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推廣服務供給模式探討
時間:2022-08-03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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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現今市場經濟發展中,如何做好農業的推廣服務,將直接關系到地區農業的發展。在本文中,將就基于農業產業鏈的農業推廣服務供給模式進行一定的研究。
【關鍵詞】農業產業鏈;農業推廣;服務供給模式
1引言
在我國市場形式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對我國的農業建設也帶來了新的要求。在現階段農業發展中,需要能夠聯系實際推廣服務模式的建立,以此為基礎上實現整個農業產業鏈的發展。
2農業推廣服務供給模式
對于農業產業鏈來說,即是同農業初級產品生產具有密切聯系產業群所形成的網絡結構,如農業生產的科研部門、種植、運輸、儲存、加工以及銷售等部門等。在具體農業產業鏈的管理工作中,即會將整個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技術支持、農業生產儲運等環節對一個有機的整體進行形成,在其中對其中的重要要素如人財物等進行科學的控制與協調,其目標即以此實現農業產品的價值提升。在以農業產業鏈為基礎的農業推廣服務模式當中,能夠作為推廣主體的部門有很多,如專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單位以及農民合作組織等。其中,行業協會以及專業市場作為該鏈條當中的龍頭,因其自身性質的存在,通常無法實現推廣服務職責的承擔。對此,在現今農業推廣服務模式中,主要的服務供給模式有“公司+農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戶”、“農技推廣部門+農戶”、“科研單位+農戶”等。而在客體方面,則是在整個農業產業鏈當中同上述主體具有連接的農戶[1]。
3服務性質
對于農業推廣服務來說,其自身具有著一定的公共物品性質。很多人們認為,農業推廣服務需要由公共部門以及政府提供,而從公共部門經濟學原理角度來看,在確定服務供給成本的情況下,即具有以多種方式對成本進行降低的可能,該種可能能夠實現對市場機制激勵機制的轉化,且能夠為私人進入到農業推廣服務的供給領域創設良好的條件。但當私人部門參與到該種服務提供時,也將存在著一定的外部特征,對此,即可以通過政府補貼、市場談判以及產業鏈延伸等方式進行處理,對供給當中收益外溢內在化進行實現[2]。
4發展建議
在我國未來農業推廣服務發展中,需要做好以下方向的把握:第一,對服務供給主體的利益補償機制進行建立。在現今市場經濟條件當中,除了公益性機構以及政府對具有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進行提供外,其余任何主體在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提供當中的一個重要前提及時獲得對應報酬以及成本補償的獲取。對此,即需要能夠對科學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進行建立,在其中將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基礎則是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在使農業教育、科研以及涉農企業積極參與的基礎上實現科學的分工協作,向外部提供到位的服務。在該服務體系建立當中,對供給主體的利益補償機制進行建立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該利益補償機制不僅能夠通過政府轉移支付、購買技術服務以及項目支持的方式進行實現,也能夠根據市場法則通過農業推廣供給主客體通過交易協議的達成而實現;第二,積極推廣技術鏈建設。在整個農業產業鏈當中,技術鏈耦合在其中,產業鏈當中的不同利益相關者在產前、產中以及產后價值鏈方面,具有產品有用性的形成,技術鏈的存在則實現農業科學技術推廣應用以及轉化過程的科學連接,對于科學技術轉化方式來說,能夠在對產供銷一體化目標進行形成的基礎上對農產品制造過程進行完成,而在推廣應用中,則能夠在實現農產品科技含量提升的基礎上有效保障農產品在安全以及質量方面能夠滿足要求,以此實現農產品附加值的有效增加。由此即可以了解到,在技術鏈建設以及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不僅在形成農產品價值鏈方面具有保障的提供,且能夠幫助實現新型農業推廣服務模式的推廣,以此對先進農業科技的應用與推廣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在很多產業鏈模式當中,龍頭企業在其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對此,龍頭企業所具有的技術創新能力即是技術鏈當中的核心。從總體情況看來,我國的農業龍頭企業目前還無法成為農業科技農業科技自主創新的主體,但也形成了對農業技術創新以及引進消化吸收技術的能力,對此,即需要在未來工作當中做好這部分龍頭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這也是現今技術鏈當中的重要根本性內容。在產業鏈聯結機制當中,龍頭企業不僅在加工貯藏以及銷售網絡方面具有強大的能力,且是否能夠實現對應技術服務的提供也將關系到利益聯結機制以及農產品附加值的提升,進而在對農產品競爭力產生影響的情況下確定產業鏈利潤。同時,在具體建設技術鏈時也需要保證服務客體在技術接納方面具有較好的表現;第三,對于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來說,其是在農業產業鏈服務推廣模式基礎上的重要載體,農民合作組織是屬于農民群體的組織,具有著對其利益進行代表的目的。在現今家庭聯產承包經營長時間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要想將小生產者都實現對大市場當中的引入,則需要在將農民作為市場當中經營主體的基礎上獲得統一的經營支持與服務。農業合作組織符合土地等生產資料集體所有權不變、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不變的基本政策,且通過技術、市場信息以及銷售方面服務的提供將原本分散的農戶進行組織,在使其以集體方式進入到市場后對產品價值進行實現,且能夠實現農業新成果、新技術的集成式、大規模應用。同時,在實際發展當中也需要積極鼓勵由當地科研單位、基層農業推廣部門、龍頭企業以及農村經營參與組成的農民合作組織,將該組織作為先進農業科技技術推廣與擴散的重要基地。此外,需要積極鼓勵體系改革分流后的農技人員也能夠加入到社會化服務組織當中,通過技術服務的提供對農業合作組織等技術的推廣與擴散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3]。
5結束語
在上文中,我們對基于農業產業鏈的農業推廣服務供給模式進行了一定的研究。在未來農業推廣服務發展中,需要能夠積極做好產業鏈特征的把握,聯系該項服務的特征與特點做好對應措施的優化,不斷提升服務供給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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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國茹.對農村農業推廣問題的思考[J].農技服務,2017,3(7):105.
作者:陳志芬 單位:江蘇省常熟市海虞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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