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安全問題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04 0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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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入WTO對我國糧食安全不會發生實質性影響。中國糧食發展政策應是,在堅持糧食基本自給的前提下逐步開放糧食市場,并逐步提高市場準入程度,以實現國內糧食供求的實物平衡,爭取更多的交換價值。
進入90年代以來,農產品國際貿易的自由化成為一種世界性的大趨勢。在農產品貿易中,最為重要和最為敏感的部分就是糧食貿易。利用國際市場對國內的糧食供求平衡進行調節,是中國政府自改革開放以來的一貫政策。鑒于中國人口基數大,增長速度比較快,未來人口峰值高達16億人,加上90年代糧食進口大增,1995年達到1976萬噸,人們普遍擔心中國的糧食問題。1994年,美國世界觀察所所長布郎先生發表了一篇題為《誰來養活中國?》的文章,引起一場“布郎沖擊波”。現在的問題是,在WTO框架下,中國農產品市場必然更加對外開放,使中國國內對進口糧食的依賴增加,這是否會危及到中國糧食的安全,中國采取什么樣糧食發展政策而不違背WTO的規則,是一個必須重視的首要現實問題。
一、糧食安全的本質含義
糧食安全的概念在70年代中期糧食危機中由糧農組織(AFO)首先提出的,其定義為“保證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能得到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夠食品”。這一概念自提出以來一直在不斷演變,但基本內容仍然是保證全世界的人都能得到最起碼的營養。1983年,糧農組織總干事愛德華·薩烏馬對“糧食安全”概念作了新的定義,并得到廣泛的認同。新定義的內容為“糧食安全的最終目標應該是,確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時候都能買得到又能買得起他們所需要的基本食品”。這個新定義包括三項具體目標:(1)確保生產足夠數量的食品;(2)最大限度地穩定食品供應;(3)確保所有需要食品的人都能獲得食品。前兩條是保證“買得到”,最后一條是保證“買得起”,即支付能力。
從中可得到兩點重要啟示:一是糧食安全與糧食貿易的重要性;二是糧食安全與食品結構的多元性。而這兩點啟示對于我國在WTO框架下實施恰當的糧食發展政策至關重要。
二、糧食安全與糧食貿易的重要性
新的糧食安全定義強調了貿易的重要性,因為要保證人們“買得到”所需要的糧食,在任何時候,既可以在國內生產自給予以滿足,又可以從糧食進口得到滿足,兩種方式同等重要。當然,對于不同的國家,這兩種方式的實際作用是不一樣的。對于擁有糧食比較優勢的國家和地區,發展糧食生產對于糧食安全起著主導作用,因為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糧食生產是有利可圖的產業,發展糧食生產,既可以提高糧食供應量,又可以增加收入,從而有利于糧食安全。而對于喪失糧食比較優勢或糧食比較優勢下降、非比較優勢上升的國家和地區,由于非糧食生產對于提高收入具有較大的作用,因而,糧食生產對糧食安全的重要性要從屬于國內糧食不足時能用足夠收入進口所需要的糧食。如果一個國家屬于前一種情況,處理問題的辦法就比較簡單,即采取鼓勵發展糧食生產政策就可以。如果一個國家屬于后一種情況,問題就比較復雜了:一是要充分考慮世界糧食市場是否有足夠可供購買的糧食數量,即使世界糧食市場有足夠可供購買的糧食數量,國際環境是否允許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二是該國是否有足夠的外匯購買它所需要的糧食,如果沒有足夠的外匯,世界糧食供應商是不會白白把糧食送到該國手里。中國的糧食安全問題當屬后一種情況。
首先,總的說來,中國經濟的比較優勢在以下三個層次發生了巨大變化:(1)在宏觀經濟領域,屬于土地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的農產品的比較優勢迅速下降,而以紡織品和服裝為代表的勞動密集型輕工產品的比較優勢卻顯著上升;(2)在農業經濟內部,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種植業(如糧食、棉花)的比較優勢喪失,而偏向于勞動密集型的牧業、漁業(如水產品、肉類)比較優勢明顯;(3)在種植業的內部,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糧食作物逐漸讓位于偏向勞動密集型的經濟作物而成為相對弱勢的產業。從這些情況來看,中國要完全依靠國內糧食生產而實現所謂的糧食安全,勢必不符合比較優勢原則,也不符合糧食安全的本質含義,更不符合WTO的規則。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那種認為維持糧食安全就是實行糧食自給的觀點必須摒棄。
中國1978—1998年間若干年份進出口貿易總額、外匯儲備及國內生產總值
1978198019851990199519971998
出口(億美元)97.5181.2273.5620.91487.81827.01838.0
進口(億美元)108.9200.2422.5533.51320.81423.61402.0
外匯儲備總額(億美元)15.625.5127.3286.0735.71399.01450.0
國內生產總值(GDP)(億人民幣)3853.04467896418548584787477279553.0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歷年)
其次,如果中國將其糧食安全放在國內生產與國外進口上,中國是否有足夠的外匯購買所需的糧食,這是一個確實需要加以考慮的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進出口貿易發展取得長足進展,1978年中國出口商品總額只有97.5億美元,到1998年驟增至1838億美元,20年間增長了近19倍,平均年增長率達17.2%,大大高于80年代世界出口貿易平均增長5.5%的速度,也明顯高于同期亞洲國家出口貿易平均增長約10%的速度,同時也比同期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速度高出約7個百分點,中國出口貿易占世界出口貿易的比重由1980年的不足1%提高到1998年的3.4%,一躍成為世界第9位出口貿易國,并成為出口額突破1000億美元大關的第一個發展中國家。此外,中國的外匯儲備也非常充足,目前穩定在1400億美元的水平。中國加入WTO后,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將放棄對我國紡織品、服裝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的配額限制,中國出口將會有一個更大的發展,外匯儲備也將更加充足。因此,那種擔心中國缺乏足夠的外匯來購買所需糧食是沒有根據的。
那么,剩下來的問題就是世界糧食市場是否有足夠的糧食供中國購買,也就是世界糧食安全問題。1986年世界銀行農業和農村發展部提交了一份政策研究報告《貧窮和饑餓:發展中國93家糧食安全問題和選擇》指出:“世界有豐富的食品,過去40年全球糧食生產的增長快于空前未有的人口增長。……有足夠的糧食可以利用,那些糧食不能全部自給的國家,只要他們有錢買得起,就可以進口,而許多窮國家和千百萬窮人不能分享豐富的糧食,他們的食品沒有保障,主要是沒有購買力。”1993年聯合國糧農組織預測:90年代全球農產品產量年均增長速度為1.7%,略低于80年代的實際年均增長率,而同期世界所有用途的糧食和農產品需求僅增加1.6%,大大低于80年代2%的實際年均增長率,預計90年代全球糧食和農產品總的供應量足以滿足全球的有效需求。說明當前世界糧食是安全的,世界糧食及農產品生產能有效地滿足人們的需要。更進一步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及巴西等國糧食及農產品嚴重“過剩”。近年來,世界糧食貿易不斷擴大,對世界糧食安全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從世界糧食貿易史來看,世界糧食貿易量主要取決于進口需求,因為一旦進口需求擴大,主要糧食出口國可以減少國內生產的限制,從而增加世界糧食市場的供給。例如,世界最大的糧食出口國美國同期不僅占80年代世界糧食總出口量的1/2~2/3,而且如果取消基本土地休耕和壓縮播種面積政策,5000萬公頃尚未利用的土地每年還可增加2億噸糧食,相當于80年代世界糧食出口總額的80%—90%,因而世界糧食市場供給潛力是十分巨大的。此外,諸如前蘇聯嚴重依賴世界糧食市場的國家和地區,目前已提高了糧食自給程度,放松了對世界糧食市場的壓力。總之,筆者認為,中國能夠通過世界糧食市場獲得它所需要的糧食。
當然,中國人口眾多,完全把糧食放到世界糧食市場上,其風險也是有的。這些風險主要是來自政治和軍事的風險。1950—1980年,全世界范圍內共
發生了85次經濟制裁,其中涉及食物的出口貿易禁運為10次,有一半左右屬于部分或全部中斷援助性糧食出口。余下的糧食禁運都是廣義的糧食禁運,即對象覆蓋包括糧食在內的大量乃至全部商品貿易的禁運。真正屬于我國有關政策討論中假設的以糧食為主要對象的商業性糧食出口禁運只有一次,是前蘇聯在1980—1981年,入侵阿富汗引發的,其結果并未達到預期目的。這說明,發生像前蘇聯那樣的食品禁運是非常少見的。退一步講,萬一發生針對我國的有效糧食禁運,它對我國糧食安全的作用程度,至少受兩個方面影響:(1)糧食進口的用途;(2)糧食還原的可能性。這兩類因素都可以通過政策手段加以監控。這進一步說明,我國加入WTO不會對我國糧食安全發生實質性影響。
三、糧食安全與食品結構的多元性
糧食安全是針對廣義的糧食,即食物,這與目前國內外眾多研究中把糧食等同于谷物是很不一致的。這主要通過近年圍繞“布郎沖擊波”而展開的討論表現出來的,即中國未來谷物的需求、供給以及進口量對中國糧食安全的影響。其實,食物是包括眾多不同的食物產品,不僅僅指谷物。當然,谷物生產在許多國家的糧食生產中占據主導地位。正是由于這個原因,食物產品內部的不同食物之間由于生產這些產品的要素比例和成本構成不大相同,因而比較優勢不同。在給定我國各種要素稟賦特征下,不同食物的比較優勢及競爭力可能會有顯著差別。
由于我國農業要素稟賦特點是土地稀缺,勞動力豐富,所以,不同食物在農業生產環節的比較優勢及競爭力為:(1)對可供選擇的必須利用可耕地作為投入要素的不同生產活動,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其中能較為密集地利用勞動力資源的活動具有比較優勢或市場競爭力;(2)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那些不需要可耕地作為投入要素,或僅僅需要土質、肥力、灌溉條件較差的邊際可耕地的生產活動,具有比較優勢或競爭力;(3)能較多利用農閑季節剩余勞動的生產活動具有競爭優勢。具體來說,就需要利用可耕地作為投入要素的谷物、水果和蔬菜來講,水果和蔬菜由于能夠密集地利用勞動力要素,因而具有比較優勢,而谷物生產需要較多的土地,屬于土地密集型作物,因而不具有比較優勢。就不需要可耕地作為投入要素或只需有效利用次質邊際耕地的魚、蝦等水產品以及肉類食物來講,顯然具有比較優勢。此外,在谷物之外的許多食品生產中,能夠利用農閑季節剩余勞動進行生產的食品具有比較優勢,水果、蔬菜、水產品及肉類等在事實上有很多就是利用這種剩余勞動生產的。如前所述,中國也正是在水產、肉類、水果與蔬菜等食物上出口需求比較旺盛。
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糧食發展政策有必要作適當的調整:一方面,重新檢討傳統的谷物自給自足的方針,改革谷物貿易體制和政策;另一方面,以市場化改革為取向,采取切實的政策手段,促進我國具有優勢的食物出口增長。其基本取向是,依據比較優勢原則,順應我國經濟結構轉型以及外部國際環境變動的新形勢,在食物經濟領域進一步對外開放,加強國際合作。
綜合上述兩點主要啟示,我們可以進一步得出結論:中國加入WTO以后,其糧食安全不會因此而受到危害,更何況,我們還可以利用多種策略來維護糧食生產而不違背WTO規則。事實上,在封閉的國內市場條件下的糧食安全程度不及在較大范圍的全球食品市場條件下的食品安全程度。1973年日本的經歷也證實,如果不能從國際市場上進口糧食,它就不會有食品安全,高水平的農產品自給可能是與環境破壞的較大風險相關聯的,而且可能也是與對進口投入品的較高程度依賴相關,因而從根本上是不可能帶來較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的。
四、中國糧食貿易政策的目標選擇
1996年10月24日,我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中國的糧食問題》白皮書,闡述了中國糧食貿易的基本政策。糧食白皮書強調了中國支持糧食基本自給、穩定國內糧食供給,改善世界糧食安全的重要性。糧食白皮書所闡述的糧食政策與WTO規則是完全一致的。
首先,糧食白皮書提出中國糧食在正常情況下自給率不低95%,凈進口不超過國內消費量的5%。這個指標是符合WTO規則要求的。1990—1997年糧食凈進口量分別為524、-106、-747、-374.7、1976、959和704萬噸,可見1995年為歷史上糧食凈進口量最高水平,占國內消費量的4.2%,也未超過5%的界限。今后按5%的市場準入機會,實際上凈進口量也不過2500—3000萬噸之間,這與WTO規則要求發展中國家在2004年達到4%還高一些。
其次,糧食白皮書指出,在國內糧食供求平衡問題上,并不排除利用國際資源作為必要補充,而這種實物平衡既包括品種、豐歉調劑和區域平衡,又包括按價值規律和市場調節的原則,盡量爭取最大的國際交換利益。這一點也與WTO規則相符。
最后,糧食白皮書指出在處理適時利用國際糧食市場,通過進出口貿易調節國內糧食供求與保護農民利益這一關系中,所采取的政策工具和調節手段是進口關稅政策。這一點顯然也與WTO規則相一致。
因此,可以認為,根據《中國的糧食問題》白皮書所闡述的糧食政策來指導我國的糧食生產與糧食貿易,是完全符合WTO規則要求的。為此,筆者認為,中國糧食發展政策的基本目標應是,在堅持糧食基本自給的前提下,仍然有條件逐步開放糧食市場,并有能力逐步提高市場準入程度,以實現國內糧食供求實物平衡,爭取更多的交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