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

時間:2022-03-09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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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

一、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方面的現狀

(一)我國對外貿易以環境為代價,對環境造成很大的破壞

據統計,我國平均每天能源消耗總量已經從1990年的270.4萬噸標準煤上升到2002年的406.1萬噸標準煤,能源消費總量從2000年的130297萬噸標準煤上升到2003年的167800萬噸標準煤,我國能源消費系數也從1998年的-0.53上升到2004年的1.60。資源利用規模的不斷擴大意味著我國生態環境不斷惡化。

(二)我國現有貿易模式和結構不具有可持續性

我國外貿模式與結構存在著許多不合理性,使其缺乏可持續性。從出口貿易方面看,我國出口增長十分迅速,出口貿易依存度一直保持較高水平,但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都是采取高收入、高消耗、低收益的數量型模式,對資源嚴重浪費,對環境嚴重污染并削弱了貿易發展的后勁。從進口貿易方面看,對礦物燃料、潤滑油及其他有關原料的進口,絕對量和所占份額來看都在增加;進口商品中的工業制成品所占的比例也在增加,其中主要是成套設備的引進、飛機、計算機、電子儀器、汽車等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品,這樣的進口模式也會阻礙貿易的進一步發展。

(三)WTO環境規則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一是影響外貿產品的競爭力。發達國家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涉及產品生產、銷售直至回收處理等各個環節。目前我國大多數出口還是技術含量低、附加值低的產品,如果增加環保成本將抵消我國勞動力成本低的優勢;出口企業為了申請環境標志來取得銷售優勢。二是影響我國出口的商品結構。西方發達國家利用WTO的環境規則,制定過高的環境技術法規和標準,如防污標準、噪聲標準、電磁輻射標準、包裝標準等,大都是我國在短期內難以達到的,對我國的農產品、木質包裝品、紡織品、機電產品影響極大。

二、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戰略措施

(一)改善對外貿易與環境之間的關系

首先,要促進綠色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一是要積極順應綠色貿易的潮流、大力發展綠色產業、采用清潔工藝、生產對環境友好的產品、不斷提高產品的環保水平;二是積極鼓勵對國際標準的采用。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規定,只要企業獲得相關國際標準認證,就可以直接進入國際市場,不受任何非關稅的阻攔;三是實施從產品設計、生產、包裝到營銷的綠色一體化;四是要對主要國家、行業和產品的綠色壁壘進行認真研究,積極尋求對策,對于其中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合理要求,要通過提高本國產品品質,盡量滿足對方;五是要建立有利于生態環境的進出口產品結構,使我國出口貿易向節約原料、節約資源的綠色結構型發展。

其次,要加強環境立法。與國際標準接軌,制定一系列法規、制度,強制改變企業傳統的局限于企業內部利潤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的經營戰略,將環境成本納入企業效益評價體系之中,采用社會經營決策,統籌協調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之間的關系。還可以通過法律限制外國對環境污染嚴重的產業轉移到我國來,減少洋垃圾對我國生態的影響。

(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優化對外貿易整體結構

目前,我國產業發展層次仍相對偏低,產業結構不盡合理:第一產業比重偏高,現代化水平低;第二產業低水平發展;第三產業比例偏低,發展緩慢。在三次產業結構的調整上,要在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實現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并鼓勵工業特別是其中的制造業提高內部結構水平,還要多元化發展服務業,使其比重增加、結構齊備、功能優化。現階段我國工業的發展應實行雙重戰略,即在工業發展的主要部門采用資本、技術密集型的增長方式,在工業發展的普通部門實行勞動密集型的增長方式。

我國要發揮優勢,進一步擴大勞動密集型服務的出口,對于那些尚處于幼稚狀態的技術、知志密集型服務業加以適當保護,促進其盡快發展并漸進地對外開放同時,有選擇地輸入一些人力資本含量較高的服務,發揮示范效應,帶動服務業中的薄弱部門,盡快縮小差距。今后我國服務出口的發展路徑應該是由以勞動力密集型服務出口為主、技術知志密集型服務出口為輔,到兩者并舉,最終到以技術知志密集型服務出口為主、勞動密集型服務出口為輔。此外,除了國家對服務業應增加投入外,還應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發展服務業,要打破某些服務部門的國家壟斷和地區封鎖。服務業不僅要對民營企業開放,同時應擴大對外開放,盡快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公平公正競爭、規范有序服務的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