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下審計深化研究

時間:2022-10-28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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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下審計深化研究

摘要: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作為我國會計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在諸多方面發揮出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該制度的進一步推行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的管理提升,對于轉變工作人員原有的工作思維與管理意識有著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的實施對單位原本的財務支出行為有著明顯的規范作用,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方向的正確性,并在杜絕腐敗問題等方面發揮出重要的作用。在看到這些優勢的同時,也應客觀地看待該制度為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工作帶來的影響與風險,并就相關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深化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

關鍵詞:會計集中核算;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具體策略

為了能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朝著健康、持續的方向不斷前行,我國政府進行了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特別是在財政管理體系方面更為關注,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也在行政事業單位得到了廣泛的普及與應用。行政事業單位實行的會計核算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我國原有財政管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這既是一種具有前瞻性的嘗試,也是會計核算方式的一次重大革新。與此同時,該制度的實行也給政府審計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在新的形式下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就如何做好會計集中核算后的審計工作進行深入思考,確保審計工作的有效實施。

一、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特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不同類型的單位都需要跟隨市場發展形勢進行管理與革新,以確保自身能夠在市場環境中處于不敗之地。對于事業單位而言更是如此,事業單位只有不斷強化自身的經營方式與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速度。會計集中核算凸顯了“集中”二字,單位內部原有的會計工作由政府專門機構覆蓋,也就是會計中心,進而開展一系列的核算工作。會計集中核算中心的構建,打破了事業單位內部原有的管理格局,會計中心的建立使得會計人員不再隸屬于單位,進而由會計中心統一負責并管理,這能有效促進人事關系的維持以及避免產生利益牽扯,使會計工作人員放下心中的包袱,公正、客觀地開展單位財務的監督工作。核算中心將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業務納入中心統一核算,核算中心調配業務素質較高的專職財務人員,以信息化的管理系統為基礎,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來進行相關的核算工作,不僅能夠大幅提高核算工作質量,還使得會計信息質量獲得了全方位的提高。會計集中核算擴大了監督工作的原有范圍,提升了工作內容的透明化,使一些有可能存在或藏匿于暗處的財務管理缺陷得到有效遏制,同時也能夠強化風險管控與科學的規劃管理意識,確保了監督工作的公平性與統一性。

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對審計工作的影響

1.對單位中的職責劃分產生的影響。現階段審計工作內部涉及的職能部門較為廣泛的,這些部門在開展日常工作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工作規律,不同部門之間既相互聯系又互不干涉。相互聯系體現在它們的分工合作方面,互不干涉則指部門與部門之間各有各的工作要點,因此對于每年的審計計劃項目是不重復的,側重點各不相同。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實施之后,項目都歸類在會計中心進行審查,這也相應的表明了會計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必然會受其影響,使得審計機關的崗位劃分與內部分工管理帶來困擾與阻礙。2.對審計質量管理產生的影響。為了能將審計監督工作的力度落實到位,做到從深層次挖掘審計工作的相關事宜,以此來保障審計質量的綜合提升,各地審計機關強化了審計質量管理,部分地區還設定了著重審查的項目,如銀行賬戶、證券資產項目等,進而提升了審計監督工作的質量。然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在采取一些違法行為的過程中會想盡辦法將手續準備齊全,這種方法針對之前的核算方法未出現太大的影響,新的制度實施之后,這些不良行為融入較為復雜的會計核算業務之中,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也會對審計人員的精準判斷與真實性評估帶來一定的阻礙,增大了審計風險指數。3.對審計工作的效率產生的影響。未正式實施會計集中核算之前,各個單位之間的財政、財務收支都是采取分別審核的方式來達成審計監督目的,在會計集中核算全面實施之后,相關單位的財務收支核算都統一歸入到了會計核算中心,與之相關的核算資料也都進行了統一放置,審計監督工作的開展主要是對會計資料的審查,但其僅能確保在程序方面不存在問題,對被審核項目的合法性審查則明顯不足,難以實現深層次的監督作用。與此同時,審計機關原先使用的技術方法與會計集中核算工作之間使用方面的不暢也逐漸顯現,審計職能手段的不足也越發凸顯。由于一些不法人員會采取一些隱蔽性手段開展違法違紀行為,也給審計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難度,不利于審計工作效率的提升。4.增加了審計風險。我國政府在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推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也會通過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等方式進行推進,然而在參與的過程中對于審計工作有可能出現的風險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由于核算中心只負責具體的核算、監督工作,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的工作活動與經濟業務缺乏深入的了解,在監督的過程中就很容易出現各種問題,監督的實效性大打折扣,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系統風險。審計工作在人員分配方面亦存在部分問題,如僅按單位的安排,很難與審計事項相匹配;如按審計事項進行分配,也會造成組織協調成本的增加,這些問題帶來的直接后果是弱化了審計工作的控制能力,控制風險也逐漸增大。

三、深化事業單位審計工作的具體策略

1.轉變陳舊審計觀念,合理規劃審計工作。財務改革工作的全面推進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除了正視工作面臨的嚴峻考驗,積極適應審計工作變化之外,還應從思想上真正做到態度端正,改變原先陳舊的審計觀念,努力開創事業單位審計工作的新局面。原先實施的審計工作中對于財政與稅收部分關注的程度較高,而在監督職能與監督力度方面并未發揮出較好的作用,對審計內容已經關注到了其合法性,卻未能重視支出的科學性與使用資金的最終效力。針對這些不足,都需要工作人員在觀念上有所轉變,通過引入現代審計觀念,改變原先的審計格局,積極進行改革創新。審計部門在配置審計資源的過程中,應體現審計工作的科學性與合理性,結合不同的項目特點展開科學的規劃,增強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效力。2.改進審計方法,把握好審計的關鍵和重點。現階段,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已經出現了一系列新的變化,針對相關問題工作人員應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總結,不斷完善審計方法,保障各項審計工作在質量與效果方面均能獲得穩步提升。以集中審計的方式可將被審計單位與會計核算中心進行有效結合,進而降低物力、財力的投入程度,有利于審計工作的進一步開展。與此同時,應關注重點項目、重要資金的審查工作,除了對會計報表等資料進行審查之外,還要進行適當的拓展與延伸,進一步明確資金的去向。針對與事業單位與財務收支緊密關聯的各項經濟活動應重點進行審查,使得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3.提升人員素質,實現高效審計。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之后,審計重點也隨之進行了調整。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審計人員來說,應從自身做起努力深入學習新政策與新知識,夯實自身掌握的會計知識,確保能將知識應用于實際工作之中。會計核算中心可以與被核算單位組建局域網,在賦予審計機關相應權限的同時,使他們能夠通過這些資源迅速找到所需的會計資料,提升審計工作效率。工作人員應充分利用審計軟件與信息化手段,構建審計系統,通過不斷精進自身的專業水平,使之更好地服務于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內容的精準化、全面化,推動審計工作的質量與高度能夠上升到一個新的階段。4.發揮審計作用,明確法律責任。會計集中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行政事業單位的組織結構和工作內容,相對應的審計工作重點與內容方面也應做出調整,只有從多個維度出發使其全面滲透到被審計單位內,才能有效提升審計的質量。在審計過程中要注意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按照經濟業務辦理的時間順序和邏輯順序,將每項經濟業務的業務流程梳理清楚,明確每項業務流程中的具體環節涉及的部門、崗位以及職責范圍和分工,列出權力清單,評估經濟風險。審計工作的實施與開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參與的過程中也可能出現各種問題,針對具體問題應從源頭上予以確認,通過全面地分析與判斷找到責任方。審計人員應明晰自身的權限與職責范圍,避免違規違紀現象的產生。政府也可進一步出臺相應的法規,對審計人員進行約束與監督,減少審計人員的主觀臆斷,在明確單位法律責任的同時,將審計的作用最大化地發揮出來。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會計集中核算的建立有利于審計工作的順暢,表現為一方面提升了審計工作的質量與管理效果,另一方面也抑制了審計風險的出現。與此同時,我們也不應忽視會計集中核算給審計工作帶來的新問題,不斷進行完善革新,確保把審計工作做足做細。

參考文獻

1.黃俊朝.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下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如何深化.納稅,2019,13(03).

2.彭明哲.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下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思考.審計與理財,2018(08).

3.鄧昊.探究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下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如何深化.中國市場,2015(36)

作者:尹會燕 單位:平度市教育和體育局