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環境影響實證分析

時間:2022-03-08 1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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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環境影響實證分析

[摘要]就貿易環境影響的理論與實證研究狀況進行綜述,闡述了貿易對環境的負面和正面影響,分析了貿易對環境影響的復雜性與多重性;指出已有文獻在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法方面存在的問題,即指出驗證結果的解釋能力存在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國際貿易對貿易國的環境影響是否有害以及對外貿順差的影響。

[關鍵詞]國際貿易;環境污染;污染避難所;環境規制

二戰后,經濟全球化與貿易自由化極大地推動了國際與區際貿易發展,貿易快速發展提高了貿易國的經濟發展與國民福利水平,但也帶來了越來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美國生物學家卡遜(RachelCarson)1962年出版的《寂靜的春天》一書中,描繪了大量使用農藥對鳥類和生態環境造成的毀滅性危害的可怕景象,提醒人類要保護生態環境[1]。1972年,丹尼斯•米都斯(TennisL.Meadows)等羅馬俱樂部成員發表的《增長的極限》研究報告指出,人口和經濟增長將導致地球的資源耗竭、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他們提出了“持續增長”和“合理、永恒的均衡發展”理念[2]。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上提出了國際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議題。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國際貿易迅速發展以及人們對可持續發展問題認識的深入,國際貿易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有關貿易對環境影響問題的研究結論不但對各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重要影響作用,還直接影響著各國貿易政策取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高速增長,進出口總額排名由1980年的第十七位上升至2016年第二位,已成為世界貿易大國。對外貿易發展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發展,但我國以數量擴張為主的粗放型經濟貿易增長方式也加劇了國內的空氣、水與土壤污染問題。目前,低附加值與“兩高一資”商品在我國出口貿易中的比重較高,加重了國內資源與環境保護壓力,不利于我國經濟貿易可持續發展。因此,深入分析外貿活動對我國生態環境影響,提升經濟貿易可持續發展能力是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學術界的重要研究課題。

一、貿易對環境影響的理論研究

(一)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在20世紀70年代前,學者們在研究貿易利益時,主要考察其對一國經濟增長、國民福利水平等方面的影響,很少考慮貿易的環境效應問題。隨著國際貿易規模不斷擴大與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以及社會公眾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學術界開始重視貿易活動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問題。以Walter和Ugelow(1979)、Daly與Esty(1997)為代表的經濟學家,提出了“污染避難所”與“向底線賽跑”假說,他們認為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1.“污染避難所”假說。Walter和Ugelow(1979)認為,發達國家普遍具有較高的環境意識,實施較為嚴格的環境規制,這導致發達國家污染產業的生產成本上升。而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意識與環境標準普遍較低,其廠商能夠獲得明顯的成本優勢。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發達國家利用國際直接投資方式,將本國污染密集型行業遷移到環境規制較寬松的發展中國家,另一方面,利用國際貿易方式,從發展中國家進口污染密集型產品,從而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環境污染,使發展中國家變成“污染避難所”[3-4]。2.“向環境標準底線賽跑”假說。Dua與Daniel(1997)認為,為了保護國內產業和保障就業,提高本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會降低本國出口企業的生產成本,而降低成本的途徑之一是降低本國環境標準,以有利于擴大出口。其結果導致各國的環境規制標準不斷降低,都會“向后看齊”,進而會加劇各國的生態環境污染,使得各國的環境規制標準“向底線賽跑”[5]。(二)貿易有利于環境保護論。與前面的觀點不同,第二種觀點認為,國際貿易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Eliste和Fredriksson(1998)認為,自由貿易并不會加重環境污染問題,通過限制貿易來解決環境問題只會扭曲商品與要素價格,影響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而基于比較優勢的國際貿易分工不但能夠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全球資源,而且還能夠從以下幾方面改善生態環境。一是國際貿易能夠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從而減少了廢物產生與環境污染問題;二是國際貿易能促進貿易國的經濟發展,進而增加貿易國用于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投入,進而改善其生態環境;三是先進環保技術通過國際貿易的方式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提高了發展中國家的環保技術水平和資源利用率,從而改善發展中國家的環境質量[6]。(三)貿易對環境影響的關系復雜論。持第三種觀點的學者認為,無論是貿易對環境有害論還是貿易對環境有益論闡述均不夠全面。他們在分析國際貿易對環境影響問題時,采用了折衷觀點。Robinson(1988)認為貿易對一國的污染物排放影響具有正反兩方面作用。一方面,出口產品的生產與運輸等過程中會產生某些污染物,對出口國環境有負面影響,另一方面,進口產品替代了進口國的部分產品生產,減少了進口國的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改善其環境[7]。為進一步揭示貿易對環境的影響機理,Grossman和Krueger(1991)將出口與進口貿易對環境影響分解為貿易的規模效應、結構效應和技術效應。他們認為,在一國出口貿易結構和技術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其出口規模擴大會加劇環境污染,出口規模效應為負;反之,其出口規模縮小會導致本國的污染物排放量減少,出口規模效應為正。在既定的出口規模和技術水平下,如果一國污染密集型行業的出口增速高于清潔行業出口增速,會導致本國的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其出口貿易結構效應為負;如果一國污染密集型行業的出口增速低于清潔行業出口增速,會造成本國的污染物排放量減少,其出口貿易結構效應為正。而進口貿易規模縮小會加劇進口國的環境污染問題,進口貿易結構效應也與出口的情況相反。在貿易規模和結構既定條件下,污染物減排技術進步會使貿易活動中污染排放強度降低,從而減少了環境污染問題,產生了技術進步正向效應。可見,外貿活動對一國環境(污染物排放)的影響不但受該國出口與進口規模的影響,還受其出口貿易結構與進口貿易結構以及貿易國的技術進步因素影響[8]。

二、貿易對環境影響的實證研究

(一)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實證研究。1.支持“污染避難所”假說的實證研究。Mukhopadhyay(2006)利用I-O(投入產出)模型研究泰國與OECD國家間貿易品中隱含的污染物排放問題。他發現泰國的出口品中隱含的污染物排放量超過其進口貿易中隱含的污染物排放量,這說明OECD國家通過貿易的方式將本地區的污染物排放移至泰國,使泰國成為“污染避難所”[9]。Akbostanci等(2007)利用I-O模型計算土耳其出口貿易中隱含的工業污染物排放量,結果發現隨著土耳其出口的增加,該國污染產業的“骯臟”程度加劇,這說明“污染避難所”假說在土耳其是成立的[10]。Low和Yeats(1992)運用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實證分析了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產業問題,他們發現發展中國家在污染密集型產品出口方面具有比較優勢,發達國家通過國際貿易方式將污染密集型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污染避難所”假說是成立的[11]。Quiroga等人(2007)對2000年72個國家截面數據的分析發現,環境管制松弛的國家在污染密集型產品生產上具有比較優勢,這說明“污染避難所”假說也是成立的[12]。Chung(2012)對韓國產業部門的投資與貿易數據研究發現污染產業確實更傾向于向環境規制較寬松的國家轉移[13]。Wu(2013)對歐盟多邊貿易的2001~2011年數據的研究也支持“污染避難所”假說[14]。傅京燕與張珊珊(2011)運用I-O模型計算了1987~2004年中美制造業的污染強度指數,他們發現1992年后,中國28個制造業貿易品中內含污染條件值(PTT值)都大于1,這表明在中美貿易中,“污染避難所”假說是成立的[15]。李玉楠和李廷(2012)建立HOV模型,對我國污染密集型行業環境規制與出口貿易關系進行分析,結果發現降低環境規制強度,有利于我國污染密集型行業出口貿易發展[16]。2.支持“向底線賽跑”假說的實證研究。Woods(2006)分析美國各州的貿易和環境規制之間關系時發現,各州政府在進行環境管制時會優先考慮其他州的環境規制情況。當其貿易競爭對手降低環境標準時,為保持競爭優勢,很多州會降低自己的環境規制標準,這支持了“向底線賽跑”假說[17]。Busse與Silber-berger(2013)對1998~2007年92個國家出口貿易與環境保護程度數據的分析以及Chakraborty與Mukhere(2013)對114個國家2000~2010年對外貿易數據的研究結果都發現這些國家污染密集型產品出口貿易量與環保法規嚴格程度呈負相關關系,從而實證“向底線賽跑”假說是成立的[18-19]。葉繼革和余道先(2007)分析我國主要出口工業行業污染物排放問題,他們發現我國具有競爭優勢的行業大多出口污染密集型行業。他們認為日益擴大的出口貿易活動加重了我國環境污染問題,我國出口行業的環境規制出現了“向環境底線賽跑”現象[20]。李鍇與齊紹洲(2011)采用我國30個省區的1997~2008年面板數據,研究我國對外貿易與CO2排放量之間關系。他們的研究表明,進口貿易改善了我國環境質量,但出口貿易加重了我國環境污染,而且前者對環境的改善效應遠小于后者因環境標準“向底線賽跑”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所以總的來說外貿活動降低了我國環境質量[21]。周杰琦和汪同三(2013)利用中國1990~2010年省與省之間的面板數據,探討了我國省間貿易對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響,結果表明貿易量與碳排放量有正相關關系,即出口貿易量越大,碳排放量越多,證實了“向底線賽跑”假說成立[22]。祝樹金與尹似雪(2014)研究了2001~2010年48個國家間的國際貿易面板數據,他們發現發展中國家污染密集型產品出口規模的擴大會導致其國內環境規制更加寬松,該結果也證明“向底線賽跑”假說成立[23]。(二)國際貿易對環境沒有負面影響的實證研究。1.不支持“污染避難所”假說的實證研究。Grossman與Krueger(1991)對北美國家貿易的環境效應研究表明,國際貿易會促進清潔生產技術的國際傳播,使得貿易國利用上述技術進步,降低產品生產活動中的污染物排放量。他們還發現國際貿易從以下兩個方面改善了環境。首先,國際貿易能夠提高貿易國的國民收入水平,企業會選擇研發和增加環境友好型產品的生產,減少污染密集型產品生產,以滿足國民由于收入上升所帶來的對環境質量需求;其次,貿易國收入水平上升使得本國更有財力來保護環境,強化環境規制[24]。Marconi(2012)考察了歐洲的環境規制和顯性比較優勢之間關系,他們發現中國在與歐洲的雙邊貿易中并沒有扮演“污染避難所”的角色[25]。Wang等(2015)研究發現環境規制推動了中國出口產品結構升級,而且在嚴格的環境規制下,我國污染密集型初級產品的凈出口比重降低,而環保型高附加值的制造業出口產品比重有所增加[26]。Dietzenbache和Mukhopadhyay(2007)運用I-O模型考察印度與其他國家之間貿易對印度污染物排放量影響,他們發現印度出口貿易中隱含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化物排放量比其進口產品中隱含的上述污染物排放量小,印度進口貿易增長造成的本國污染物排放減少量約是其出口貿易所產生的污染物排放增加量的兩倍,而且隨著出口貿易的增長,印度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化物的排放量還呈現下降趨勢,出現了“綠色里昂惕夫悖論”現象,這說明國際貿易有利于改善印度環境[27]。彭水軍和劉安平(2010)利用I-O模型分析我國出口貿易對工業二氧化硫、工業粉塵、工業粉塵的影響。他們的研究表明我國在染密集型產品出口方面不具有比較優勢,即“污染避難所”假說在我國不成立[28]。李小平和盧現祥(2010)使用了凈出口消費系數、投入產出分析以及面板數據的系統GMM分析方法,對“污染天堂”假說進行驗證,結果表明我國并沒有出現向“污染天堂”轉變現象[29]。2.不支持“向底線賽跑”假說的實證研究。胡帥偉(2012)利用I-O模型,實證分析了近年來我國各主要工業行業進出口貿易中隱含污染排放量情況,結果表明我國貿易活動的技術效應與國內碳排放量呈現負相關關系,這說明國際貿易促進了我國綠色生產技術推廣,減少了國內碳排放[30]。Harris(2002)研究了OECD國家的環境規制與國際貿易之間關系,他們發現國際貿易對環境規制并無明顯的影響,該研究也不支持“向底線賽跑”假說[31]。Konisk(2007)研究了美國各州1985~2000年的出口貿易與環境規制之間關系。他發現為增加就業和發展經濟,各州都想促進本地區貿易發展,但并不會因競爭對手降低環境標準而降低本地區的環境規制水平[32]。Busse和Sil-berberger(2010)利用54個國家環境規制與貿易的面板數據,實證分析出口和進口貿易對環境規制嚴格程度的不同影響。他們發現污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貿易規模與環境規制嚴格度正相關,他們的研究也不支持“向底線賽跑”假說[33]。3.國際貿易對環境影響多重效應的實證研究。一些實證研究表明國際貿易對環境的影響具有多重性。Copeland和Taylor(1994)分析南北國家貿易的規模效應、結構效應和技術效應問題,得到的結論是:(1)南北國家間的自由貿易所產生的貿易規模效應加重了全球環境污染問題;(2)北方國家的污染密集型出口行業的規模在縮小,而南方國家的污染密集型出口行業出現擴張,這種貿易結構變化效應減輕了北方國家的環境污染,但加重了南方國家環境污染問題;(3)北方國家與南方國家貿易的技術溢出效應減少了全球污染物排放總量[34]。李秀香和張婷(2004)采用LMDI方法測算了1981~1999年間我國出口貿易活動中的CO2排放量,得出的結論是出口規模不斷擴大導致我國CO2排放量迅速增加,但進口規模擴大減少了我國CO2排放;進出口貿易結構變化使我國CO2排放增加,同時,技術進步也減少了我國CO2排放[35]。李斌等(2006)以二氧化硫排放量為環境污染指標,采用CGE模型(可計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我國外貿對國內二氧化硫排放影響,得出的結論是貿易規模效應加劇了我國環境污染,而貿易結構變化和技術進步對我國生態環境有改善作用[36]。楊萬平和彭曉玲(2008)研究發現出口貿易加劇了我國環境污染,是導致“污染避難所”在我國存在的重要變量,但進口貿易有利于改善我國環境質量[37]。莊惠明和趙春明(2009)運用因子分解分析方法,考察了國際貿易對我國大氣、水等環境的影響。他們發現貿易規模擴大使我國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技術進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國污染物排放量,貿易結構變化效應的影響作用不穩定[38]。杜運蘇和張為付(2012)利用I-O模型與結構分解模型分析了我國出口貿易活動中CO2排放量的影響因素,結果表明出口規模擴大是導致我國出口行業CO2排放量增長的主要因素,技術進步對出口行業CO2排放量的增長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出口結構對出口行業CO2排放量的影響作用很小[39]。朱啟榮與袁其剛(2014)利用LMDI因素分解方法分析了出口貿易對我國工業廢水排放量影響,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出口規模擴大所導致的灰色水排放量大量增加,但技術進步與貿易結構優化減少了我國工業廢水排放量[40]。

三、簡評

通過對以上文獻分析可以發現,在國際貿易對環境影響方面,學術界存在著不同的觀點。在理論層面上,雖然己經形成了國際貿易對環境影響的理論,但由于各種理論是建立在不同假定之上的,導致不同理論的觀點存在著較大分歧。在實證方面,現有研究多采用投入產出模型、CGE模型與回歸模型等分析工具,實證分析了國際貿易對環境影響,但也沒有得到一致的結論。這可能是由于研究的時期與對象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異所致。此外,一些學者認為貿易對環境影響具有復雜性與多重性,他們的研究對于我們的后續研究具有重要參考價值。雖然現有研究已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筆者認為貿易對環境影響的后續研究仍需要進一步深化與完善。第一,從環境污染指標的選取情況來看,相關研究多選擇單一指標進行分析,導致其驗證結果的解釋能力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例如,CO2、SO2或NOx等排放量通常均可以作為影響空氣質量的指標,但多數研究采用CO2進行研究,少數研究以SO2或NOx排放量進行分析,導致不同實證研究結果存在著明顯的差異,甚至出現了不同結論。筆者建議在今后研究中應采用多指標體系來綜合評價貿易活動對環境影響。第二,就國際貿易對貿易國的環境影響是否有害問題,現有文獻并沒有統一的結論。以我國為例,一些研究認為我國在污染密集型行業上的出口優勢不斷增強,正成為發達國家的“污染避難所”;而另一些研究卻認為,國際貿易使我國發揮了自身的比較優勢,“清潔”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有利于降少我國環境污染。之所以會得到這樣相互矛盾的結論,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對全國層面或局部地區的分析,而對我國不同地區與細分行業的研究不夠全面。今后應該加強我國不同地區與不同行業貿易活動對環境影響方面的研究,并針對不同地區與行業,提出減少貿易對環境負面影響的對策建議。第三,目前有關貿易對環境影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考察貿易規模、貿易結構與技術進步的作用,而對外貿順差的影響研究較少。我國外貿順差規模較大,造成了巨大的生態環境逆差。因此,需要充實這方面研究。此外,有關國際貿易對環境影響的研究很多,但如何才能避免成為“污染避難所”以及如何利用外貿手段來減少我國環境污染問題的研究少見,今后應該加強這些方面的研究。

作者:朱啟榮 劉璇 單位:山東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