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心理障礙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03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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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80后”農民工數量已超過1億,在我國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正承擔著重要角色,但受城鄉二元體制等因素制約,他們又面臨強烈的心理矛盾與沖突。政府、社會和個人必須合力解決青年農民工的群體心理障礙,才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民工向城市轉移,越來越多的青春臉龐出現在農民工群體中,農民工的格局已經發生根本變化,“80后”農民工正逐漸成為這一隊伍的主體。農民工不僅是一個收入低下、生活貧困的群體,而且是一個面臨強烈心理矛盾與心理沖突的群體,有些心理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制約因素,應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關注。
一、“80后”農民工概況
根據年齡劃分,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已經形成了兩代農民工。第一代農民工生于上世紀50、60年代,他們于80年代或90年代初進入城市;第二代農民工生于上世紀80年代,于90年代末或新世紀初進入城市,生于上世紀70年代的農民,則屬于其中的過渡一代。“80后”農民工特指出生于1980年以后的農民工,也被稱為新生代農民工或青年農民工。據2006年國務院政策研究所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的數據顯示,我國農民工總數大約2億人,其中16—30歲的占61%。據悉,迄今為止,“80后”農民工已超過1億人。
與第一代農民工相比,“80后”農民工有著明顯的群體特征:年齡普遍較小,多在28歲以下,是伴隨中國改革開放成長的一代;受學校教育的程度高,多為初中以上,雖然他們的素質相比第一代農民工有了較大提高,但在受教育程度與勞動技能方面與城市人口的差距依然很大;基本沒有務農經歷,難以忍受農村的破舊、貧窮和慢節奏的生活,對家鄉的鄉土認同在減弱,甚至持批評態度,對農村的一些習慣和傳統開始出現不認可;具有更多的融入城市的沖動,正逐漸習慣于城市的繁華和快節奏的生活方式,部分人開始試著去認同流入地社會,如參加當地社會組織的一些集體活動,與當地人建立經常性的交往關系,甚至加入當地的一些社會組織等,想在城市安家立業,但自己的根仍在農村,矛盾心理異常突出;更重視自身價值的發揮,有較強的職業生涯規劃意識,與其父輩們主要為尋求生計而出門打工不同,他們打工不僅僅是為了賺錢,更是為了鍛煉自己、尋找更好的個人發展機會,希望追求更完美的人生;有較強的維權意識,更注重工作環境、自身權益乃至個體感受,不能忍受身份歧視,也不再像父輩一樣甘于艱苦廉價的勞動,而更在乎所在城市能否給予他們平等的人格待遇;對政治、文化等生活的需求有更多更高的要求,但總體來看,他們在政治上的參與意識還比較低,很多農民工在進城后沒有參加過選舉,沒有參加工會組織等。面對城市化、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受體制和自身素質的約束,“80后”農民工生存和發展的機會與挑戰并存,理想與現實交織碰撞,在心理上往往處于尷尬的境地,極易出現心理問題,這些都阻礙了他們在城市的進一步發展和人格的完善。
二、“80后”農民工常見的心理障礙
作為農民工的主體,“80后”農民工承擔著城市最臟、最苦、最累、最險的工作,為城市的繁榮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其心理狀況主流是好的:吃苦耐勞,遵紀守法,積極進取。但是由于生活、工作的巨大壓力,精神生活的嚴重缺失,惡劣的工作、生活條件,在城市社會地位的低下等等原因,使部分農民工的心理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自卑與壓抑。由于農民工的戶籍在農村,傳統的城市管理制度在戶籍、教育、社會保障、人事、醫療制度等方面只承認城市居民,而將農民工排斥在外。由于人為造成的先天身份的差別,農民工只能處于“二等公民”的尷尬境地。城市居民由于先天具有的城里人身份,不須通過后天努力就可獲得許多社會公共資源,在社會生活方面能夠享受到諸多特權,在社會競爭方面占據著明顯的優勢,無論在現實利益和心理感受上都有一種高高在上的優越感。這種因先天身份差別而導致的不平等深深地刺激了“80后”農民工的自尊心,加重了自卑感,很容易使他們產生自卑心理。與生活上的貧困相比,更難以忍受的是農民工不被城市接受,不能與城里人正常交往與合作,不能像城里人一樣感受到平等與尊嚴。在日常生活中,農民工還要忍受因家庭分居、婚戀情感、文化活動匱乏及生活條件限制等,經常處于性壓抑和整體精神壓抑的心理狀態,這很容易產生農民工與城里人的心理對抗。
2.封閉與孤獨。“80后”農民工進城的同時也是一個重新社會化的過程。他們雖然在空間上走近了城市,但由于受現行戶籍制度和其他制度性的排斥,同時也受其自身的文化心理、價值觀、行為方式變化滯后的影響,使得農民工無論在城市工作多久,都注定是游離于城市邊緣的“匆匆過客”。城市的生活并未提供給青年農民工良好的轉換環境,空間上的隔離、生活方式的差異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冷淡、歧視與疏遠,不僅無助于青年農民工打破舊的角色意識,融入到新的城市生活中去,反而加劇了他們的心理不適應,在精神上不能很好地真正融入城市,而總是處于封閉與孤獨狀態,只能囿于自己的社會交往圈和文化習俗之中。2007年8月,浙江省永康市總工會先后對五金、包裝、工藝品、電子、金屬等五個行業、20家不同規模企業的外地民工展開了為期幾個月的心理健康調查,結果顯示,因受孤獨難以適應環境等因素的困擾,60%以上的外來民工,尤其是"80后”農民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感到寂寞孤獨”的為80%。很多農民工進城已經十多年了,卻幾乎沒有城里人朋友。加之基本上沒有文化娛樂生活,長年累月重復“干活——吃飯——睡覺”的單調生活,很多農民工將在街上溜達、看臨街電視、打撲克作為業余生活的主要內容。
3.不滿與怨恨。與農民工相比,城市居民享受著更多國家社會保障和福利,大多可以較輕松地生活。而“80后”農民工不僅沒有社會保障,而且從事著城市里高強度、高風險、低收入的勞動。更有甚者,農民工還被老板克扣和拖欠工資,這使得農民工在生活上只能維持很低的水平。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和生活水平上的巨大反差,容易使農民工產生強烈的被剝奪心理。在自身利益長期被忽略以致損害的情況下,容易引發他們對現實社會的嚴重不滿。在日常生活中,他們還會經常受到個別城市居民的不公正對待。有的居民以自己城市人的身份歧視農民工,將農民工視為“外來人”,將他們看作是低人一等的“二等公民”,甚至故意在公共場所欺負、捉弄農民工;有些城市居民對為他們提供服務的農民工缺乏信任、理解和尊重,甚至故意刁難,丟了東西就認定是農民工所為,直接傷害了農民工的自尊心;有些城市執法人員在執法和城市管理過程中對進城農民與城市居民持雙重標準,對農民工動輒罰款、毀壞東西甚至任意打罵;有些商場、酒店、浴池等公共場所以衣冠不整、有礙店容或影響其他人消費等種種借口拒絕農民工進入。大多數“80后”農民工坦言,他們心里最難受的就是城里人看不起自己,個別城市人還以對農民工進行刁難和人格侮辱為樂,這很容易產生農民工與城里人的對立,他們中的個別人則可能在人格受損時以破壞城市公共設施、偷竊、群毆等極端方式來發泄自己的怨恨情緒。
4.仇視與報復。我國農村與城市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大城市繁榮與富庶是來自偏遠鄉村的青年農民工無法想象的。在農村的時候,這種差距他們還沒有親身體驗到,但是一旦進入到城市,這種差距就立即顯現在他們面前。而二元制社會結構所構筑的用工與戶籍制度壁壘,也把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超越這種差距的希望打破。城市中繁華富裕與他們低下的社會地位和微薄的收入形成強烈的對比,社會保障的缺失、合法維權的困難、政治與社會事務參與途徑的狹窄、城市居民的冷漠歧視與優越感更強化了他們的反城市甚至反社會心態。這種心態不是針對某個具體的城市居民的,而是針對所有的城市居民的。這種情緒的極端反應就是敵視和仇恨城市的情緒,以往的道德束縛、法制束縛已經不起作用,因而采取極端的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報復城市居民就不足為奇了。
三、塑造“80后”農民工健康心理品質的對策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公民主體健康的心理品質,“80后”農民工是農民工的主體,其心理障礙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這是一項長期和系統的工程,需要國家和政府、農民工自身、用人單位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的心理問題。
1.推進城鄉二元制度改革,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性管理。首先,政府應該放寬對農民工獲得城市戶籍的限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逐步廢除戶籍制度,使農民工獲得正式的市民身份。其次,政府應該全面改革與戶籍制度相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農民工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國民待遇。如逐步消除對農民工的就業限制,促進城市勞動力市場的整合,保護農民工的平等競爭權;修訂有關法規,規定農民工的政治參與不是以身份而是以地域為標準,為農民工參與城市政治生活開辟途徑;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范圍,為農民工提供失業、養老、醫療、住房等社會保障,消除對他們的社會保障障礙。同時,提高其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將農民工子女納入城市義務教育體系之中,對其實行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的政策,保護其義務教育權利;逐步廢除暫住證等針對城市外來人口的證件制度,建立起統一的城市人口管理制度等。
2.加強對“80后”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提升其自身素質能力。(1)加強對農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對客觀事物的認知能力,提高農民工心理素質,增強心理抗挫能力。通過教育使他們做到能正確對待自己,對自己有恰如其分的評價;能正確對待別人,善交友,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能正確對待工作,熱愛學習和勞動,避免精神空虛。只要他們對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不退縮、不逃避、不幻想,就能使自己的心理處于一種和諧、自然的健康狀態。(2)加強對農民工的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和職業培訓。政府要組織建立民工學校、民工文化俱樂部等,提高農民工的科學文化水平,增強明辨是非能力。同時成立專門職業培訓機構對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提升職業道德。(3)加強對農民工的普法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增強青年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認識,讓農民工了解國家政策,理解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增強他們對黨和政府的信心,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勞動者。
3.加強對“80后”農民工的組織管理,豐富其精神文化生活。農民工在城市打工,脫離了原來農村的組織與管理,而城市管理組織又大多采取“經濟上吸納、社會上拒入”的態度,使農民工成為城市和農村的“邊緣人”,沒有組織約束,自由散漫,極易產生各種社會問題。因此,必須加強組織與管理,具體做法是成立農民工自己的組織,如農民工工會等,從而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政府表達其利益需求;制定保護農民工的政策和措施,嚴厲打擊坑害農民工利益的組織和行為,如黑心中介、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等;開放城市組織體系,吸納農民工進入社區組織、各級黨團組織、工會組織、社會團體等各類組織,加強農民工事務管理,從而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在此基礎上,要努力豐富農民工的文化生活。根據“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從他們是文化創(下轉第57頁)(上接第55頁)造、文化接受的主體入手,從他們的認同感和欣賞能力出發,當地政府要大力發展公共文化設施,改變文化服務供應方式和機制,將農民工的文化生活納入社區文化管理,給予他們創造文化產品和活動的空間及舞臺。
4.提供個案輔導與咨詢,正確引導權利意識和市民意識的覺醒。個案心理輔導與咨詢的目的在于幫助個人和家庭減低壓力、解決問題,達到個人和社會的良好福利狀態。對于“80后”農民工來說,往往個人能力,包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都比較欠缺,這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導致他們難于從根本上改變當前的弱勢地位。因而有必要為他們提供多方面的輔導和支持,比如整合各種資源設立輔導機構,開通咨詢熱線等為農民工提供心理輔導、就業信息、法律知識,發展個人職業能力,解決心理煩惱,強化城市適應能力。同時,也要加強對青年農民工的公民教育,弘揚公民的權利意識和市民意識,呼喚公民義務與責任,引導青年農民工不僅以理性精神合法維護權益,還要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
5.建立健全司法救助體系,維護農民工的正當權益。青年農民工是弱勢群體,力量有限,他們對城市的不滿與敵視,在一定程度上與其在城市的權益過度受損而又投訴無門的現狀有關。雖然農民工的權益問題日益受到重視,但農民工基本上是分散的個體,其權利訴求能力還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政府應該幫助他們成立自己的權益保護組織,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加強由勞動、工商、司法等多部門支持配合的對農民工的維權行動,并把農民工中的代表納入到政府組織體系中去,使農民工得到合法主張、保護自己利益的渠道。同時,城市政府應該堅決打擊各種侵犯民工利益的違法行為,加強有關對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使民工在城市中不僅有生存的空間,更有發展的空間,從而減少青年農民工與市民的摩擦與矛盾。
6.加強媒體的正面引導,消除社會的誤解和偏見。借助大眾媒介,加強輿論引導,可以改變對農民工的誤解和歧視。要加強對國家政策的宣傳,端正社會特別是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認識。加強對農民工的客觀報道和先進事跡的宣傳,改變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歧視。更正社會對農民工的偏見,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接納農民工的良好氛圍。轉變對農民工的觀念、加強同農民工的感情交流與溝通、建立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承接平臺,消除農民工的自卑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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