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現狀漫談

時間:2022-02-02 1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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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現狀漫談

一、當前我國政府績效審計已取得的成效

逐步形成了績效審計的評價體系雖然我國對于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研究起步比較晚,但發展還是較快,已經逐步形成了適合我國國情的績效審計評估體系。當前我國出臺的政府績效審計評估體系由影響指標、職能指標和潛力指標三大類、33項指標組成,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社會以及公眾的要求,而且為進一步的形成較為完整而有效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二、我國政府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缺乏完善的政府績效審計法律規范體系我國尚未完全建立政府績效審計法律規范體系,但是政府審計法律法規及其規范中與績效審計有關的規定是影響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縱覽我國當前已頒布的各項政府審計法規和準則,仍然沒有一個專門規范績效審計的法律和準則。《審計法》在其總則中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對財政收支以及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但未對政府績效審計的職責和權力等進行明確的規定。《審計工作規范化建設規劃方案》《政府審計準則》等文件也只有“對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等字眼,對績效審計沒有明確的定義。實際上,我國政府績效審計仍處于一種尚未完全的法律授權狀態。雖然《湖南省審計監督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以及《珠海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等地方法規引入了績效審計這一概念,但在國家層面來說,沒有形成統一的政府績效審計法律規范和準則,對于績效審計的概念、含義、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內容及其操作方法等都沒有形成統一明確的規定,沒有統一的審計方法和技術的指導。(二)我國政府績效管理體系尚未健全我國的政府績效管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處于萌芽階段,當前我們并未建立對政府各部門、機構等的績效管理制度。人事部在“中國政府績效評估研究”的課題中,初步提出了一套涵蓋影響指標、潛力指標和職能指標等三大類33項指標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其主要用于對地方各級政府績效綜合性評估,但對于具體的項目、部門的績效評估并不是完全的適用。在缺乏標準的情況下,績效審計人員只能從其他來源獲取標準,或者是自己出來的某種標準,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既影響了政府績效審計的質量和結論的可信度,同時也使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受到制約。當前,只有在組織建設、法律建設和項目管理上對績效要求進行全面的考慮,把績效管理當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才可以構建一個屬于我國的政府績效管理體系。(三)缺乏績效責任追究機制在現行的審計體制下,對于審計出的問題沒有具體的責任追究機制是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當前面臨的首要問題。雖然政府績效審計能夠有效的監管財政資金,但是在追究當事人責任以及追回損失的國有資產等方面卻沒有相應的規定。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審計工作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屬于“事后審計”,到了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時候,獲得的只是一堆看起來是“證據確鑿”,但其實卻是“無用”的數據。政府的領導最看重的是在他任職期間所發展的業績,有些領導比較急功近利,只允許成績的宣揚卻不準缺點的揭露。(四)審計隊伍人員的專業素養未能滿足績效審計的需求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是直接影響政府績效審計質量高低的關鍵要素,但由于當前我國審計隊伍人員存在知識結構較為單一、年齡結構的斷層以及“官、兵”結構失調等問題,導致大多數審計人員是財會類專業出身、審計隊伍出現了明顯的年齡斷層以及一線審計人員數量嚴重短缺等現象,從而導致現有審計隊伍人員普遍缺乏管理、宏觀經濟、工程、法律、計算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知識,且又習慣于憑經驗辦事,難以接受新事物、新知識,缺乏進取意識以及應用新的審計技術的主動性,專業技術水平提高緩慢。如廣西南寧市審計機關現有審計干部233人,其中會計專業有92人,占40%,工程專業30人,占12.8%,而法律、計算機專業的分別只有2人,占1.7%;南寧市縣級的審計機關人員編制在20人左右,但是班子成員配備都在4人以上,多則為6人,領導班子人數占比為20%~30%。這種人才結構極不合理,難以滿足推進績效審計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大量需求。

三、推進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創新策略

(一)以風險作為導向,完善政府績效審計理論研究隨著人們對社會公共服務水平需求的不斷提高,政府職能也不得不從最初的監督型轉變成服務型,與此同時政府自身的風險也越來越受到重視。由政府資金收支審計拓展的政府績效審計理論框架,也應當轉變成以風險為導向,以此為基礎進行研究才能適應審計實務的需要,也才能指導績效審計實務并推動其發展。(二)建立健全政府績效審計法律體系縱觀在政府績效審計水平較為發達的國家當中,都頒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績效審計的目的和范圍、局限性、意義、審計對象的選擇和審計計算技術、組織工作和培訓技術資料收集和分析技術、報告程序和人力資源的利用。例如澳大利亞國家審計署先后頒布的《績效審計業務指南》《澳大利亞國家審計署績效審計手冊》以及《關于績效審計、公營企業審計和審計質量的總聲明》。英國政府議會于1983年通過的《國家審計法》對績效審計也作了明確規定。美國審計署除了在《政府審計準則》里對績效審計作出具體描述外,還制訂了《政府工作績效與結果法案》,并且衍生出《各部門績效審計年度計劃評估指南》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而我國在法律方面對于政府績效審計的問題還有很大空白需要去填補。因此,應該積極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法制建設。首先,應當修改《審計法》及其附屬條例,切實有效地落實政府績效審計的監督作用。其次,以《審計法》為基礎,明確制定政府績效審計的各項規定。再次,以《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為基礎,制定具體的政府績效審計職業規范,為審計人員進行績效審計指出明確的方向。最后,以亞洲審計組織績效審計指南、世界審計組織績效審計指南和世界發達國家政府績效審計經驗為基礎,結合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出符合我國需要的績效審計指南。(三)建立健全政府績效審計準則體系政府績效審計與傳統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比,從審計目標的確定到審計方式的選擇都相差很大,特別是在如何制定審計目標、怎樣完成現場審計和應該出具何種審計報告等方面,與合規性審計相差甚遠。我國當前已出臺的與審計有關的各種準則,主要是用于針對合規性審計的,而與政府績效審計準則相關的各項文件仍然沒有落到實處。所以,現在需要一套明確的準則來規范政府績效審計機關以及審計人員,用以指導其進行的各項審計工作。為了能夠廣泛開展績效審計工作,提高績效審計工作水平,我們應當參照國外已形成的各項績效審計準則,結合我國當前的實際,制定出適合我國的各類績效審計操作指南。如根據近年來各地開展的投資項目、住房公積金、基礎教育經費等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實踐,制定出相應的績效審計指南等,為今后開展類似的績效審計項目提供指導和示范。當績效審計廣泛開展,績效審計的內容和方法都相對固定以后,再將這些具體的指南進一步歸納,以形成某一類績效審計項目的操作指南,進而形成一套完整的績效審計體系。(四)合理確定政府績效審計目標現階段,我國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目的主要是對公共資源的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進行檢查與評價。審計人員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項目、活動和單位的成果及影響獲取足夠的實質性證據。但是因為政府績效審計方法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其審計對象也較為復雜,與此同時又缺少一套可供參考的程序和準則,所以,可以從各種渠道搜集政府績效審計的證據。在政府績效審計中,審計人員大多通過提高樣本的代表性與增大調查樣本量的方法來提高對總體推斷的準確性。合理地確定政府績效審計活動中的績效審計目標對于審計方法的選擇和對審計對象的客觀評價可以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五)完善審計隊伍結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完善審計隊伍結構是審計工作的客觀要求,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是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必要保證。當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增加政府績效審計工作人員的數量。自建立審計制度以來,雖然我國審計工作人員在規模上有一定的增長,但是與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要求相比起來,政府績效審計工作人員還有待增加,可以通過采取錄用或者聘用相關人員來加大審計工作人員的數量。二是改善政府績效審計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要想順利地開展政府績效審計工作,必須具備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美國GAO機構就錄用了包括法律、會計、工商管理、工程、計算機、社會物理學和經濟學等方面的很多專家。目前,這些專業人才就已經占據了美國GAO機構人員總數的80%左右。這樣多結構的人員配置方式,在政府績效審計工作當中發揮出了高效率。我國也應借鑒其先進經驗,引進統計、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充實審計隊伍,適應政府績效審計多元化的需求。三是提高政府績效審計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通過辦班、講座、讀書和考察等各種方式的培訓和學習使審計人員樹立政府績效審計的審計觀念,跳出原有的審計模式,創新審計思維,學本專業以外的其他學科的知識,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同時在實務中不斷應用新的審計技術方法,提高計算機審計應用水平,以提高績效審計的質量與效果。綜上所述,政府績效審計是我國政府審計未來的發展方向,在學習與借鑒西方公益參與者及廣大公民的監督,從而激發政府部門參與微博微公益活動的積極性和自律性,提高政府回應的品質及政府行政效能。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構筑了政府參與微博微公益活動各階段分析框架,以清晰展示微博微公益活動各階段政府應該如何參與才能有效助力微博微公益發展。

四、結語

微博微公益的發展壯大對于促進社會文明,構建和諧社會有著積極的作用。政府作為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有效地參與微博微公益活動有利于解決社會公共問題、促進公民參與社會管理,也是當前構建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政府部門要找準切入點,有效參與并積極回應微博微公益活動各階段的不同需求,才能助力微博微公益在我國的茁壯成長。

作者:劉蓉單位:廣西財經學院會計與審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