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管理分析

時間:2022-06-01 09: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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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管理分析

摘要:農業技術推廣對于當前我國以家庭為經營單位的農業現代化建設具有無法估量的作用,針對農業技術推廣中資金管理現狀的分析,為了研究的順利進展,本文將范圍縮小到縣市一級,選取湖南省永州市為研究對象。研究該市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的使用、支配等系列問題,對探討縣級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的管理問題具有可行性和代表性。

關鍵詞: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管理

一、研究區域農業發展情況介紹

永州市是湖南省南邊農業大市,處于湘桂粵三省交會處。先名“零陵地區”,還有其他許多別名,如“竹城”等,1984年,該市被一分為二,原來的零陵市被撤消,重新命名為永州市和冷水灘市。但十年之后,1995年,又撤銷了兩市,重新設立永州市,分成零陵與冷水灘兩個區。總面積2.24平方公里。從古到今,永州市在兩廣、海南與西南等各省份的交通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同時又是湖南對外進出口的咽喉,素有:“南山通街”一說,歷代帝王之國,其自然環境、水質等,都在湖南省排行第一位。當前該市產業結構以實現高速、穩定的經濟與社會為第一發展目標,并經過不斷努力,形成了以綠色食品、自動化機械、高質量紡織、冶金和建材等,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永州市歷經多次合并、更名、調整后,在農業發展路徑上也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并由傳統的區域布局向對外開放型生產發生了轉變,不斷發展現代農業并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當前永州市共因轄管9個縣,2個區,共192個鄉鎮,5349個行政村,總人品口600余萬,農業人口470余萬人。土地面積2.24萬平方公里,其中農業用地470余萬畝,(水田面積380余萬畝,旱地面積83萬余畝)。全市共有5個糧食大縣,而且這些縣在全省糧食總發量中也排行靠前,當前有8個生豬大縣,同樣地,在全省全部排在前列。可見,永州市是當前名副其實的農業大市。

二、永州市農業科技推廣資金管理現狀分析

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中,雖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但這些成果并不成熟,也只是階段性的,這些成果還無法使整個永州市農業發展成為湖南省的絕對性農業大市,更不太可能在國家農業發展中充當主角。當前,永州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體系建設不樂觀,正面臨著“斷線與斷網”的局面。據調查,永州市目前各鄉鎮農業技術服務站中,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年人均財政下撥的款約為4000塊,其中一部分為技術推廣人員的工資,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經費支持,其他所需的經費需由地方解決,或者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自行解決,或者由其他經營組織創收等。大多數鄉鎮農業農業技術推廣站都沒有正規的辦公場所,推廣人才的住宿問題更是無從談及,他們沒有既定工資,生活問題無法得到有效解決,也沒有保障。全永州市當前共有183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而能夠分到獨立住房的、有獨立經營門面的一半者不到,只有83個,且這些農業技術推廣站中,各種條件非常艱苦,場所極其簡陋。

(一)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經費機制改革

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家對農業技術推廣經費的安排通常都是包辦包攬,這是由于當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是農業行政機構的組成部分,且我國當時被告的是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當初國家實行“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如此同時,國家政府的改革也如火如荼。這次改革,對于農業技術推廣來說,其表現就是,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定性為事業單位,且從農業行政機構中相對獨立出來,從此,農業技術推廣的實行了政事分離,也就是實行財務、人事、工作等相對獨立。1986年,中央財政部就國營農業事業單位預算和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中指出:“對有固定收入的單位,實行‘核定支出、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管理方案;對那些有經常性和穩定性收入的來源,但又無法達到管理經費自給自足的事業單位,要實行“定期、定額補助,增收節支留用、減收超支不補、一定幾年不變”的管理方案。對于那些能夠按照企業化管理要求對本企業進行獨立經濟核心的企業,特別是對于實行經費自給有余的企業和單位,實行獨立核心,讓企業自負盈虧,除非有特殊規定或者政策所向,否則不再給予其他方面的撥款。農業技術推廣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主要體現于三點:第一,實行事業費包干、節約提成、創收獎勵的政策,農業行政部門的統收統支政策取消。經費包干,其包干的基數和依據是根據編制與實有人數之間,按照一定的人頭費標準來核定的,這一政策一般是一定就是好幾年,最少三年內不得改變。第二,取消全額撥款政策。事業費標準不再統一,因各級各地財政情況不同而各異。通常情況下,中央、省、市三級基本實行差額撥款。對于基本工資、少數部分辦公支出,由政府作出基本保障。這一改革使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作為事業單位,其自主權得到最大化擴張,然而,其經費壓力卻日益加大。較大一部分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如果不努力地創收,他們是很難于維持下去的。也就是說,農業技術推廣體制其實還是實行國家與機構共同協調發展的政策。第三,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大多數是由同一級財政主管部門來負擔的。該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在對其進行經費資助過程中,只對基建費、專項費等,給予一定量的補助。由于當前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隊伍中,95%以上都集中在縣和鄉鎮兩級農業技術推廣站中,因而這兩級財政是負擔農業技術推廣經費的主體。從以上分析來看,我國當前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經費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即事業費、項目費、推廣機構創收費用。其中項目費對于縣級以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來說,基本不存在。但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的結構指標卻能夠直接體現系統經費的結構現狀,這是農業技術推廣系統中,有機構成的最直接體現,同時能夠直接反映出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經費與所從事業務的經費之間的比例,同時還能反映出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系統內部支持機構運轉的資金與實際用于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的資金比例。

(二)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事業費總量分析

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總量的異動情況。2005年-2014年,十年內,因政策變動,政府對事業費的投資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從以述分析可知,政府在農業技術推廣方面的投資往往是根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具體實際進行的。

(三)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事業費支出分析

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的支出機構。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的支出結構可單純地理解為各支出項目在總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從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數據來探討其經費支出結構。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是國家的事業單位,因此,推廣機構中所有內容都是由國家統一規定的。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事業費支出結構表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根據本研究關于事業費的界定,將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經費統稱為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經費;將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其他費用等稱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業務費。這部分經費是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用于維持基本活動所必需的資金。下表3-5是2014年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人員經費分布情況,以及在總經費中所占的比例為80%,而業務經費僅占20%。

作者:鄧飛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公共事業管理與法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