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傳統與社會和諧看民間信仰研究論文
時間:2022-07-07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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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內在理路外在秩序民間信仰
論文摘要:以往對于民間信仰的研究大多從國家與社會、小傳統與大傳統、小歷史與大歷史等角度進行論述說明,還可以從文化傳統與社會和諧,即從內在理路與外在秋序兩個方面對民間信仰的發生發展著手進行研究,以期實現學術與生活的對話與交流。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有關“民間信仰”的概念界定、范式建構、田野調研等問題已成為業界專家議論的焦點。他們雖然在這些問題上不能求得統一,但還是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而且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在區域神靈信仰研究上更是如此。
“民間信仰”由日本學者嬸崎正治于1897年率先提出,隨后像掘一郎、岡田謙、濱島敦俊等做了較多研究。西方漢學界的關注始于20世紀中葉華裔學者楊慶塹,隨后像歐大年、弗里德曼、王斯福等也多有涉獵。國內的研究源于清末民初的“封建迷信”批判,而真正把它當作科學進行研究的,自顧領剛先生于1920年代對北京妙峰山進香活動的調查開始,之后像柳治微、林耀華等都有涉及川。當前內地的學者像烏丙安、趙世瑜、陳支平、鄭振滿、陳春聲、王銘銘、汪毅夫、林國平、王日根、行龍、葉濤、朱海濱等也給以較多關注,當然像臺灣的許嘉明、施振民、林美容等也建樹頗多。一是得益于清末以降法國年鑒學派和美國新史學派等的學術影響,二是與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民生的改善、社會環境的變遷、文化的自覺等關系密切。
盡管如此,目前對它的研究也存在不少問題。王健認為,以往研究側重于信仰與形式、信仰與社區發展,而沒有從社會整體角度做更深層挖掘川。范正義提及,以往的研究局限于國家與社會的理論框架而忽略區域與全國的空間張力。張英魁說到,民間信仰呈現多元化發展態勢,并且在意識形態理念與實踐形式兩個層面都存在著沖突現象。王守恩則認為,以往的研究集中在國家與社會的考察,缺少更深層次歷史內涵的挖掘和理論體系的建構等。另外,陳勤建指出,大多論者只注意其信仰的層面,缺乏它與現實社會關系的研究。周振鶴強調,多數民間信仰研究者往往只注重社會經濟因素而較少關注政治因素。濱島敦俊提到,必須立足于掌握各個地域的歷史、社會特性的基礎上,具體地探討各地神靈的由來、特征、變遷等。
由此而知,以往對于民間信仰的研究多從國家與社會、小傳統與大傳統、小歷史與大歷史的角度進行分析,而對于它發生發展的文化背景、社會責任等方面的關注相對較少。本文將著重對它發生發展的內在理路和外在秩序也就是文化傳統和社會責任兩方面作簡單介紹。
二、內在理路與外在秩序探討
“內在理路(innerlogic)”最早是由余英時先生提及,并以此作為他上世紀七十八十年代學術研究的一個重要理論視角。他指出,近來對清代思想史的研究“都是從外緣來解釋學術思想的演變,不是從思想史的內在發展著眼,忽略了思想史本身的生命”,“在外緣之外,我們還要特別講到思想史的內在發展。我們稱之為內在的理路(innerlogic),也就是每一個特定的思想傳統本身都有一套問題,……這中間是有線索條理可尋的。”“然而我并不是要用‘內在理路’說來取代‘外緣影響’論”,它的“有效性是受到嚴格限定的,它只能對于某一個特定的研究傳統或者學者社群而成立”,“我惟一堅持的論點是:思想史研究如果僅從外緣著眼,而不深人‘內在理路’,則終不能盡其曲折,甚至舍本逐末。總的來看,余先生所說的“內在理路”是旨在對清代思想史發展脈絡把握時要善于發現它內部所固有的線索條理。
那么作為反映普通百姓思想意識、生活態度的民間信仰是否也有它成長的“線索條理”呢?如果有,又該是什么呢?筆者認為它成長的“線索條理”就是我國悠久的“歷史文化傳統”。這里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它植根于我國獨有的文化生態—半封閉的大陸一海岸型地理環境、自然經濟并輔之以周邊的游牧經濟,以及家國同構的宗法一專制社會;二是它在當前社會已達到一種“文化自覺”,以期獲得“文化認同”。正是這樣的文化生態才能孕育出我國獨特的文化傳統,進而產生了別具一格的民間信仰,而一旦民間信仰在今天達到一種“自覺”狀態,它便具有了蔚為大觀之勢。
有學者指出,相對于“明治維新”來說,清末“”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負擔太重,后來經過一系列變革,縱然丟掉了許多不適宜的東西,但是華人心底最深處的思想即文化傳統卻依然保留至今,并成為廣大民眾言行舉止的心理支撐。比如安土重遷、尚農重農心理,敬天保民、天人合一思想,中庸之說、大道自然觀念,和同、宗法尚禮情節等等。正是由于它們的傳承,才逐漸演變出名目繁多的神靈信仰,進而成為廣大民眾普遍遵從的生活態度。像福建、臺灣等地普遍信奉的媽祖、保生大帝,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對碧霞元君、玉皇大帝(俗稱老天爺)等的信仰。其中對“弘仁普濟、福佑群生”的“天妃”媽祖的信仰和對“育化萬物、始生乾坤”的“泰山娘娘”碧霞元君的信仰都是我國傳統文化當中“主生思想”的切實體現。再就是現如今城鄉間在舉辦紅白喜事或者修路建房架橋時,一般事先都要請風水先生看“好”,以便在良辰吉日進行等。細究一下會發現,這種種心態和行為都是可以從我國幾千年所積累的文化傳統中找到依托和根據的。當然其中也不乏迷信成分,不過這種向善、保民、遵從天道自然的信仰理念還是有它存在的理由的。所以一定要正視它們的存在,把有利于民生的精華發揚光大,違背民意糟粕則堅決祛除。
從“理路”視角了解有關民間信仰的研究后,我們再從“秩序”方面作相關認識。
秩序,《新華字典》解釋為:“有條理,不混亂的狀況”。而《說文解字》說到:“秩,積也”;“序,東西墻也”。它們所表達的總體意思都為“多而有序”。另外,如翻閱有關思想史論著就會發現,很多學者都把它視為“思想”發展的一個重要層面。史華茲指出先秦思想家的共同文化取向是“秩序優位權(primacyoforder)”概念,弗洛伊德認為中國文化存在著一個“秩序情節”,潘乃德(RuthBenedict)則強調中國文化的形貌由“追求秩序”這個主題統合起來,張德勝認為中國自秦始皇統一天下以來的文化發展大抵沿著“秩序”這條主脈鋪開,而葛兆光認為戰國時代思想史上“秩序”是一個很中心的話題。從他們的論斷來看,思想(泛指正統)的發展始終與社會秩序的穩定相輔相成、表里如一。
雖然民間信仰歷來作為思想史的一個注腳,不過它也時刻在承擔著建構社會和諧有序的重要責任。歷史上作為官方信仰的儒家倫理道德(正祀)維護了精英階層的結構秩序,使它延續近兩千年不衰,而民間信仰(淫祀)在它自生自滅的同時,也盡力躋身正統當中,實際上也隱隱地維持了底層社會的結構秩序,使其有條不紊。官方信仰像建天壇地壇祭天地,登泰山祭東岳大帝,建黃帝陵祭先祖等。社會精英通過諸多禮儀來說明這些神靈的至高無上,而他們恰是這些神抵的世間代表,進而維護他們的正統地位。然而,民間信仰者卻是通過一般神靈信仰來建構民間社會的和諧。以民眾對“關羽”的信仰為例,他如何從三國時代的一介武夫演變成為儒釋道三家所共祀的神靈,以至為泛東亞地區普通民眾所頂禮膜拜的偶像,關鍵一點就是追求的終極目標,它承擔著法律法規之外的責任。雖然法律法規的制定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有序,通常法律的制裁往往是有限度的,不是任何時候對任何事情的解決都是行之有效的,而這時“作為公平的正義”的道德作用就突顯出來。一旦付諸于實踐就成效顯著,進而使整個社會秩序井然。當前我們正大力宣傳的“揚正氣、促和諧”風尚正是在追求社會的公平有序,人們對“義薄云天”的關圣公的信仰也正是寄托了民眾的美好理想。同樣像祭拜先祖希望他庇護子孫,祭拜灶王希望家庭和睦,祭拜財神希望生意興隆。這些神靈雖然有時不一定為正統所承認,但作為社會底層百姓的信仰卻維持了家庭成員之間、鄰里之間、群體之間的安定團結。
民間信仰作為一種無形的東西,它本身并沒有意義,一旦被民眾賦予了神圣的使命,它便承擔了一定的社會責任。它在弱勢群體缺少話語權的情況下,被寄予了更多意義,而秩序視角便是其中之一。
總而言之,對于民間信仰的認識,在繼續沿著國家與社會、小傳統與大傳統、小歷史與大歷史這條線索發掘新材料、運用新理論新方法研究的同時,我們還可以引人理路(文化傳統)與秩序(社會和諧)這一說法來對它做更好的理解。當然,這樣也更能使學術思想來源于生活、服務于大眾,從而把學術研究與社會生活真正地統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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