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18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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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務公開研究論文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頒布實施5周年。為進一步做好農村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們深入鄉(鎮)、村組、農戶,對村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調查研究,針對存在問題,現提出一些可行對策。

一、現狀與成效

近年來,隨著農村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的建立,村務公開工作也在農村普遍推開,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減輕了農民負擔,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推行村務公開,增強了村級政務的透明度,把向農民的各種收費擺在了明處和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有效地遏制了層層加碼、轉嫁負擔等問題。同時,加大了群眾對村務工作的監督力度,暢開了廣大群眾參與村級政務管理的渠道,保障了村民對村級政務的知情權和決策權,逐步實現了村民自治,解決了過去的一些因種種原因長期難以解決的老大難問題,促進了農村社會穩定,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發展經濟、致富奔小康的積極性。二是密切了黨群、政群、干群關系,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村務公開給了群眾一個明白,還了干部一個清白,消除了過去干群之間思想上的隔閡,縮小了干群之間的距離,干群之間相互加深了理解,村級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信任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同時,增強了農村基層干部的民主意識,使村務工作由過去的“一言堂”或少數人說了算逐步變為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減少和消除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隨意性和無序狀態。三是極大地減少了群眾集體上訪和基層干部違法紀案件,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村務公開合民心,順民意,充分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1],這一至高神圣的理念,廣大農民群眾稱它為“陽光工程”。

二、問題與不足

從總體上來看,目前農村推行村務公開普遍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和農民群眾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村務公開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從筆者在陜西省岐山縣部分鄉(鎮)、村調查的情況看,普遍存在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基層干部對村務公開的重要性還認識不夠,沒有把村務公開變成自覺行動,而是被動性大于主動性,不少村怕麻煩,不按時公開;有的村對村務不敢公開,怕群眾提意見,怕挨上級批評;有的避重就輕,對重大事項或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采取回避態度。有相當一部分基層干部,對務公開的重大意義認識淺薄,僅僅局限于“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對村務公開這一民主管理制度缺乏全面系統的理解,因而導致思想上重視不夠,工作上力度不大,行動上步伐遲緩,對有關制度堅持不夠,有松勁情緒。

2、公開不夠規范。一是公開形式單一。當前農村村務公開的形式僅限于公開欄的形式出現,有的村大欄少,有的制作太簡單,的有位置不夠適中,有的流于形式。而且這種形式單一,不便于讓大多數村民群眾了解知悉村務。二是公開時間不準時,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開一次,公開時間間隔太長;有的隨心所欲,啥時想公開就公開,不想公開就不公開。三是公開程序簡單、項目不清。有的公開程序太簡單,只公布了辦事結果,缺少法定的程序;有的公開項目不全、不細,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委員會組織法》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規定的十一項公開,村民對村務情況知道很少。四是公開陣地建設較差。有的對公開欄任意改變用途,公開內容名不符實;有的把公開欄建在不便于群眾光顧的地方,群眾難以觀看監督;有的村對公開欄缺乏管護,風吹日曬雨淋及人為損壞嚴重,難以使用;有的還沒有公開欄,把村務公開當作捎帶事,只是在開會或干其它事時對有關情況作以順便公布。五是公開制度堅持不夠。有的雖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與本村實際結合不夠緊密,制度上墻后成了擺設。

3、“一會兩組”制度不夠健全。一是有的地方,“一會兩組”(村民代表會、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監督小組)中村組干部太多,干部所占比例達60%還多;個別村“一會兩組”中根本就沒有群眾代表,青一色全是村組干部,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群眾監督力度,失去了群眾監督的意義。二是有的“一會兩組”中的群眾代表不合法,不經群眾選舉,而由干部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三是對群眾代表作用發揮不夠,重大事項不通知其參與,不和群眾代表商量,執行村民代表大會決議隨心所欲,順意就執行,不順意就不執行,使“一組兩會”的決議和意見難以落實,“一會兩組”機構形同虛設,監督作用流于形式。

三、思路與對策

1、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村務公開工作的責任感。村務公開是村民自治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黨和國家為加強農村工作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村各級組織應把它作為一件大事來抓。要注意加強村級干部的學習教育培訓,教育他們把推行村務公開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參與村務管理的積極性,提高民主建設水平,帶領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推動農村經濟全面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加深對村務公開重要性及其重大意義的認識,對村務公開從思想上重視,工作上支持,從具體操作上加強。

2、與時俱進,不斷深化村務公開,同志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也是一個政黨永葆生機的源泉”。“創新就要不斷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2]。要使村務公開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就要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推行村務公開的新方法、新措施,注意把村務公開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引導村民積極行使對村務的知情權、村務重大事項的參與和決策,對村務工作中重大事項讓村民提前介入,事中參與,同步跟蹤,事后明白,加強監督,增強透明度,不斷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水平。同時,要依法建立健全“一會兩組”組織,完善“一會兩組”制度,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增強他們的責任感,支持他們履行職責,推動村務公開健康發展。

3、堅持標準,規范村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村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非常重要,直接關系廣大村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公開的質量和效果。一要規范公開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結合農村稅費改革,對集體“財務收支,農民承擔的稅、費和勞務,宅基地分配,水電費收繳,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征用土地各項補償收入,土地、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租賃及收益,公共基建項目的投資方案和資金使用,救災救濟款物、扶貧資金和捐贈財物的發放使用,年度工作目標執行情況和有關人員的補貼,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它事項”[3]都應逐項公開,讓村民群眾明白。二要規范公開程序。根據公開內容性質,凡需要村民知悉的事宜,按照事物發展先后順序,都應一一讓村民看清、看懂,心里亮堂。如村財務收支帳目,既要讓村民看收支票據、所記帳目,又要讓村民看收支數額和用途,讓集體有一本實事求是的文字帳,讓村民有一本心里亮堂的明白帳。三要規范公開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規定,對凡需要村民明白的村財務收支等十一項內容至少每半年公開一次,對群眾比較關心的事項,可每季度公開一次或每月公開一次,讓大多數群眾知道。四要規范公開形式。采取什幺樣的形式公開,應根據公開內容的性質決定。以達到行之有效為目的。要重視和加強陣地建設,因事制宜,采用靈活多樣的公開形式。凡需村民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的重大事項,應提前通知村民,定時召開有關會議討論決定,并及時公開結果。對于到戶到人的事項,可采用廣播的形式進行公開。對于向村民宣傳性的事項和經常性需要村民知道的內容和事項,可采用書面張貼的形式在公開欄內公開。為了提高公開質量,保證公開效果,還可因村制宜,確定“公開日”,及時通知村民,以便于監督。

4、上下聯動,擴大公開面。推行村務公開是改革開放以來,在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一個創新,要使這一工作健康持續開展下去,必須建立鄉(鎮)、村、組上中下三級聯動的切實可行的政務、村務公開制度,在抓好村務公開的同時,大膽推行鄉(鎮)務公開和組務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擴大透明面,增加透明度,深化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在黨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把農村工作全面推向前進。

注釋:1、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二。2、見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3、見(1999年9月0日陜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并以第十三號公告公布施行)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