢力中,唯有與隋和好的啟民可汗力量碩果僅存。大業三年(607),長孫晟第10次出使突厥,到啟民可汗牙賬,為煬帝北巡作準備。煬帝北巡南游,勞民傷財已有定論。但一國之君親往少數民族牙賬,也是前所未有之舉。同年啟民可汗上表請“依大國服飾法用,一同華夏”[40]。經長孫晟的苦心經營,終染干一世,突厥與隋之間的和好關系確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

長孫晟治突厥策的提出及其實施中取得的成功,不是偶然的。

兩晉南北朝以來300余年間,華夏大地戰亂頻仍,骨肉相殘,人民不堪其苦。因此,人心思安、人心思定是大勢所趨。長孫晟治突厥策的出發點客觀上有利于社會安定、國家統一,符合了時代潮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歷來如此,長孫晟的政策不僅得到中原地區人民的的支持,也得到久經內亂之苦的突厥部眾的傾心。隋初以來,突厥諸部內附、內徒史載不絕,即是明證[41]。

長孫晟還得到隋文帝的全力支持,這在封建社會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隋文帝對長孫晟是熟悉并器重的,早在楊堅仕北周之相時,對當時還是“初未知名,人弗之識”的長孫晟,即贊其“武藝超群,適與其言,又多奇略,后子名將,非此子邪?”[42]。當長孫晟第一次出使突厥返回后,“以狀白高祖,高祖大喜,遷奉車騎都尉”[43]。隋文帝作為開創新朝的雄主能審時度勢,在處理與突厥關系上是冷靜、清醒的,即在與突厥戰云風涌的開皇三年,隋文帝還是提出“臥鼓息烽,暫勞終逸,制御夷狄,義在斯乎”的對突厥基本方針[44]。顯然其出發點與長孫晟的治突厥策是一致的。后者則是隋文帝處理北方防務戰略意圖的具體化而已。因此,隋文帝對長孫晟的每一項建議無不以“善”對之[45],并委以重任,授以全權,使長孫晟得以充分施展個人的才能。

如果說上述兩端是長孫晟成功的客觀因素,那么,長孫晟確實也具備了完成改善和發展隋與突厥關系歷史使命的主觀條件。

長孫晟出身漢化了的鮮卑名門,是所謂北朝宗族十姓之一拓拔氏之后[46],其先祖長孫稚官至魏太師,祖父長孫裕、父親長職兕、兄長孫熾先后入仕魏、周、隋諸朝、歷任要職。他的家系血統,使他對其他少數民族較少地帶有民族偏見。長孫晟在“周室尚武”的環境中度過了青少年時代,造就其“勝通敏,略涉書記,善彈工射,矯捷過人”的氣質與能力,在當時貴胄子弟中,“每共馳射,時輩皆出其下”,可謂是佼佼者[47]。早在北周宣帝大象二年(580),時年28歲的長孫晟即隨同汝南公宇文神慶出使突厥,護送千金公主和親攝圖——沙缽略可汗。長孫晟首次出使突厥為他日后政治生涯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出使期間,長孫晟以自己精湛的彈射之術,頗得攝圖的尊重,既“每共游獵”,又“命諸子弟貴人皆相親友,冀昵近之,以學彈射”[48]。長孫晟還廣交突厥貴胄,時攝圖之弟處羅侯雖然得到部眾擁戴,但為攝圖所忌,心懷不滿,想取得長孫晟的支持,主動與之接近。而長孫晟卻借“與之游獵”之機,廣察“山川形勢,部眾強弱”[49]。所有這一切為長孫晟適時和合理地提出治突厥策,并先后10次出使突厥,成功地周旋于各派突厥貴胄之間,準備了條件,提供了方便。

評述長孫晟的歷史活動,還有三點值得注意。

第一,自北周大象二年至隋開皇三年(580-607)近30年間,長孫晟10次出使突厥,并無數次接待突厥來使,與4任突厥汗王多有交往。在其政治實踐中,為了隋朝統治集團的利益,使用權術有之,斥諸武力有之。但應看到,由于長孫晟出身鮮卑族,對同樣是少數族的突厥,從心里、感情上相對言就少有偏見,故在與突厥首領交往中,能夠待之以寬容,行之以誘導,不以勢壓人,不損傷對方的自尊。試舉二例。

其一,開皇四年(584),長孫晟副虞慶則出使攝圖,時攝圖與隋兵戎方息,戒備、敵視的心理尚未消除,攝圖對虞慶則一行的接待頗冷淡,而是“陳兵,列其寶物,坐見慶則,稱病不能起,且曰:‘我父伯以來,不向人拜’。”[50]千金公主推波助瀾,私下對虞慶則說:“可汗豺狼性,遇與爭,凈嚙人”,而虞慶則卻一味“責而喻之”[51],一時陷于僵局。若意氣用事,處理不當,就有可能使關系再次破裂。此時長孫晟確比虞慶則高明,他不以勝者之勢壓人,而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他對攝圖說:“突厥與隋俱是大國天子,可汗不起,安敢違意。但可賀敦為帝女,則可汗是大隋女婿,奈何無禮,不敬如公乎?”顯然,長孫晟先尊攝圖是與隋主平列的大國天子,從心理上消除了對方的敵對情緒,導致了“攝圖乃笑謂其達官曰:‘須拜婦公,我從之耳’,于是乃拜詔書”[52],使這次出使完滿地完成了任務。攝圖歸附于隋,確是當時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

其二,大業三年(607),啟民可汗染干在隋朝支持下已雄主突厥諸部,為煬帝北巡將至其牙庭,長孫晟奉旨先行前往。《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記述這么一段小插曲。“晟以牙中草穢,欲令染干親自除之,示諸部落,以明威重,乃指賬前曰:‘此根大香’。染干遽嗅之曰:‘殊不香也’。晟曰:‘天子降幸所在,諸侯躬親灑掃,耘除御路,以表至敬之心。今牙中蕪穢,謂是留香草耳’。染干乃悟曰:‘奴罪過。奴之骨肉,皆天子賜也,得效筋力,豈敢有辭?特以邊人不知法耳,賴將軍恩澤而教導之,將軍之惠,奴之幸也。’遂拔所佩刀,親自芟草,其貴人及諸部爭放效之。”[53]上述記載可以看出,長孫晟在染干處,不以功臣自居,而是平等待人,循循誘導,終染干一世,突厥與隋的和好關系得以繼續發展,長孫晟功不能沒。

第二,長孫晟的政治才能與同代人相比也是稍勝一籌。長孫晟對染干的扶持政策,亦曾遭到一些權臣的非議與反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大業三年發生的“高、賀、宇文事件”。宰相高穎、右武侯大將軍賀若弼、禮部尚書宇文弜等人,不同意對啟民可汗執行扶持、封賞的政策,“以為大侈”、“私議得失”[54],終遭殺身之禍,評價高穎、賀若弼、宇文弜私議之得失和煬帝誅死權臣之是非,不屬本文推討范圍。但在對突厥的政策上,賀若弼等人不及長孫晟之深謀遠慮,已為歷史發展的進程所證實。

再以既與長孫晟同一時代、又有相似經歷的裴矩對突厥政治活動看,更可看出長孫晟的歷史作用。裴矩(?—607),歷仕北齊、北周。隋文帝時即參予對突厥事務,政績平平,無大建樹。后因在張掖主持與西城諸胡互市,并撰《西域圖記》進呈,遂得煬帝歡心。隋煬帝對周邊諸族的態度,全憑個人好惡待之,好大喜功,驕橫肆行,“諸蕃至者,厚加禮賜,有不恭命,以兵擊之”[55],裴矩投煬帝之所好,“諂庾有寵”[56],不顧大局,不擇對象,濫施離間之計。大業十年(614),裴矩先以染干子始畢可汗“眾漸咸,獻策分其勢”,又謊言告始畢寵臣史蜀胡悉“天子大出珍物,今在馬邑,欲共蕃內多作交矣”,史蜀胡悉信以為真,“盡驅六畜,星馳爭進,冀先互市”,裴矩卻“伏兵馬邑下,誘而斬之”[57]。從而導致大業十一年(615)始畢重兵圍困煬帝于雁門的所謂雁門事件。當煬帝身處危境時才想起“向使長孫晟在,不令匈奴至此”[58],此時離長孫晟去世才不過6年時間。但由隋文帝、長孫晟制定的對突厥政策已被逆轉,他們所開創的與突厥和好局面也毀于一旦。煬帝與裴矩責不可卸。自此之后和好交往又為兵戎相見所取代,歷史的這一曲折,經過近30年,才由唐太宗重新撥亂反正。

第三,活動于6世紀下半期中國封建社會的長孫晟,他的思想和行動必然受到時代和階級的制約。“迄今為止,一切統治者及其外交家玩手腕和進行活動的目的可以歸結為一點:為了延長專制政權的壽命,唆使各民族互相殘殺,利用一個民族壓迫另一個民族”[59]。長孫晟在自己政治生涯中深深地留下了時代和階級的烙印。在政治斗爭中,長孫晟老謀深算,精于權術,為了隋朝統治集團的利益,挑撥離間,爾虞我詐;在軍事行動中,長孫晟雖不主張濫施武力,但在戰進程中也出過“突厥飲泉,易可行毒”的主意,從而造成“達頭(即玷厥)人畜飲之多死”的慘劇[60]。兩軍交戰,民眾何罪之有,長孫晟的水源施毒計充分暴露其為一族一姓私利而不擇手段的剝削階級本性。

人無完人,今人尚且如此,古人更不必苛求。綜上所述,有隋一代突厥與隋關系由敵對到和好,關系日益密切,長孫晟是有功,他將作為我國古代一位頗有建樹的政治家、外交家和軍事家而載入史冊。

[1]突厥一詞最早見于西魏文帝大統八年(542年),見《周書》卷二十七,《宇文測傳》。

[2]《北史》,卷九十九,《突厥傳》,冊十,二八七頁。

[3]《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八,一八八頁。

[4]北周與突厥的和親,保定五年(565年),木桿可汗之女嫁北周武帝宇文邕,史稱阿史那皇后,見《周書》,卷九,《阿史那皇后傳》;大象三年,(580年)北周宣帝以趙王招之女為千金公主嫁攝圖,見《周書》,卷七,本紀。

[5]《資治通鑒》,卷一七六,(精)冊六,頁五四五○。

[6]《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八四。

[7]《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六五。

[8]《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

[9]《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10]《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八四。

[11]《資治通鑒》,卷一七五,(精)冊六,頁五四六五。

[12]《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13]《隋書》,卷四十六,《元暉傳》,冊五,頁一二五六。

[14]《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15]《隋書》,卷四十六,《長暉傳》,冊五,頁一二五六。

[16]《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17]《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18]《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19]《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20]《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二。

[21]《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二。

[22]《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五,頁一八六八。

[23]《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六九。

[24]《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六九。

[25]《隋書》,卷一,高祖上,冊一,頁二十三。

[26]《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六九一一八七○。

[27]《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七○。按岑仲勉《突厥集史》上冊第66頁,《文館詞林》卷六六四所載之《隋文帝頒下突厥稱臣詔》,其意大同,詞有小異。

[28]《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七○。

[29]《資政通鑒》,卷一七八,(精)冊六,頁五五四二。

[30]《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二,一三三三,一三三三。

[31]《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二,一三三三,一三三三。

[32]《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二,一三三三,一三三三。

[33]《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三。

[34]《資政通鑒》,卷一七八,(精),冊六,頁五五四三。

[35]《隋書》,卷五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三。

[36]《資政通鑒》,卷一七八,(精),冊六,頁五五五八。

[37]《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五。

[38]《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五。

[39]《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五。

[40]《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七六。

[41]《隋書》,卷二,高祖下,冊一,頁四十七,載仁壽元年五月巳丑,“突厥男女九萬口來降”,一次即若此,可見當時內附,內徒突厥部眾數字頗可觀。

[42]《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六,頁一三二九。

[43]《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六,頁一三三一。

[44]《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六七。

[45]僅《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載,隋文帝對長孫晟的所言“善”、“大悅”、“納用”、“從之”,“許之”者,即達6處之多。

[46]據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第1-2頁載,宗族十姓名;托拓氏、紇骨氏、普氏,拓跋氏、達奚氏,伊婁氏、丘敦氏、侯氏、乙旃氏、車焜氏。拓跋氏后改為長孫氏。

[47]《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二九。

[48]《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49]《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一。

[50]《隋書》,卷八十四,《北狄傳》,冊六,頁一八六七。

[51]《北史》,卷九十九,《突厥傳》,冊十,頁三二九三——三二九四。

[52]《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二。

[53]《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六。

[54]《隋書》,卷五十二,《賀若弼傳》,冊五,頁一三四六。

[55]《隋書》,卷四,煬帝下,冊一,頁九十四。

[56]《資治通鑒》,卷一八一,(精)冊六,頁五六四九。

[57]《隋書》,卷六十七,《裴矩傳》,冊六,頁一五八二。

[58]《隋書》,卷五十一,《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六。

[59]恩格斯:《德國的對外政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04頁。

[60]《隋書》,五十一卷,《長孫晟傳》,冊五,頁一三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