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規模經營機遇與挑戰思索

時間:2022-05-18 11:02:00

導語:農業規模經營機遇與挑戰思索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業規模經營機遇與挑戰思索

時下我國部分蔬菜市場出現了“菜貴傷民”、“菜賤傷農”同時存在的怪圈。個中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諸如流通成本過高,人工、場地租金等成本不斷上漲,自然災害頻發,同種蔬菜集中等等。為破解這個怪圈,國家農業部、商務部等部委組織大型連鎖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等流通企業直接采購蔬菜、優先銷售滯銷蔬菜的舉措,彰見了政府機關急菜農所急、急市民這所急之情懷,但是一個問題也擺在公眾面前:僅憑組織企業直接采購就能避免“菜貴傷民”、“菜賤傷農”現象出現嗎?回答恐怕不太樂觀。筆者認為,造成此現象的一個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國農業的分散化經營,即“小農戶大市場”的矛盾,而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是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路徑。

一、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需要農業企業的參與

我國上世紀70年代末農村改革后,農戶的微觀經濟主體地位得到了正式確認,但由于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的成長期較短,農戶在農業市場化過程中顯得幼稚和弱小,這主要體現在農產品銷售渠道不暢和農產品生產的盲目性上。隨著社會的專業化、市場化、商品化發展趨勢日益明顯,農戶在銷售農產品時面臨的“小農戶大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農戶在面對自然風險的同時還要面對市場風險,而且隨著農業產業市場化程度的提高風險愈發明顯。不僅如此,由于農戶的分散和脆弱以及缺少足夠的理性,極容易導致交易規模小、信息不對稱、機會主義行為和交易秩序混亂,制約農戶經營水平的提高和市場交易成本的降低。同時,對農產品需求的變化也對農產品的專業化生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疊加的情況下,農戶為了規避風險,必然開始尋求與其他組織體進行合作。于是,在實踐中出現了“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的合作模式,也出現了農民專業合作社這種組織形式,無論哪一種模式或組織,都凸顯了市場化、專業化和社會化的內涵,可以稱作農業企業組織,它是面向市場配置資源要素,進行專業化生產,廣泛參與社會分工協作的農業組織方式,是有效率的組織系統。農業企業與農業發展績效之間存在著很強的協同增效作用。那些生機勃勃和富有效益的農業企業能夠促進農業的增長。在農業企業的領域內,企業行為可以促使小農戶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參與現代采購體制和商品出口;可以建立農民和生產者組織創新的垂直協作體制;可以幫助農民取得貸款、投入性生產資料、推廣性服務和資格證書;可以支持針對農民的農業操作規范培訓,以實現產品達到質量、安全和國際衛生等方面的標準。

二、農業企業實現規模經營所面臨的與政府、農戶談判協商的挑戰

(一)農業企業的現實談判協商風險

1、土地流轉階段的談判協商風險農業企業協調關系的挑戰最主要存在于實現規模化經營最重要的條件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業企業與農戶的合作實質是與農戶或第三方談判協商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涉及到農戶、農業企業和政府三個不同的利益主體,不同的主體具有自己獨立的目標。政府的目標是維持社會的穩定、促進農村、農業經濟發展。農業企業是營利性組織,其基本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利潤。對農業企業而言,土地成本越低越好。農戶的目標則是在土地基本保障功能之外實現土地流轉價值的最大化,在農產品價格正常的情況下,利用農地從事農業還有一定數量的純收入,用于改善生活的質量。可見,三者的目標統一于發展,矛盾于利益分配。在利益訴求上,農戶的利益體現在土地上農業產值收益和政府對土地的農業補貼;農業企業的利益體現在生產成本中土地要素的低廉;政府的利益體現在稅收和相關的費用收入以及對農戶和農業企業的管理。這些復雜的利益形式加大了在新利益分配過程中對利益的度量和談判的難度。

2、企業管理中的談判協商風險農業企業的企業化管理與農戶的傳統行為方式是相沖突的。企業所要求的標準化生產和產品質量水平,分散的傳統農戶難于達到。例如,重慶市的水果生產中,曾獲農業博覽會金獎的奉節臍橙,在2002年拿到新加坡復發中記集團公司3個月供應2萬噸鮮果的訂單后,居然只有600噸鮮果達到了要求。在“公司+農戶”聯接形式中,處于強勢的企業訂立對農戶不公平的合同,而農戶惡意違約損害公司,經常出現“投機相害”的問題。對于公司來說,處在一個正式制度安排占主體地位的制度環境里,更習慣于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合同實施的問題及處理糾紛。農戶則處在一個非正式制度安排占主體地位的制度環境里,其更習慣于通過法律之外的一些手段來解決合同實施的問題及處理合同糾紛。因此,在“公司+農戶”契約中,一旦公司違約,農戶就很難通過法律手段來懲罰公司,因為農戶并未意識到或者意識到了但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樣,一旦農戶違約,公司也常常處于無可奈何的地步。例如,陜西省藍田縣三官廟鄉某些村子的柿子皮薄肉厚,甘甜可口,遠近聞名。咸陽某公司經考察后,當年上門為當地農戶免費剪枝、噴灑農藥,并簽訂了收購協議。一年后,該公司赴藍田收購柿子時,當地農戶卻不愿履行合同,而是高價將柿子賣給了黑龍江一家公司。當時公司拿出協議,農民卻說誰價高,我就賣給誰。公司無奈,只好求助當地鄉政府。政府明知農戶不講信譽的做法不符合商業規則,也不利于該地經濟的持續發展,但多次勸說農戶卻無濟于事。

(二)降低談判成本的建議――政府發揮積極協調作用

政府為主的協調機制并不是要讓政府去參與談判的每個環節,而是政府依托自身的地位和資源,建立開放的中介服務體系。如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資源系統、建立土地流轉的法律服務組織、建立農地技術經濟評估組織、建立土地流轉的管理咨詢組織等為農業企業和其他參與者建立透明、全面的信息服務平臺,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生活保障體系,弱化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加強相關的立法工作和各項細則、辦法、程序等規章制度的建設。以上措施都是降低各方獲取信息的成本,實現信息對稱,提高談判協商效率。

三、農業企業面臨的融資難的挑戰

現代農業的集約化和規模化經營要求有大量的資金做保障;現代農業由傳統農業的單一初級生產發展為種、養、加、儲運、銷以及包括一系列社會化服務在內的一體化經營需要相當數量的資金來支撐;發展現代農業需要的先進設備的推廣、科學技術的應用、配套基礎設施的完善都需要資金的投入;與現代農業相適應的人力資源開發及減少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對現代農業的制約等都需注入大量資金,因此農業企業的壯大發展必須依賴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但目前的金融服務還不能有效地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

(一)農業企業融資的現實困境

1、農業弱質性導致融資環境差農業是一個天生弱質的產業,其弱質主要表現在農產品普遍的低值性和對自然環境的高度依賴性及由此帶來的高風險性。農產品一般是需求量大的初級產品,尤其是像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農產品的寬加工與深加工明顯不足,導致其附加值的普遍低下。這些特點直接導致金融機構和企業對農業的投資動力的普遍不足。

2、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農村信貸組織體系不盡完善,農村信貸服務機構較單一。涉金融信貸服務機構僅有農村信用社、農發行、農行,郵儲銀行小額信貸業務尚未全面展開,信貸支持現代農業的措施沒有落到實處。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單一,服務范圍僅限于種植業中的糧棉油收購環節,服務農業產業化功能殘缺。市場定位于服務三農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主要以小額農戶貸款、農村個體工商戶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從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現代農業中龍頭企業的信貸需求。其結算體制不健全的問題難以滿足龍頭企業全國性、暢通性、快捷性的結算要求。且農村金融市場缺乏競爭機制,市場化程度低。另外,金融服務網點密度偏低導致供需矛盾突出。農村信用社機構不斷整合撤并直接造成了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的減少,加之各大商業銀行相繼撤離農村市場,金融服務短缺,難以滿足“三農”發展對不同金融機構、不同金融服務的需求。

3、信用體系建設不同步很多地區農村信用社對農戶實行信用評級,但因多數機構信用評級業務系統未與全國統一征信網絡聯網,信用資源不能共享。

(二)改善融資環境的措施

根據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的需要重塑新型的現代農業金融體系,力求建立起以政策性金融為主導、合作性金融為主體、商業性金融為補充的金融體系。良好的融資環境是引導資金進入現代農業的關鍵。在市場準入上,應實行有差別的市場準入政策,在我國目前銀行業整體上資金流動過剩,農村地區有資金需求,但金融運行渠道單一、金融產品供給不足的情況下,降低新設金融機構的門檻。在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上,應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構建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廣泛開展信用評級活動。在保險制度方面,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由國家投入資金組織實施,將國家對自然災害的救濟、補貼方式轉化為農業保費補貼方式。對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的農業保險給予政策優惠。借鑒國外經驗,引導建立互助保險組織,建立農村金融存款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