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帝王削弱相權研究論文
時間:2022-07-08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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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君權與相權的矛盾是最基本的矛盾。從漢武帝開始削弱相權到明太祖廢相,都體現了皇權的不斷加強,相權的不斷削弱,直至清朝設立軍機處,使君主專制制度達到了頂峰。
關鍵詞:君權與相權;中朝;外朝;三省六部制;參知政事;內閣;軍機處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它的確立、完善和不斷加強,反映了封建專制制度的基本軌跡。中國古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核心是皇權至高無上。宰相在我國社會中央集權制度內部可發揮雙重作用:既可以輔佐皇帝、幫助皇帝處理政務,決策既要,也可能因權力過重威脅皇權,因而形成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那么,古代封建君主為什么不斷加強皇權,削弱相權呢?那他們又是如何解決這一矛盾的呢?
一、加強皇權,削弱相權的原因
古代封建君主不斷加強皇權,削弱相權主要原因如下:1.皇帝達到中央集權的需要。2.封建土地私有制條件下的地主階級的頂端就是皇帝,所謂“家天下”。3.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既然天下歸皇室所有,則制度上也肯定有一套相對應的“保權”機制。4.歷史上宰相亂政的教訓,是后來歷代皇帝有所忌憚。這是封建社會發展的必然,封建社會的發展趨勢就是中央集權不斷加強,皇權不斷加強,形成一套以皇帝為首的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制度。
二、加強皇權,削弱相權的措施
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王朝秦朝建立后,秦始皇為了加強統治,強化中央集權,設立了皇帝制度,其特征為皇權獨尊、皇帝至上、皇位世襲;中央又設三公九卿制度,輔助皇帝處理國家政事。此時君主主宰國家政治而沒有其他任何力量可以對他有所制約。皇帝制度的特點,決定了官僚體制的變化原則:維護皇權、服務于皇帝。當時丞相李斯的權利也很大,主要是由于封建中央集權制度剛剛產生,還處于發育階段,皇權的絕對地位還沒有太明顯。
漢初,任命功臣為相,丞相作為皇帝的高級助手,丞相掌握行政實權。漢高祖劉邦和漢惠帝劉盈分別以第一代功臣中功居前列的蕭何、曹參為丞相。丞相作為皇帝的高級助手,實際上是朝廷中掌握行政實權的總理大臣。
漢武帝時頻繁更換丞相,在位54年間,先后用相13人,其中有多人被免職或處死。漢武帝還特意從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選用人才,參與國家政治中樞的主要決策,這樣就形成了由皇帝左右的親信近臣構成的“中朝”,又稱“內朝”,在宮廷之內對重要政事先做出決策。而以丞相、御史大夫為首的官僚機構被稱為“外朝”。漢武帝故意提拔布衣親信組成“中朝”,并有中朝對國家政事先做出決策,將原屬丞相的決策權分割給了中朝,“中朝”擁有決策權,“外朝”變為執行機構。由此達到了削弱相權、強化君權的作用。漢武帝用內朝官來壓抑外朝官以侵奪相權,是漢代中央政治制度發展的一個突出特征。
唐代中央設三省六部制,三省的職責是中書省,負責決策;門下省,負責審核;尚書省,負責執行。而決策、執行,以前都是丞相的職責。唐朝將其分開,同時增加了審核部門,即門下省,進一步分化相權。將相權一分為三。三省相互牽制,相互配合,首長均為丞相。同時,唐朝還設置政事堂,參政議政。各省長官和被冠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頭銜的官員,即可進入政事堂議事。凡進入參政堂議政的都是丞相。這些被冠以頭銜的官員,由于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進退較易,在使用上顯得便利。這既有利于發揮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帝的權力。封建統治者鑒于唐朝后期割據混亂局面教訓,不斷的削弱和分割相權,以進一步加強皇權。三省六部有名無實,設中書門下、參知政事。宋朝就從三個方面來削弱相權:設參知政事,即副宰相,分割了宰相的行政大權;設樞密院,分割宰相的軍權;設三司,分割宰相的財政大權。這些措施確實有效的分割了宰相的權力,確保了君權的獨斷地位。但它也給宋朝帶來了官僚機構的膨脹臃腫,官員人浮于事的困境。
宋朝以后仍然有不同形式的措施出臺以削弱相權,強化君權,而這一漸強,一漸弱也是君主專制制度不斷強化在中央的表現之一。
元朝開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為兩省多相制,又以中書省取代尚書省。
明太祖為了進一步加強君主專制權力,先是于洪武十三年殺掉丞相胡惟庸,皇帝自己直接管六部。他還下詔:“以后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但他的精力再旺盛,也管不了那么多的國事,因此到了洪武“十五年,仿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禮部尚書邵質為華蓋,檢討吳伯宗為武英,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典籍吳沉為東閣。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征耆儒鮑恂、余詮、張長年等為之,以輔導太子。秩皆正五品。”但這些殿閣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而且品級很低,只有五品,以免擅權。它只能算是“內閣”機構的濫觴。
這樣,明太祖廢除了丞相制度,權分六部,直隸于皇帝,解決了君相矛盾。但必然導致皇帝負擔加重,軍國大事均由皇帝個人裁決,難免偏頗、草率。因此明成祖朱棣時設內閣,內閣逐漸成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決策機構。盡管內閣權力日盛,但畢竟不同于宰相制。內閣只是皇帝的是從咨詢機構,不無決策權。雖有內閣大學士大權在握的現象,但其權力并不來源于制度、職位,而是來自最高統治者的個人支持與信任,一旦失寵,地位便一落千丈。可見內閣首輔的權力與前代丞相已不可同日而語,更談不上制約皇權。
清朝沿用明制,亦設內閣和大學士。但清初軍政大權掌握在滿洲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之手,1732年雍正帝設立軍機處以后,實權又在軍機處,內閣徒有虛名,變成只是傳達諭旨、公布文告的機構。清末設立責任內閣,軍機處和內閣均廢。雖然清朝設置得軍機處軍機大臣的職權很大,但他們級別不高,且在皇帝面前只能跪奏筆錄。軍機處的設置使君主專制制度達到了頂峰。
從秦漢到明清,中央官制和機構發生了重大變化,通過這些變化,專制主義不斷強化,皇權不斷集中,相權不斷削弱直至被廢除。可見,宰相制度的演變是與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發展和需要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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